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与谎言下的“伪协会”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出现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也不管你做多大的买卖,只要你到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执法部门登记注册申请许可证或年检,你就必须首先要毫无选择的被迫加入这些行政执法部门完全是为了谋取本部门个人利益而孕育出来的;强加于人和空有其名的各类“伪协会”;因此而年复一年无休止的;向这些特权部门被迫缴纳有去无回的所谓的“会费”。
一些具有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执法部门、无不别有用心的转移本部门的行政职能;打着管理服务和宣传教育的幌子;竟然以被管理者的名义虚设各类“伪协会”,然后就利用其行政职能针对所有被管理者强行收取所谓的会费,来谋取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所有需要到这些部门办理各种有关业务人员,在办理各项许可、审批、备案、等业务和年检时;就必须首先向这些特权部门,被迫不得已的而缴纳数目不等的所谓会费;首先要满足这些特权部门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欲望。
如果说这类“伪协会”能够独立于特权部门之外或许情况还能够好一点,其依靠收费养人的人员也必定会有所减少,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协会也不会完全成为这些监管部门用来养人和以权谋私借以乱收费的工具。其收取的所谓会费也绝对不会有去无回和不见踪影。所谓的会费已经完全成为这些行政执法特权部门的小金库资金和人心所向的个人灰色收入福利费。
这类“伪协会”完全是特权部门为了谋取本部门利益而孕育出来的怪胎。这些监管部门平时都把很大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到假借协会之名而收取所谓的会费上,全部门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紧盯在协会这块"肥肉"上,都想尽力的在这块"肥肉"上能够榨取更多的“油水”;以便能谋取更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
让我们看看现实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把持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与“私人企业协会”等协会的真实面目吧。在许多地区工商局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在这类所谓的民间社会团体的“伪协会”里;凡是具有会费财务收支使用权力的所谓各级协会主要负责人;竟然全部由工商局的各级在职局(所)长兼任。工商高层竟然年年必不可少的给其各基层单位下达收取会费任务额指标,还竟然把是否完成收取会费任务额纳入其基层单位的成绩考核之中。同时还制定了按比例奖励和超收反还等奖励制度;鼓励和纵容基层单位强收会费!如此说来,其基层单位在上级指示任务的压迫下;和在其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只能是违法乱纪的“味着良心”来强行收取所谓的会费。
这类“伪协会”最不可思议的是;所有注册人都不能享有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结社自由”的权力,都不能够依法享有自愿选择入会的权力,明明是以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等名义而设立的协会,而真正的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却在这类“伪协会”里竟然没有任何权力和利益可言。就连会费也要由行政执法部门的工商局假借办照和年检之际;而针对所有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而强行收取。其收取的所有会费也竟然归工商局的各级主要负责人亲自支配。
这类“伪协会”唯一的作用是;仅仅是这些特权部门用来养人和以权谋私借口乱收费工具而已,所有注册人在强权与谎言下不得已而被迫年复一年的缴纳有去无回的所谓会费,来满足这些特权部门的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欲望。
这类“伪协会”的最显著特点是;所有注册人都是被迫不得已而缴纳会费,来供工商等监管部门花费。也就是说:其所收的会费绝大多数都完全成为工商等监管部门的小金库资金和谋取个人灰色收入的福利费。
这类“伪协会”由于是监管部门假借被管理人的名义所设立的,在监管部门的高压下,所有被管理人面对其监管部门的乱收费行为;也只能是和老鼠一样而忍辱负重和敢怒不敢言而不敢抗争。因此,对于这些监管特权部门来说;也就不用担心出现收取不到会费问题。工商等监管特权部门还善于利用谎言;把这种明明是所有交费人在其监管部门的高压下;被迫和不得已而缴纳的会费,竟然说成是所有人都是“自愿”入会和“自愿”交费。
针对一些受害者的投诉;工商局等监管部门就迫不得已而搞一些虚张声势的假整风来应付。迫于压力,表面上不得已而对外声称入会自愿。但另一方面暗地里又不想减少收取会费任务额,如此说来;这种表里不一和阳奉阴违的假整改;那还有什么入会自愿可言?
