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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修文 (1人在浏览)

玄海拾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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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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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修文

天地生人,同是天地养人。无人可横空出世,更无人不归尘土。诚,凡人皆望长生不老,永驻“仙”凡。上朔商周,下达今朝,尚未见千岁之人,更无不老“仙”翁。百岁人瑞,亦屈指可数。然,天地之玄,冥冥之奥,必有其规,同有其矩。因何有半途而夭者,又有百岁人瑞?此乃千年未解之谜矣!
万物有因,尘缘有果。果从何来?来自先人之功德也!前人种树,后人遮荫,便是此理。后人随后亦作古,如此生生不息,循环不已。前人之果,乃后人之福祸所依也!若论前人之“果”,先看“果”之成自何物。“果”由“田”、“木”而成。“木”之中轴乃“丨”,直通上“田”,与“田”相连而成“甲”,此便是阳人之甲子之称谓矣。所谓“甲女戊男,十室九空”;“甲男甲女,富贵不已”便是此理。“甲”从何来?来自“前人”功德矣!前人业已作古,现阳人在上,若论古人,则应将“甲”翻转。反转之“甲”成“由”,诚城中之神(同果)直通“上天”,且存于后世,便成了阳人成败之“因”也!也可以说,阳人之因来自前人之果。以此便可知“夭者”与“人瑞”,贫贱富贵之因也!
作为“前”人(因人人皆可作古),如何方能为后辈遗下阴福?此便是“修”也!平常所说“修功修德”便是此理了。如何方可“修得”?除修心积德,多行义举外,还需自养。人有先天之遗,同有后天所养。先天之不足,须后天适补。所谓适补,则非食不厌精,甜酸苦辣香,五味俱全,粗细兼备,则为大善。暴殄天物,乃人神共愤,是故切要劝说后人珍惜盘中之物,爱惜粮米,方为上吉。诚,奉神之物,应妥为处理。若家中尚有余粮,丧白之物最好莫归。酒宴之首,留归冥道。祭拜玄界,酒礼应至尘土,此方为礼到。此乃平常人均可达之境。
至于修至圣境,常人则难以效之。例如修佛之道吧!佛为何物?前曾论“顺治赞僧诗”,可谓将“佛”论至“体无完肤”。然,此“佛”非佛,乃僧也!“顺治”岂有佛骨?其接触之物,乃寺庙之僧也!僧为何物?“戒”中之人也!“刹”中之人,杀尽世间色欲,断绝尘世父母妻儿兄弟,所谓超脱凡世尘土,一心向往“西天”极乐世界。此等境界之徒,何有救世之思?终日所念者,皆为“”文。“”者,左上有“幺”,左下有“小”人。上“幺”同“夭”,实乃“人”也。“小”人长大成人,称之为“大”人。虽人已长成“夭”,但还是受天之限,可谓“头上压着天刀”。不管是大人小人,或是“头上压着天刀”之人,终归是个“人”。而西面之物,名为“圣”者,实乃天地之间(<<<)簌簌射东之箭,岂是东土凡人吟诵之辞?凡吟诵此类词曲者,轻者不思进取,重者则愤世嫉俗,出家为僧为尼,是故凡俗之人,不宜修之。佛为何物?佛者,同属寰宇之“人”,深谙天道人伦之理,焉有异于人道之处?是故佛道如来,不忌腥荤,粗细同进,方得心宽体胖,方得成正果。既有正果,必有邪果。何为正?符合天地之道,符合人伦之理,则为正果。若反之,则为邪果。“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来时糊涂去时迷,空在人间走一回。不如不来也不去,来时欢喜去时悲。”这是什么话?谁是我?我是谁?这不是没有了自己灵魂的傻瓜之问吗?什么又是谁?谁就是谁?怎么又是谁?谁也替代不了你。什么“空走一回”?你儿女满堂,享尽了人间五味,怎么空了?什么“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走一回,怎知人间事?如果不来走一遭,怎会有后来人?“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世界还怕无人来?更可笑的是,人之诞,并非来与不来,而是祖先血脉传承,并非随心所欲。“来时欢喜去时悲”,这句倒说出了人之求了DD长生不死之念。诚,此正是“顺治”修之邪果DD违背了天地之法则。因此,人只可求富贵荣华,健康长寿,不可求长生不死。人之“来”,并非“糊涂而来”,人之“去”,亦并非“迷糊而去”,来来去去,皆在定数之中。

(未完待续)
 
粗略一看,好像有洒家疯禅的味道。。。,续完后再看。
好好表现,若有慧根,洒家破例点化你
 
QUOTE(玄海拾贝 @ 2010年12月28日 Tuesday, 04:41 PM)
劝修文

“刹”中之人,杀尽世间色欲,断绝尘世父母妻儿兄弟,所谓超脱凡世尘土,一心向往“西天”极乐世界。此等境界之徒,何有救世之思?

