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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tianya (3人在浏览)

dbxl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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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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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tianya

――与天涯先生切磋

先生雅号汉语音似“天涯”,本人就尊称您为“天涯先生”如何?

本来喧闹的文革已经过去近四十年,但电白总是有“好事者”,嗜好揭这个“屎缸”,还

用“屎棍”来胡搅,一方面试图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才华,一方面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

的。

从先生在电白论坛发表的几篇杰作来看,您与文革时的“作战部长”李振斌有着非同寻常

的因缘。不知先生当年与“李部长”是否“同是天涯沦落人”抑或当今曾在政坛“天涯若

比邻”?古人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只要是有心之人,何处都能“沾花惹草”,不知

先生为何总是青睐李某这株落魄的“枯草”?

不管先生对李某有何恩怨情仇,本人也无意当他的“辩护律师”,本文仅从纯文学的角

度,对先生在论坛上发表的几篇杰作以及对本人的诘问(《致dbxlxg》)探讨一二。

先生关于李某“作战部长”一文,本人的评价主要有四点:

其一,“牛头不对马嘴”,即文不对题。本人见题中提到“作战部长”,还以为先生爆的

是李某文革时运筹帷幄,决战千里的雄才大略或是败走麦城的窘况。孰料先生记述的竟是

李某大幅大幅的官场逸闻和“隐私”,以及先生的冷嘲热讽。文章上下失去呼应。因此,

愚以为该文显得“帽小头大身子臃”――不知先生认可否?

其二,“错漏百出”。仅举两例:第一例,电白高考舞弊案不是发生在1999年。先生想必

已知时间写错了,但还自辩说“时间不重要”。对此,本人不敢苟同。先生写的既然为

“史”,当然知道“史”是纪实性记叙文。记叙文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个要素,

这是小学三年级学生都知道的写作常识。如果“史”的时间可乱写,是不是事件也可杜

撰?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班固就可以把秦始皇的洗脚水泼到汉武帝的身上,任何人都可

以假“史”之名,随心所欲地把“屎缸”扣到他的政敌、情敌,或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的头

上。本人希望这是先生一时口误,才说出这样不专业的话。第二例,文革后期上山下乡的

不是城里所有“16周岁以上的成员”,而是另外一个很大的群体,先生的说法很不确切。

虽然本人说先生大作“错漏百出”是夸张了点,但文中错误绝不止以上两点,如果不信,

先生可以自己再仔细找找。

其三,“落井下石”。虽然毛泽东号召要“宜将剩勇追穷寇”,鲁迅先生也主张要“痛打

落水狗”,但李某是因工作失误,而非犯罪获刑而降职,况且他早已归隐山林,与世无

争。先生对这样的落魄者穷追猛打,难道不是有“落井下石”之嫌吗?

不过,本人对先生所提的“读书”之说,的确是狂妄偏激之辞,可能会伤及您的自尊。虽

然先生谦称是“小学毕业生”,但从先生网上的文采来看,就知先生早已才高八斗,学富

五车。本人有眼无珠,班门弄斧,误伤先生,谨请鉴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代领袖

老毛、老邓以及现在的胡总都主张干部和国民都要接受终身教育。不要说小学生,即使是

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多读几年书也不为过。如果“读书”之说真的伤及先生,本人

决定收回此说,并愿意自罚――回去闭门思过,好好读书,深刻反省。

先生另文指谪李某为官时,曾在妇联培训班对妇女干部演讲中脱稿对与会者进行“性教

育”。难道这也是算一个教育行政领导的一桩罪状?如果秦桧再世,李某难保不会葬身水

东人民广场。不过,现在有专家学者主张,性教育要从幼儿抓起,不知先生对此有何高

见?

