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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人事局乱收培训费,贴竟被删! (2人在浏览)

始作俑者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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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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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茂名市人事局:

报来《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21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粤人发[2006]32号)、《2007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粤人发[2007]6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在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时,按每人每课时不超过3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含课室租金、办公费、师资费、管理费、报名费、考务费、水电费、表格证册费等费用),具体标准由你局按“以收抵支,收支平衡,不盈利”的原则核定,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本批复自批准即日起开始执行。请到我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强制性培训),并做到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培训二天,竟要交八十几元培训费,这明显同文件的收费标准不同。

培训收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没发现有删过你所说的帖子。
 
QUOTE(半个人 @ 2007年12月25日 Tuesday, 08:23 PM)
没发现有删过你所说的帖子。
[snapback]2048308[/snapback]​


没删就好,多谢!
因为这项收费涉及到全县所有医务工作者和全体教师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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