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高州人:
小谢于今年1月带着仅有两岁半的儿子谢元丰由于肚痛、呕吐到茂名高州市人民医院儿科就诊。由陆彩香医生就诊。她诊断为肠痉挛、腹痛。建议住院吊针,马上开处方让我交钱打针,打吊针出现以下过程:
共有四瓶针水,于上午9时开始吊针,前两瓶针水,我孩子很正常,而且能吃粥,但到第三瓶针水(含有氯化钾)他开始说,吊针的手痛,头痛,继而脸色苍白,约下午1时左右我去找医生,但一个医生也找不到,护士说点滴氯化钾是会有点痛的,无事,叫我放心。于是我安慰患儿,直到三点我儿子不断叫痛,我再次找陆医生,却连一个医生也找不着(说去睡觉了)。我此时发现患儿的手已很肿很肿,继而转打脚部约到4点多,依然是这瓶针水,我患儿脸突然出现红斑点,而且逐渐增多,脖子上也有,继而抽搐、昏迷。于是我家人通知医生,彭升医生到场,依然未见陆彩香医生出现,彭升医生用棉签将病人牙齿撬开,并注射针水,彭升医生说“这是发羊吊,睡一会儿就无事的了”。过了很久,陆彩香才出现,我问她,她说出现红斑是酒精过敏,无事让他安静睡一下吧!(病人其实当时已昏迷,该采取措施抢救了!)。过程一直还打该针水,过了5分钟后,患儿又出现脸上红斑,马上抽筋,我即刻去找陆医生,她才将我患儿转到十五楼儿科抢救房,但陆医生仍然坚持说无事的。陆医生准备离去,我要求她留下观察,采取措施她却说:“我很忙的,没时间,无事不要叫我。”当时我觉得儿子其实并不是睡觉,直到第三次我儿子再次出现红斑,并且痛苦呻吟,呼吸困难,立即叫医生来,此时嘴唇已变黑,停止呼吸,她才急忙用人工呼吸,但孩子心跳骤停,没有了自主呼吸,这是死亡迹象,因为瞳孔已变大了。(当时我家属视情况严重,怀疑是用错药?要求院方提供用了什么药,医院拒绝询查。)此时医生才将其转到ICU重症室,直到1月22日凌晨两点半左右医院方才宣布死亡。
我家属22号一早到医院讨说法,陆医生却逃避不上班,院长又不出来解释清楚,迟迟找了个颜景信主任来应付我们。主任又回答不了我们提出的疑点。颜主任和协调工作人员又不主动协助,神情慌张,拒答相关问题,拖延我们去找院长的时间!前后其中有位副院长苏炳光曾多次打电话给患儿爷爷警告,口气强硬,不要把事情搞大!
综上所述,我们的疑点如下:
1、打针过程出现异常所应(皮肤出现红斑,反复抽筋),致患者死亡,是否误诊,误用药?
2、打针治疗过程死者出现异常反应(皮肤红斑、抽筋、呼吸困难)屡找不到医生救治,延误抢救时间医生过失致人死亡,责任该谁负?
3、并在病历上不如实反映问题。如:第一次抽筋时,要抽血检查,当时我们见人已发紫、肿,爷爷说稍等患儿稍有好转时再抽。现在病历中却写到多次劝说家属拒绝抽血?此行为不按事实记录病历过程,确属院方隐瞒事实?
4、高州人民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医术精湛,专家群立。连患儿究竟是什么病至死都不能有个确诊?未确诊哪能滥用药物?
5、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却不上报。应违反卫生有关规定?
就此事,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现家属要求:高州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过失渎职导致患儿死亡,已给家属造成了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必须由高州人民医院负全责。
以上情况内容由于本人失子痛楚,却一时表达未能尽透,希望社会各界给我一个公平,万分感谢!!!