工商局为了宣传报道的需要也善于做一些表面文章;偶尔也会拿一点点钱用来救济某一受灾户,或者去慰问几名军烈属,或者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和新闻记者一起搞一次活动或召开一次会议。然后、就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反复强调;连年不断的宣传报道好多年;以此来欺上瞒下和掩人耳目。但这种完全是出于无奈和不得已不被迫用来作秀的表面文章;尽管表演得是如何出色,都难以遮掩这类“伪协会”虚假和丑陋的真实面目!
工商局针对所有注册人所收取的会费额;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一些行风环境比较好的地区;小商小贩每年只需要缴纳十几元钱的会费。而在另外其它许多地区的小商小贩们每年却要被迫不得已而缴纳几百元钱的所谓的会费,工商局为了能多收取会费;竟然把雇工人员也纳入其收取会费人员之内;一本营业执照竟然要收取多人的会费。
工商局每年假借这类“伪协会”之名而针对所有注册人而收取的所谓会费额特别巨大!小商小贩从几十元到几百元,公司和企业等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数万元。在收费高的地区;仅一个中等城市所收取的会费就能达到亿元之多。这些钱究竟是如何使用的,根本没有监督机构能够有效监督。
近年来,虽然许许多多新闻媒体针对工商强收会费问题曝光无数,已经成为全国纠风部门的重点的纠风整顿难点工作之一。尽管所有注册交费人对此乱收费行为都叫苦不迭和怨声载道!但这一以权谋私的乱收费问题;竟然在多年的非议和整顿中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地改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所以千方百计把持这类“伪协会”不放,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想失去这类“伪协会”;年复一年给工商部门所创造的巨大的部门和个人的经济利益。。。。。。
由于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协会自身又有权支配使用会费。外部环境针对社会团体的会费使用根本就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而对于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的所有交费人来说;又怎么敢与自己的监管部门抗争那?因此,工商等监管部门;年复一年假借协会之名而收取的巨额会费,是最最安全放心和保险的小金库资金,不仅花起来可以随心所欲,又完全没有后顾之忧。这就是这类“伪协会”给其相关主管特权部门所带来的最大好处之一!
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伊始;就制定出极其荒谬的霸王条款;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第六条:“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这种“只要办照,就是会员,就必须缴纳会费”的现实情况;绝对是当今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出现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也不管你做多大的买卖,只要你到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执法部门登记注册申请许可证或年检,你就必须首先要毫无选择的被迫加入这些行政执法部门完全是为了谋取本部门个人利益而孕育出来的;强加于人和空有其名的各类“伪协会”;因此而年复一年无休止的;向这些特权部门被迫缴纳有去无回的所谓的“会费”。
一些具有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执法部门、无不别有用心的转移本部门的行政职能;打着管理服务和宣传教育的幌子;竟然以被管理者的名义虚设各类“伪协会”,然后就利用其行政职能针对所有被管理者强行收取所谓的会费,来谋取巨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所有需要到这些部门办理各种有关业务人员,在办理各项许可、审批、备案、等业务和年检时;就必须首先向这些特权部门,被迫不得已的而缴纳数目不等的所谓会费;首先要满足这些特权部门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欲望。
如果说这类“伪协会”能够独立于特权部门之外或许情况还能够好一点,其依靠收费养人的人员也必定会有所减少,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协会也不会完全成为这些监管部门用来养人和以权谋私借以乱收费的工具。其收取的所谓会费也绝对不会有去无回和不见踪影。所谓的会费已经完全成为这些行政执法特权部门的小金库资金和人心所向的个人灰色收入福利费。
这类“伪协会”完全是特权部门为了谋取本部门利益而孕育出来的怪胎。这些监管部门平时都把很大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到假借协会之名而收取所谓的会费上,全部门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紧盯在协会这块"肥肉"上,都想尽力的在这块"肥肉"上能够榨取更多的“油水”;以便能谋取更大的部门和个人利益。
