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电视台女台长贪污受贿包养男主播 举报信全文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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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眼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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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 11:59 来源:
童小玲被带走调查,随之而来的是早前童小玲同事沈育红因对其不满,遂举报其贪污受贿及包养男主播的内幕,举报信也随即被网友翻出。
3日下午,湛江市委宣传部、湛江市检察院在湛江电视台演播中心召开电视台中层会议,就童小玲案进行通报,并宣布童小玲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童小玲被带走调查,随之而来的是早前童小玲同事沈育红因对其不满,遂举报其贪污受贿及包养男主播的内幕,举报信也随即被网友翻出。
早在2010年4月,沈某红亲自把举报童小玲的检举信递交时任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和检察院。除了举报童经济问题外还直指童私生活不检点,曝其与湛江电视台男播音员李**关系特殊,称“表面上看,李**只是童小玲的最佳舞伴,但暗地里,却是童小玲的床上最佳性伴侣。”
举报信全文如下:
童小玲十大雷人语录:
1、“你做了六、七年主任,浪费了我六、七年赚钱的时间。”
2、“你要靠的是我童小玲,我给你你就有,我不给你你就没有。”
3、“你以前给我的钱都是我的稿费吧,这是我应得的。”
4、“我是用了你一些钱,但我任你当主任,你就要给我提供。”
5、“你国庆节不但不送红包给我,连信息也没有,太不懂感恩了。”
6、“电视台的钱就是我童小玲的钱。”
7、“市领导也得听我童小玲的。”
8、“告吧,告了这么多年也没见把我童小玲告下来。”
9、“你们想打烂我的饭碗,我先打烂你们的饭碗。”
10、“有本事你们去市委告我啊,小心告不倒我,你们自己到家破人亡!”
说出如此雷人语录的就是被广东省湛江市官场称呼为“鸡台长”的广播电视台台长童小玲女士。从这些语录我们可以解读出,童小玲是一位贪婪无度,恣意妄为,把单位当自己家玩耍,视党纪国法如废纸的童大胆!
童小玲是说到做到!
据统计,童小玲任职10年,用于送礼的公关花费财务有据可查的高达1个亿,通过人事调动、岗位提拔、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贪污受贿不少于5000万。经童小玲之手调入的就达350多人。她的武器,一是色,年轻的时候亲自上阵,当台长后就为每一位后台老板都配一名女播音员;二是钱。童小玲送钱就象扔炸药包一般十分厉害。如2006年仅仅是为应付市审计局对其进行的任期经济审计,就命令手下提取600万元现金送给审计人员。童小玲就是靠着金钱和美色编织起自己的保护伞。童小玲的个人生活同样十分糜烂,长期包养台里的男主播。10年来,职工实名举报童小玲的信如雪片般涌向各部门,政府审计、纪检、检察对童小玲的情况应该是了如指掌,但没有认真去查。
今年3月,广东省湛江市**传讯了8名湛江市广播电视台干部,包括原广告部主任沈育红、服务中心主任吴立峰、技术部主任林洁如、财务科副科长黎明霞和出纳成娟等人。这些人已退赃款超千万元。湛江市**掌握了童小玲大量犯罪确凿事实,按规定,向湛江市委提请查处属正处级干部的童小玲。
4月,湛江市委决定免去童小玲台长职务。5月,电视台新台长到任,童小玲“带病”改任广电网络股份公司湛江分公司总经理。此案至今已5个月没有下文,湛江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长达10年的反贪行动成泡影,湛江反腐败的政治形势严峻!
