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这样的回复感到非常失望!既然意识到不适合就应该删除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 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时至今日,发帖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对某单位老师的名誉权,应法律责任;如果某单位不是老师,而是其他权力机关别人早就追究你造谣的法律责任。例如,刚刚发生在绵阳的辅警打架事件被传是神木的,别人正在启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