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北组团路网工程项目招标:“主管部门领导说了算”
——茂名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项目招标见闻
今日茂名,把握我国发展战略机遇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近年来,茂名经济发展有目共睹,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已突破3000亿元大关,经济总量保持粤东西北各地级市首位,全省第7位。在经济实力的支撑下,更好体现民生事业发展、城市形象的城市功能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眼前这座城市,路网四通八达,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正在努力打造粤西交通枢纽,实现“好心之城”的梦想。
不可否认,近些年茂名市交通建设事业成绩斐然,交通部门功不可没。然而,我们不能忘记,这座对于我们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近十年茂名交通系统历届主要领导频频出事,其所作所为难有善果,不由得感叹和思考。
这种感叹和思考的触觉,来源于我们近期在茂名工作的经历。在这里,我和大家聊下我们在茂名参与了茂名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一些见闻,与大家分享。
临时否决原招文、通过新招文,梁局说了算
2022年2月17日,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以下简称“北组团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深圳市招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该项目办事处收集代理项目的基础资料,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项目设计工程的特点和重点,于2月23日完成项目的施工、监理标的招标文件初稿,并通过代理工程内部专家评审后报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办事处。该初稿后来通过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办事处、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多次评估、论证,咨询业内专家、资深人士,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后由茂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由张某总工程师牵头举行专业人士论证会并通过。3月4日正式完成了招标文件方案(初稿)。
3月4日上午,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梁某某局长以有某公司投诉为由,口头否决了原招标文件方案,并要求市公路事务中心主要负责该项目相关人员,抓紧推进项目招标工作。当天下午,梁局长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并强行推出新的招标文件方案,当时与会人员无一个签名(这种情况属违反相关程序),下午五点多马上召开局班子会议,通过其自行确定的新招标文件,并于3月10日挂网招标。参与其中的业界人士认为,此标文不科学,漏洞百出,对高质量建设项目难有保障;梁局长在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此举是对项目不负责的行为,似有为某施工单位设定条件的嫌疑。目前,该项目招标问题,有许多参与单位正向上级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基建科刘副科长,同流合污,“小官大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科刘某某副科长,在茂名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十几年,是出了名的女同志,主要负责项目招标的审核、审批及监督工作,以刁钻、刻薄、泼辣盛名于茂名交通界,因在重要特殊岗位多年,是很多施工、监理、检测等从业单位公关、围猎的对象,手上把握很多当地交通运输业务企业的资源,其可以个人意愿,对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申请刻意、随意修改相关报审文件,以监代管,个人主义严重,企图刻意干扰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招标思路,达到个人目的,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嫌疑,已严重影响交通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此可作枚举。其一,2月28日,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将北组团项目监理、施工招标文件的初稿提交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科,与刘副科长初步交流、沟通相关的条款,期间刘副科长伎俩重演,提出诸多无理、刁钻的意见。3月3日,下午相关部门组织刘副科长、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多位主管领导、项目办事处骨干、代理负责人召开了北组团项目监理施工招标文件的专题讨论会,会议期间,展开的各项议题的讨论,刘副科长态度恶劣、无理取闹,千方百计想破坏“合理规范”“优中选优”的指导思想,在参会领导、技术专家、招标资深人士列举和剖析指标选取理由的情况下,才基本确定、通过相关条款的修改意见。其二,3月4日,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梁局长在组织招标文件会审会议上,以一把手的威严,在没有任何论证、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推翻了历经一个月,通过组织共同评估、论证、修改的招标文件。此时,刘副科长再次高调登场,在“一把手”的站台、支持下,未经讨论、论证、评审,直接给参会人员下达命令,将招标文件按个人意愿大刀阔斧的、本质性的修改。在淫威之下,参会人员敢怒不敢言,任由其放任更改原招文。此次招文修改及后期的补遗澄清工作不科学、不规范、不合理、违规违法,充分体现了茂名市交通主管部门的不负责、不专业、不务实。
业界企业反映:现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澄清工作存在问题
1、施工组织方案评审制度严重违反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招标范本精神。
2、项目主要人员评审指标与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全国从业单位无一可以达到满分,充分证明招标方未经调研、论证,是拍脑袋式的开展工作,全国从业单位对此议论纷纷,到处打听,讥笑遍野,给茂名的政府形象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3、施工招标文件的财务、业绩指标要求过低。北组团项目是省重点工程,项目巨大,涵盖路基、路面、大跨径、桥梁、隧道,施工分项工程全、难度大,如此低水平的门槛要求是无法与项目施工要求匹配的,万一给中小单位中标,将会造成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社会维稳等负面事件发生,甚至项目建设会发展为烂尾、豆腐渣工程。
4、项目完成指标报名后,很多参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错漏、不清晰提出质疑,在刘副科长指示下,对几个能左右招标结果、极其重要的指标进行了偏袒性、扭曲指标文件原意、不贴合交通工程系统实际情况的答复。例如,项目主要人员的加分原则,对投标人不公平,在报名后更改或者加强各个指标要求是招标工作的重大失误,在已明确参与竞争的名单后,如此操作将会削弱或增强某些单位的竞争力,带有一定目的性,不止违规,甚至涉及违法。
以上是我们在茂名参与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细节,所见所闻,令人唏嘘!希望此事引起茂名市主要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关注,对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违法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茂名公平、公开、公正的工程招标市场秩序,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