**揭开了童小玲10年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违法乱纪冰山的一角。
一、腐败分子反腐败的一封亲笔举报信引发的反贪风暴
此次反贪风暴的直接导火索是曾经属于童小玲的心腹干将,为童小玲升官出钱出力,立下汗马功劳的原广告部主任、电视中心副主任沈育红的亲笔举报信。2008年沈育红与童小玲双方因利益分配不均反目成仇,2010年4月16日沈育红亲自把举报童小玲的检举信递交时任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和**。**随即展开调查,引发这场反贪风暴。
◆附件1:沈育红举报信(原文)如下:
尊敬的陈耀光书记:
湛江广播电视台面临着合并改革,广大干部职工祈盼着会有新的局面出现,但当我们听说仍让童小玲继续担任广播电视台台长大家非常失望,感到单位的前途暗然,一致认为这个系统如果童小玲继续升任一定会发生大地震。大家说为什么还要让一个贪婪的人继续执政,后果不堪设想。
如下是我以一个共产党人的责任,台干部职工的责任,真实向你们反映童小玲长期以来贪得无厌的行为。
1、利用职权抢广告拿提成。
2001年10月,童小玲刚上台就与其丈夫利用职权低价格抢签广告。
例如:当时程柳青(新闻部主任)与恒兴集团洽谈新闻特约广告是30万/年,但她却利用职权以20万/年签订,牺牲台创收利益以获得个人提成。
2002年台规定广告价格不得低于6.5折(低于此价格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同意才能执行),但凡是经过其夫妇签约的广告都远远低于台规定的价格。例如:其以六折价格与广州电通签约,抢走李兆佳(当时广告部主任)客户,合同标的50万。茂名电视台李某曾介绍童小玲三百万广告业务,童以三折签约,合同播出额300万。2006年与某广告公司按5.5折签约,合同播出额为300万元。
2006年与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签订的广告播出合同仅为一折,合同金额为500万,但播出只有9万,开出了发票却没有钱回到台。在其介入之前,原业务员一直是以6.5折签约的,每年播出额约二十多万。
2007年签约通脉强肾酒100万广告。台规定白天医疗广告30元/分钟才能签约特出,但童小玲却以每分钟不到10元的价格与医药公司签约。
2、利用职权制定政策抢广告拿提成。
2007年12月,李建文任广告部主任。童当即制定了几条新政策,并通过班子会议合法地规定下来:
1、2008年起广告一律要先签合同再播出,续播的也不例外。
2、医疗广告要提价(重新定价,目的是阻止广告业务员开展业务,使广告客户变成他们的客户)。
3、2007年广州宝洁播出的跨2008年度要重新签约才能播出。
童与李制定的新规定,广告业务员的原广告客户几乎全部流失变为他们的客户,因为提价只是对业务员限制,童李不按规定签约的。李建文就是以这样的方法与华泰医院、博康医院、广州宝洁、李奥贝纳、奥美等公司签订2008年新广告合同,把电视台广告部业务员的原客户几乎全部巧取豪夺变成了他们的新客户(李建文原是广播电台广告部主任,他基本没有电视广告客户)。他们迅速地将3000万广告掌握在手中,获得约400万提成。业务员梁炎原来所做的燕塘牛奶广告是全额给款的,但他们以抵偿的形式抢走(因为抵偿要由李建文批准)。
童小玲2007年底任李建文为电视台广告部主任,2008年把广告业务员的原广告客户几乎全部变成他们二个人的客户了,童启用李为广告部主任目的就是为了私下瓜分广告提成款。
3、台新增广告频道全由李建文一人垄断。
2008年以来台在明珠台等频道开出了,这些广告业务承包全部不招标、不竞价,全由童李拍板签订,就此项他们最少获得300万广告提成费。
