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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乐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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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党委换届干部“多动症”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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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255】【字号:大 中 小】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集中进行换届。目前,换届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根据以往临近换届暴露出的以“思想活跃、情绪浮躁、纪律涣散、工作松懈、人心不稳”为主要特征的“多动症”,很容易复发和流行。因此,各级领导部门应高度警惕和戒备,提早做好预防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笔者在地方党政机关工作多年,对临近换届有些干部易发的“多动症” 有所感触和觉察。

一是临近换届“思想活跃”。有的人对换届表现出格外的“关注”,思想异常“活跃”,热衷于传播和制造人事方面的“小道消息”,充当“业余组织部长”的角色。也有的把自己打扮成所谓“政治灵通大使”,凭主观想象和离奇的“预测”,到处散布“某某要‘高就’了”,“某某要‘动一动’了,“某某彻底‘没戏’了”等等一些不实之词,以致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正是受这些虚假信息和民间谣传的袭扰,使得我们有些干部“沉”不住了,思想染上了“波动病”,满脑子想的都是个人今后的“政治仕途”和“退转去留”,无心恋事业、想工作、干实事。

二是临近换届“异常繁忙”。主要表现在少数干部的“一反常态”上。他们把换届看成是难得的“政治机遇”,一只眼睛向上,靠金钱物质“攻打”领导和要害部门,大搞行贿送礼,不惜血本,不顾廉耻、不择手段,无视群众嘲讽和痛斥;更有甚者,他们置党纪党规于不顾,明目张胆地动用公款拉关系、走后门儿、上窜下跳、投机钻营,整天东奔西跑,“忙”得不可开交,把正常的工作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另一只眼睛向下,一改过去那种“盛气凌人、惟我独尊、目无群众”的“冷面孔”,把自己装扮成“大众干部”、“贴心公仆”,千方百计讨好群众,笼络人心,争取民意,甚至间或搞点儿“物质刺激”,找个借口就随意发点儿奖金和福利,为自己的“升迁”打好“群众基础”。

三是临近换届“工作松懈”。主要是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认为自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工作好坏不显眼”,缺乏“站好最后一班岗”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还有的认为现在提拔干部是“不看政绩看关系,只要有人关系硬,升官就会有保证,只要肯于多“投入”,前途自然有“出路”。他们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而是工作松松垮垮,纪律涣散松弛,自由主义泛滥,机关工作秩序紊乱,办事质量效率低下。有的机关还“冷冷清清”,时常唱起“空城计”;也有的关起门来玩扑克、玩电脑、忙私事;有的搭伴去超市、逛商场,遛大街。有的同志公开说:“领导不干正事儿,神出鬼没‘忙’换届,我们闲着没事儿就逛大街!”

四是临近换届“舆论开道”。主要是一些基层领导有迫不及待的“张扬心态”,他们认为不管自己工作多么“突出”,业绩多么“显赫”,如果忽视舆论宣传,上边领导“不知道”,等于“有肉埋在饭碗里”。因此,他们千方百计利用媒体,为自己在换届中能够“青云直上”或“政治翻身”大造舆论。有的公然“制造新闻”,吸引媒体;有的动不动就邀请记者给自己“吹嘘一番”;有的还用“虚假成绩”树立自己的形象,报纸上多见“字”,电视上时常有“影”,电台中频闻“声”,而且善于在各个公共场合“出头露面”,愚弄群众,忽悠社会。群众反映说:“有些领导干部行为异常,都是为了自己仕途风光!”

上述几种不良现象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实践证明,搞好地方党委换届工作,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和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士纪律的通知》精神,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严肃对待,一丝不苟地搞好换届工作。对影响工作、干扰换届的不良行为,尤其是对那些“买官买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腐败现象,一经发现,要严查严处,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 来源时间:2006-06-06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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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没有民主就没有××党(一)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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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397】【字号:大 中 小】



恰逢中国××党诞辰85周年,又值鄙人入党30周年,抚今追昔,俯思仰叹,感到有很多话想说。其中,最想说的一句就是:“没有民主就没有××党”。这句话既是一个事实判断,又是一种理性阐释,更是一腔现实呼唤。



世界上的第一个××党成立于19世纪40年代末。为什么它能在这个时候“从天而降”呢?首先,这个时候,资产阶级民主关于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思想已经在欧美成为一种主潮流(在实践中当然没有完全兑现),使得揭示无产阶级历史使命和劳动解放客观规律的马克思主义之创立和传播,以及无产阶级组织自己的革命政党,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其次,这个时候,西欧国家的无产阶级已经由“自在”阶级发展成了“自为”阶级,在政治上基本成熟,能够明确地提出参与乃至主导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要求。再次,这个时候,原来实行“集中制”原则并具有秘密结社性质的工人政党“正义者同盟”,愿意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要求将自己改组成为实行“民主制”组织原则的“共产主义者同盟”。这三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分别标志着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和工人阶级政党自身的民主意识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不是民主思想、民主运动、民主组织原则发展业已奠定的这些必要条件和基础,世界上的第一个××党是不可能在上上世纪40年代末成立的。



