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铁腕扭乾坤 @ 2010年12月04日 Saturday, 10:23 AM)
我刚看到此贴,又有任务了,简答几句。
一、此贴严重失实。
二、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非楼主说的重伤。
三、非社会人员到学校闹事,全为三两方学生家长和亲人。
四、这是学生间的小事引发的摩擦。
五、派出所及时介入且已作一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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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你身为家长身为公务员身为一个最基本的人就是不可以动手打学生、还在学校的教导处。你这种行为出来、别人会怎么看你。难道你觉得你还可以理所应当地拿国家的钱来违反国家的条律。请记住阿。20几个人动手打一个学生。这还有没有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