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农资公司强推垄断经营
来源: 南方农村报(www.nfncb.cn) 作者: □本报记者 付淼 实习生 肖惠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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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供销社系统农资店被迫签订连锁合同,工商局称合同条款无依据
南方农村报5月24日头版报道《廉江加强农资专营助长垄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广大农资经销商纷纷来电表达对廉江有关部门以政府名义助长农资垄断行为的不满。然而,这份据当地政府称“正在审核”的文件,其中的某些条款已在强力推行。
不签合同休想挂靠
5月29日,廉江石城镇一挂靠供销社的农资经销商阿穆刚从乡下配货回到店里,就收到了“廉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下简称市农资公司)”工作人员送来的一纸合同。来人称,“不签合同就收回该店的营业执照。”
这份“农资连锁经营合同书”明确规定:廉江市所有挂靠供销社的农资经销商,必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参加市农资公司的连锁经营,且经营商品均从市农资公司购货。否则市供销社就不给予该店“诚信承诺”,不盖准予工商年审的公章。
“这是霸王条款!”阿穆对笔者说,“很明显,如果加入这个所谓的‘连锁’,我就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货;而不加入,市供销社就在挂靠资格上卡住我,让我通不过工商局的执照年审。”签与不签,阿穆面临着两难境地。
此前的几天,与阿穆一样收到此份合同的,还有廉江近20个乡镇的300多户农资经营户,他们同样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5月30日,廉江市供销社主任郑新告诉笔者,这次合同主要针对供销系统经营门点发放,目的就是收回供销社经营网络,整顿农资商品质量。“他们可以不签合同,但是这样的话,供销社就要收回牌照。”
郑主任说,廉江的“很多农资经营户都是支持连锁的”。目前,已经有280多个门店同市农资公司签了合同,并上交了1000元保证金,乡镇的已经签完。
对此,许多经销商表示,如果不是出于惧怕专营牌照被取缔,他们并不想加入这个连锁系统。
合同条款坐实垄断
根据该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阿穆们获得“诚信承诺”、取得营业执照的唯一途径,就是加入市农资公司的连锁网络,成为它的连锁店。
“这其实还是在执行市府办的25号文件!”石城镇另一挂靠供销社的经销商阿义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要“诚信条款”这个杀手锏一出,经销商就不敢不加入市农资公司的连锁配送体系。
“但一旦加入,我的进货渠道就被一个公司统死了,这不是垄断是什么?”阿义气愤地说,“这分明就是与省里放开农资经营的最新政策对着干!”
对于商户质疑农资公司垄断上游供货的说法,郑新认为“不成立”。他表示,在廉江取得经营资格,除挂靠供销社外,还可挂靠农业“三站”、农垦系统和湛江供销社等上级供销社。中国农资公司也在廉江设立了门店。
但是众商户认为,供销系统作为传统农资经营主渠道,本身网络就很庞大,目前廉江通过挂靠供销社取得农资经营资质的商户在85%以上,在农资市场放开的初期,他们就是借助供销社来经营的,“这个时候要我们再去其他渠道搞资质,很不现实”。
对于这份突然送到面前的连锁经营合同,廉江许多乡镇农资经销商对其中的条款纷纷提出疑问。
合同中有一条款规定:乙方所需要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均由甲方(市农资公司)提供,对甲方所缺的个别品种,经甲乙方核定,没有替代商品的,乙方报甲方同意后,可自行向外购进。
一位农资经销商对上述“替代商品”的说法不以为然。化肥、农药早已实现了完全的市场化生产,市农资公司如果愿意,替代商品总会找得到。“这个条款,只是一层粉饰,好像在说我们还是有一点自由的,但实际上无法执行。”
廉江工商局对上述合同的许多条款也表质疑。该局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合同中有一条规定“甲方出具的诚信承诺报告是市供销社是否同意工商年审的依据”,这个条款实在是无据可查,“工商局对农资企业的年审是独立进行的,一个企业出具的诚信承诺报告,怎么会左右工商局的年审工作?”
对于另一条“甲方随时可检查乙方的经营台帐、货物、质量”的规定,该人士也觉得很可笑,“查台帐只能是工商部门来进行,合同双方都是平等的企业主体,哪有随便查对方帐目的道理?”
