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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要求:不得租房给无计生证明妇女 (2人在浏览)

水东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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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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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d.qq.com/a/20140612/010437.htm?pgv...012&ptlang=2052


南都讯 记者 张在欢

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和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单独1人居住不少于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对出租屋的管理实行定期评选、星级区分管理制。昨日,佛山市流管办公开对《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截至6月20日。



意见稿规定,市、区、镇(街道)单独设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各村(居)按照“一村(居)一站”要求设立“一站式”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站,村(居)流管服务站按辖区流动人口1‰-3‰配备较高素质的流管协管队员。


单独1人居住不少于5平方米

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流管服务站或通过相关信息系统申报居住登记。

对出租人(屋主)有多项严厉规定,屋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和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保证出租屋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设施,提供的居住面积须达到单独1人居住不少于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还要与流管服务站签订治安、消防、计生、卫生综合管理责任书;还要督促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孕情检查;发现出租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及时报警。另外,对出租屋的管理实行定期评选、星级区分管理制度,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告。

中介出售租赁房屋信息最高罚万元

法律责任方面,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逾期仍不补办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卫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房地产中介逾期未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将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出这个规定的人一定是个精神病人。如果敢站出来。一定被大家砸鸡蛋了。砸死这个不要脸的人。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多少年?为什么计划生育都只针对可怜的女人?你没看到有多少女人被这个计划生育害成什么样子吗?

以后女人出门脖子上得挂计生证。不然,不给上车,不给住房,不给岗位,不卖东西给你,不给……总之一句话,没计生证你就不是正常人。连彭丽媛也一样,出门脖子上挂计生证!!
 
好像以前是有过类似要查计生证明的规定的,以前每到春节前,工地上、企业厂房边到处都挂着“加乡记得办理计生证明”之类的标语,后来应该是取消了吧。
现在佛山又走回头路?我相信出此政策的负责人很快就要出来辟谣了,呵呵
 
话说回来,租个房子还要督促人家去计划生育,你真当屋主有神啊,再说了,你就有个房子罢了,牛X了,有没有这些权利去查人家的这些资料啊,这应该算人家的隐私好不好,难道我老公结扎了也要向你汇报?难道我带了个环也要扒开来让你看看?
.........

唉,算了,不讲了,讲不完,两个字来评价:傻帽。
 
不如放屁也要计生证明好不?
 
QUOTE(byronroy @ 2014年06月12日 Thursday, 11:59 AM)
不如放屁也要计生证明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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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社会无宪法,以法律代之。
无法律,以规定代之。
无法规,以长官意志代之。
 
鸡巴计生,什么事都能插上一脚。不如下次出台商家不能出售商品给无计生证明的育龄妇女吧。。
 
逼人买房的节奏。
反着说,就是“房叔”的二奶们要怎么生就怎么生。
对吧?
 
计生不要再查了,人口出生率年比年都下降,应该放宽为上策。对于重点查的这类人还是必要的,如: 出租屋住的人有结婚证、是不是流窜犯、杀人犯、盗窃犯、抢劫犯、制毒工厂、贩毒、吸毒、传销…
 
不得卖菜给没计划生育证明的!
不得卖米给她们
不得下葬她们
不得让她们子女读书
 
这样脑残到极点的决策都会出来?


人权在哪里了??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哪里了????


是不是一定要路有冻死骨才肯罢休????
 
越看越气愤,你不如说没有计生证,犯法抢劫派出所不能抓人,因为他们不是中国人,因为他们没有国籍(没有出生证派出所不给办户口),要抓他们得要联合国批准才行。
 
不如发现无证者就地人道毁灭.
 
深圳:未批准擅自人流 再生育视为超生
http://gd.qq.com/a/20140613/008247.htm


自从国家允许单独二胎后,各地纷纷出台与国家原意相反的地方规定,先有广州的,再有佛山的,现又有深圳的,可谓层出不穷啊。其实一切都是为了钱,因为全国人大掷了他们要钱的碗,他们不服。
 
如果是买婴儿奶粉要出示计生服务证就爽了。
想了一下,好像除了去医院治病不要计生服务证以外,我真的想不出还有那些不要计生服务证的。
 
QUOTE(酒圣 @ 2014年06月13日 Friday, 11:48 AM)
如果是买婴儿奶粉要出示计生服务证就了。
想了一下,好像除了去医院治病不要计生服务证以外,我真的想不出还有那些不要计生服务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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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反人类政策,也只有脑残的人才能想得出来。
 
QUOTE(byronroy @ 2014年06月15日 Sunday, 04: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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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证的可以卖高价啊。
 
这要脑残到什么境界,才想的出这么奇葩的主意。
 
QUOTE(微坛天下 @ 2014年06月12日 Thursday, 01:12 PM)
计生不要再查了,人口出生率年比年都下降,应该放宽为上策。对于重点查的这类人还是必要的,如: 出租屋住的人有结婚证、是不是流窜犯、杀人犯、盗窃犯、抢劫犯、制毒工厂、贩毒、吸毒、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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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
 
现行的计生政策谁都明白这是激化民族矛盾、危害国家、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恶策,人民怨声载道,改革迫在眉睫,可是,既得利益集团答应吗?
 
不回家看望老人也违法啊,但能落实得了吗?谁提出的主意我想他就是脑子进水了,制定的规定执行不了,弄得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一点尊严,让人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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