童小玲还利用广告部2008年、2009年的二届选美活动,每次估计分得20万元。
4、利用职权赚取账外广告提成。
2008年春节,童小玲不经班子研究,同意李建文将贺年广告承包给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收取四十多万广告费,但在我台播出时,童只按10万元收,从中分得十万元(客户资料在我手中)。2008年第二届国际龙舟赛,电视台负责招商,童小玲怂恿李建文将广告招商承包给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收取四十二万左右的广告费,不入组委会账户,后被组委会追究,当时在童小玲的力撑下,李卫副秘书长三次质问李建文,李建文死不承认,在市政府召开的组委会上,童小玲还公开为李建文辩护,李卫毫不客气地对她说:“童台,你不应该这样袒护李建文。”
后来童又和李建文一起三番五次向市相关领导及李卫等人做工作,想混过这一关,但这没有成功。庞彩虹副局长对我说,钟力局长对此很气愤,通过纪委查企业研究中心的账户,并找李建文谈话,童小玲、李建文才向组委会承认了这笔帐。
当时庞副局长在会议上当着李建文的面说:“我做财政三十多年,还未见过这么大胆捞钱的人,我不明白童台长为什么这么信任你!”(当时我在场)。终于迫使他们将吞去的钱如数吐出。 童小玲当时很恼火地对我说,这件事搞得我一点面子都没有,你告诉梁市长,我们以后再也不负责招商了。
她一直将广告部办公费当小钱柜使用,她要求我要按每年一 定的比例划给她个人使用并要列出明细,我觉得这样做不妥而没有照办,她一直怀恨在心,一直在寻找代替人物,2007年底终于出现了李建文。
她与李建文的合作首先是大幅减少业务员――大幅减少竞争对手,因为广告人员少,支付工资等费用也少了,童小玲仅此“节约开支”就可以分得办公费100万的任意支配权。
在我任主任期间,管理思维是让所有人都有做广告的权力,为台增收、为个人增利,有几十人长期活跃地从事广告业务,所以她捞取的广告提成费不过二、三十万而已。
童小玲在任职后期的心膨胀了,她的目标是以权谋私,赚得更多的收入。
因此,她任李建文为广告部主任前就讲清条件,要5:5分成,即广告提成费所得童李各一半。童李对策首先对广告业务员制造障碍,让他们无法签订合同(上述所有广告要重新签订),以扫除对手垄断广告市场,其次是对李大放绿灯,动用强权把广告收为己有。2008年,童小玲暗地分赃广告费300万,2009年,广告额达到5千多万(这几乎全部是童李的广告客户),童小玲获利近五百万(现每月提成费她就有几十万之巨)。
童小玲与李建文的分成在账面上是看不到的,他们作假的方式是:李建文商定的广告合同由指定的业务员签名,并由该业务员领取,广告业务提成要返还给李建文,再由李建文与童小玲私分。业务员得到的好处是计为广告任务,可以领到工资和福利。这是一个强权的利益链,因很多广告业务员不是心腹人物,没法代签不能完成任务,他们收入减少前景无望只能申请调岗了。
这样的做假如果不铁心调查就平安无事了。
5、目中无人,口出狂言。
2005年4月童小玲终于由副处升为正处,并掌管着整个广播电视系统的资源,她那目中无人口出狂言的本质暴露无遗。为此我对她违法乱纪提拔人多次私下劝阻,同时我无法满足她稿费要求,我们之间的矛盾由此萌生了。
2007年8月在广电中心办公室,她对我说:你以为靠赵东花书记、李康寿书记就行了吗?错!你要靠的是我童小玲,我给你你就有,我不给你你就没有,按电视台收入,我一年赚一百万也不算多,你以为是你帮我升了官,错!是我升了你一级,给了你很大平台,我与你扯平了,你做了六、七年广告部主任,浪费了我六、七年赚钱的时间,你以前给我的钱都是我的稿费吧,这是我应得的。
2007年5月在一间饭店房中,她说: “你们谁想升官,没有我童小玲同意,谁也升不了。”“电视台的钱就是我童小玲的钱,我不同意,谁也别想动!”
