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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系统将开展整治爆炸物品 枪支弹药 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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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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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日电(记者 徐京跃、张宗堂) 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涉爆涉枪涉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整治危险物品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密防范重大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2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在收缴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告一提醒”,即:告知国家有关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管理的法律规定,告知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告知按规定主动上交的从宽处理政策,提醒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要依法收缴管制刀具并对非法携带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5日以下拘留,属于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法予以10日以下拘留。

刘金国强调,在涉爆涉枪案件侦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

自2001年以来,全国爆炸案件、盗抢爆炸物品案件、爆炸事故、持枪犯罪案件都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当前涉爆涉枪犯罪和爆炸事故总量仍然不少:非法制贩、运输爆炸物品犯罪活动比较猖獗;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的问题比较严重;爆炸物品被盗抢案件仍然时有发生;私炒炸药发生自燃自爆事故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非法持有、私藏和制贩枪支问题仍较突出

6月2日,公安部发布《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通告》,自昨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扭转一些地区危险物品管控不严、案件事故频发的局面。全国各地都将设立收缴举报电话(公安部举报电话:010-65254722;各地举报电话:110.),群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给予奖励。这是公安部昨日通报的消息。

收缴期内自首可不予处罚

昨日下午,公安部召开“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四月,自即日起30日内为收缴期,涉案人如在该期限内,自首并交出非法物品,可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将从重处罚。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全国公安机关将严查与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有关的各个环节。对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涉爆单位如拒不整改,《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将被吊销;各民用枪支弹药配售企业、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所有枪支弹药将逐一核查来源、渠道。

涉枪案件将限期侦破

专项行动中,全国将建立涉枪涉爆案件侦破责任制,每一期案件均将限期侦破,重大案件还将限期追逃,公安部将督办一批重大涉枪涉爆案件。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将逐起倒查涉枪涉爆单位、当地公安机关负责人,追究失职领导责任。公安等部门将定期通报情报,如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民警将在第一时间赶到,严厉打击。

刘金国表示,对于涉枪涉爆案件,凡涉案物品来源没有查清、贩运网络没有打掉、制贩窝点没有端掉、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均不许结案。年底前,全国各地都需建成雷管编号制度、爆炸物品和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电白很多枪,看来要狠狠的收缴一批了!
 
大家都没有举报!怎么样没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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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还有两挺机关枪..一门开山炮..不知要不要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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