先生满腹文革史料,宣称要写出郁头鹅杀俘案。电白人都知道,那是文革期间本县一起惨

绝人寰的集体大屠杀。希望先生能当一个当代“太史公”,以您的狼毫揭开这个历史的真

相,让人们看清那场惨剧侩子手、现场指挥和幕后策划者的凶残嘴脸,以此超度那些几十

年来夜夜在郁头鹅桥徘徊呜咽的冤魂。不过,本人建议先生这次一定要写正史,不要写

“野史”。因为先生的“野史”本人已经领教过,它如脱缰的野马,“四蹄”腾空,把握

不住会歪曲历史,伤及无辜。

看来先生在电白论坛有不少拥趸,每当华章一出,铁杆跟贴不少。先生说谁黑,拥趸没人

说其白,先生说谁坏,拥趸没人说其好,先生指谁衰,拥趸就汹涌而上,跟着起劲踩。连

本人一“沾”上李某,您的拥趸们也跟着踩到我的头上来。难道老师一脚踩空,他所有的

学生走路都不正?难道一个学生走路不正,就一定是他老师的脚歪?按此推论,儿子好

色,老子必定嫖娼,老子嫖娼,儿子必定好色。如果谁真正心存此念,那么,他不是傻

子,就必定是“鸡仔”!您的拥趸如果对现任的什么局长不顺眼,有胆量你就扯他出来单

挑,没本事就不必对着他的老师“舞剑”,更不必对旁观者说三道四!

本人郑重声明:dbxlxg在官场涉足不深,与当政者既无血亲,也无干亲。本人只是自己儿

子的老子,自己老子的儿子,绝不是什么官员的“干儿子”!

以上所言,如有不当,请先生不吝赐教!

附:先生相关杰作(含帖子)及部分铁杆拥趸跟帖的名称和时间,具体出处请关注者到论

坛内查找。


Tianya
民 间 野 史
__闲话原文革"作战部长"李振彬 2010年01月29日 、2010年01月23日、2010年01月29日、2010年01月29日 、2010年01月29日、2010年01月30日等文章和帖子
华灯璀璨 2010年01月30日、Yyhyy 2010年01月29日、2010年01月29日
跟帖
东澳夕照2010年01月29日 跟帖

Litfi 2010年01月29日 跟帖

c8855 2010年01月29日跟帖
 
本人想了解文革武斗的历史纯属兴趣别无他意,把问题转到李县长身上我也反对,借题攻击某局长更是不该.但楼主在这里说什么“屎缸”本人就不敢恭维了,莫非楼主是“屎缸”里的屎虫?楼主对郁头鹅的阴魂如此眷恋不是沙琅的杀俘者想必也是陈伟波等的同壕战友!在论坛是就事论事不是发表文学作品,能看懂就行了,难道楼主能保证你的这篇美文没有错别字?
 
李振彬化钱买官做是林头人说的,也是电白官场传出来的!你敢说他不买过官吗?李振彬在任县长期间,他应邀给电白妇女干部培训班上课,讲了不少有损县官身份的女人经,就是讲"螺"讲"支",听者面红耳赤.妇联是叫他讲这个内容吗?他是妇产科大夫吗?这是听他讲课的妇女爆出来的!他想插手电白学校的基建工城以便捞本赚利,他不知羞耻地打电话给小良教办主任李土信,不准人家自请工头盖办公楼,工程要由他派工头做!!但李土信就是不买他的帐!!他是核派学生小头目,可不是吗?他在公开场合还以此段文革史为荣呢!!2000年高考舞弊案发生后,他对羊城晚报记者胡说的那句话<别处高考也有舞弊现象>被登在该报头版头条,电白选李这样的人做县长是丢晒电白人的假!只懂得拍马屁!!他和茂名日报记者徐文泽联名在<<茂名日报>>头版位置上发表吹捧时任中共县委书记杨光亮的文章,你问问他是不是???陈建明把他放在眼中,这难道也不是事实吗?我说李振彬是个小人,绝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说得没错啊!!最起码一点,正派人哪会去买官做呢?买官做要犯法的啊!!!
 
QUOTE(校董大人 @ 2010年02月02日 Tuesday, 01:53 PM)
本人想了解文革武斗的历史纯属兴趣别无他意,把问题转到李县长身上我也反对,借题攻击某局长更是不该.但楼主在这里说什么“屎缸”本人就不敢恭维了,莫非楼主是“屎缸”里的屎虫?楼主对郁头鹅的阴魂如此眷恋不是沙琅的杀俘者想必也是陈伟波等的同壕战友!在论坛是就事论事不是发表文学作品,能看懂就行了,难道楼主能保证你的这篇美文没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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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被非法剥夺生命的人都值得同情,任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都应受到谴责。杀害战俘还违反国际公约。如果文中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QUOTE(dbxlxg @ 2010年02月02日 Tuesday, 11:49 AM)
答tianya

――与天涯先生切磋

先生雅号汉语音似“天涯”,本人就尊称您为“天涯先生”如何?