中国××党在1921年的成立,同样与民主思想的传播和民主运动的发展紧密相联。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李大钊称之为“庶民的胜利”。李大钊的这个思想,意味着中国人自孙中山1905年提出“建立民国”以来,对民主思想和民主革命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以及作为其重要铺垫的新文化运动,更是非常响亮地发出了对“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强烈呼唤。正是民主思想传播和民主运动发展的滚滚洪流,才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创造了条件,为中国××党的成立创造了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中国××党不可能在1921年横空出世。



中国××党成立85年来,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两个最重大的成就,一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还不是彻底胜利),一个是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还不是最终成功)。之所以能取得这两个最重大的成就,都同中国××党坚持实行的民主思想、民主路线和民主政策有直接关系。中国××党从1949年至今所拥有的执政合法性,就是以党所坚持的民主思想、民主路线和民主政策为根本基础的。简而言之,没有××党坚持实行的民主,就没有××党的今天。



有一首广为流行的歌曲,题目叫《没有××党就没有新中国》。其实,这里所说的××党,主要是指中国××党坚持实行的民主思想和民主路线。如果对这首歌的题目作个具体解释,应该是:“如果没有中国××党坚持实行的民主思想和民主路线,就不可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不可能建立新中国。”为什么这样说呢?众所周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依赖于毛泽东思想以及根据毛泽东思想制定的党的正确路线的指导。这里所说的毛泽东思想,当然包括毛泽东哲学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毛泽东文艺思想等内容,但最重要的应该是毛泽东民主思想;这里所说的党的正确路线,当然包括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军事路线等内容,但最重要的应该是以实现人民民主为根本目的的党的政治路线。解放区的天之所以是“明朗的天”,主要是因为这里正在升起着灿烂辉煌的民主的太阳;××党之所以能得到广大老百姓的真心拥护,主要是因为它“实行了民主好处多”。毛泽东在1945年9月29日所作的《答路透社记者十二项问题》中,就非常明确地解释了中国××党致力于建立的“自由民主的中国”的具体内涵。他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他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1]正是因为中国××党高高举起了民主的旗帜,作出了建立“自由民主的中国”的庄严保证和允诺,才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特别是全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这个客观的历史事实,是任何政治家、理论家、宣传家的任何辩解都不可能否认和改变得了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召开的“遵义会议”,它把党和国家从“左”的指导思想的严重桎梏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悲怆灾难中解救了出来,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这次会议之所以如此重要,就是因为它提出了两条“最重大”的“新政策”,“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实行改革”[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将近30年间所取得的所有重大成就,都同这两条“最重大”的“新政策”紧密相关。如果没有这两条新政策,党和人民就不可能得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得到的一切。而在这两条新政策中,“政治上发展民主”较之“经济上实行改革”又具有明显的前提性和格外的重要性。邓小平讲得很清楚:“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3]。这意味着,不从政治上发展民主,就不可能解放思想。但如果思想不解放,仍然卷缩在计划经济观念的藩篱之内,哪里谈得上什么经济改革?显然,从一定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政治上发展民主”的新政策,我国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及其巨大成就,我们党就不可能得到的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就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执政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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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毛泽东选集》,第505页,哈尔滨东北书店1948年版。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4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09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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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复:吴敏:没有民主就没有××党(一)
事实令人感叹,看完此文心情十分复杂。想起孙中山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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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9 21:12:50

主题:回复:吴敏:没有民主就没有××党(一)
中国××党在1921年的成立,同样与民主思想的传播和民主运动的发展紧密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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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刘家华 发表于 2006-6-9 17:39:05

主题:回复:吴敏:没有民主就没有××党(一)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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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9 17:15:31

主题:回复:吴敏:没有民主就没有××党(一)
若为“事实判断”,何须“现实呼唤”?发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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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游客 发表于 2006-6-9 14: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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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民主?―从学生会选举到村民自治



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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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293】【字号:大 中 小】


前两天,参加了学院的换届选举,去年寒假也经历了村里的村干部选举,发现有许多相似之处,对我国实行的所谓的民主制度越来越感到怀疑,一方面怀疑政府实行民主的力度,另一方面怀疑公民的民主意识。

当选主要由两大条件决定:第一上级满意;第二选票高,群众满意。当然也存在选票高而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比如倡票本身存在问题。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也就好办了,但往往不可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每个人一般都只会满足一条。因为两个条件尽管在道理上是一致的,但在事实上却是矛盾的。

具体地,在学生会选举中,只满足第一条的人也就是让辅导员满意的人,也就是大家说的竞选时以"服务同学"宗旨,选上后就变为以"服务领导"为宗旨。本身学生会是个学生自治组织,但学校却通过设置辅导员这个工具来具体操纵,于是学生会事实上就成了学校的基层行政组织。如果作为工具的辅导员个人品质较好,也许还会得到学生的一点赞许,但往往都不怎么好,而且会找到许多所谓的合理的理由。在教育体制中,学校需要自主\独立,而在学校内学生更需要自主自由和独立,当然不是反叛。因此要想真正使学生发挥积极性必须削弱学校的管制,尤其有取消辅导员,最起码减轻其职能,而真正地把自治权还给学生。。