佛为何物?佛者,同属寰宇之“人”,深谙天道人伦之理,焉有异于人道之处?是故佛道如来,不忌腥荤,粗细同进,方得心宽体胖,方得成正果。既有正果,必有邪果。何为正?符合天地之道,符合人伦之理,则为正果。若反之,则为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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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为佛。佛本为人

果有洒家疯禅之慧根,若愿入吾禅房,拜吾为师,必可修成功德,早登极乐
此派由宋时济颠和鲁智深所创.由蛙和尚发扬光大.汝可先到链接看看我派教义,再慎重决定
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6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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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蛙子 @ 2010年12月28日 Tuesday, 08:15 PM)
入世为佛。佛本为人

果有洒家疯禅之慧根,若愿入吾禅房,拜吾为师,必可修成功德,早登极乐
此派由宋时济颠和鲁智深所创.由蛙和尚发扬光大.汝可先到链接看看我派教义,再慎重决定
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6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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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月黑L高⑾x夜,蛙和尚[者槊癯害。蛙和尚的_好,蛙和尚的_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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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叁0如狼 @ 2010年12月28日 Tuesday, 09:50 PM)
系月黑L高⑾x夜,蛙和尚[者槊癯害。蛙和尚的_好,蛙和尚的_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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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古哥!真是个才人,佩服佩服。
 
也挑挑刺
应为荫福
 
QUOTE(异乡飘零 @ 2010年12月29日 Wednesday, 08:46 AM)
也挑挑刺
应为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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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你没咒骂。“阴福”与“阳福”相对,为名词;“荫福”常用作动词,如“荫福子孙”。收你学费五毛!
 
劝修文

天地生人,同是天地养人。无人可横空出世,更无人不归尘土。诚,凡人皆望长生不老,永驻“仙”凡。上朔商周,下达今朝,尚未见千岁之人,更无不老“仙”翁。百岁人瑞,亦屈指可数。然,天地之玄,冥冥之奥,必有其规,同有其矩。因何有半途而夭者,又有百岁人瑞?此乃千年未解之谜矣!
万物有因,尘缘有果。果从何来?来自先人之功德也!前人种树,后人遮荫,便是此理。后人随后亦作古,如此生生不息,循环不已。前人之果,乃后人之福祸所依也!若论前人之“果”,先看“果”之成自何物。“果”由“田”、“木”而成。“木”之中轴乃“丨”,直通上“田”,与“田”相连而成“甲”,此便是阳人之甲子之称谓矣。所谓“甲女戊男,十室九空”;“甲男甲女,富贵不已”便是此理。“甲”从何来?来自“前人”功德矣!前人业已作古,现阳人在上,若论古人,则应将“甲”翻转。反转之“甲”成“由”,诚城中之神(同果)直通“上天”,且存于后世,便成了阳人成败之“因”也!也可以说,阳人之因来自前人之果。以此便可知“夭者”与“人瑞”,贫贱富贵之因也!
作为“前”人(因人人皆可作古),如何方能为后辈遗下阴福?此便是“修”也!平常所说“修功修德”便是此理了。如何方可“修得”?除修心积德,多行义举外,还需自养。人有先天之遗,同有后天所养。先天之不足,须后天适补。所谓适补,则非食不厌精,甜酸苦辣香,五味俱全,粗细兼备,则为大善。暴殄天物,乃人神共愤,是故切要劝说后人珍惜盘中之物,爱惜粮米,方为上吉。诚,奉神之物,应妥为处理。若家中尚有余粮,丧白之物最好莫归。酒宴之首,留归冥道。祭拜玄界,酒礼应至尘土,此方为礼到。此乃平常人均可达之境。
至于修至圣境,常人则难以效之。例如修佛之道吧!佛为何物?前曾论“顺治赞僧诗”,可谓将“佛”论至“体无完肤”。然,此“佛”非佛,乃僧也!“顺治”岂有佛骨?其接触之物,乃寺庙之僧也!僧为何物?“戒”中之人也!“刹”中之人,杀尽世间色欲,断绝尘世父母妻儿兄弟,所谓超脱凡世尘土,一心向往“西天”极乐世界。此等境界之徒,何有救世之思?终日所念者,皆为“”文。“”者,左上有“幺”,左下有“小”人。上“幺”同“夭”,实乃“人”也。“小”人长大成人,称之为“大”人。虽人已长成“夭”,但还是受天之限,可谓“头上压着天刀”。不管是大人小人,或是“头上压着天刀”之人,终归是个“人”。而西面之物,名为“圣”者,实乃天地之间(<<<)簌簌射东之箭,岂是东土凡人吟诵之辞?凡吟诵此类词曲者,轻者不思进取,重者则愤世嫉俗,出家为僧为尼,是故凡俗之人,不宜修之。佛为何物?佛者,同属寰宇之“人”,深谙天道人伦之理,焉有异于人道之处?是故佛道如来,不忌腥荤,粗细同进,方得心宽体胖,方得成正果。既有正果,必有邪果。何为正?符合天地之道,符合人伦之理,则为正果。若反之,则为邪果。“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来时糊涂去时迷,空在人间走一回。不如不来也不去,来时欢喜去时悲。”这是什么话?谁是我?我是谁?这不是没有了自己灵魂的傻瓜之问吗?什么又是谁?谁就是谁?怎么又是谁?谁也替代不了你。什么“空走一回”?你儿女满堂,享尽了人间五味,怎么空了?什么“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走一回,怎知人间事?如果不来走一遭,怎会有后来人?“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世界还怕无人来?更可笑的是,人之诞,并非来与不来,而是祖先血脉传承,并非随心所欲。“来时欢喜去时悲”,这句倒说出了人之求了DD长生不死之念。诚,此正是“顺治”修之邪果DD违背了天地之法则。因此,人只可求富贵荣华,健康长寿,不可求长生不死。人之“来”,并非“糊涂而来”,人之“去”,亦并非“迷糊而去”,来来去去,皆在定数之中。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

