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流浪人间 @ 2015年07月10日 Friday, 05:09 PM)
在判决书上,你魏春作为被告人, 当初是否认有借过沈先生的钱的![/size] (看下面判决书标注) 这里又承认说有借过!自己打自己嘴巴,看来你真不是一般的老赖,作为医药管理中心的负责人,出尔反尔,欲盖弥彰,谎话连篇,你这么赖皮,你爸知道吗?让你这么“负责任”的人来管医药,电白区政府相关领导,你们让我们这些小民如何安心?!
魏春你跟黎远江之间的债务为何要牵扯到此案中来,你是什么目的?我们将保留追究你诽谤、诋毁兼制作假证据的权利!以上就是你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