对于只满足第二条的,如果票数很高,上级一般也会给予一定慎重考虑。但在事实中发现这种情况不很多见。从选举前或者选举时选民的言行就可以预测到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在之前都会或多或少地接受候选人的好处,选举时许多人还说:不管他好不好,谁让他是我们(班系或族)的人呢,我们就选他了。就是说中国人是没有民主意识的,更多的是狭隘的家族意识 关系意识和小农意识,即使给予他选举的权利,但他却不会将其使用好。于是选出来的往往就是那些之前手段多资源多拉票多的人和关系广家族大的人。这点是最让人悲哀的。

一方面我想应该要求给予自主自治权,另一方面又感觉到作为公民的民主意识的匮乏,两方面好象是矛盾的,不知如何解决。有位同学这样说到:"我不相信民主,也许英明的君主制更好些。"曾经我很赞成民主,面对这个矛盾我开始倾向于精英政治,最起码在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精英政治比民主政治会更好一些。

也许民主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但是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公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缺乏的情况下,更需要精英的推动!


来源:社会学博客 来源时间:2006-06-05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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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选举方式出现重要创新



田霜月 刘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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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137】【字号:大 中 小】




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候选人的确定如何避免“暗箱操作”?候选人可以用何种方式“推销”自己?需要多少人才能联名提出罢免代表的要求?贿选应该怎样界定?近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对以上问题作了回答。



近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对人大代表选举的规定有多项重要创新。



候选人或选民,可以自我宣传



实践案例:2003年4月,30多名居民的联名推选,使40多岁的肖幼美成为深圳市罗湖区12选区4名提名候选人中唯一的居民推荐候选人。她将自我介绍做成海报张贴到选区,引起争议。



现行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作自我介绍。



修订草案: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作自我介绍并回答选民的问题;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对候选人的宣传介绍以及候选人或者选民的自我宣传均要实事求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有欺骗公众、损害他人的行为。



解读:有人提出,“介绍”的方式过于简单,现在选民大都是在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投票。因此修订草案中明确了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候选人的宣传介绍工作,规范候选人和其他选民的自我宣传”。同时提出了“候选人或者选民的自我宣传”这样一个概念,实际上是默认了允许合法的自我宣传。



意见不统一,预选来决定



实践案例:2003年5月15日,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海归硕士王亮以“另选人”身份获得1308票,在深圳福田区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中胜出,而正式代表候选人则落选。

现行规定:(选民直接选举中)选民、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依法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当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不得调换或者增减,并应当全部交各该选区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由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如果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较多,可以采用举手或者投票的方式表达意见,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修订草案: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数超过正式候选人的上限数,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解读:现行规定对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存在模糊的地方,对于如何酝酿,符合条件的谁上谁下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实践中容易导致“暗箱操作”。所以在修订中引进了“预选”这一更透明、更公开的做法,增加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反复酝酿”的内容。



秘密写票处,保选民隐私



实践案例:秘密投票可以防止贿选者监督投票者。这方面,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一些非常好的经验,比如设立秘密写票间。



现行规定:选区应当设投票站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每个投票站、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修订草案:选区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选民居住比较分散的选区,可辅设投票站进行投票选举。



每个投票站、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三人。投票地点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必须符合保密的要求。他人不得围观选民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诱导选民填写选票。

投票结束后应当当众开箱,公开计票。



解读:在实际选举中,争议最多的就是投票、计票阶段。在熟人社会中,防止贿选最有效的手段是落实秘密投票。假如贿选者不能监督得到好处的人是否真正投自己的票,投票者就可能“阳奉阴违”,贿选者就不免“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样一来,贿选的动机就会得到有效的抑制。



贿选已明确,当选亦无效



实践案例:打招呼,送钱财……以金钱方式贿选的做法在基层选举中时有出现。



现行的规定尚未明确。



修订草案: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务贿赂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解读:明确了“贿选”的概念,在细则草案中专门单列一章“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列出了破坏选举的几种情形。并明确,以“贿选”的方式当选无效。



提出罢免代表,门槛有所抬高



实践案例:2003年5月25日,深圳南山麻岭社区居委会选区33名选民,联名要求南山区人大常委会罢免新当选的人大代表、麻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慧斌。



现行规定: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本选区选出的代表的要求。受理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罢免要求、调查材料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全体选民。



选区表决罢免代表的要求,由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主持。



修订草案:对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本选区选出的代表的要求。



对新当选的代表,不能在6个月内,以其执行代表职务不称职为由,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要求提出后,受理机关应当在2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提出罢免要求的选民符合法定人数,受理机关应在30日内启动罢免程序,并将罢免要求和理由、调查材料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全体选民。



选区表决罢免代表的要求,由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主持表决投票会议。



未获通过的罢免要求,一年之内不得以同样或者类似的理由再次提出。



解读:考虑到直接选举中,选区的人数相差很大,选举乡镇人大代表时,有的选区只有选民百人左右,选举区县人大代表时,有的选区有几千人。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罢免县级人大代表要求的人数从选民30人以上联名,改为50人以上联名。在提高提出罢免门槛的同时,选举程序上也对罢免代表提出了诸多限制,避免随意性。


来源:金陵t望 来源时间:2006-06-0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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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五年的保长选举



党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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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农历年底,即公历1947年元月份,我参加了一次我们村所属的陕西省韩城县盘惠乡三保的保长选举。