2007年12月28日,她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对你恩重如山,你却不懂得感恩。2008年10月,她在办公室说:“你国庆节不但不送红包给我,连信息也没有,太不懂感恩了,你以为你社会关系多,人脉广,告诉你沈育红,市领导也得听我童小玲的,我是用了你一些钱,但我任你当广告部主任,你就要给我提供。”从这几年来看,尤其是从我身上确实证明了她是“童大胆”。
6、排除异己,一人独大。
童小玲是以整人著名的,2001年她一上任,就将扶她上马的颜悦局长一脚踢开。她对我说:“颜悦老是对人说是他帮我争这个位置,哼!靠他!是我自己努力得到的。”然后马上将颜悦的办公室搬走。并整颜悦的亲信任广兰、单冬梅等,还有吴显德、莫康生、容羲盛、余积文等帮助过她的人逐一排斥,更不用说杨明冬、庞允雄等人,同时整倒一大批原有的科级干部。
想当初在李建文接手广告部前,无论别人说什么坏话她都不敢得罪我,责备我,当与李建文密谋好如何利用职权赚钱,如何抢广告分成时,她一夜之间变了脸,并且在李建文怂恿下不断迫害我。从2001年―2007年,我作为心腹在她身边,在政治、经济上扶持她,衣食住行供养她。那时她非常信赖我,经常说全靠我帮她,将来一定要升我官报答我,让我接她的位置。2005年底她向领导推荐我希望由副科破格升为副处。但现在利用完了我的价值,即翻脸不认人,在这次应该升副处的时候把我踩到脚底,向所有关心我的领导说我坏话,甚至连党委委员职位也不给我,要留给李建文担任。
李建文曾对童小玲说,你一定整死沈育红,否则我们以后很难分这么多钱,因为她太熟悉情况了。童小玲说:你放心吧!你放心吧!我会的。(这是旁人听到告诉我的)。因此,他们合谋封杀我的创收经营能力,只要知道是我的广告客户,价格再高也不能播,如李宁牌运动服广告。其次在政治上压制我,本次她亲自策划了民主推荐一事,先将有可能推荐我的中层干部(含中级职称)的人排除他们的投票权,并现场拉票,造成我的民主推荐票数极低。所以一投完票她就对旁人说:“沈育红敢跟我斗,她斗得过我吗?”
她要打击我的自尊,搞得我无地自容,要我知道有才能没用,有关系也没用,我童小玲不给你你什么都没有,谁叫你当年少分钱给我。现在她疯狂报复我目的达到了。
按估算,童小玲这二年狂赚了2千多万,因为除了广告提成、小钱柜的钱、还有进人费、提拔费、购置材料费、工程费等。但这些我没有真凭实据,不能逐一细说。
以上所说的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符合事实,组织可派人来调查,据说她有一部分钱藏在广州亲戚名下。目前有人正在暗中调查童小玲的经济问题,要揭开这个黑洞。
我台及多数干部职工认为童小玲她贪得无厌,结党营私。损害干部职工利益,损害政府官员形象,已不适合再担任广播电视台的领导职务了。
如果继续让童小玲担任广播电视台台长,对于我、对于她、对于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都是灭顶之灾。
特此反映,以供领导明察。
湛江电视台 沈育红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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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 11: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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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下午,湛江市委宣传部、湛江市检察院在湛江电视台演播中心召开电视台中层会议,就童小玲案进行通报,并宣布童小玲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童小玲被带走调查,随之而来的是早前童小玲同事沈育红因对其不满,遂举报其贪污受贿及包养男主播的内幕,举报信也随即被网友翻出。
早在2010年4月,沈某红亲自把举报童小玲的检举信递交时任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和检察院。除了举报童经济问题外还直指童私生活不检点,曝其与湛江电视台男播音员李**关系特殊,称“表面上看,李**只是童小玲的最佳舞伴,但暗地里,却是童小玲的床上最佳性伴侣。”
举报信全文如下:
童小玲十大雷人语录:
1、“你做了六、七年主任,浪费了我六、七年赚钱的时间。”
2、“你要靠的是我童小玲,我给你你就有,我不给你你就没有。”
3、“你以前给我的钱都是我的稿费吧,这是我应得的。”
4、“我是用了你一些钱,但我任你当主任,你就要给我提供。”
5、“你国庆节不但不送红包给我,连信息也没有,太不懂感恩了。”
6、“电视台的钱就是我童小玲的钱。”
7、“市领导也得听我童小玲的。”
8、“告吧,告了这么多年也没见把我童小玲告下来。”
9、“你们想打烂我的饭碗,我先打烂你们的饭碗。”
10、“有本事你们去市委告我啊,小心告不倒我,你们自己到家破人亡!”
说出如此雷人语录的就是被广东省湛江市官场称呼为“鸡台长”的广播电视台台长童小玲女士。从这些语录我们可以解读出,童小玲是一位贪婪无度,恣意妄为,把单位当自己家玩耍,视党纪国法如废纸的童大胆!
童小玲是说到做到!