让我们看看现实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把持下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与“私人企业协会”等协会的真实面目吧。在许多地区工商局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在这类所谓的民间社会团体的“伪协会”里;凡是具有会费财务收支使用权力的所谓各级协会主要负责人;竟然全部由工商局的各级在职局(所)长兼任。工商高层竟然年年必不可少的给其各基层单位下达收取会费任务额指标,还竟然把是否完成收取会费任务额纳入其基层单位的成绩考核之中。同时还制定了按比例奖励和超收反还等奖励制度;鼓励和纵容基层单位强收会费!如此说来,其基层单位在上级指示任务的压迫下;和在其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只能是违法乱纪的“味着良心”来强行收取所谓的会费。
这类“伪协会”最不可思议的是;所有注册人都不能享有国家赋予每个公民的“结社自由”的权力,都不能够依法享有自愿选择入会的权力,明明是以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等名义而设立的协会,而真正的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却在这类“伪协会”里竟然没有任何权力和利益可言。就连会费也要由行政执法部门的工商局假借办照和年检之际;而针对所有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主而强行收取。其收取的所有会费也竟然归工商局的各级主要负责人亲自支配。
这类“伪协会”唯一的作用是;仅仅是这些特权部门用来养人和以权谋私借口乱收费工具而已,所有注册人在强权与谎言下不得已而被迫年复一年的缴纳有去无回的所谓会费,来满足这些特权部门的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欲望。
这类“伪协会”的最显著特点是;所有注册人都是被迫不得已而缴纳会费,来供工商等监管部门花费。也就是说:其所收的会费绝大多数都完全成为工商等监管部门的小金库资金和谋取个人灰色收入的福利费。
这类“伪协会”由于是监管部门假借被管理人的名义所设立的,在监管部门的高压下,所有被管理人面对其监管部门的乱收费行为;也只能是和老鼠一样而忍辱负重和敢怒不敢言而不敢抗争。因此,对于这些监管特权部门来说;也就不用担心出现收取不到会费问题。工商等监管特权部门还善于利用谎言;把这种明明是所有交费人在其监管部门的高压下;被迫和不得已而缴纳的会费,竟然说成是所有人都是“自愿”入会和“自愿”交费。
针对一些受害者的投诉;工商局等监管部门就迫不得已而搞一些虚张声势的假整风来应付。迫于压力,表面上不得已而对外声称入会自愿。但另一方面暗地里又不想减少收取会费任务额,如此说来;这种表里不一和阳奉阴违的假整改;那还有什么入会自愿可言?
工商局为了宣传报道的需要也善于做一些表面文章;偶尔也会拿一点点钱用来救济某一受灾户,或者去慰问几名军烈属,或者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和新闻记者一起搞一次活动或召开一次会议。然后、就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反复强调;连年不断的宣传报道好多年;以此来欺上瞒下和掩人耳目。但这种完全是出于无奈和不得已不被迫用来作秀的表面文章;尽管表演得是如何出色,都难以遮掩这类“伪协会”虚假和丑陋的真实面目!
工商局针对所有注册人所收取的会费额;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一些行风环境比较好的地区;小商小贩每年只需要缴纳十几元钱的会费。而在另外其它许多地区的小商小贩们每年却要被迫不得已而缴纳几百元钱的所谓的会费,工商局为了能多收取会费;竟然把雇工人员也纳入其收取会费人员之内;一本营业执照竟然要收取多人的会费。
工商局每年假借这类“伪协会”之名而针对所有注册人而收取的所谓会费额特别巨大!小商小贩从几十元到几百元,公司和企业等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乃至数万元。在收费高的地区;仅一个中等城市所收取的会费就能达到亿元之多。这些钱究竟是如何使用的,根本没有监督机构能够有效监督。
近年来,虽然许许多多新闻媒体针对工商强收会费问题曝光无数,已经成为全国纠风部门的重点的纠风整顿难点工作之一。尽管所有注册交费人对此乱收费行为都叫苦不迭和怨声载道!但这一以权谋私的乱收费问题;竟然在多年的非议和整顿中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地改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所以千方百计把持这类“伪协会”不放,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想失去这类“伪协会”;年复一年给工商部门所创造的巨大的部门和个人的经济利益。。。。。。
由于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协会自身又有权支配使用会费。外部环境针对社会团体的会费使用根本就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而对于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的所有交费人来说;又怎么敢与自己的监管部门抗争那?因此,工商等监管部门;年复一年假借协会之名而收取的巨额会费,是最最安全放心和保险的小金库资金,不仅花起来可以随心所欲,又完全没有后顾之忧。这就是这类“伪协会”给其相关主管特权部门所带来的最大好处之一!
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伊始;就制定出极其荒谬的霸王条款;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第六条:“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均为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这种“只要办照,就是会员,就必须缴纳会费”的现实情况;绝对是当今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