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mboo15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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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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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段时间,校园里出现一白纸通报,说高二某学生在语言和行动上对老师做出不礼貌的行为,学校决定给予记小过处分,当时本人并没怎么太在意,后来才知道该学生是好几天没有来班上,后来来到教室之后,班主任前去问原因,该生二话不说,在教室门口就给了班主任一拳,听说这是第二次了,第一次打的时候,学校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我当时听到之后马上一股凉意从后背升起,其实在别的学校如果发生学生打老师这种事,那是没有理由可讲,马上开除的,最起码也是个留校察看,除非你爸爸的小舅子是县委书记或是县长,因为学生打老师既在道德上讲不通的,也是不合情理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啊,按学校的这种处罚条例,打了老师是记小过,这是不太严重的,那么按此推理,打得老师住院了,应该是记大过吧,把老师打成残废了,按学校的理应该是留校察看吧,那么如果把老师“喀嚓”了,也不过是个开除吧……不敢再想下去,某班主任对我说现在走在校园里面,总是感觉后面阴风阵阵,说不定哪天就一个麻布袋罩了上来,然后一顿乱棒,他自认为工作兢兢业业,对学生也还不错,但总免不了训斥个别比较调皮的学生,现在呢?不敢管了,反正只要你没跳楼跳海不自杀就行了,他有一句“名言”――在电白一中,谁想当班主任谁变态,当班主任的上受老的气,下受小的气,又没钱,又累,两个字――想死。我对此十分赞同,各位同行,各位弟弟妹妹们,你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