据统计,童小玲任职10年,用于送礼的公关花费财务有据可查的高达1个亿,通过人事调动、岗位提拔、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贪污受贿不少于5000万。经童小玲之手调入的就达350多人。她的武器,一是色,年轻的时候亲自上阵,当台长后就为每一位后台老板都配一名女播音员;二是钱。童小玲送钱就象扔炸药包一般十分厉害。如2006年仅仅是为应付市审计局对其进行的任期经济审计,就命令手下提取600万元现金送给审计人员。童小玲就是靠着金钱和美色编织起自己的保护伞。童小玲的个人生活同样十分糜烂,长期包养台里的男主播。10年来,职工实名举报童小玲的信如雪片般涌向各部门,政府审计、纪检、检察对童小玲的情况应该是了如指掌,但没有认真去查。
今年3月,广东省湛江市**传讯了8名湛江市广播电视台干部,包括原广告部主任沈育红、服务中心主任吴立峰、技术部主任林洁如、财务科副科长黎明霞和出纳成娟等人。这些人已退赃款超千万元。湛江市**掌握了童小玲大量犯罪确凿事实,按规定,向湛江市委提请查处属正处级干部的童小玲。
4月,湛江市委决定免去童小玲台长职务。5月,电视台新台长到任,童小玲“带病”改任广电网络股份公司湛江分公司总经理。此案至今已5个月没有下文,湛江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长达10年的反贪行动成泡影,湛江反腐败的政治形势严峻!
**揭开了童小玲10年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违法乱纪冰山的一角。
一、腐败分子反腐败的一封亲笔举报信引发的反贪风暴
此次反贪风暴的直接导火索是曾经属于童小玲的心腹干将,为童小玲升官出钱出力,立下汗马功劳的原广告部主任、电视中心副主任沈育红的亲笔举报信。2008年沈育红与童小玲双方因利益分配不均反目成仇,2010年4月16日沈育红亲自把举报童小玲的检举信递交时任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和**。**随即展开调查,引发这场反贪风暴。
◆附件1:沈育红举报信(原文)如下:
尊敬的陈耀光书记:
湛江广播电视台面临着合并改革,广大干部职工祈盼着会有新的局面出现,但当我们听说仍让童小玲继续担任广播电视台台长大家非常失望,感到单位的前途暗然,一致认为这个系统如果童小玲继续升任一定会发生大地震。大家说为什么还要让一个贪婪的人继续执政,后果不堪设想。
如下是我以一个共产党人的责任,台干部职工的责任,真实向你们反映童小玲长期以来贪得无厌的行为。
1、利用职权抢广告拿提成。
2001年10月,童小玲刚上台就与其丈夫利用职权低价格抢签广告。
例如:当时程柳青(新闻部主任)与恒兴集团洽谈新闻特约广告是30万/年,但她却利用职权以20万/年签订,牺牲台创收利益以获得个人提成。
2002年台规定广告价格不得低于6.5折(低于此价格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同意才能执行),但凡是经过其夫妇签约的广告都远远低于台规定的价格。例如:其以六折价格与广州电通签约,抢走李兆佳(当时广告部主任)客户,合同标的50万。茂名电视台李某曾介绍童小玲三百万广告业务,童以三折签约,合同播出额300万。2006年与某广告公司按5.5折签约,合同播出额为300万元。
2006年与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签订的广告播出合同仅为一折,合同金额为500万,但播出只有9万,开出了发票却没有钱回到台。在其介入之前,原业务员一直是以6.5折签约的,每年播出额约二十多万。
2007年签约通脉强肾酒100万广告。台规定白天医疗广告30元/分钟才能签约特出,但童小玲却以每分钟不到10元的价格与医药公司签约。
2、利用职权制定政策抢广告拿提成。
2007年12月,李建文任广告部主任。童当即制定了几条新政策,并通过班子会议合法地规定下来:
1、2008年起广告一律要先签合同再播出,续播的也不例外。
2、医疗广告要提价(重新定价,目的是阻止广告业务员开展业务,使广告客户变成他们的客户)。
3、2007年广州宝洁播出的跨2008年度要重新签约才能播出。
