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发生在本月六日新风街,有一个电海中学的学生在实施抢劫,被一位骑着摩托车路过的青年见到,他马上追过去,一直追到电白旧一中门口,终于把贼逮到.不幸的是他本人被贼人砍了好几刀,现在还躺在中医院里.派出所送了500块钱来之后,就没有了声气.试问对待见义勇为的好青年该这样吗?我们社会不是大力表扬这种见义勇为的事迹吗?有关部门该如何对待这件事呢?那个贼人该不该承担医疗费用?政府部门是不是该大力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