DD鬼斧神工的中华文字

佛为何物?佛者,同是寰宇之“人”也!然其因何右有“弯弓”,并持“两箭”?此乃“佛”字之解矣!佛之性,乃大仁大慈,凡事皆望“委曲求全”,是故取一“弯弓”作护卫之用。诚,仅一弯弯之弓,如何抵挡天上之邪?是故便取“两箭”矣。本来,一“箭”足可取来犯之敌,但佛之性,乃慈悲为怀,故先发一“软箭”,作示警之用,尔后再行“化箭”。此亦是我们常见佛常用“化”而非用“杀、灭”等之因也。此便是“佛”字之来由也。因佛性“柔”,刚直之“箭”,难表佛性,故,阳人行笔用“佛”,应用“篆体”,此方与佛性相符,佛之威,佛之能方可尽发。从“佛”字的右“弓”加两竖“||”之形来断,其又同于“$”(原老式美元符号中间有两竖,后来简化了)。此说明佛之本矣!原来“$”代表“钱”,在西天掌“$”者,方为佛也!然,中间两竖,暗喻取财之道,“软硬”两手,同可谓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也难怪“钱可通神”了。
由于时间及篇幅的限制,鄙人不可再多论矣。但诸位若探讨中华文字的演化及含义略有所得,还请撰写些许文字赐教,本人愿听高见。但从文字之起源,仓颉造字来论,其中便有诸多值得研究。以前曾撰文“也谈‘创造性’教育”,其中曾批驳了什么“创造性教育功能”的荒谬。那么,究竟是谁使中华文字的始祖能创造出开创与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字?不仅中华如此,各个民族同样创造了自己的文字?


(未完待续)
 
Life is a lengthy process, so you know what?
 
QUOTE(666777 @ 2010年12月29日 Wednesday, 11:02 AM)
Life is a lengthy process, so you know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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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犯了起码的语法错误了!不过原谅你,因为你仅是“读语文的硕士”,不修英语。
“so you know what?”应为
“so what do you know?”

一视同仁,你的收费与“异乡飘零”一样“五毛”!

