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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宜居城乡 珠三角将建六大区域绿道
2009-08-10 08:01:27 来源: 南方日报
“要以建设宜居城乡为龙头,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
“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省长黄华华
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部分人居指标甚至落后于一些中部省份。这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针对这一现状,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首次描绘了“打造宜居城乡,建设美好家园”的宏伟蓝图。省委、省政府又在《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将这一蓝图具体化,明确提出要“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提升优美环境建设水平”,“在全省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
最近,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建设宜居城乡进行了全面的规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创建活动将全面推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宜居城乡建设力争10年完成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省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即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均等的公共空间资源,住有所居;享有清洁的生活生产环境和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舒适便利;享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民主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物质、精神、政治和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城乡居民逐渐凝聚成为秩序良好、活力充足、参与度高的社会共同体。
到2012年,全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运输、处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90%,自来水、卫生厕所全面普及,东西北地区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40%,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道路网实现镇通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系统,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运输条件,有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
到2020年,在全省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城镇和村庄,成为全国宜居城乡建设的先进省份。
最新动态
各市宜居状况考评本月启动
据笔者从省建设厅获得的最新消息,本月起省政府将对2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宜居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目前,省建设厅已拟定了《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提出将采取指标对比、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发放问卷等多项措施并举的方法,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居民住房、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创建活动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进行考核评价。
据了解,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拟分五个阶段推进: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下旬)。在中山市组织召开全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现场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对《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广泛征求意见。
2.省市互动阶段(9月1日-30日)。省建设厅组织拟订《广东省宜居城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完成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的工作。
3.标准校验阶段(10月1日-15日)。省建设厅组织对宜居城市试点单位―――梅州市的宜居城市创建活动进行试评,进一步校验《广东省宜居城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城市篇)的可操作性,完善相关考评工作程序。
4.全面考评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发布《广东省宜居城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和《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并由省建设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21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全面考评。
5.发布考评报告(12月底)。
试点名单
宜居城市试点(2个)
梅州市中山市
广东省宜居城镇创建指导点(10个)
1.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
2.东莞市塘厦镇
3.中山市小榄镇
4.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
5.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
6.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
7.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
8.湛江市遂溪县北坡镇
9.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
10.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
广东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20个)
1.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
2.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委会
3.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村
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泉村
5.韶关市乐昌市北乡镇石角村
6.河源市紫金县附城镇蓝坑村
7.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小留村
8.惠州市博罗县横河办事处郭前村
9.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丰山村
10.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
11.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12.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
13.阳江市阳西县织T镇谷围村委会鸡p朗村
14.湛江廉江市石城镇铜锣村委会十字路村
15.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尚唐村委会
16.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岗勇村
17.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二队
18.潮州市潮安县浮阳镇大吴村
19.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奎地村
20.云浮市新兴县{竹镇良洞村
工作进展
宜居城乡优质生活渐行渐近
