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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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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七部门联合严查教育乱收费 禁止收取赞助费
信息时报
记者昨日(3月17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2005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严查教育乱收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严查将重点在五个方面的教育乱收费:一、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二、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三、禁止向学生收取“点
招费”、“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医疗保险费”等;四、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及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五、严肃查处统筹、截留、平调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等行为。
省物价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www.gdpi.gov.cn)上公布了“2005年春季广东省中小学课本价格公示表”,对外公示了326种中小学课本价格。省物价局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控制教材价格,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情况,禁止任何部门强制学生征订和搭售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书籍和资料。
信息时报
记者昨日(3月17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2005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严查教育乱收费。
记者了解到,今年全省严查将重点在五个方面的教育乱收费:一、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二、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三、禁止向学生收取“点
招费”、“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医疗保险费”等;四、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及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五、严肃查处统筹、截留、平调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等行为。
省物价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www.gdpi.gov.cn)上公布了“2005年春季广东省中小学课本价格公示表”,对外公示了326种中小学课本价格。省物价局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控制教材价格,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情况,禁止任何部门强制学生征订和搭售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书籍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