当时我十岁,还算不上公民。但保长选举不是公民选举,而是不管家户人口多少,一户出席一个人,拥有一票的选举权。三保包括三个村子:党家村,党家村东面以樊姓居多的下干谷村,南面以复姓“相里”居多的南塬上村,共计三百来户人家。保长一年改选一次,时间就在农历年底。党家村有党、贾两大姓,班辈不乱,在我的记忆中,保长不是党清,就是贾幼捷,都是家道中等的正派人,两个人轮流当选。还有副保长,是下干谷村的樊酉九,不管什么事。保下面是“甲”,就是现在的自然村。我们二甲的甲长,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就一直是“场子二伯”,一个和善的从来也不得罪人的老头。每逢开会,先由“官人”党家乐敲着锣沿巷子呐喊一周,然后是甲长挨家挨户通知。当时我父亲不在家,妇女又从来不参加任何会议,我就成了我们家的“惟一合法代表”。



开会一般都在晚饭后进行。等人到齐,天已经老实黑了。所谓“到齐”,也就是六七十个常来开会的那些人,有些人家是永远也不来开会。当时并没有什么“保长选举法”之类的东西,反正只要选出一个保长就是了。实际上参选的按户计,也就四分之一的样子。



来开会的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大约有六七个,聚在一起说些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大人们分别聚集一堆,好像在商量事情。只见贾幼捷和党清分别一会儿和这一堆人说说,一会儿和那一堆人说说。我模模糊糊地只听到贾幼捷和人嘀咕的是:“让党清干吧,我今年要出门去,而且也有病。拜托了。”党清对别人说的则是:“还让幼捷当吧,我老人身体不好。再说,上面的事情我也应付不好。对付上边幼捷比我强。”两人都在积极活动让对手当选,视保长为烫手山芋。临投票前,只见贾幼捷的脸上显出自信的表情,党清则显得有些忧心忡忡。



一位长者宣布:选举了,各人来领票。于是我到前面领了一张白纸,点着油灯的桌子上放着几枝毛笔和一个方形的铜墨盒。我写了党清,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党清比较和善,而贾幼捷则有些凶巴巴。填完票,交给一位监票的人。



结果,还是贾幼捷当选了。党清的脸上显露出一种喜不自胜的表情,幼捷则拍案大怒,脸红脖子粗地大声喊道:“我坚决不干了!”接着就有几个老者上前“玉成”说:“既然大家选你了,你好歹就再干上一年吧,明年再让别人干。”党清也涎着脸搭讪,贾幼捷最后气呼呼地总算认了这个倒霉账。



保长虽然“管”三个村子,实际上没有什么权。第一,不拿一分钱报酬。全保上有报酬的就三个人:保书记,保队副和一名保丁。保书记并不是什么国民党支部书记,而是相当于后来的文书,就是保管一些公文、账簿、户口册之类的东西。保队副相当于后来的民兵连长,有一支长枪;下属一个保丁,也有一支长枪。这三个人每月的“工资”是80斤小麦,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64元,三个人一个月下来也就相当于如今的192元。保长、副保长、甲长,都没有工资,尽义务而已。第二,那时土地是私有的,保长除了自己的土地,谁的土地也管不上。第三,公粮是县上统一收缴的,保长的责任不过是通知欠缴公粮的户按期缴纳。过期不缴的,自有县上的催粮队,保长只要把欠粮户的家长或主要成员叫到保公所,或者把催粮队领到欠粮户的家门口就行了。公粮不经过保长的手,他就无从贪污作弊。第四,保长的另一个任务是通知征兵,但征兵都有明确的政策界限,譬如兄弟两个都在服兵役年龄,必须有一个当兵,也只能派一个壮丁。没有什么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的模糊不清的政策空子,保长也就没有任何作弊的可能。不过通知纳粮和当兵,都是得罪人的事情,所以没有人愿意干。当保长不过是尽义务、白受气而已。



当年那个盘惠乡三保早已分成了三个村委会。如今村委会权力可大了,管“集体所有”的土地,管“计划生育”,直接经手征粮收款,还要管一切他们认为有利可图因而决计要管的事情。我们党家村现在拿工资的,就有村委会干部5人,党支部委员3人,自然村村长5人,共计13人。每人月工资平均300元,总计3900元。如果加上原来的下干谷村和南塬上村,原“三保”一个月的干部工资总数上升到10000元,村民负担相当于1949年以前的50倍以上。这仅仅是阳光下的明白收入。如果有征地和工程之类的收入支出,再加上计划生育罚款,则干部的好处是无法计算的。



什么是特权?特权就是对普遍权利的侵犯。当土地是一家一户的私有财产时,当生育是夫妻双方不受侵犯的权利时,当购买土地是买卖双方之间的自主交易时,政府在这方面的特权就会等于零。当保长的特权等于零而义务却无法逃避时,谁还会打破头去争取保长的“宝座”呢!说到这里,读者就会明白了,为什么管三个村子的保长硬是没有人愿意当,而只管三分之一个保的村委会主任的宝座,现在却会打破头地去争。



