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郑先生用购物卡到市区某大型超市购物时,被卡内50多元的余额难倒了。据郑先生讲,当天他拿着别人赠送的购物卡去购物,在购置完所需物品并支付完毕后,卡内还剩余50多元。他不想继续保留这张卡,想取出现金。店方的答复是,购物卡内余额不能兑付成现金,只能将卡内余额消费掉。郑先生无奈只能重逛了一遍超市,才消费掉卡上余额。“这种规定明摆着就是店方的‘霸王条款’。消费者究竟有没有权利要求取出卡上余额?”郑先生非常不解。
法律专家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超市是不允许发购物卡的,明显存在强行消费的嫌疑。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生记者 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