一段时间以来,省建设厅根据建设宜居城乡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重要工作,包括编制旨在提升整体宜居水平、生活质量的《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选取优质生活圈的精华区域、大珠三角的核心空间地区―――环珠江口湾区,进行重点筹划、精细部署,编制《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选取提升区域生活、休闲、生态一体化的关键性资源―――珠三角区域绿道作为重点工程,筹划划定区域绿地、建设省立公园,精心建造若干“区域绿道”;制订《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工程技术指引》等等。目前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优质生活圈”是粤港澳政府首先提出并将共同实施的全新理念。立足于粤港澳的发展特征,在借鉴和发展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粤港澳三地计划共同编制《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根据三地的初步共识,规划的基本内容将包括“环境保护,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提供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并初步拟从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综合交通、低碳发展、土地利用等5大领域、共10多个方面具体问题进行规划,通过深入调研进行每个领域相关要素的定量化评价、原因分析,提出三地的共建目标、评价指标、共建策略,进而明确具体的合作任务,最后在空间予以统筹落实,在政策措施上予以保障。
目前,省建设厅已为推进这项工作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开展了大量的专题调研、专家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诉求。经粤港澳三方牵头单位进一步商定合作的协议、细节后,规划编制即可启动,并将争取在2010年第一季度前完成。
打造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
“环珠江口湾区”是包括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城镇群的核心空间,资源条件优越,城镇发达、经济繁荣,粤港澳三地高度重视“环珠江口湾区”作为未来区域核心的功能、地位,将共同将“环珠江口湾区”打造成为产业核心、生态核心、交通枢纽和多元文化融合之区、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并通过明确的行动计划积极进行引导和统筹。
联合编制《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是三地政府高层领导关于共同实施《规划纲要》达成的共识。经过三方多次协调沟通,明确《行动计划》的主要研究内容将是:研究湾区的现状及问题;提出打造湾区宜居区域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重点围绕着湾区土地利用与设施协调、交通发展、环境保护与生态保育、滨水利用与休闲网络构建等内容等领域提出行动计划,并进行实施制度安排。
据悉,在粤港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第五次会议和粤澳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粤港澳三方原则通过了编制工作方案。最近,三方再次召开了工作会议,共商规划工作协议的起草和工作大纲的细节问题,规划即将进入编制阶段。
建设珠三角绿道网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编制省立公园―――珠江三角洲绿道建设规划”的任务要求。省建设厅将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绿道(greenway)”建设的成功经验,在珠三角进行创新:在珠三角区域绿地的框架下,沿着河滨、溪谷、山脊等自然走廊,或者铁路线、沟渠、风景道路等人工走廊建立线型开敞空间,把公园、自然保护地、名胜区、历史古迹以及其它高密度住区内的开敞空间联系起来,构建珠三角绿道网,并选取若干“区域绿道”按照“省立公园”的模式进行保护和利用。通过构建融合生态、环保、教育和休闲等多种功能的“绿道”体系,逐步形成联系城镇内部绿化绿地与外部区域绿地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的绿色串联网络,既可起到构筑区域生态安全网络、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优化城乡生态格局与生态环境的作用,又可为居民提供健康可供游憩娱乐的绿色开敞空间,有力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活休闲一体化以及宜居城乡建设,提高珠三角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目前的规划中,珠三角将逐步开展6条区域绿道的建设工作。近期,省建设厅拟建议选取具一定条件的生态廊道(如广佛亚运生态绿道、深莞大运休闲绿道)作为绿道建设试点,并将联合省委政研室在近期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
制订工程技术指南
建设宜居城乡不能仅有宏大的目标、思路、政策,也不能仅有全面的规划、重点的工程,还需要切切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事”,提供详细的、人性化的技术指引。为此,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宜居城乡建设工程技术指南》。该指南从城乡居民居住、环境、交通出行、市政、服务配套等方面,详细归纳了各类问题和矛盾,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提出应对的规划、建设指引,并配以大量精美的设计图和实景图片,以增强其直观性和指导性。例如,应对人民群众生活绿化空间不足问题,提出城镇绿地、公园的布局、建设原则,设计的要点、标准以及绿化方式的指引;应对城乡居住环境,尤其城中村、农村环境脏乱差、设施不足的问题,在完善环卫设施布点、提高消防能力,增强灯光照明、增加治安岗亭、完善摄像监控网络,提高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和工艺水平等方面提出建设指引……
厅长访谈省建设厅厅长房庆方解读建设宜居城乡实施意见―――粤东西北县城年底必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强化规划综合调控作用是基础
问:房厅长,《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刚刚印发。省建设厅作为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请您谈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解读这个《实施意见》?
房庆方:《实施意见》就我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意见,分别是: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和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我认为,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个《实施意见》。
第一,强化规划综合调控作用是建设宜居城乡的基础。《实施意见》强调要按照区域城乡一体化和突出岭南特色的要求,创新城乡规划理念,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建立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面施行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制度,确保城乡规划严格实施。
第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是建设宜居城乡的重点。《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环境保护、营造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综合整治村镇环境、严格实施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改善人居环境具体的指导意见。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今年底前,东西两翼地区和山区的县城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全面启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这是一个硬任务,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
第三,改善民生是建设宜居城乡的核心。《实施意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机制、强化公共安全等民生问题入手,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四,开展宜居城乡创建试点是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手段。要制订我省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评价标准,分不同类型地区选取试点,然后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带动全省宜居城乡建设的深入开展。
宜居城乡试点工作已展开
问:省建设厅在推进宜居城乡创建方面已开展了哪些工作?