 
劝修文

天地生人,同是天地养人。无人可横空出世,更无人不归尘土。诚,凡人皆望长生不老,永驻“仙”凡。上朔商周,下达今朝,尚未见千岁之人,更无不老“仙”翁。百岁人瑞,亦屈指可数。然,天地之玄,冥冥之奥,必有其规,同有其矩。因何有半途而夭者,又有百岁人瑞?此乃千年未解之谜矣!
万物有因,尘缘有果。果从何来?来自先人之功德也!前人种树,后人遮荫,便是此理。后人随后亦作古,如此生生不息,循环不已。前人之果,乃后人之福祸所依也!若论前人之“果”,先看“果”之成自何物。“果”由“田”、“木”而成。“木”之中轴乃“丨”,直通上“田”,与“田”相连而成“甲”,此便是阳人之甲子之称谓矣。所谓“甲女戊男,十室九空”;“甲男甲女,富贵不已”便是此理。“甲”从何来?来自“前人”功德矣!前人业已作古,现阳人在上,若论古人,则应将“甲”翻转。反转之“甲”成“由”,诚城中之神(同果)直通“上天”,且存于后世,便成了阳人成败之“因”也!也可以说,阳人之因来自前人之果。以此便可知“夭者”与“人瑞”,贫贱富贵之因也!
作为“前”人(因人人皆可作古),如何方能为后辈遗下阴福?此便是“修”也!平常所说“修功修德”便是此理了。如何方可“修得”?除修心积德,多行义举外,还需自养。人有先天之遗,同有后天所养。先天之不足,须后天适补。所谓适补,则非食不厌精,甜酸苦辣香,五味俱全,粗细兼备,则为大善。暴殄天物,乃人神共愤,是故切要劝说后人珍惜盘中之物,爱惜粮米,方为上吉。诚,奉神之物,应妥为处理。若家中尚有余粮,丧白之物最好莫归。酒宴之首,留归冥道。祭拜玄界,酒礼应至尘土,此方为礼到。此乃平常人均可达之境。
至于修至圣境,常人则难以效之。例如修佛之道吧!佛为何物?前曾论“顺治赞僧诗”,可谓将“佛”论至“体无完肤”。然,此“佛”非佛,乃僧也!“顺治”岂有佛骨?其接触之物,乃寺庙之僧也!僧为何物?“戒”中之人也!“刹”中之人,杀尽世间色欲,断绝尘世父母妻儿兄弟,所谓超脱凡世尘土,一心向往“西天”极乐世界。此等境界之徒,何有救世之思?终日所念者,皆为“”文。“”者,左上有“幺”,左下有“小”人。上“幺”同“夭”,实乃“人”也。“小”人长大成人,称之为“大”人。虽人已长成“夭”,但还是受天之限,可谓“头上压着天刀”。不管是大人小人,或是“头上压着天刀”之人,终归是个“人”。而西面之物,名为“圣”者,实乃天地之间(<<<)簌簌射东之箭,岂是东土凡人吟诵之辞?凡吟诵此类词曲者,轻者不思进取,重者则愤世嫉俗,出家为僧为尼,是故凡俗之人,不宜修之。佛为何物?佛者,同属寰宇之“人”,深谙天道人伦之理,焉有异于人道之处?是故佛道如来,不忌腥荤,粗细同进,方得心宽体胖,方得成正果。既有正果,必有邪果。何为正?符合天地之道,符合人伦之理,则为正果。若反之,则为邪果。“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来时糊涂去时迷,空在人间走一回。不如不来也不去,来时欢喜去时悲。”这是什么话?谁是我?我是谁?这不是没有了自己灵魂的傻瓜之问吗?什么又是谁?谁就是谁?怎么又是谁?谁也替代不了你。什么“空走一回”?你儿女满堂,享尽了人间五味,怎么空了?什么“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走一回,怎知人间事?如果不来走一遭,怎会有后来人?“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世界还怕无人来?更可笑的是,人之诞,并非来与不来,而是祖先血脉传承,并非随心所欲。“来时欢喜去时悲”,这句倒说出了人之求了DD长生不死之念。诚,此正是“顺治”修之邪果DD违背了天地之法则。因此,人只可求富贵荣华,健康长寿,不可求长生不死。人之“来”,并非“糊涂而来”,人之“去”,亦并非“迷糊而去”,来来去去,皆在定数之中。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

DD鬼斧神工的中华文字

佛为何物?佛者,同是寰宇之“人”也!然其因何右有“弯弓”,并持“两箭”?此乃“佛”字之解矣!佛之性,乃大仁大慈,凡事皆望“委曲求全”,是故取一“弯弓”作护卫之用。诚,仅一弯弯之弓,如何抵挡天上之邪?是故便取“两箭”矣。本来,一“箭”足可取来犯之敌,但佛之性,乃慈悲为怀,故先发一“软箭”,作示警之用,尔后再行“化箭”。此亦是我们常见佛常用“化”而非用“杀、灭”等之因也。此便是“佛”字之来由也。因佛性“柔”,刚直之“箭”,难表佛性,故,阳人行笔用“佛”,应用“篆体”,此方与佛性相符,佛之威,佛之能方可尽发。从“佛”字的右“弓”加两竖“||”之形来断,其又同于“$”(原老式美元符号中间有两竖,后来简化了)。此说明佛之本矣!原来“$”代表“钱”,在西天掌“$”者,方为佛也!然,中间两竖,暗喻取财之道,“软硬”两手,同可谓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也难怪“钱可通神”了。
由于时间及篇幅的限制,鄙人不可再多论矣。但诸位若探讨中华文字的演化及含义略有所得,还请撰写些许文字赐教,本人愿听高见。但从文字之起源,仓颉造字来论,其中便有诸多值得研究。以前曾撰文“也谈‘创造性’教育”,其中曾批驳了什么“创造性教育功能”的荒谬。那么,究竟是谁使中华文字的始祖能创造出开创与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字?不仅中华如此,各个民族同样创造了自己的文字?

如何看待“白蛇传”?

