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qing99 @ 2013年03月08日 Friday, 11:46 AM)
称号是申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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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四川、山东、广东等三省开展“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民族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家长学校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中小学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及重要环节。
近年来,在ZG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8号)精神的指引下,全国中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在传授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完善家校沟通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家长学校工作的开展,教育部关工委研究决定,在四川、山东、广东三省开展 “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基地”)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培养一批优秀家长学校,以点带面,辐射全国,促进全国家长学校工作。
一、活动安排
在四川、山东、广东三省各选择500所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中小学校,作为“实验基地”的首批成员单位。按照家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用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促进家长教育素质的提升,用科学的家教知识、方法指导家长,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和谐沟通交流,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达到“亲子、师生”的共同发展。力争在两年内,使这1500所学校成为各省市家长学校的示范学校和家庭教育理论、实践的研究中心。在此基础上,评选出1000所具有示范、指导作用的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的条件》见附件)。
此项活动为期两年,即2011年6月―2013年5月。具体工作流程为:
1.申报:各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各级教育机构从有利于推进本地区家长学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出发,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从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校长有办好家长学校的热情和具有一定组织研究能力的学校中申报和推荐 “实验基地”校,并由各省于2011年8月15日前统一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实验基地”办公室。
2.审核及挂牌:教育部关工委授予经审核通过的学校为“实验基地”,并挂牌。
3.培训:组委会将整合全国优质家教资源,创建“实验基地”网站,对“实验基地”校的校长和班主任进行指导和培训,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此次活动推荐教育部关工委家长学校教材资源研究开发中心编辑出版的《父母课堂》为指导教材。同时,建议各地使用好已有的优质家教资源。
4.评估:各“实验基地”校严格按照《“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管理条例》(附件一)开展工作,并对照《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的条件》(附件二),对“实验基地”的工作进行自查,将自查资料提交“实验基地”办公室。
2013年4月,教育部关工委将在1500所“实验基地”校中评出1000所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由教育部关工委授牌并进行表彰。
二、组织领导
此项活动在国家教育部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由全国创建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组委会直接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创建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实验基地”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48号科技会展中心3号楼25A。邮编:100086
联系人:信毅、郑怡萍、宗芮伊
联系电话:010-51627401 51727710
附件:1.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实验基地管理条例(略)
2.创建全国优秀家长学校的条件(略)
教育部关工委家长学校教材资源研究开发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http://www.qgcyjd.com/R_topic.asp?id=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