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征用决定
茂名市海景湾国际大酒店: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ニ条、《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及《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第四条的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对你单位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海滨大道南1号海景湾国际大酒店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紧急征用。
征用用途为集中隔离酒店使用,征用期间自2022年3月25日10时至2022年6月24日24时结束。征用期结束后将依法归还并予以公平、合理补偿。请你公司配合做好征用财物的清点、交接工作。拒不执行本应急处置征用决定的,在情况紧迫并且没有其他替代方式时将强制征用。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