房庆方:自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宜居城乡的部署以来,除了牵头起草《实施意见》,省建设厅也同时开展了如下一些具体工作。
第一,初步制定了《广东省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广东省宜居城镇评价标准》、《广东省宜居村庄评价标准》、《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考核办法》等,为下一步具体开展宜居城乡创建和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开展建设宜居城乡试点工作,选取了梅州市、中山市作为宜居城市试点,确定了东莞市塘厦镇等10个宜居城镇创建指导点和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等20个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
第三,粤港澳合作,共同启动了《构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选取提升区域生活、休闲、生态一体化的关键资源―――珠三角区域绿道作为重点工作,筹划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划定、规划建设“省立公园”,将宜居城乡和宜居区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第四,把各地申报国家人居奖、创建园林城市等与我省宜居城乡建设相结合,多种形式推动宜居城乡创建工作。
第五,开展县域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试点。除继续支持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外,我们还加大了对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即在全省分不同层面支持大镇垃圾压缩站、中小镇普通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重点开展县域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运输处理示范工作。
第六,组织编制《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程技术指南》、《广东省“万村百镇”整治技术指引》等技术文件,以加强对各地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
省直部门分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问:你们下一步打算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房庆方:近期,省建设厅将在创建宜居城乡的制度创新方面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制定《省直部门推进宜居城乡城乡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在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发布《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和宜居范例奖的综合考评工作,在全省营造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将宜居城乡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第三,以《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程技术指南》、《广东省“万村百镇”整治技术指引》等技术文件为指导,加强推动宜居村镇创建指导点工作。省建设厅计划近期组织有关研究机构赴各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把脉问诊,帮助这些创建指导点找出宜居建设的瓶颈,制定创建行动计划,形成具体建设项目库,确定建设时序,切实推动宜居创建活动的开展。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在全省推广。
链接
《实施意见》摘要
2012年前,全省完成全部建制镇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完成全部村庄规划,东西北地区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
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建立梯度的住房消费模式,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科学布局绿地,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城镇公园要逐步免费开放。
实行污水、垃圾处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2009年底前,东西两翼地区和山区的县城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全面启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推行城镇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
编辑:蔡晓丹
2009-08-10 08:01:27 来源: 南方日报
“要以建设宜居城乡为龙头,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
“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省长黄华华
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部分人居指标甚至落后于一些中部省份。这显然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针对这一现状,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首次描绘了“打造宜居城乡,建设美好家园”的宏伟蓝图。省委、省政府又在《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中将这一蓝图具体化,明确提出要“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提升优美环境建设水平”,“在全省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和宜居村庄”。
最近,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建设宜居城乡进行了全面的规划,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创建活动将全面推开。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宜居城乡建设力争10年完成
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省建成安居、康居、乐居、具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城乡,即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均等的公共空间资源,住有所居;享有清洁的生活生产环境和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舒适便利;享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民主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物质、精神、政治和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城乡居民逐渐凝聚成为秩序良好、活力充足、参与度高的社会共同体。
到2012年,全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能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建立和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左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乡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超过8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运输、处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90%,自来水、卫生厕所全面普及,东西北地区农村燃气普及率超过40%,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道路网实现镇通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系统,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运输条件,有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
到2020年,在全省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城镇和村庄,成为全国宜居城乡建设的先进省份。
最新动态
各市宜居状况考评本月启动
据笔者从省建设厅获得的最新消息,本月起省政府将对2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宜居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目前,省建设厅已拟定了《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提出将采取指标对比、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发放问卷等多项措施并举的方法,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居民住房、人居环境、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创建活动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进行考核评价。
据了解,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拟分五个阶段推进: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下旬)。在中山市组织召开全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现场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对《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广泛征求意见。
