QUOTE(李樵夫 @ 2011年09月03日 Saturday, 12:00 AM)
我彻底颠覆了来自教科书的对地主阶级的旧
认识.我觉得邻居老地主了不起,不容易.他不偷、不抢、不骗.1949年前,他遵守中华民国
法律,做法律范围内允许做的事.春、夏、秋、冬他起早贪黑挑着鸡笼带着养子到旦场乡各
条村庄收鸡,行到死,累到死,再将鸡交水东商船运往广州市江门市托人代售赚点微薄的利润,
他靠自己勤劳,节衣缩食积下一些家产。他在县城有九间房,在乡村有几亩田园,这些都是
通过辛苦流汗挣来的。解放后,他服从人民政府领导,规规矩矩做人,不爱招惹是非,九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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