本来喧闹的文革已经过去近四十年,但电白总是有“好事者”,嗜好揭这个“屎缸”,还

用“屎棍”来胡搅,一方面试图以此来表现自己的才华,一方面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

的。

从先生在电白论坛发表的几篇杰作来看,您与文革时的“作战部长”李振斌有着非同寻常

的因缘。不知先生当年与“李部长”是否“同是天涯沦落人”抑或当今曾在政坛“天涯若

比邻”?古人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只要是有心之人,何处都能“沾花惹草”,不知

先生为何总是青睐李某这株落魄的“枯草”?

不管先生对李某有何恩怨情仇,本人也无意当他的“辩护律师”,本文仅从纯文学的角

度,对先生在论坛上发表的几篇杰作以及对本人的诘问(《致dbxlxg》)探讨一二。

先生关于李某“作战部长”一文,本人的评价主要有四点:

其一,“牛头不对马嘴”,即文不对题。本人见题中提到“作战部长”,还以为先生爆的

是李某文革时运筹帷幄,决战千里的雄才大略或是败走麦城的窘况。孰料先生记述的竟是

李某大幅大幅的官场逸闻和“隐私”,以及先生的冷嘲热讽。文章上下失去呼应。因此,

愚以为该文显得“帽小头大身子臃”――不知先生认可否?

其二,“错漏百出”。仅举两例:第一例,电白高考舞弊案不是发生在1999年。先生想必

已知时间写错了,但还自辩说“时间不重要”。对此,本人不敢苟同。先生写的既然为

“史”,当然知道“史”是纪实性记叙文。记叙文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个要素,

这是小学三年级学生都知道的写作常识。如果“史”的时间可乱写,是不是事件也可杜

撰?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班固就可以把秦始皇的洗脚水泼到汉武帝的身上,任何人都可

以假“史”之名,随心所欲地把“屎缸”扣到他的政敌、情敌,或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的头

上。本人希望这是先生一时口误,才说出这样不专业的话。第二例,文革后期上山下乡的

不是城里所有“16周岁以上的成员”,而是另外一个很大的群体,先生的说法很不确切。

虽然本人说先生大作“错漏百出”是夸张了点,但文中错误绝不止以上两点,如果不信,

先生可以自己再仔细找找。

其三,“落井下石”。虽然毛泽东号召要“宜将剩勇追穷寇”,鲁迅先生也主张要“痛打

落水狗”,但李某是因工作失误,而非犯罪获刑而降职,况且他早已归隐山林,与世无

争。先生对这样的落魄者穷追猛打,难道不是有“落井下石”之嫌吗?

不过,本人对先生所提的“读书”之说,的确是狂妄偏激之辞,可能会伤及您的自尊。虽

然先生谦称是“小学毕业生”,但从先生网上的文采来看,就知先生早已才高八斗,学富

五车。本人有眼无珠,班门弄斧,误伤先生,谨请鉴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代领袖

老毛、老邓以及现在的胡总都主张干部和国民都要接受终身教育。不要说小学生,即使是

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多读几年书也不为过。如果“读书”之说真的伤及先生,本人

决定收回此说,并愿意自罚――回去闭门思过,好好读书,深刻反省。

先生另文指谪李某为官时,曾在妇联培训班对妇女干部演讲中脱稿对与会者进行“性教

育”。难道这也是算一个教育行政领导的一桩罪状?如果秦桧再世,李某难保不会葬身水

东人民广场。不过,现在有专家学者主张,性教育要从幼儿抓起,不知先生对此有何高

见?