29日下午,廉江市府办林主任告诉笔者,廉江市已经把25号文报告给了湛江市法制局,文件内容正在审核当中,在未完成审核之前,应暂缓执行。“第二次会审25号文时,我曾把这个精神传达给了供销社。至于这份合同,我之前没见过,那是企业自己的行为。”
其他批发商将受累
一位在市区经营农资的老板说,廉江各农资店老板通过市场运作,都有其拿货渠道,几乎不从供销社进货。“供销社搞出这个连锁合同,是想通过市农资公司对供货渠道的独占,控制上游利润。”
一位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透露,供销社想通过农资公司把上游资源统起来,其实是有原因的。今年上半年,市农资公司在廉江市区建立大型仓储基地,投入几十万元,但由于下游客户还没有着落,仓库还未进货。通过合同方式把下游的供货渠道抓到手上,仓库才会开始运作。
挂靠农业“三站”的一位农资店老板表示,虽然合同暂时只在供销社内部推进,但迟早会影响到农业“三站”的下游经营。“我有很多挂靠乡镇供销社开店的下游客户,为了‘经营资质’他们肯定要签字,但是一旦合同生效,他们就不敢到我这里进货了。”该老板对廉江农资市场的前景非常担忧。
中国农资公司设在廉江门店的负责人全经理也表示,该店在廉江市的客户全都是乡镇农资零售店,其中很多店挂靠廉江市供销社系统,从长远来看,该店的批发业务也会受到牵连。
(文中阿穆、阿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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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供销社系统农资店被迫签订连锁合同,工商局称合同条款无依据
南方农村报5月24日头版报道《廉江加强农资专营助长垄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广大农资经销商纷纷来电表达对廉江有关部门以政府名义助长农资垄断行为的不满。然而,这份据当地政府称“正在审核”的文件,其中的某些条款已在强力推行。
不签合同休想挂靠
5月29日,廉江石城镇一挂靠供销社的农资经销商阿穆刚从乡下配货回到店里,就收到了“廉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下简称市农资公司)”工作人员送来的一纸合同。来人称,“不签合同就收回该店的营业执照。”
这份“农资连锁经营合同书”明确规定:廉江市所有挂靠供销社的农资经销商,必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参加市农资公司的连锁经营,且经营商品均从市农资公司购货。否则市供销社就不给予该店“诚信承诺”,不盖准予工商年审的公章。
“这是霸王条款!”阿穆对笔者说,“很明显,如果加入这个所谓的‘连锁’,我就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货;而不加入,市供销社就在挂靠资格上卡住我,让我通不过工商局的执照年审。”签与不签,阿穆面临着两难境地。
此前的几天,与阿穆一样收到此份合同的,还有廉江近20个乡镇的300多户农资经营户,他们同样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5月30日,廉江市供销社主任郑新告诉笔者,这次合同主要针对供销系统经营门点发放,目的就是收回供销社经营网络,整顿农资商品质量。“他们可以不签合同,但是这样的话,供销社就要收回牌照。”
郑主任说,廉江的“很多农资经营户都是支持连锁的”。目前,已经有280多个门店同市农资公司签了合同,并上交了1000元保证金,乡镇的已经签完。
对此,许多经销商表示,如果不是出于惧怕专营牌照被取缔,他们并不想加入这个连锁系统。
合同条款坐实垄断
根据该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阿穆们获得“诚信承诺”、取得营业执照的唯一途径,就是加入市农资公司的连锁网络,成为它的连锁店。
“这其实还是在执行市府办的25号文件!”石城镇另一挂靠供销社的经销商阿义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要“诚信条款”这个杀手锏一出,经销商就不敢不加入市农资公司的连锁配送体系。
“但一旦加入,我的进货渠道就被一个公司统死了,这不是垄断是什么?”阿义气愤地说,“这分明就是与省里放开农资经营的最新政策对着干!”
对于商户质疑农资公司垄断上游供货的说法,郑新认为“不成立”。他表示,在廉江取得经营资格,除挂靠供销社外,还可挂靠农业“三站”、农垦系统和湛江供销社等上级供销社。中国农资公司也在廉江设立了门店。
但是众商户认为,供销系统作为传统农资经营主渠道,本身网络就很庞大,目前廉江通过挂靠供销社取得农资经营资质的商户在85%以上,在农资市场放开的初期,他们就是借助供销社来经营的,“这个时候要我们再去其他渠道搞资质,很不现实”。
对于这份突然送到面前的连锁经营合同,廉江许多乡镇农资经销商对其中的条款纷纷提出疑问。
合同中有一条款规定:乙方所需要的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均由甲方(市农资公司)提供,对甲方所缺的个别品种,经甲乙方核定,没有替代商品的,乙方报甲方同意后,可自行向外购进。
一位农资经销商对上述“替代商品”的说法不以为然。化肥、农药早已实现了完全的市场化生产,市农资公司如果愿意,替代商品总会找得到。“这个条款,只是一层粉饰,好像在说我们还是有一点自由的,但实际上无法执行。”
廉江工商局对上述合同的许多条款也表质疑。该局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合同中有一条规定“甲方出具的诚信承诺报告是市供销社是否同意工商年审的依据”,这个条款实在是无据可查,“工商局对农资企业的年审是独立进行的,一个企业出具的诚信承诺报告,怎么会左右工商局的年审工作?”
对于另一条“甲方随时可检查乙方的经营台帐、货物、质量”的规定,该人士也觉得很可笑,“查台帐只能是工商部门来进行,合同双方都是平等的企业主体,哪有随便查对方帐目的道理?”
29日下午,廉江市府办林主任告诉笔者,廉江市已经把25号文报告给了湛江市法制局,文件内容正在审核当中,在未完成审核之前,应暂缓执行。“第二次会审25号文时,我曾把这个精神传达给了供销社。至于这份合同,我之前没见过,那是企业自己的行为。”
其他批发商将受累
一位在市区经营农资的老板说,廉江各农资店老板通过市场运作,都有其拿货渠道,几乎不从供销社进货。“供销社搞出这个连锁合同,是想通过市农资公司对供货渠道的独占,控制上游利润。”
一位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透露,供销社想通过农资公司把上游资源统起来,其实是有原因的。今年上半年,市农资公司在廉江市区建立大型仓储基地,投入几十万元,但由于下游客户还没有着落,仓库还未进货。通过合同方式把下游的供货渠道抓到手上,仓库才会开始运作。
挂靠农业“三站”的一位农资店老板表示,虽然合同暂时只在供销社内部推进,但迟早会影响到农业“三站”的下游经营。“我有很多挂靠乡镇供销社开店的下游客户,为了‘经营资质’他们肯定要签字,但是一旦合同生效,他们就不敢到我这里进货了。”该老板对廉江农资市场的前景非常担忧。
中国农资公司设在廉江门店的负责人全经理也表示,该店在廉江市的客户全都是乡镇农资零售店,其中很多店挂靠廉江市供销社系统,从长远来看,该店的批发业务也会受到牵连。
(文中阿穆、阿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