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当事人潘*晴,女,电城人,电白水东中学高一级班学生。其家境困难,,在电白四中读初中时靠学校免学杂费,提供宿舍和老师、同学的救助完成学业。她的眼睛患有严重的疾病,生了一层膜,一米范围内的事物仅能模糊看见,所以她走路时总是低着头,因为她要这样才能看见路,就是这样,这位女孩靠自己的坚强,仍在维系自己的学习生涯,她的成绩也优异,在高一级一直都名列前茅,老师安排她坐在靠窗边的第二位。但就是这样一位成绩优异的女孩,却因一些小事被水东中学政教处的某些人员、老师逼得精神失常。以下是潘*晴口述、家属转述,以及本人深入了解撰写成文,请大家来关注这位可怜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