先生满腹文革史料,宣称要写出郁头鹅杀俘案。电白人都知道,那是文革期间本县一起惨

绝人寰的集体大屠杀。希望先生能当一个当代“太史公”,以您的狼毫揭开这个历史的真

相,让人们看清那场惨剧侩子手、现场指挥和幕后策划者的凶残嘴脸,以此超度那些几十

年来夜夜在郁头鹅桥徘徊呜咽的冤魂。不过,本人建议先生这次一定要写正史,不要写

“野史”。因为先生的“野史”本人已经领教过,它如脱缰的野马,“四蹄”腾空,把握

不住会歪曲历史,伤及无辜。

看来先生在电白论坛有不少拥趸,每当华章一出,铁杆跟贴不少。先生说谁黑,拥趸没人

说其白,先生说谁坏,拥趸没人说其好,先生指谁衰,拥趸就汹涌而上,跟着起劲踩。连

本人一“沾”上李某,您的拥趸们也跟着踩到我的头上来。难道老师一脚踩空,他所有的

学生走路都不正?难道一个学生走路不正,就一定是他老师的脚歪?按此推论,儿子好

色,老子必定嫖娼,老子嫖娼,儿子必定好色。如果谁真正心存此念,那么,他不是傻

子,就必定是“鸡仔”!您的拥趸如果对现任的什么局长不顺眼,有胆量你就扯他出来单

挑,没本事就不必对着他的老师“舞剑”,更不必对旁观者说三道四!

本人郑重声明:dbxlxg在官场涉足不深,与当政者既无血亲,也无干亲。本人只是自己儿

子的老子,自己老子的儿子,绝不是什么官员的“干儿子”!

以上所言,如有不当,请先生不吝赐教!

附:先生相关杰作(含帖子)及部分铁杆拥趸跟帖的名称和时间,具体出处请关注者到论

坛内查找。
Tianya
民 间 野 史
__闲话原文革"作战部长"李振彬 2010年01月29日 、2010年01月23日、2010年01月29日、2010年01月29日 、2010年01月29日、2010年01月30日等文章和帖子
华灯璀璨 2010年01月30日、Yyhyy 2010年01月29日、2010年01月29日
跟帖
东澳夕照2010年01月29日 跟帖

Litfi 2010年01月29日 跟帖

c8855 2010年01月29日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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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从文字的角度来说说:
如果真是来切磋的,这文章写得不够有力:避实击虚,在枝节上弄功夫。
声明:这件事情与我无关,本人不入其中,不惹“红尘”。但在电白论坛,我要说,我不同意翻起个人的具体事件,不管是野史还是正史。历史不能忘记,但是可以宽恕可能存在的过失。
从一开始,我就反对你们翻起过去的细节。我想过去就过去了,恩也罢,怨也罢。除非作为文学作品。
如果写成小说,我支持你们不以实名(角色)描述那段历史。
 
QUOTE(dbxlxg @ 2010年02月02日 Tuesday, 05:06 PM)
任何被非法剥夺生命的人都值得同情,任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都应受到谴责。杀害战俘还违反国际公约。如果文中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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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罪莫大于杀已降。”白起不善终,李广难封,都是因为这个罪。
不虐待俘虏,是全人类的共识。
但是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出现这些疯狂事情却有历史的原因,现代人或许已经原谅这段历史,但是或者人不能原谅自己。
最后,我仍要说,原谅那个疯狂年代的疯狂行为。
 
QUOTE(湖海山人 @ 2010年02月02日 Tuesday, 05:21 PM)
我也是从文字的角度来说说:
如果真是来切磋的,这文章写得不够有力:避实击虚,在枝节上弄功夫。
声明:这件事情与我无关,本人不入其中,不惹“红尘”。但在电白论坛,我要说,我不同意翻起个人的具体事件,不管是野史还是正史。历史不能忘记,但是可以宽恕可能存在的过失。
从一开始,我就反对你们翻起过去的细节。我想过去就过去了,恩也罢,怨也罢。除非作为文学作品。
如果写成小说,我支持你们不以实名(角色)描述那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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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知灼见。
 
QUOTE(湖海山人 @ 2010年02月02日 Tuesday, 05:21 PM)
我也是从文字的角度来说说:
如果真是来切磋的,这文章写得不够有力:避实击虚,在枝节上弄功夫。
声明:这件事情与我无关,本人不入其中,不惹“红尘”。但在电白论坛,我要说,我不同意翻起个人的具体事件,不管是野史还是正史。历史不能忘记,但是可以宽恕可能存在的过失。
从一开始,我就反对你们翻起过去的细节。我想过去就过去了,恩也罢,怨也罢。除非作为文学作品。
如果写成小说,我支持你们不以实名(角色)描述那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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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言极是,是非之地,无事慎入――有时当观众比当运动员快乐!
 
LZ你怕什么?你有事吗?无事就不用在呻吟。有事也不用“此地无银三百两”。
 
个人对那段历史非常感兴趣
还有土改的
 
去朝r能w到文革那r代的庀⑧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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