黄宗羲先生在《原君》一文提出“为君”的职分:“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千万倍之勤劳,则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黄宗羲先生提出为君的这个高标准,很少有人能达到。按照这个标准,“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唐、虞之世,人人能让,许由、务光,非绝尘也;不明乎为君之职分,则市井之间,人人可欲,许由、务光所以旷后世而不闻也。”许由、务光是古代传说中逃避天子职位的高人隐士。黄宗羲先生的理想在专制制度下永远也无法实现,而西方发明出来的现代民主制度,却不要求领导者都是能力和品德超群的圣人,而是把领导者的权力减少到最低限度,尽量由私人做好各自的事情。盘惠乡三保的保长“管”的地盘虽大,保长却没有任何特权利益;只管三分之一个保的村委会主任管的地盘虽小,却有着许多特权。只因为村委会主任的权力太大了。不是他们不明白“为一村之君”的职分,而是法律和制度付给这个“一村之君”的职权太大了。



什么时候,村委会主任的位子不但不再有人抢,而且尽量往外推,到了怎么选都可以,选谁都可以的地步,中国才有望步入和谐社会。



写于2005-9-25,2006-5-19修改


来源:凯迪网络 来源时间:2006-06-07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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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赵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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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乡村治理”已经进入政府话语系统,直接成为政策语言。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谈乡村治理,不能只想到如何“治”乡村,而是要先想到如何 “治”政府。好的政府治理,是好的乡村治理的基本条件。

  在政治学理论中,“治理”并不是经典范畴。治理理论的兴起主要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情。就方法理论而言,政府治理主要借鉴了经济学中的公司治理理论。从治理目标、治理结构、监督机制等方面来看,政府可以被比作由股东授权实行委托管理的公司。公司为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政府为公民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公民从政府获得公共物品,如同股东从公司获得红利。治理的基本产出是公共物品,政府治理应该以这种产出最终目标。政府自身的运行状况,则是政府治理的具体目标。从农村发展的角度看,“治理”得如何,首先是要审视政府的作为。近些年来,中国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匮乏,已经受到普遍承认并引起广泛重视。如果要探究这种匮乏的原因,则首先可以归于政府治理不善,或者说要从政府治理自身寻找原因。

  中国改革发展的成就卓著,在此过程中,政府体系的革新也相当可观,首先必须充分肯定。本文认为,这种肯定大致可以集中在两方面:第一,中国的发展是政府主导型的,因此发展的成绩里政府自然功不可没;第二,在中国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自身也在变革前进,正在从旧的管制型政府体制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如减少审批、增加透明、精简人员等,有若干不俗的表现。但也必须承认,政府的改革已经明显地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变革的进程。本文认为,政府改革滞后主要表现为政府的治理能力下降。治理能力下降的主要表现有:政治信任弱,政府效率低,公共服务短缺,问责系统短路,社会紧张加剧。农村治理危机的主要矛盾是,公共服务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匮乏的矛盾。公共服务匮乏的原因,有政府财力不够问题,但主要是政府治理问题。

  在农村工作中,政府治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从日常运行看,基层政府自身定位不准。突出问题是做的事情过多,特别是做了许多不该做的事,做了很多没有实际效果的事。政府花在“做秀”方面的功夫太多,成本太高。其实任何政府都需要“做秀”,问题是现在的基层做秀已经泛滥成灾。以上级领导下来“视察”、“调查”为例,基层每每大动干戈,全面动员,精心包装,反复演练,甚至不惜偷梁换柱和瞒天过海,上演了很多出轰轰烈烈惊心动魄的闹剧。许多心思平常就花费在打造典型、包装经验上边,而对于那些为农民所需要,但是就政绩而言难以显山露水的事情,则很少有兴趣。汇报工作的时候,往往强调开了多少次会、发了多少个文件、成立了什么样的领导小组,应付的主要是“嘴皮上的活儿” “场面上的活儿”。与此同时,许多应该做的事情却没有兴趣做,或者没有认真做。在公共服务领域,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到生产信息技术服务,从教育到卫生,农民的服务需求很广泛也很强烈,但是,基层干部的主要兴趣和精力很难集中到这些事情上。有些事情确实应该抓,但是,抓的办法不对,比如要求为农民做实事,建立工作责任制,这些事情本身是应该做的,但是,方法依然是行政命令,发文件,搞会议,搞了许多考核检查,大搞形式主义,往往把实事办成了虚事,把为农民服务搞成了给农民添乱。

