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茂名市人事局一九九三年根据广东省人事厅粤人计[1993]14号文件下达指标并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干[1993]17号文件精神,经市、县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国家干部。按文件规定,从招聘之日起,享受国家干部同等待遇。但是,电白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都以财政困难为借口,没有按有关文件精神给予我们的待遇。
我们分别从七、八十年代参加工作的,一直以来都是在电白县属下镇政府从事行政工作的,而且在多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得到历届镇委、镇政府的肯定和好评。
1993年。省委、省政府为了加强我省基层站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由省人事厅下达[关于1993年全省乡镇基层站所招聘干部专项指标的通知]并规定招干指标必须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我们按照通知精神,符合招考条件,通过省人合厅统一命题,由市、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过笔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电白县人事局于1994年3月8日下达电人干《1994]03号文件,关于批准汪伟军等445位同志为乡镇基层站所干部的通知》我们是被聘之列(有原文件为证)文件明确规定了“聘用干部从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正式干部的同等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但是我们从聘干之日起,默默地工作、默默地等待,至今已等了十多年时间,电白县政府不但不按人事厅文件精神执行,给予我们应有待遇,更令人气愤的是电白县人事局既“同意聘用为国家干部”的我们,竞不符合2003年6月镇级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条件。公然剥夺我们的政治权利。
因此,我们曾多次找电白县委、县政府、县人事局有关领导人反映,我们的情况不但问题不得解决,最终得到电白县委书记潘本的批示“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应在前几年提出,目前机构改革、行政编制‘三定方案’经党政班子研究已经发文,是不能随便增加,我本人无权批准增加”电白县委县政府把我们的合法权益说成是历史遗留问题,说我们反映迟了,这不是电白人事制度的悲哀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向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反映电白县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省有关部门的督促下,电白县委、县政府为堵塞这帮人的口,于2005年1月份开始才作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的决定。
综上所述,要求电白县委县政府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我们的合法权利,免我们再次向上能政府上访。
我们分别从七、八十年代参加工作的,一直以来都是在电白县属下镇政府从事行政工作的,而且在多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为党和人民工作,得到历届镇委、镇政府的肯定和好评。
1993年。省委、省政府为了加强我省基层站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由省人事厅下达[关于1993年全省乡镇基层站所招聘干部专项指标的通知]并规定招干指标必须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我们按照通知精神,符合招考条件,通过省人合厅统一命题,由市、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过笔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电白县人事局于1994年3月8日下达电人干《1994]03号文件,关于批准汪伟军等445位同志为乡镇基层站所干部的通知》我们是被聘之列(有原文件为证)文件明确规定了“聘用干部从批准之日起,享受国家正式干部的同等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但是我们从聘干之日起,默默地工作、默默地等待,至今已等了十多年时间,电白县政府不但不按人事厅文件精神执行,给予我们应有待遇,更令人气愤的是电白县人事局既“同意聘用为国家干部”的我们,竞不符合2003年6月镇级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条件。公然剥夺我们的政治权利。
因此,我们曾多次找电白县委、县政府、县人事局有关领导人反映,我们的情况不但问题不得解决,最终得到电白县委书记潘本的批示“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本应在前几年提出,目前机构改革、行政编制‘三定方案’经党政班子研究已经发文,是不能随便增加,我本人无权批准增加”电白县委县政府把我们的合法权益说成是历史遗留问题,说我们反映迟了,这不是电白人事制度的悲哀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向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反映电白县不负责任的行为,在省有关部门的督促下,电白县委、县政府为堵塞这帮人的口,于2005年1月份开始才作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的决定。
综上所述,要求电白县委县政府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我们的合法权利,免我们再次向上能政府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