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水东学生 @ 2011年09月20日 Tuesday, 11:37 PM)
对了,想起来了,人民医院第三门诊部在三角圩大参林对面。
1、在水林路工业园附近发生一起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人轻伤、一人皮外伤
2、交警到场后立即把伤者送到就近的人民医院第三门诊部诊治。
3、后来其中一个伤者方某林要求交警送他的儿子(皮外伤的那个也是楼主所说的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先送回家
警察在水林路送伤者去人民医院第三门诊部,应还有其他伤者,为什么只有一个司机和一个小孩?证明224844假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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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小小的交通事,摩托车还能驾驶,伤者还能骑车,大家是先到门诊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