2.省市互动阶段(9月1日-30日)。省建设厅组织拟订《广东省宜居城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完成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的工作。
3.标准校验阶段(10月1日-15日)。省建设厅组织对宜居城市试点单位―――梅州市的宜居城市创建活动进行试评,进一步校验《广东省宜居城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城市篇)的可操作性,完善相关考评工作程序。
4.全面考评阶段(10月16日-11月30日)。发布《广东省宜居城乡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和《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并由省建设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21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全面考评。
5.发布考评报告(12月底)。
试点名单
宜居城市试点(2个)
梅州市中山市
广东省宜居城镇创建指导点(10个)
1.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
2.东莞市塘厦镇
3.中山市小榄镇
4.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
5.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
6.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
7.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
8.湛江市遂溪县北坡镇
9.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
10.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
广东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20个)
1.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
2.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委会
3.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大寮村
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泉村
5.韶关市乐昌市北乡镇石角村
6.河源市紫金县附城镇蓝坑村
7.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小留村
8.惠州市博罗县横河办事处郭前村
9.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丰山村
10.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
11.中山市东升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12.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五星村
13.阳江市阳西县织T镇谷围村委会鸡p朗村
14.湛江廉江市石城镇铜锣村委会十字路村
15.茂名市电白县沙琅镇尚唐村委会
16.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岗勇村
17.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二队
18.潮州市潮安县浮阳镇大吴村
19.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奎地村
20.云浮市新兴县{竹镇良洞村
工作进展
宜居城乡优质生活渐行渐近
一段时间以来,省建设厅根据建设宜居城乡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重要工作,包括编制旨在提升整体宜居水平、生活质量的《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选取优质生活圈的精华区域、大珠三角的核心空间地区―――环珠江口湾区,进行重点筹划、精细部署,编制《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选取提升区域生活、休闲、生态一体化的关键性资源―――珠三角区域绿道作为重点工程,筹划划定区域绿地、建设省立公园,精心建造若干“区域绿道”;制订《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工程技术指引》等等。目前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优质生活圈”是粤港澳政府首先提出并将共同实施的全新理念。立足于粤港澳的发展特征,在借鉴和发展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粤港澳三地计划共同编制《共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根据三地的初步共识,规划的基本内容将包括“环境保护,建设综合交通体系,提供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并初步拟从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综合交通、低碳发展、土地利用等5大领域、共10多个方面具体问题进行规划,通过深入调研进行每个领域相关要素的定量化评价、原因分析,提出三地的共建目标、评价指标、共建策略,进而明确具体的合作任务,最后在空间予以统筹落实,在政策措施上予以保障。
目前,省建设厅已为推进这项工作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开展了大量的专题调研、专家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建议、诉求。经粤港澳三方牵头单位进一步商定合作的协议、细节后,规划编制即可启动,并将争取在2010年第一季度前完成。
打造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
“环珠江口湾区”是包括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城镇群的核心空间,资源条件优越,城镇发达、经济繁荣,粤港澳三地高度重视“环珠江口湾区”作为未来区域核心的功能、地位,将共同将“环珠江口湾区”打造成为产业核心、生态核心、交通枢纽和多元文化融合之区、享誉全球的宜居湾区,并通过明确的行动计划积极进行引导和统筹。
联合编制《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是三地政府高层领导关于共同实施《规划纲要》达成的共识。经过三方多次协调沟通,明确《行动计划》的主要研究内容将是:研究湾区的现状及问题;提出打造湾区宜居区域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重点围绕着湾区土地利用与设施协调、交通发展、环境保护与生态保育、滨水利用与休闲网络构建等内容等领域提出行动计划,并进行实施制度安排。
据悉,在粤港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第五次会议和粤澳城市规划及发展专责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粤港澳三方原则通过了编制工作方案。最近,三方再次召开了工作会议,共商规划工作协议的起草和工作大纲的细节问题,规划即将进入编制阶段。
建设珠三角绿道网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编制省立公园―――珠江三角洲绿道建设规划”的任务要求。省建设厅将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绿道(greenway)”建设的成功经验,在珠三角进行创新:在珠三角区域绿地的框架下,沿着河滨、溪谷、山脊等自然走廊,或者铁路线、沟渠、风景道路等人工走廊建立线型开敞空间,把公园、自然保护地、名胜区、历史古迹以及其它高密度住区内的开敞空间联系起来,构建珠三角绿道网,并选取若干“区域绿道”按照“省立公园”的模式进行保护和利用。通过构建融合生态、环保、教育和休闲等多种功能的“绿道”体系,逐步形成联系城镇内部绿化绿地与外部区域绿地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的绿色串联网络,既可起到构筑区域生态安全网络、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优化城乡生态格局与生态环境的作用,又可为居民提供健康可供游憩娱乐的绿色开敞空间,有力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活休闲一体化以及宜居城乡建设,提高珠三角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目前的规划中,珠三角将逐步开展6条区域绿道的建设工作。近期,省建设厅拟建议选取具一定条件的生态廊道(如广佛亚运生态绿道、深莞大运休闲绿道)作为绿道建设试点,并将联合省委政研室在近期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关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
制订工程技术指南
建设宜居城乡不能仅有宏大的目标、思路、政策,也不能仅有全面的规划、重点的工程,还需要切切实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事”,提供详细的、人性化的技术指引。为此,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宜居城乡建设工程技术指南》。该指南从城乡居民居住、环境、交通出行、市政、服务配套等方面,详细归纳了各类问题和矛盾,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提出应对的规划、建设指引,并配以大量精美的设计图和实景图片,以增强其直观性和指导性。例如,应对人民群众生活绿化空间不足问题,提出城镇绿地、公园的布局、建设原则,设计的要点、标准以及绿化方式的指引;应对城乡居住环境,尤其城中村、农村环境脏乱差、设施不足的问题,在完善环卫设施布点、提高消防能力,增强灯光照明、增加治安岗亭、完善摄像监控网络,提高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和工艺水平等方面提出建设指引……
厅长访谈省建设厅厅长房庆方解读建设宜居城乡实施意见―――粤东西北县城年底必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强化规划综合调控作用是基础
问:房厅长,《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刚刚印发。省建设厅作为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请您谈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解读这个《实施意见》?