DD荒谬的“人神结合”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被“白蛇传”中主人翁“白素贞”忠贞的爱情而感动,无不咒骂“法海”和尚拆人姻缘的可恶。这种爱憎分明的是非观深刻的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朴素情感,但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不谙善恶,不辨真伪,容易被人愚弄的可悲历史事实。
“白蛇传”自从问世至今,从未有人对其中的荒谬进行拆戳,至今许许多多的多愁善感的男男女还为其命运抹眼泪,还为其爱情的结晶高中状元后回来哭祭生母而感动天地,摧垮“雷锋塔”,放出“白娘子”而欢呼雷动。这也是中国文人墨客的虚伪见证与“成功”所在。
尽管众所周知“白蛇传”乃神话故事,是虚构的,在现实生活根本就没有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但明知其虚伪性及欺骗性后仍然为之喝彩就显得有点愚笨了。而这种愚蠢的举动若没有其他负效应的话,那还算愚得可以,但在我们未知的世界里,恐怕有些跃跃欲试的东西并不是象我们这些可爱的男男女女这么抹眼泪了。它们会怎么想?他们不会被这些晶莹剔透的纯情之泪而感动,恰恰相反,它们反会认为这才是它们梦寐以求要猎取的对象,因为这种“同情之泪”,这种为荒诞喝彩的主体才是它们可以寄托梦想,实现阴谋的温床。我们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对这种听似“聊斋”的分析可能很不以为然,以为“玄海拾贝”又在“危言耸听”。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究竟有多少男男女女经历了这种荒谬的“人神结合”?有多少的男男女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恐怕没人做过统计,因为其确实是难以计算的。



(未完待续)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阿弥陀佛
 
由此看来,中华去奴化教育任重道远矣!
 
QUOTE(依林 @ 2010年12月30日 Thursday, 10:32 AM)
由此看来,中华去奴化教育任重道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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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骨绵豆”你应该清楚中华之赤子之心,你枉为中华人!

论战你们是没办法占上风了,改辙吧!多做些有益于主子的

事,多搞点经济军事情报比在电白论坛遭殃好些。
 
劝修文

天地生人,同是天地养人。无人可横空出世,更无人不归尘土。诚,凡人皆望长生不老,永驻“仙”凡。上朔商周,下达今朝,尚未见千岁之人,更无不老“仙”翁。百岁人瑞,亦屈指可数。然,天地之玄,冥冥之奥,必有其规,同有其矩。因何有半途而夭者,又有百岁人瑞?此乃千年未解之谜矣!
万物有因,尘缘有果。果从何来?来自先人之功德也!前人种树,后人遮荫,便是此理。后人随后亦作古,如此生生不息,循环不已。前人之果,乃后人之福祸所依也!若论前人之“果”,先看“果”之成自何物。“果”由“田”、“木”而成。“木”之中轴乃“丨”,直通上“田”,与“田”相连而成“甲”,此便是阳人之甲子之称谓矣。所谓“甲女戊男,十室九空”;“甲男甲女,富贵不已”便是此理。“甲”从何来?来自“前人”功德矣!前人业已作古,现阳人在上,若论古人,则应将“甲”翻转。反转之“甲”成“由”,诚城中之神(同果)直通“上天”,且存于后世,便成了阳人成败之“因”也!也可以说,阳人之因来自前人之果。以此便可知“夭者”与“人瑞”,贫贱富贵之因也!
作为“前”人(因人人皆可作古),如何方能为后辈遗下阴福?此便是“修”也!平常所说“修功修德”便是此理了。如何方可“修得”?除修心积德,多行义举外,还需自养。人有先天之遗,同有后天所养。先天之不足,须后天适补。所谓适补,则非食不厌精,甜酸苦辣香,五味俱全,粗细兼备,则为大善。暴殄天物,乃人神共愤,是故切要劝说后人珍惜盘中之物,爱惜粮米,方为上吉。诚,奉神之物,应妥为处理。若家中尚有余粮,丧白之物最好莫归。酒宴之首,留归冥道。祭拜玄界,酒礼应至尘土,此方为礼到。此乃平常人均可达之境。
至于修至圣境,常人则难以效之。例如修佛之道吧!佛为何物?前曾论“顺治赞僧诗”,可谓将“佛”论至“体无完肤”。然,此“佛”非佛,乃僧也!“顺治”岂有佛骨?其接触之物,乃寺庙之僧也!僧为何物?“戒”中之人也!“刹”中之人,杀尽世间色欲,断绝尘世父母妻儿兄弟,所谓超脱凡世尘土,一心向往“西天”极乐世界。此等境界之徒,何有救世之思?终日所念者,皆为“”文。“”者,左上有“幺”,左下有“小”人。上“幺”同“夭”,实乃“人”也。“小”人长大成人,称之为“大”人。虽人已长成“夭”,但还是受天之限,可谓“头上压着天刀”。不管是大人小人,或是“头上压着天刀”之人,终归是个“人”。而西面之物,名为“圣”者,实乃天地之间(<<<)簌簌射东之箭,岂是东土凡人吟诵之辞?凡吟诵此类词曲者,轻者不思进取,重者则愤世嫉俗,出家为僧为尼,是故凡俗之人,不宜修之。佛为何物?佛者,同属寰宇之“人”,深谙天道人伦之理,焉有异于人道之处?是故佛道如来,不忌腥荤,粗细同进,方得心宽体胖,方得成正果。既有正果,必有邪果。何为正?符合天地之道,符合人伦之理,则为正果。若反之,则为邪果。“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来时糊涂去时迷,空在人间走一回。不如不来也不去,来时欢喜去时悲。”这是什么话?谁是我?我是谁?这不是没有了自己灵魂的傻瓜之问吗?什么又是谁?谁就是谁?怎么又是谁?谁也替代不了你。什么“空走一回”?你儿女满堂,享尽了人间五味,怎么空了?什么“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走一回,怎知人间事?如果不来走一遭,怎会有后来人?“不如不来也不去”,你若不来,世界还怕无人来?更可笑的是,人之诞,并非来与不来,而是祖先血脉传承,并非随心所欲。“来时欢喜去时悲”,这句倒说出了人之求了DD长生不死之念。诚,此正是“顺治”修之邪果DD违背了天地之法则。因此,人只可求富贵荣华,健康长寿,不可求长生不死。人之“来”,并非“糊涂而来”,人之“去”,亦并非“迷糊而去”,来来去去,皆在定数之中。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