  从上下关系看,上级政府集权程度太高,权力和利益主要被上级操控,下级苦不堪言。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日常运行问题的直接动因,因为上级过于集权,在各个上边拿捏了下级的命运,所以下级主要为上级而活,大量工作是做给上级看。总的来看,在市场经济迅速推进过程中,政府权力正在退出越来越多领域,社会本身的自主运行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就政府体系的权力运行本身看,上级集权程度太高。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这种上级集权越来越不适应;与改革中期比较,这种上级集权也在许多方面趋于强化。许多基层干部认为,现在上级政府集权比八十年代中后期还严重。集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在财政分配格局中,乡镇被县级挤压盘剥,县被地市挤压盘剥,基层政府承担了许多责任,没有相匹配的财政支持。上级政府手里集中了多过的项目资金,这些项目在安排上的随意性又很大,没有一个公开公正的程序,暗箱操作,幕后交易,用内部的话说,是“这些钱给谁都是给,就看谁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基层领导干部的很大精力是用在向上级领导部门跑关系上。(2)在政府权力配置方面,近些年来越来越多部门被垂直管理,作为基层政府的乡镇已经徒有其表,人员机构庞大但是行政能力羸弱,根本上不具备一级政府的管理职权。但是,在上级的行政压力下,许多事情还必须完成,又没有合法手段,那就只有作假或者硬来。(3)在人事管理方面,虽然近几年在某些地方有直接选举、公开选拔、全委会票决等改革措施出台,但是总体而言,干部任命的权力主要集中于主要领导个人。越来越多的下级政府领导是由上一级机构下派人员来充任,下级机关成为上级机构安排干部的出口。如县的党政领导越来越多来自地市机关,乡镇领导越来越多来自市县机关,县委书记的秘书可以直接派下来担任乡镇的主要领导。从实际效果来说,负面影响很大,一方面,上级派下来的干部没有基层工作的经验,往往难以做好工作,另一方面,对于那些长期在乡镇直接做农村工作的干部是一个很大打击,压抑挫伤了当地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人们通常看到,就弄虚作假、贪污腐化、贪赃枉法的一般情况而言,基层干部似乎更放肆更赤裸裸,但是,调查发现,基层干部坚定地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上边。本文也认为,根本上是这种集权产生了形形色色的政府腐败,也导致了政府运行的低效率。

  从激励结构看,政府部门的自利性成为“诸恶之源”。这种以自利性为特征的激励结构,则可以解释严重的上级集权现象,即上级处于自利而集权。传统理论认为,政府作为阶级统治工具,本身没有自己的利益,但现实不是这样。我们只承认政府“不应该”有自己利益的话,但是,我们不能无视他们确实有自身利益。组织学领域的大量研究已经证明,科层组织的行为常常是非理性的。造成这种非理性的原因,一方面是组织本身有信息加工能力和组织结构的局限,另一方面因为组织首先是一个政治联合体,其决策是各种利益力量相互冲突、相互妥协的解决,因此必然偏离经济学意义上的最优化目标。在政府运行体系中,我们发现,从上层政府部门就开始冲突,所谓“文件打架”,各有各的文件,到基层,则往往是对于上级文件各取所需地理解和执行,根据本部门利益的考量各行其“是”。政府内部约束软弱,外部约束又没有建立起来,因此,许多农村“政策”被传导到部门以后,成了政府部门自己的“收获”,对于农民则可望而不可及。比如培训农民的专项投入被用于政府部门自己改善办公条件,扶持贫困农户的专项资金被发了干部工资,修路的款项被挪用了还欠下的招待费,等等,此类现象在农村可谓俯拾皆是。

  从政府和社会的互动过程看,主要问题是政府力量过于强大,社会力量过于弱小,两种力量失去了平衡。政府行为的诸多问题,当然与政府自身监督监察系统的软弱无力有关,或者说,这种监督检查系统的运作机制本身就不合理不科学。但是,如果放在大的社会环境来看,社会的“软弱”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借用公司治理的理念来说,社会是作为政府的“客户”,或者说是“消费者”,这个消费者群体的能力较弱,利益表达的机制不健全,就会导致政府比较多的恣意妄为,如同老百姓说的“店大欺客”。如果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比较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力,厂商的服务意识会增强,服务能力也会提高。这就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在海外学者关于中国基层政治的研究中,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双赢”机制已经有重要分析。海外政治学者关于中国村民自治的研究发现,基层民主实践在一些成功的地区产生了国家和社会权力互强的效果,即它同时加强了村民的民主自治能力和国家在农村地区贯彻其政策的能力。这就表明,对于新的社会力量的授权并不必然削弱国家管理社会的能力,国家与社会并不总是处于零和博弈的竞争之中。海外学者的研究还发现,在各种村民自发组织比较有能力,并且这些自发组织在村庄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好的村庄,村委会、党支部等正式组织的问责性也明显增强。在积极互动过程中,彼此间的约束制衡机制自动生成,这两种组织对于村民都更加负责,村庄公共事务处理得更让村民满意。本人在给国际机构做农村发展项目顾问的时候,则受到过另外角度的启发。在一次项目评估考察中,一位世界银行官员闲聊工作体会,说:在中国做项目比较好做,因为中国政府比较强大,可以把一切搞定,很少有非政府组织“找麻烦”。在有的国家就不一样,项目刚开始可行性研究,就会有一些民间组织出来挑毛病,提要求,申诉到本国政府,甚至投诉到世界银行最高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这些组织经常来进入项目执行考察批评,很麻烦。我想,这件事情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中国的民间的制约很软弱,政府有更多为所欲为的成分。民间力量弱,从提高政府的责任性和服务性的角度看,并不是好的事情。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对于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力量的限制比较多,这些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制度空间狭小,其实不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对于农村发展来说,政府治理不善已经成为重要约束。如果政府创新不能有实质性突破,好政策和大投入将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如果没有好的政府治理改革配合,政治家的政治承诺和政策主张无论如何英明,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可能为弊端深重的官僚机器所扭曲。