童与李制定的新规定,广告业务员的原广告客户几乎全部流失变为他们的客户,因为提价只是对业务员限制,童李不按规定签约的。李建文就是以这样的方法与华泰医院、博康医院、广州宝洁、李奥贝纳、奥美等公司签订2008年新广告合同,把电视台广告部业务员的原客户几乎全部巧取豪夺变成了他们的新客户(李建文原是广播电台广告部主任,他基本没有电视广告客户)。他们迅速地将3000万广告掌握在手中,获得约400万提成。业务员梁炎原来所做的燕塘牛奶广告是全额给款的,但他们以抵偿的形式抢走(因为抵偿要由李建文批准)。
童小玲2007年底任李建文为电视台广告部主任,2008年把广告业务员的原广告客户几乎全部变成他们二个人的客户了,童启用李为广告部主任目的就是为了私下瓜分广告提成款。
3、台新增广告频道全由李建文一人垄断。
2008年以来台在明珠台等频道开出了,这些广告业务承包全部不招标、不竞价,全由童李拍板签订,就此项他们最少获得300万广告提成费。
童小玲还利用广告部2008年、2009年的二届选美活动,每次估计分得20万元。
4、利用职权赚取账外广告提成。
2008年春节,童小玲不经班子研究,同意李建文将贺年广告承包给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收取四十多万广告费,但在我台播出时,童只按10万元收,从中分得十万元(客户资料在我手中)。2008年第二届国际龙舟赛,电视台负责招商,童小玲怂恿李建文将广告招商承包给企业发展研究中心,收取四十二万左右的广告费,不入组委会账户,后被组委会追究,当时在童小玲的力撑下,李卫副秘书长三次质问李建文,李建文死不承认,在市政府召开的组委会上,童小玲还公开为李建文辩护,李卫毫不客气地对她说:“童台,你不应该这样袒护李建文。”
后来童又和李建文一起三番五次向市相关领导及李卫等人做工作,想混过这一关,但这没有成功。庞彩虹副局长对我说,钟力局长对此很气愤,通过纪委查企业研究中心的账户,并找李建文谈话,童小玲、李建文才向组委会承认了这笔帐。
当时庞副局长在会议上当着李建文的面说:“我做财政三十多年,还未见过这么大胆捞钱的人,我不明白童台长为什么这么信任你!”(当时我在场)。终于迫使他们将吞去的钱如数吐出。 童小玲当时很恼火地对我说,这件事搞得我一点面子都没有,你告诉梁市长,我们以后再也不负责招商了。
她一直将广告部办公费当小钱柜使用,她要求我要按每年一 定的比例划给她个人使用并要列出明细,我觉得这样做不妥而没有照办,她一直怀恨在心,一直在寻找代替人物,2007年底终于出现了李建文。
她与李建文的合作首先是大幅减少业务员――大幅减少竞争对手,因为广告人员少,支付工资等费用也少了,童小玲仅此“节约开支”就可以分得办公费100万的任意支配权。
在我任主任期间,管理思维是让所有人都有做广告的权力,为台增收、为个人增利,有几十人长期活跃地从事广告业务,所以她捞取的广告提成费不过二、三十万而已。
童小玲在任职后期的心膨胀了,她的目标是以权谋私,赚得更多的收入。
因此,她任李建文为广告部主任前就讲清条件,要5:5分成,即广告提成费所得童李各一半。童李对策首先对广告业务员制造障碍,让他们无法签订合同(上述所有广告要重新签订),以扫除对手垄断广告市场,其次是对李大放绿灯,动用强权把广告收为己有。2008年,童小玲暗地分赃广告费300万,2009年,广告额达到5千多万(这几乎全部是童李的广告客户),童小玲获利近五百万(现每月提成费她就有几十万之巨)。
童小玲与李建文的分成在账面上是看不到的,他们作假的方式是:李建文商定的广告合同由指定的业务员签名,并由该业务员领取,广告业务提成要返还给李建文,再由李建文与童小玲私分。业务员得到的好处是计为广告任务,可以领到工资和福利。这是一个强权的利益链,因很多广告业务员不是心腹人物,没法代签不能完成任务,他们收入减少前景无望只能申请调岗了。
这样的做假如果不铁心调查就平安无事了。
5、目中无人,口出狂言。
2005年4月童小玲终于由副处升为正处,并掌管着整个广播电视系统的资源,她那目中无人口出狂言的本质暴露无遗。为此我对她违法乱纪提拔人多次私下劝阻,同时我无法满足她稿费要求,我们之间的矛盾由此萌生了。
2007年8月在广电中心办公室,她对我说:你以为靠赵东花书记、李康寿书记就行了吗?错!你要靠的是我童小玲,我给你你就有,我不给你你就没有,按电视台收入,我一年赚一百万也不算多,你以为是你帮我升了官,错!是我升了你一级,给了你很大平台,我与你扯平了,你做了六、七年广告部主任,浪费了我六、七年赚钱的时间,你以前给我的钱都是我的稿费吧,这是我应得的。
2007年5月在一间饭店房中,她说: “你们谁想升官,没有我童小玲同意,谁也升不了。”“电视台的钱就是我童小玲的钱,我不同意,谁也别想动!”