DD鬼斧神工的中华文字

佛为何物?佛者,同是寰宇之“人”也!然其因何右有“弯弓”,并持“两箭”?此乃“佛”字之解矣!佛之性,乃大仁大慈,凡事皆望“委曲求全”,是故取一“弯弓”作护卫之用。诚,仅一弯弯之弓,如何抵挡天上之邪?是故便取“两箭”矣。本来,一“箭”足可取来犯之敌,但佛之性,乃慈悲为怀,故先发一“软箭”,作示警之用,尔后再行“化箭”。此亦是我们常见佛常用“化”而非用“杀、灭”等之因也。此便是“佛”字之来由也。因佛性“柔”,刚直之“箭”,难表佛性,故,阳人行笔用“佛”,应用“篆体”,此方与佛性相符,佛之威,佛之能方可尽发。从“佛”字的右“弓”加两竖“||”之形来断,其又同于“$”(原老式美元符号中间有两竖,后来简化了)。此说明佛之本矣!原来“$”代表“钱”,在西天掌“$”者,方为佛也!然,中间两竖,暗喻取财之道,“软硬”两手,同可谓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也难怪“钱可通神”了。
由于时间及篇幅的限制,鄙人不可再多论矣。但诸位若探讨中华文字的演化及含义略有所得,还请撰写些许文字赐教,本人愿听高见。但从文字之起源,仓颉造字来论,其中便有诸多值得研究。以前曾撰文“也谈‘创造性’教育”,其中曾批驳了什么“创造性教育功能”的荒谬。那么,究竟是谁使中华文字的始祖能创造出开创与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字?不仅中华如此,各个民族同样创造了自己的文字?

如何看待“白蛇传”?

DD荒谬的“人神结合”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被“白蛇传”中主人翁“白素贞”忠贞的爱情而感动,无不咒骂“法海”和尚拆人姻缘的可恶。这种爱憎分明的是非观深刻的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朴素情感,但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不谙善恶,不辨真伪,容易被人愚弄的可悲历史事实。
“白蛇传”自从问世至今,从未有人对其中的荒谬进行拆戳,至今许许多多的多愁善感的男男女女还为其命运抹眼泪,还为其爱情的结晶高中状元后回来哭祭生母而感动天地,摧垮“雷锋塔”,放出“白娘子”而欢呼雷动。这也是中国文人墨客的虚伪见证与“成功”所在。
尽管众所周知“白蛇传”乃神话故事,是虚构的,在现实生活根本就没有这种荒谬的事情发生,但明知其虚伪性及欺骗性后仍然为之喝彩就显得有点愚笨了。而这种愚蠢的举动若没有其他负效应的话,那还算愚得可以,但在我们未知的世界里,恐怕有些跃跃欲试的东西并不是象我们这些可爱的男男女女这么抹眼泪了。它们会怎么想?他们不会被这些晶莹剔透的纯情之泪而感动,恰恰相反,它们反会认为这才是它们梦寐以求要猎取的对象,因为这种“同情之泪”,这种为荒诞喝彩的主体才是它们可以寄托梦想,实现阴谋的温床。我们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对这种听似“聊斋”的分析可能很不以为然,以为“玄海拾贝”又在“危言耸听”。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究竟有多少男男女女经历了这种荒谬的“人神结合”?有多少的男男女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恐怕没人做过统计,因为其确实是难以计算的。
“白蛇传”之荒谬在于“人神结合,并生有一子”,此违反的三维之人形成的根本。男为三维之人,女为四维之灵,或女为三维之人,男为四维之灵,均违反社会自然人形成之根本。三维男女结合,可诞三维之新生命,四维男女结合,同可结四维之灵,但决不是三维之人。四维之中,就算并非男女结合,同可产生新体,但并非“诞生”新体,而是合二为一,或合多为一,并非如人类夫妻结合所产新儿,两口子变成了三口之家。天地生人,自有天理道德,岂容人神结合?此等逆天逆地悖逆人伦之道的荒谬之举,天地人神得以共诛之。诚,凡尘灵界,不乏“灵思阳”人,更不缺“阳思灵”实。如“貌如天仙”,“转世仙童”等等,这不是“阳思灵”么?四维之中,更不乏缺衣少食之灵,更有无依无靠,孤独无助之游魂野鬼。它们终日无所事事,饱经风霜雨雪,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焉能不妒忌朝朝暮暮之三维男女?是故,便四出寻找寄主,或欲索一伴侣,以免风餐露宿之苦,终日无伴之独?若时运不济,祖先神明护卫乏力,则危矣!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是故远古至今,尚未有“人神结合”成功之先例。尽管想入非非者编造了“牛郎织女”与“天仙配”,天地人神还是战胜了荒谬邪恶,将“牛郎织女”隔于“银河两岸”,只准“七七”之期于“鹊桥会面”,“洒下”几滴罪孽的“幽幽苦泪”。“人神结合”之荒谬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真理的纠正,连这“幽幽之泪”也烟消云散,不了了之。