  推进政府治理需要“有破有立”。在政府系统内部,要破解上级集权过多,在政府系统外部,要破解政府对于乡村社会的控制过多。“破”有两种逻辑,一种是政府自己顺应潮流,主动改革,一种是时势演变,在社会变迁推动下集权逐步消解。中国改革中的政府放权过程,往往不是政府部门觉悟提高而主动放权,而是情况的变化已经无能为力,不得不放。总的来说,不论主动地改还是被迫地放,政府的行政集权衰弱和社会的自主权勃升,都已经是历史潮流。现在的问题是,逆潮流而动的政府行为还有很多。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大规模地派遣政府人员到农村,有的甚至直接取代了当地干部,有各种名目的“宣讲团”、“工作组”、“小分队”等等。这些干部有的来自县乡,有的来自市省。一些地方正在作为经验推广,不断地大规模地下派,一次派出上千上万名机构干部包村驻点。从政府系统自身的总结来看,这个办法很成功。但是,从基层反应看,实际效果并不好。他们认为,这些来自上层机关的干部下到乡村,除了少量有钱有权的部门带来一定的项目或资金以外,大多数可以说百无一用,既帮不了农民的忙,也帮不了乡镇政府的忙,相反,基层干部还得小心翼翼地侍候着,总结的时候还得向上汇报说这些干部解决了很多农村问题,工作很有成效。有的乡镇领导人不客气地说:“如果上边有钱有项目,可以直接给我们,派下这么多老爷来净是添乱。”如果政府希望有更多的外部精英进入乡村,也许采取倡导志愿者的办法会更好。政府不必直接组织,可以支持资助一些志愿者下乡,或者通过直接支持社区,让社区决定选择什么样的志愿者加入到本社区的公共事务中来。

  乡村事务究竟应该如何管?本文认为,政府没有必要采用大一统的行政控制。我们的研究发现,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呈现反方向的运行逻辑:一方面,村庄内部的自主性资源和自主性组织结构正在生成发展,农民的自治冲动日益强烈;另一方面,乡镇对于村庄的控制性运作并没有相应消解,某些环节比人民公社的行政控制还强劲。在村庄活动越来越市场化、越来越自主化的同时,村庄内部的公共权力组织却被政府更多地作为科层制组织来管理了。形式上,乡镇对于村庄的控制日益强化,实际上,基层政府与村庄社会不断脱节。在行政控制和物质激励下,有些村庄干部还在围绕乡镇政府指令转,但是,更多的村庄干部则不然,村庄里的农民则更不然。在上级看来那些娓娓动听的工作,其实仅仅是基层政府“自己陪着自己玩”,与农民无涉。从上层听汇报,基层对于各种部署号召可以说是闻风而动,亦步亦趋,但事实上是貌合神离,渐行渐远。从政府的角度说,许多工作变成自说自话,对于乡村社会失去实际影响力,不能说是好事;从农民角度说,政府的行政控制和干预逐渐式微,社会正在自主运行,不能说是坏事。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农村工作应该首先考虑如何顺势而为,理清两者的关系边界,让农民成为乡村社会发展的真正主体。

  (作者单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09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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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2000年第1期目录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 11, No. 1 (Januar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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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文题目
英文题目



世界上的民主:再看托克维尔
Democracy in the World: Tocqueville Reconsidered


Marc F. Plattner and Larry Jay Diamond
简介
Introduction


Francis Fukuyama
向平等进军
The March of Equality


Enrique Krauze
拉美的道德与民主
Mores and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Guillermo O’Donnell
司法制度与法治
The Judiciary and the Rule of Law


Lilia Shevtsova
俄国的行政权问题
The Problem of Executive Power in Russia


Philippe C. Schmitter
联邦主义与欧洲政体
Federalism and the Euro-Polity


Seymour Martin Lipset
政党不可或缺
The Indispensability of Political Parties


Gautam Adhikari
从出版到媒体
From the Press to the Media


William A. Galston
市民社会与“联合的艺术”
Civil Society and the “Art of Association”


H. Kwasi Prempeh
律师与自由民主
Lawyers and Liberal Democracy


Abdou Filali-Ansary
不均衡世界的挑战
The Challenge of an Asymmetrical World


Hillel Fradkin
民主需要宗教吗?
Does Democracy Need Religion?


Nathan Glazer
美国的种族与民族
Race and Ethnicity in America


G.M. Tamás
民主的胜利,哲学的危机
Democracy’s Triumph, Philosophy’s Peril


Paul A. Cantor
后现代预言家:托克维尔造访维加斯
The Postmodern Prophet: Tocqueville Visits Vegas


Adam Michnik and Elzbieta Matynia tr.
共产主义崩溃的反思
Reflections on the Collapse of Communism


Hahm Chaibong
对个人主义的文化挑战
The Cultural Challenge to Individualism


Joao Carlos Espada
繁荣的危险
The Perils of Prosperity


Clifford Orwin
同情与道德的软化
Compassion and the Softening of Mores


Terry Lynn Karl
经济不平等与民主不稳定
Economic Inequality and Democratic Instability


Jean Bethke Elshtain
妇女、平等与家庭
Women, Equality, and the Family


Ghia Nodia
革命的终结?
The End of Revolution?


