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镇小干部 @ 2014年09月21日 Sunday, 01:34 PM)
应当骂的时候,就应当骂,身为人民公安,百姓自然有权利监督他们(这个在当今宪法有写明,自然,本小干部身为公民,有权利指责他们--请忘记一点本质,他们的真正称呼是“人民公安”)。事实上,大凡遇到打斗,行凶事件,晚出警或不出警的事件多的是(很多时候,完事后才出现在现场)。。为何面对这些恶劣事件,就不能像他们对待黄赌一样“迅速行动”?明白人,都清楚其中道理。不过,这也难怪,谁想拿自己的安全做赌注。
遇到一丁点小事,都要茂名刑警队出面,极少能自己独立完成的案件。
也许,本小干部,难得错怪他们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