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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只有财产公示才能拯救官员合法财产 (2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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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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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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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2-10-11/051925333412.shtml

当官场各色“表哥”、“表叔”风起云涌时,当公民申请官员薪资公开被合法程序委婉拒绝时,一边是勃兴中的公共监督意识,一边是迟滞拖沓的制度革新现实,找不到出口的监督能量定然会以诸多“剑走偏锋”的形式,探寻我们官场廉洁度的真相,譬如查查官员名下有几多房产、看看官员饰品总值几何……这就像所谓“发言人式讨薪秀”,正道不彰,小道飞扬。从这个意义上说,蔡彬及其家人究竟有几套房产――这不过是一张试纸,实质上,公众还是想测测当事官员有无权力作为上的不堪。

  事实而言,官员阶层有如民众,有富有贫,参差多元是常态。且不说这“21处房产”的指证是否属实,即便不打折扣,只要来源合法、清白无虞,多几套少几套也与权力无关。正如一名熟悉公安系统的记者在其微博上所称,“早些年番禺楼房便宜,洛溪新城房才900多一平方;早些年番禺公安、城管待遇极好,早些年许多番禺区人都有买房买铺”。加之拆迁等历史契机,拥有巨量合法房产的也不是一人两人。因此,很难以狭隘的经验常识来料定拥有几处房产的官员一定是贪腐或清廉。

  一面是公众言之凿凿的质疑,一面是当事官员泰然自若的否认,尽管“有关部门正在核查”,但这种对峙的状态无疑有损公信,进而加速流言的发酵与传播。时间越长,对当事人乃至监管制度,也难免带来诸多“误伤”。

  有人说,这是一个“扒粪”年代,新媒体四通八达、资讯触角多端,加之个人私隐保护跟不上窥私的欲望,官员的“秘密”迟早也会在合法监督诉求与未必合法的窥私欲中显山露水。那么,出口在哪呢?其实很简单,假设官员财产公示成为惯性定律,只要官方认定其公示财产合理合法,别说21处房产,就是210处,舆论及民意也无可置喙。但问题是,监督与监管者一下子真能说得清数字后的真相吗?如果没有主动公示,这种被动审查会越来越频密、越来越措手不及、越来越让人心力交瘁。

  较之于“但闻楼梯响”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官员财产公示“怀胎”更早――1988年前即提出立法动议,不经意间20多年翻过,除了一些严格来讲属于党内规定而非法律的文件外,公示义务仍无强制力规定。更值得担忧的是,媒体回访发现,一些曾经轰轰烈烈的地方官员财产公开试点多成了人走政息的一现昙花。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悄然速朽,要么意义寥寥,譬如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浙江慈溪等。

  是的,公示已然成为自上而下的共识,剩下的,似乎就是技术和利益的博弈。没有时间表,没有公开辩驳,在全球近百个国家早已试水并获益良多的背景下,推进我国官员财产公示就成了越发尴尬的现实命题。这一方面使得反腐难度加大,另一方面也伤害了官员合法财产的信誉。“21处房产”事件不是开始,也定然不是终结,它再次为我们重申了一个事实:只有公示制度,才能拯救官员的合法财产。

(原标题:公示才能拯救官员的合法财产)
 
中国要治理腐败,终极的办法还是要从中央治起,否则只能是应付式,越治越腐。
 
铁骨铮铮、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GCD哪去了?连公示财产这点勇气都没有?!反观那些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大到总统、首相,小到一介小吏,都敢于把财产晾在全体国民的面前・・・・・・・・??????????????????????????????????????????
 
贪腐问题不是不能解决 而是想不想解决
 
财产公示,就连是假的也不容易
 
QUOTE(52lp @ 2012年10月13日 Saturday, 05:48 PM)
中国要治理腐败,终极的办法还是要从中央治起,否则只能是应付式,越治越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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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从村级做起,才能稳步推进~~
 
QUOTE(山里人家 @ 2012年10月13日 Saturday, 04:23 PM)
换党执政,改变政治体制就是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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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谁?
 
QUOTE(大象 @ 2012年10月14日 Sunday, 09:48 PM)
不!应该从村级做起,才能稳步推进~~
[snapback]3424880[/snapback]​


切!
上梁正,下梁敢不正乎?
 
最近的,且看香港,人家如何反腐。
廉洁的信念已经深入到了香港人骨髓。
放着阳关大道不走,硬要摸着石头去过河,你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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