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style='font-family:'>一名警察家属给孟建柱书记的求助信
尊敬的孟书记:
您好!我是一名警察的家属,我丈夫李天福是原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我自己也是一名警察。
在2011年茂名市暴风疾雨式的反腐运动中,老实的、坚守着自己底线的李天福却被作为“打击对象”(是庭审时播放的录像中办案人员说的),被选择性地执法了,为了这个事先定出来的“打击对象”能够被打倒,办案人员臆断其贪污、受贿,再按图索骥地从推测甚至虚构中对应做出这个“打击对象”的犯罪证据,伴随着施暴式的提审,伴随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指控,我丈夫李天福已被一张无形的大网置于死地!
在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非法拘押、刑讯逼供四天三夜之后,患有严重神经衰弱多年的李天福终于顶不住,精神崩溃,产生了幻觉,便顺着讯问人员的语言诱导,编造出那些公安局副局长、刑警队长、治安大队长,甚至不认识的人,向他行贿一千多万元,甚至还幻想“陈光标”向他行贿。李天福的这些口供,祸害了自己不说,还连累了高州市、信宜市的十多名公安领导干警。然而检察机关不仅不去查清事实,反而将错就错,将这其中绝大多数所谓“行贿人”,以威胁利诱方式固定证据,(李天福“交代”出的内容,有明显不符合现实的,如陈光标向其行贿、找不出名字的陌生人向其巨额行贿)。就算这样,检察机关还觉得数额不够巨大,就又将正常支出的办公经费大约每年30万元,简单乘以其当公安局长的年数8年,最终就认定为李天福的“贪污”数额为240万元。
铁一样的事实是――我们家根本就没那么多钱,我们家也没被查出有不合法财产!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某些办案人员在“奉旨”查案时,完全违法,没有任何传唤手续,非法监禁李天福多天,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用手铐将其带走。法庭播放的录像显示第一天晚上的下半夜,疲惫不堪的李天福被迫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稍做休憩。不说什么公安局长,就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被检察院讯问,甚至监禁了四天三夜,这还有人权可言吗?警察也是人,也是公民,也应该受法律保护。
省检察院抓了李天福后,最先叫去问话的证人是李天福的前任司机蔡某(高州市公安局的一位干警)。由于蔡某不愿意配合检察院做伪证,在没有任何手续且不通知家属或单位的情况下,遭受了长达三个月的非法监禁,从2011年3月1日至6月2日。省检察院反贪局将第一位叫去问话的证人非法监禁这么久,对后来接受问话的证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威胁作用。这行为是在赤裸裸地告诉其他证人,如果不顺从省检察院反贪局的意思做口供,他们就会像蔡某那样,不知会被关押在什么地方,关押到什么时候。孟书记,您知道吗?对蔡某进行非法监禁的执行者,还是信宜市公安局的干警。当时在没有任何法律凭证的情况下,出动6、7名警察对蔡某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看管!这些警察不能去为人民维护治安,却要为省检察院非法监禁自己的干警,警察做到这个份上是何其的悲哀?难道我们警察有职责要为检察院执行非法监禁吗?不过,值得赞扬的是,这些警察在执行这个任务时,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当时,蔡某的家人、领导和同事都以为他人间蒸发了,一时间,信宜、高州人心惶惶!
当暴力执法能够变成正当合法时,当强权势力能够干预司法公正时,当弱势力者四处申诉无门时,我现在能够依靠的就是社会的公正和大众的良知!所以我希望您能维护警察的合法权益。我要求的,并不是一个超越公民权的特权,而仅仅是作为一名警察甚至是一名公民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此次广东省检察院“奉旨”查案,其刑讯到我丈夫的精神都出了问题(荒唐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但只要检察院拿出审讯录像,就可以证实)!他的这种精神状态在当时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了不少警察同事。如果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谈何保护人民群众?!
检察院这种对警察的有罪推定,等于是自毁长城。我希望孟书记,能派出调查组调查此事。在现在的体制下,如果没有比广东省检察院更高的权威来查这个案子,最终,法院也只能将错就错了。一审的法官也曾对李天福说过法官也受检察院的“监督”,这是明显的无奈之辞。查清楚这个案子,您不仅仅是救了一名警察,更是挽回了无数基层干警的尊严
在给您写信之前,我在网上给全体警察写了一封信,说明了我丈夫的遭遇。在帖子的回复中我看到很多网友对警察的负面评论、看法,甚至有人说出“警察都没有一个好人”这种极端的话。这种看法对于大部分警察来说是不公平的,是的,警察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害群之马,但是,大部分的警察都是好的,他们都奋战在维护社会安稳的第一线上,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如果检察院这种买官卖官的指控是真的,您看看,广东基层公安是烂透了,你应发雷霆之怒,重整地方公安局。但这不是事实!这绝对不是事实,我愿拿自己的警徽发誓。
或许十几个基层公安局干警的荣誉是小事,但是,这是会有蝴蝶效应的。防微杜渐,自毁长城的风气不可长;拨乱反正,会让基层警察倍感温暖。
李天福是一个政治上非常忠诚的公安局长,行为上虽然不是说是特立独行,但是,绝对不是收受贿赂,买官卖官、贪污公款的官员,您可以去他任职过的地方调查,对此,我有信心。
如果该案属实,请您清理门户,如果是冤案,也请您能够保护下属干警。
希望这封信能上达“天”听!多谢您!
此致
敬礼!