(未完待续)
 
佩服!虽然唯心的论证多有牵强附会,但论理严谨。劝人向善,亦可算功德无量吧。
 
QUOTE(BadMan @ 2011年01月01日 Saturday, 11:30 AM)
佩服!虽然唯心的论证多有牵强附会,但论理严谨。劝人向善,亦可算功德无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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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鬼混种”谬论

“BanMan”说,“在浪漫主义的想象中,神是无所不能的,当神变成了人之后,尽管他仍然可以变回到其原模样,但在变回到其原模样之前,神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包括具有人的生理功能,当然其特异功能是人所没有的),而不是一个裹着人皮的蛇或者田螺、白骨之类的东西。因而,人蛇ML并产生后代其实是一个非常符合逻辑的事情。试问荒谬从何而来?”

“BanMan”的“人神混种”论若从四维空间来分析,其说理确实是成立的,此与神学中的“生男育女”逻辑没有任何的矛盾。但将这四维的逻辑理论迁移到三维的空间,并且将三维与四维混淆来论,就显得愚昧不堪了。怎么说呢?“玄海拾贝”早有此论矣!“三维男女结合,可诞三维之新生命,四维男女结合,同可结四维之灵,但决不是三维之人。四维之中,就算并非男女结合,同可产生新体,但并非‘诞生’新体,而是合二为一,或合多为一,并非如人类夫妻结合所产新儿,两口子变成了三口之家。天地生人,自有天理道德,岂容人神结合?此等逆天逆地悖逆人伦之道的荒谬之举,天地人神得以共诛之。”
“BanMan”所言之“ML”并产后代,其实乃四维之灵物,而非人。因为人皆有阳精阳气,外来之灵体内之阴卵阴气与人之精气结合,则可合成新的阴阳气团。此气团经过若干时间的母体孕育,便形成新灵。这就是“BanMan”所谓的合乎逻辑。但此乃四维中之灵,并非三维中之人。“BanMan”之荒谬便是将这灵界之物看成了我们客观世界中的自然人。若从四维空间来论,这种“人鬼结合”所产新灵,在灵界之存在确实象我们客观世界中的“增添人口”,但此“人口的增加”并非在我们的客观世界,而是在四维灵界。
在四维灵界中,没有种类“结合”的限制,而在我们客观世界中,人只能与人结合,也只有人与人结合才能产下新儿。若物种不同,则难以成为事实。尽管驴与马有混合产物,但诞者乃“骡”,而非驴非马DD比驴比马都大,且无孕育后代之能力。由此可见,天道不容许动物世界有违非同类相交的规则。
按照“BanMan”的理论逻辑,一个三维女子同一个灵界之男结合,完全有理由诞生一个三维世界中的新儿,也就是说,女人可以不找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男人,只要与灵界中的男灵结合,完全有可能生产一个或者多个婴儿了。按照这种逻辑,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男人岂不成了累赘的多余动物?女人不是可以成为“万事不求人”的万能之人了么?这种“天方夜谈”只有“西游记”中方可发现,而非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十月怀胎”。
“BanMan”还忽视了另外个问题DD与人结合之灵的动机。为什么灵界之灵要寻找我们三维世界中的男男女女,除了衣食温饱外,还有“孤魂野鬼”的难奈。是故,它们目的乃将三维之人之魂据为己有,以解决终日孤独之苦。因此,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若非家门风水护佑,有此遇者,则危矣!
 
QUOTE(玄海拾贝 @ 2011年01月01日 Saturday, 04:42 PM)
看“人鬼混种”谬论

“BanMan”说,“在浪漫主义的想象中,神是无所不能的,当神变成了人之后,尽管他仍然可以变回到其原模样,但在变回到其原模样之前,神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包括具有人的生理功能,当然其特异功能是人所没有的),而不是一个裹着人皮的蛇或者田螺、白骨之类的东西。因而,人蛇ML并产生后代其实是一个非常符合逻辑的事情。试问荒谬从何而来?”