房庆方:《实施意见》就我省建设宜居城乡工作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意见,分别是: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科学规划城乡建设、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和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我认为,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个《实施意见》。
第一,强化规划综合调控作用是建设宜居城乡的基础。《实施意见》强调要按照区域城乡一体化和突出岭南特色的要求,创新城乡规划理念,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局限,建立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城乡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面施行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制度,确保城乡规划严格实施。
第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是建设宜居城乡的重点。《实施意见》分别从加强环境保护、营造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综合整治村镇环境、严格实施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改善人居环境具体的指导意见。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在今年底前,东西两翼地区和山区的县城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全面启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这是一个硬任务,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
第三,改善民生是建设宜居城乡的核心。《实施意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机制、强化公共安全等民生问题入手,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四,开展宜居城乡创建试点是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手段。要制订我省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评价标准,分不同类型地区选取试点,然后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带动全省宜居城乡建设的深入开展。
宜居城乡试点工作已展开
问:省建设厅在推进宜居城乡创建方面已开展了哪些工作?
房庆方:自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宜居城乡的部署以来,除了牵头起草《实施意见》,省建设厅也同时开展了如下一些具体工作。
第一,初步制定了《广东省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广东省宜居城镇评价标准》、《广东省宜居村庄评价标准》、《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考核办法》等,为下一步具体开展宜居城乡创建和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开展建设宜居城乡试点工作,选取了梅州市、中山市作为宜居城市试点,确定了东莞市塘厦镇等10个宜居城镇创建指导点和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等20个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
第三,粤港澳合作,共同启动了《构建优质生活圈专项规划》、《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选取提升区域生活、休闲、生态一体化的关键资源―――珠三角区域绿道作为重点工作,筹划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划定、规划建设“省立公园”,将宜居城乡和宜居区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第四,把各地申报国家人居奖、创建园林城市等与我省宜居城乡建设相结合,多种形式推动宜居城乡创建工作。
第五,开展县域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试点。除继续支持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外,我们还加大了对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即在全省分不同层面支持大镇垃圾压缩站、中小镇普通垃圾中转站和村庄垃圾收集点建设。重点开展县域城乡垃圾一体化收集运输处理示范工作。
第六,组织编制《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程技术指南》、《广东省“万村百镇”整治技术指引》等技术文件,以加强对各地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
省直部门分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问:你们下一步打算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推进宜居城乡建设?
房庆方:近期,省建设厅将在创建宜居城乡的制度创新方面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制定《省直部门推进宜居城乡城乡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在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工作中的分工和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宜居城乡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发布《广东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和宜居范例奖的综合考评工作,在全省营造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将宜居城乡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第三,以《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程技术指南》、《广东省“万村百镇”整治技术指引》等技术文件为指导,加强推动宜居村镇创建指导点工作。省建设厅计划近期组织有关研究机构赴各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把脉问诊,帮助这些创建指导点找出宜居建设的瓶颈,制定创建行动计划,形成具体建设项目库,确定建设时序,切实推动宜居创建活动的开展。取得经验后,再逐步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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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摘要
2012年前,全省完成全部建制镇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完成全部村庄规划,东西北地区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
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建立梯度的住房消费模式,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的住房需求。
科学布局绿地,有条件的城市要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改造区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城镇公园要逐步免费开放。
实行污水、垃圾处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2009年底前,东西两翼地区和山区的县城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营,全面启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推行城镇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
编辑:蔡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