2007年12月28日,她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对你恩重如山,你却不懂得感恩。2008年10月,她在办公室说:“你国庆节不但不送红包给我,连信息也没有,太不懂感恩了,你以为你社会关系多,人脉广,告诉你沈育红,市领导也得听我童小玲的,我是用了你一些钱,但我任你当广告部主任,你就要给我提供。”从这几年来看,尤其是从我身上确实证明了她是“童大胆”。
6、排除异己,一人独大。
童小玲是以整人著名的,2001年她一上任,就将扶她上马的颜悦局长一脚踢开。她对我说:“颜悦老是对人说是他帮我争这个位置,哼!靠他!是我自己努力得到的。”然后马上将颜悦的办公室搬走。并整颜悦的亲信任广兰、单冬梅等,还有吴显德、莫康生、容羲盛、余积文等帮助过她的人逐一排斥,更不用说杨明冬、庞允雄等人,同时整倒一大批原有的科级干部。
想当初在李建文接手广告部前,无论别人说什么坏话她都不敢得罪我,责备我,当与李建文密谋好如何利用职权赚钱,如何抢广告分成时,她一夜之间变了脸,并且在李建文怂恿下不断迫害我。从2001年―2007年,我作为心腹在她身边,在政治、经济上扶持她,衣食住行供养她。那时她非常信赖我,经常说全靠我帮她,将来一定要升我官报答我,让我接她的位置。2005年底她向领导推荐我希望由副科破格升为副处。但现在利用完了我的价值,即翻脸不认人,在这次应该升副处的时候把我踩到脚底,向所有关心我的领导说我坏话,甚至连党委委员职位也不给我,要留给李建文担任。
李建文曾对童小玲说,你一定整死沈育红,否则我们以后很难分这么多钱,因为她太熟悉情况了。童小玲说:你放心吧!你放心吧!我会的。(这是旁人听到告诉我的)。因此,他们合谋封杀我的创收经营能力,只要知道是我的广告客户,价格再高也不能播,如李宁牌运动服广告。其次在政治上压制我,本次她亲自策划了民主推荐一事,先将有可能推荐我的中层干部(含中级职称)的人排除他们的投票权,并现场拉票,造成我的民主推荐票数极低。所以一投完票她就对旁人说:“沈育红敢跟我斗,她斗得过我吗?”
她要打击我的自尊,搞得我无地自容,要我知道有才能没用,有关系也没用,我童小玲不给你你什么都没有,谁叫你当年少分钱给我。现在她疯狂报复我目的达到了。
按估算,童小玲这二年狂赚了2千多万,因为除了广告提成、小钱柜的钱、还有进人费、提拔费、购置材料费、工程费等。但这些我没有真凭实据,不能逐一细说。
以上所说的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符合事实,组织可派人来调查,据说她有一部分钱藏在广州亲戚名下。目前有人正在暗中调查童小玲的经济问题,要揭开这个黑洞。
我台及多数干部职工认为童小玲她贪得无厌,结党营私。损害干部职工利益,损害政府官员形象,已不适合再担任广播电视台的领导职务了。
如果继续让童小玲担任广播电视台台长,对于我、对于她、对于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都是灭顶之灾。
特此反映,以供领导明察。
湛江电视台 沈育红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