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如果,只有疏忽大意。
引:
电城镇政府关于2月8日群众实名举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2月8日,一篇关于电城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实名举报文章在网上传播,我镇迅速对相关情况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潘某于1月21日从武汉自驾车出发,1月22日凌晨4时许回到电城镇南门头村家中。根据茂名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24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茂人员筛查、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我镇组织镇村干部对近期从湖北省抵(返)茂的所有人员进行排查,于1月24日排查出潘某的情况后,即通知电城镇卫生院安排医生对其进行体温测量,显示体温正常,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1月25日,滨海新区会议要求,从疫情发生地回来且无症状人员居家隔离14天。会后,我镇即通知潘某居家隔离,不能外出。随后,我镇对潘某落实“四个一”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工作机制,每天早、晚各监测一次体温。居家隔离期间,潘某体温一直正常,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表现。
2月4日,电城镇卫生院对潘某进行核酸检测取样。2月7日,潘某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后,滨海新区、电城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潘某及其家人采取防控措施,强制居家隔离,并于当晚将潘某转移到市定点医院治疗,其4名家人也于当晚送至市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其家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其他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也均为阴性。当晚,电城卫生院对其家及周边进行全面消毒。
二、关于潘某参与聚餐问题
举报信称潘某于1月23日晚上参加聚餐,经核实,应为1月24日,此时,尚无规定要求对武汉返粤人员进行居家隔离监测。对于潘某1月24日参加聚餐所接触人员,我镇已按要求进行排查,共计九人列入密切接触者范围并进行跟踪监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三、关于潘某母亲在市场卖蚝问题
潘某母亲一直在电城经营海鲜,潘某居家隔离后同时也提醒其母亲注意身体情况。但对于居家隔离人员的家人,没有规定要求不得外出。对于潘某母亲在市场卖蚝所接触人员,我镇将按要求开展跟踪排查。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调查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够准确的情况,我们诚恳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及2月8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滨海新区发现2例确诊病例的公告》要求,深入开展跟踪排查工作,并对确诊病例住处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大消毒、大排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我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不断改进疫情防控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电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