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kobe2664: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区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统一发放日期为每月10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统一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如果你过来补办年审的时间是2018年1月25日,则对应的退休金是在2月份才能正常发放的。
2、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来我分局补办年审恢复待遇发放业务,我分局工作人员会告知待遇恢复发放时间。
其他未详尽事宜请咨询我分局相关业务股室:待遇核发股:0668-5282035;城乡养老股:0668-5282028。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白分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