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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名市公安局李天福一案,多人翻供背后的疑问 (2人在浏览)

zzz19492011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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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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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7]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茂名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天福一案在东莞中院进行庭审的情况。出庭的三位证人以及被告人都全部翻供,将之前公诉人的指控全部推翻,笔者对此有如下疑问:
1、公诉人指控李天福于2002年至2009年先后担任信宜市、高州市公安局局长的8年间,通过指使下属向单位套取现金240万元。
庭审中李天福及其辩护律师称,这240万元的计算,是公诉方粗略地以李天福每年在中秋、春节请上级领导吃饭、送土特产的费用,控方称李天福在任8年每年30万元,以乘法计算出贪污240万元!贪污金额的确定就是一个简单的乘式?指控方还称,上述吃饭送礼没有经局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同意,提供的报销发票不能证明公款去向。看来,以后各位官员请客吃饭时记得要在班子会议纪录上注明咯,记得要在场吃饭的上级领导顺便在发票上签个名。否则,在报销后就会可能被指控套取公款贪污罪。
疑问一:何为正常报销,何为套取公款?

2、公诉人指控李天福涉嫌受贿,接受14名下属共200余万元及美金15万元。行贿者名单详见2011年12月29日的“南方都市报”,在行贿名单中,少则三、五万,多则数十万,更有甚者是15万美金,只是股级职务平调,庭审中公诉方并没有对行贿财物的来龙去脉作出明确解释。看来,物价上涨得最快的还是官帽子,数年前粤西山区信宜市一个小小的股级职务就要花费15万美金!但据知情者介绍,上述14名对李天福的行贿者,都没有一位因此而受到处理!
疑问二:14名巨额行贿者为何无罪?

3、公诉人指控李天福在信宜市交警大队楼房建设工程中收受70万元,为工程老板谋取该项目提供帮助。庭审中出示的证据表明,该楼房建设工程整个的审核结算造价是180万余元。180万元的工程需要行贿70万元!在此敬告信宜市交警大队该楼房的住户,你们一定要小心,这楼房必然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
疑问三:180万元的工程难道要行贿70万元?

4、庭审中,为证明没有出现刑讯逼供,公诉人调取审讯视频公诸于众,按我国对证据的规定,公诉方为表明取证程序不存在非法行为,须向辩方提供完整的审讯视频,但本案中公诉方只是提供李天福被讯问时的截取视频,并不能按辩方要求向法庭出示完整的审讯视频。
疑问四:本案可能会涉及到国家的重大机密,部分审讯视频有不可见人的地方?

5、三位出庭证人不约而同地出现翻供,都称在审讯期间受到逼供,人身自由和精神意志受到巨大压力。但三个出庭的证人,居然为了一个已经被免职的副局长,面对公诉机关勇敢地出庭作证!
疑问五:自古草民反太子,必有内情呼?[/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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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不评论。
但是做那么久县的公安局长,才捞几百万,已经清廉到可以上CCTV了。
 
在这里能回复吗?看来又出冤案了!
 
翻吧,翻吧,最终成了无罪释放………………
 
作为一个旁观者,认真细看上述一案所罗列的控诉实在感到可笑,公诉人的指控实在欠缺道理。
 
没有错漏,何来收入!

先给你个缺口,接下来看你会不会做了!
 
楼主是局内人,那么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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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反腐败吗?”这是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在接受调查时说的一段话。-----------
 
QUOTE(zzz19492011 @ 2012年01月02日 Monday, 10:54 PM)
[size=7]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茂名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天福一案在东莞中院进行庭审的情况。出庭的三位证人以及被告人都全部翻供,将之前公诉人的指控全部推翻,笔者对此有如下疑问:
1、公诉人指控李天福于2002年至2009年先后担任信宜市、高州市公安局局长的8年间,通过指使下属向单位套取现金240万元。
庭审中李天福及其辩护律师称,这240万元的计算,是公诉方粗略地以李天福每年在中秋、春节请上级领导吃饭、送土特产的费用,控方称李天福在任8年每年30万元,以乘法计算出贪污240万元!贪污金额的确定就是一个简单的乘式?指控方还称,上述吃饭送礼没有经局领导班子开会研究同意,提供的报销发票不能证明公款去向。看来,以后各位官员请客吃饭时记得要在班子会议纪录上注明咯,记得要在场吃饭的上级领导顺便在发票上签个名。否则,在报销后就会可能被指控套取公款贪污罪。
疑问一:何为正常报销,何为套取公款?

2、公诉人指控李天福涉嫌受贿,接受14名下属共200余万元及美金15万元。行贿者名单详见2011年12月29日的“南方都市报”,在行贿名单中,少则三、五万,多则数十万,更有甚者是15万美金,只是股级职务平调,庭审中公诉方并没有对行贿财物的来龙去脉作出明确解释。看来,物价上涨得最快的还是官帽子,数年前粤西山区信宜市一个小小的股级职务就要花费15万美金!但据知情者介绍,上述14名对李天福的行贿者,都没有一位因此而受到处理!
疑问二:14名巨额行贿者为何无罪?

3、公诉人指控李天福在信宜市交警大队楼房建设工程中收受70万元,为工程老板谋取该项目提供帮助。庭审中出示的证据表明,该楼房建设工程整个的审核结算造价是180万余元。180万元的工程需要行贿70万元!在此敬告信宜市交警大队该楼房的住户,你们一定要小心,这楼房必然存在严重的偷工减料。
疑问三:180万元的工程难道要行贿70万元?

4、庭审中,为证明没有出现刑讯逼供,公诉人调取审讯视频公诸于众,按我国对证据的规定,公诉方为表明取证程序不存在非法行为,须向辩方提供完整的审讯视频,但本案中公诉方只是提供李天福被讯问时的截取视频,并不能按辩方要求向法庭出示完整的审讯视频。
疑问四:本案可能会涉及到国家的重大机密,部分审讯视频有不可见人的地方?

5、三位出庭证人不约而同地出现翻供,都称在审讯期间受到逼供,人身自由和精神意志受到巨大压力。但三个出庭的证人,居然为了一个已经被免职的副局长,面对公诉机关勇敢地出庭作证!
疑问五:自古草民反太子,必有内情呼?[/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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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在为李天福抱不平吧。对于有没有逼供的问题,明人都知道,公安似乎都是习惯逼供的,什么车轮战等等,什么手段都用尽,本人有同感;至于说到大额开支没有经过班子研究是不合法开支这很正常呀,哪个单位都是一样的呀,一般开支财经领导审批,小额开支经过主要领导同意,大额开支要经过班子讨论研究,如果不是这样那不就是一歌说了算吗,这音准的钱不就是某个领导的吗。楼主是不是在为李天福抱不平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委原书记尚国胜:“不花钱当个小科长叫我看看,真有那本事,我喊他大爷。”-----
“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 这是敛财1500万元的国家级贫困县甘肃省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的话。 -------唉!这已经是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不过从检方的证据看,是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这种情况在国外法院,罪名很难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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