“BanMan”的“人神混种”论若从四维空间来分析,其说理确实是成立的,此与神学中的“生男育女”逻辑没有任何的矛盾。但将这四维的逻辑理论迁移到三维的空间,并且将三维与四维混淆来论,就显得愚昧不堪了。怎么说呢?“玄海拾贝”早有此论矣!“三维男女结合,可诞三维之新生命,四维男女结合,同可结四维之灵,但决不是三维之人。四维之中,就算并非男女结合,同可产生新体,但并非‘诞生’新体,而是合二为一,或合多为一,并非如人类夫妻结合所产新儿,两口子变成了三口之家。天地生人,自有天理道德,岂容人神结合?此等逆天逆地悖逆人伦之道的荒谬之举,天地人神得以共诛之。”
“BanMan”所言之“ML”并产后代,其实乃四维之灵物,而非人。因为人皆有阳精阳气,外来之灵体内之阴卵阴气与人之精气结合,则可合成新的阴阳气团。此气团经过若干时间的母体孕育,便形成新灵。这就是“BanMan”所谓的合乎逻辑。但此乃四维中之灵,并非三维中之人。“BanMan”之荒谬便是将这灵界之物看成了我们客观世界中的自然人。若从四维空间来论,这种“人鬼结合”所产新灵,在灵界之存在确实象我们客观世界中的“增添人口”,但此“人口的增加”并非在我们的客观世界,而是在四维灵界。
在四维灵界中,没有种类“结合”的限制,而在我们客观世界中,人只能与人结合,也只有人与人结合才能产下新儿。若物种不同,则难以成为事实。尽管驴与马有混合产物,但诞者乃“骡”,而非驴非马DD比驴比马都大,且无孕育后代之能力。由此可见,天道不容许动物世界有违非同类相交的规则。
按照“BanMan”的理论逻辑,一个三维女子同一个灵界之男结合,完全有理由诞生一个三维世界中的新儿,也就是说,女人可以不找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男人,只要与灵界中的男灵结合,完全有可能生产一个或者多个婴儿了。按照这种逻辑,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男人岂不成了累赘的多余动物?女人不是可以成为“万事不求人”的万能之人了么?这种“天方夜谈”只有“西游记”中方可发现,而非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十月怀胎”。
“BanMan”还忽视了另外个问题DD与人结合之灵的动机。为什么灵界之灵要寻找我们三维世界中的男男女女,除了衣食温饱外,还有“孤魂野鬼”的难奈。是故,它们目的乃将三维之人之魂据为己有,以解决终日孤独之苦。因此,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若非家门风水护佑,有此遇者,则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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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先生的玄学造诣和论辩我深感赞叹,我已不打算再作论辩,因为你我的分歧实系看问题的基点不同,论辩很难会有一个说服彼此的结果。之前多有冒犯,实系误会所致,请多多包涵。先生的大作我一定会认真拜读。
 

公元2011年岁次庚寅冬月二十七日,电白论坛网友谨以刚鬣牲醴之仪致祭于
玄海公拾贝先生之灵前曰:
呜呼!玄海聪明睿智,光被遐荒,生焉义烈,死矣忠良。恒矢心以兴中华,每锐志以复封疆。奇勋未入凌烟之阁,奸计先成偃月之堂。离恨泉壤,地久天长。电白涂炭,小镇荒凉。叹狐奔而兔逐,恨狼竞而鸱张!玄海如在也,必能保全社稷;玄海今没矣,伊谁力挽颓唐?惟有伯约,以济太仓!方徙薪乎曲突,忽星没于萧墙。安身于禽兽,立命于豺狼。胸中百万兵,功名万年扬!忠心耿耿,扶植纲常。鞠躬尽瘁,轰轰烈烈;死而后已,万古流芳!呜呼!罄南山之竹而书无情,决东海之波而流恨难量。玄海之名,与天地同大;玄海之德,与日月争光。
呜呼痛哉!伏维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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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玩大了吧?
 
闲来无事,还是作个回应吧。
在我看来,《看“人鬼混种”谬论》的论证之所以是错误的,根本点在于其论证的前提错了。人是三维的实体,但人的世界却并非“玄海拾贝”所说的三维而是四维的,与神(假设神是存在的,鬼怪灵幻属于虚体不包含在内)所处的四维世界并无二致。人与神的差别在于:人的世界中的第四维的轨迹是固定的,人没有能力去改变它,但神却可以改变其所处的神界中的第四维的方向和速度,以致神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人所生活的世界,可以看到人的前世、今生和后世。人和神也有一个共同之处:两个都是实实在在的实体,不像鬼怪灵幻那样属于虚体。故而当神来到人间,当神的生活世界的第四维的轨迹与人的世界的第四维的轨迹重合时,人与神就没有什么区别了(神的超自然能力除外)。这样,人与神的共同生活还有什么不可能呢?至于人神结合所生的后代是人还是神,只能视该后代是否遗传了神的超自然能力而定,如果遗传了则是神,否则就是人。这样,不也符合遗传的自然法则吗?至于所说的“驴马混种”比驴和马都大,且不能再繁育后代的问题,自然法则(即所谓的天道)本来就是这样,并不存在违背天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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