此致
爱儿父亲:谢善志
母亲:陈 燕
联系电话:13824859693
地址:高州市南湖路4号
2008年1月22日
高州人:
小谢于今年1月带着仅有两岁半的儿子谢元丰由于肚痛、呕吐到茂名高州市人民医院儿科就诊。由陆彩香医生就诊。她诊断为肠痉挛、腹痛。建议住院吊针,马上开处方让我交钱打针,打吊针出现以下过程:
共有四瓶针水,于上午9时开始吊针,前两瓶针水,我孩子很正常,而且能吃粥,但到第三瓶针水(含有氯化钾)他开始说,吊针的手痛,头痛,继而脸色苍白,约下午1时左右我去找医生,但一个医生也找不到,护士说点滴氯化钾是会有点痛的,无事,叫我放心。于是我安慰患儿,直到三点我儿子不断叫痛,我再次找陆医生,却连一个医生也找不着(说去睡觉了)。我此时发现患儿的手已很肿很肿,继而转打脚部约到4点多,依然是这瓶针水,我患儿脸突然出现红斑点,而且逐渐增多,脖子上也有,继而抽搐、昏迷。于是我家人通知医生,彭升医生到场,依然未见陆彩香医生出现,彭升医生用棉签将病人牙齿撬开,并注射针水,彭升医生说“这是发羊吊,睡一会儿就无事的了”。过了很久,陆彩香才出现,我问她,她说出现红斑是酒精过敏,无事让他安静睡一下吧!(病人其实当时已昏迷,该采取措施抢救了!)。过程一直还打该针水,过了5分钟后,患儿又出现脸上红斑,马上抽筋,我即刻去找陆医生,她才将我患儿转到十五楼儿科抢救房,但陆医生仍然坚持说无事的。陆医生准备离去,我要求她留下观察,采取措施她却说:“我很忙的,没时间,无事不要叫我。”当时我觉得儿子其实并不是睡觉,直到第三次我儿子再次出现红斑,并且痛苦呻吟,呼吸困难,立即叫医生来,此时嘴唇已变黑,停止呼吸,她才急忙用人工呼吸,但孩子心跳骤停,没有了自主呼吸,这是死亡迹象,因为瞳孔已变大了。(当时我家属视情况严重,怀疑是用错药?要求院方提供用了什么药,医院拒绝询查。)此时医生才将其转到ICU重症室,直到1月22日凌晨两点半左右医院方才宣布死亡。
我家属22号一早到医院讨说法,陆医生却逃避不上班,院长又不出来解释清楚,迟迟找了个颜景信主任来应付我们。主任又回答不了我们提出的疑点。颜主任和协调工作人员又不主动协助,神情慌张,拒答相关问题,拖延我们去找院长的时间!前后其中有位副院长苏炳光曾多次打电话给患儿爷爷警告,口气强硬,不要把事情搞大!
综上所述,我们的疑点如下:
1、打针过程出现异常所应(皮肤出现红斑,反复抽筋),致患者死亡,是否误诊,误用药?
2、打针治疗过程死者出现异常反应(皮肤红斑、抽筋、呼吸困难)屡找不到医生救治,延误抢救时间医生过失致人死亡,责任该谁负?
3、并在病历上不如实反映问题。如:第一次抽筋时,要抽血检查,当时我们见人已发紫、肿,爷爷说稍等患儿稍有好转时再抽。现在病历中却写到多次劝说家属拒绝抽血?此行为不按事实记录病历过程,确属院方隐瞒事实?
4、高州人民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医术精湛,专家群立。连患儿究竟是什么病至死都不能有个确诊?未确诊哪能滥用药物?
5、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却不上报。应违反卫生有关规定?
就此事,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现家属要求:高州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过失渎职导致患儿死亡,已给家属造成了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必须由高州人民医院负全责。
以上情况内容由于本人失子痛楚,却一时表达未能尽透,希望社会各界给我一个公平,万分感谢!!!
此致
爱儿父亲:谢善志
母亲:陈 燕
联系电话:13824859693
地址:高州市南湖路4号
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