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电白县第二届“行风杯”职工羽毛球比赛
各有关单位:
为了继续广泛宣传和推进行风评议工作,活跃广大职工的文体生活,县总工会、县政府纠风办研究决定,举办电白县第二届“行风杯”职工羽毛球比赛,现将比赛组委会组成和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风杯”职工羽毛球比赛组委会
组 长:郑 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周颖明(县总工会主席)
杨其春(县监察局副局长、县政府纠风办主任)
成 员:郑 会(县卫生局局长)
苏 科(县教育局局长)
陈润轩(县司法局局长)
陈 文(县农业局局长)
杨才文(县水务局局长)
郑闪光(县林业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杨伟东(县纠风办)、唐海鹏(县体育发展中心)、陈小红、杨世珍(县总工会)
二、比赛日期:2007年6月25至30日晚上7时至9时。
三、比赛地点:东湖羽毛球馆(水东镇东湖公园内)
四、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各一项)
五、参赛资格:电白境内工作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参加。参赛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时间内发生伤亡由运动员负责。运动员参赛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核实,无证者不得参赛。凡运动员违反参赛资格将取消比赛成绩。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各参赛运动员(队)将填好的《参赛报名表》一式二份于2007年6月20日前寄送到电白县总工会组宣部(地址:水东镇澄波街149号;邮编:525400;联系人:陈小红、杨世珍;联系电话:5525020)
七、竞赛办法:(一)参加单项的运动员可以兼项,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在团体赛中不准兼项。各项目报名不足五人(对、队)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二)团体赛必须由报名单位的干部职工组成参赛。(三)比赛采用单淘汰赛,设立种子选手(第一届“行风杯”职工羽毛球比赛各项目的前四名均为种子选手),通过抽签确定比赛对手。抽签时间:2007年6月23日上午10时,地点:东湖羽毛球馆。(四)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选用(每局不超过3个,每场不超过5个)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各比赛项目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九、经费:各参赛运动员(队)一切经费自理。
十、比赛的仲裁和裁判员:由县体育发展中心选定。
十一、比赛其他未尽事项由组委会解释。
电白县总工会
电白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2007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