警察李天福的妻子:梁燕芳
2013年1月3日</span>
尊敬的孟书记:
您好!我是一名警察的家属,我丈夫李天福是原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我自己也是一名警察。
在2011年茂名市暴风疾雨式的反腐运动中,老实的、坚守着自己底线的李天福却被作为“打击对象”(是庭审时播放的录像中办案人员说的),被选择性地执法了,为了这个事先定出来的“打击对象”能够被打倒,办案人员臆断其贪污、受贿,再按图索骥地从推测甚至虚构中对应做出这个“打击对象”的犯罪证据,伴随着施暴式的提审,伴随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指控,我丈夫李天福已被一张无形的大网置于死地!
在被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非法拘押、刑讯逼供四天三夜之后,患有严重神经衰弱多年的李天福终于顶不住,精神崩溃,产生了幻觉,便顺着讯问人员的语言诱导,编造出那些公安局副局长、刑警队长、治安大队长,甚至不认识的人,向他行贿一千多万元,甚至还幻想“陈光标”向他行贿。李天福的这些口供,祸害了自己不说,还连累了高州市、信宜市的十多名公安领导干警。然而检察机关不仅不去查清事实,反而将错就错,将这其中绝大多数所谓“行贿人”,以威胁利诱方式固定证据,(李天福“交代”出的内容,有明显不符合现实的,如陈光标向其行贿、找不出名字的陌生人向其巨额行贿)。就算这样,检察机关还觉得数额不够巨大,就又将正常支出的办公经费大约每年30万元,简单乘以其当公安局长的年数8年,最终就认定为李天福的“贪污”数额为240万元。
铁一样的事实是――我们家根本就没那么多钱,我们家也没被查出有不合法财产!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某些办案人员在“奉旨”查案时,完全违法,没有任何传唤手续,非法监禁李天福多天,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用手铐将其带走。法庭播放的录像显示第一天晚上的下半夜,疲惫不堪的李天福被迫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稍做休憩。不说什么公安局长,就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被检察院讯问,甚至监禁了四天三夜,这还有人权可言吗?警察也是人,也是公民,也应该受法律保护。
省检察院抓了李天福后,最先叫去问话的证人是李天福的前任司机蔡某(高州市公安局的一位干警)。由于蔡某不愿意配合检察院做伪证,在没有任何手续且不通知家属或单位的情况下,遭受了长达三个月的非法监禁,从2011年3月1日至6月2日。省检察院反贪局将第一位叫去问话的证人非法监禁这么久,对后来接受问话的证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威胁作用。这行为是在赤裸裸地告诉其他证人,如果不顺从省检察院反贪局的意思做口供,他们就会像蔡某那样,不知会被关押在什么地方,关押到什么时候。孟书记,您知道吗?对蔡某进行非法监禁的执行者,还是信宜市公安局的干警。当时在没有任何法律凭证的情况下,出动6、7名警察对蔡某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看管!这些警察不能去为人民维护治安,却要为省检察院非法监禁自己的干警,警察做到这个份上是何其的悲哀?难道我们警察有职责要为检察院执行非法监禁吗?不过,值得赞扬的是,这些警察在执行这个任务时,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当时,蔡某的家人、领导和同事都以为他人间蒸发了,一时间,信宜、高州人心惶惶!
当暴力执法能够变成正当合法时,当强权势力能够干预司法公正时,当弱势力者四处申诉无门时,我现在能够依靠的就是社会的公正和大众的良知!所以我希望您能维护警察的合法权益。我要求的,并不是一个超越公民权的特权,而仅仅是作为一名警察甚至是一名公民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此次广东省检察院“奉旨”查案,其刑讯到我丈夫的精神都出了问题(荒唐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但只要检察院拿出审讯录像,就可以证实)!他的这种精神状态在当时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了不少警察同事。如果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谈何保护人民群众?!
检察院这种对警察的有罪推定,等于是自毁长城。我希望孟书记,能派出调查组调查此事。在现在的体制下,如果没有比广东省检察院更高的权威来查这个案子,最终,法院也只能将错就错了。一审的法官也曾对李天福说过法官也受检察院的“监督”,这是明显的无奈之辞。查清楚这个案子,您不仅仅是救了一名警察,更是挽回了无数基层干警的尊严
在给您写信之前,我在网上给全体警察写了一封信,说明了我丈夫的遭遇。在帖子的回复中我看到很多网友对警察的负面评论、看法,甚至有人说出“警察都没有一个好人”这种极端的话。这种看法对于大部分警察来说是不公平的,是的,警察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害群之马,但是,大部分的警察都是好的,他们都奋战在维护社会安稳的第一线上,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如果检察院这种买官卖官的指控是真的,您看看,广东基层公安是烂透了,你应发雷霆之怒,重整地方公安局。但这不是事实!这绝对不是事实,我愿拿自己的警徽发誓。
或许十几个基层公安局干警的荣誉是小事,但是,这是会有蝴蝶效应的。防微杜渐,自毁长城的风气不可长;拨乱反正,会让基层警察倍感温暖。
李天福是一个政治上非常忠诚的公安局长,行为上虽然不是说是特立独行,但是,绝对不是收受贿赂,买官卖官、贪污公款的官员,您可以去他任职过的地方调查,对此,我有信心。
如果该案属实,请您清理门户,如果是冤案,也请您能够保护下属干警。
希望这封信能上达“天”听!多谢您!
此致
敬礼!
警察李天福的妻子:梁燕芳
2013年1月3日</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