Zbigniew Brzezinski
美式的战争和外交政策
War and Foreign Policy, American-Style


Martin Malia
托克维尔预言到极权主义了吗?
Did Tocqueville Foresee Totalitarianism?


Adrian Karatnycky
1999年自由之家调查:进步的世纪
The 1999 Freedom House Survey: A Century of Progress



选举观望
Election Watch



民主文献
Documents on Democracy



新闻简报
News and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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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最大的失误在职能部门商业化



赵若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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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最大的失误就在于片面的强调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社会的和谐:片面的强调了物质文明的发展,而忽略了精神文明的发展。

在一个国家中,有两类部门,一类是经济部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是经济部门的主体,应以经济效益为主,社会效益为辅; 另一类是职能部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和党政机关是职能部门的主体,应是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

但当这些部门效率低下时,却一股脑的把它们推向了市场经济的大潮,断了奶。一时间,中国十二亿人向钱看,完全把自已的本职工作放到了脑后。而且也如经济部门一样,用经济效益评价这些部门的工作。

于是科研部门弄虚做假,宰的是企业,重应用研究,轻基础研究,急功近利。使的我国的基础研究进入低潮。

教育部门误人子弟,宰的是家长。学费一涨再涨,学校乱收费缕禁不止,高等院校天价收费,一再扩招。大学生人数多了,便质量下降了,社会需要的人才并不多。中学名目繁多的补课,都在变着法的挣钱。私立学校多起来了,教育成了赚钱的产业,而育人却成了次去的了。片面追求升学率,德育成了空白。

文化部门诲淫诲盗,娱乐业几乎成了色情业的代名词。特别是互联网,几乎成了一个大红灯区,大大小小的网站都通过美女图片吸引眼球,其中不乏违法犯罪的。网吧、网游谁都知道那不过通过浪废学生的青春赚的是学生的谋财害命的钱。文化的以正面宣传为主,以健康向上精神食粮教育和引导群众,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社会职能没有了。相反暴力色情宣传泛滥,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通过色情等低级情味的东西迎合大众口味。最终造成的是社会道德堕落,犯罪率连续升高,社会治安混乱。中国人吃的文化食粮已经有不少是有毒的了。

卫生部门谋财害命,宰的是患者。过度医疗,收红包,医德下降,医患关系紧张。天价医药费让多少老百姓看不起病,只能在家等。小病等成大病,大病等成绝症。医院成了“拿钱救死扶伤,没钱坐以待毙”的地方。谁家有病人,都一辈子要给医院打工了。

党政机关是行政、组织和宣传机关。曾几何也有不少开始经营自已的小金库。有的管理部门办起了企业,而法院、交警、工商等部门的罚款居然是有指标的。甚至有罚款收费的多少和公务员的工资挂钩的奇怪现象出现。行政部门执法的公正性在金钱面前如何能放平?

科教文卫和党政机关的工作一定是要从社会益效上去评价,而不是从经济上去评价。这些部门要把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而不是经济效益。

改革使我们富了,同样要让我们上得起学,看得起病,物质上要丰富,精神上要健康。科教文卫党政机关不能只为了钱,国家财政要支持这些部门,这些部门也要担负起自已的社会责任。有经济部门给我们提供丰富的物质财富,有职能部门给我们提供和谐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中国人才能生活的幸福,改革成能算成功。

作者系《21世纪人类生存危机报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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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政治”考验干部和村民

――对新疆库尔勒恰尔巴格乡一个“空壳村”的调查

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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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村长是个热心人,村里谁家有事,一叫他就去。”村民丛芳对何振清村长赞不绝口。

  “那要看是谁叫,老何的热情是分对象的。”党员陈详话里有话,一副不屑的表情。

  一名民选村长引来的“选举政治”热潮,正考验着“空壳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

  村里的民主选举走样了?

  何振清的村长身份,村里多数党员在心里并不认同;让他们不解的是,何振清竟在这个位置上一蹲就是3届8年。

  一些党员认为:不和谐、不团结的根子出在“海选”上,村里没选出真正有能力、能为百姓干事、办事公正的人。几名党员甚至语气肯定地说:何振清在选举中有送礼、送钱买票行为。他们说现在就可以找到证人。

  在一些党员眼里,村里的民主选举走样了。

  “现如今何村长办事对象、办事标准,都是以大家在选举中的投票情况而定。兑现承诺和拉拢村民是何村长行事的思维方式。”有的党员说,村民选举已不单纯是选一个村长这么简单了,它正变成一种“选举政治”,开始影响和左右村里所有的事务。

  还有党员认为:“民主”在一些村民手中,正变成一种得到承诺、获取利益的筹码;老何就是被这些“筹码”牵着鼻子走,失去原则的。

  “从村里一块废弃林带的命运,就可以看出何村长办事的思路。”邵有乾说,2000年,村“两委”商量把村头9亩林带砍了,作为集体土地,以招标的方式拍卖,从而为村集体增加资金收入。而何振清却始终坚持将这些土地作为宅基地用,以每户3分地、每分地2000多元的价格分到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手中。

  邵有乾说:全村没有宅基地的有40多户,何振清选举时,给很多人许了愿――自己当上村长后,就给大家解决这个问题。

  按照每户3分地的标准,9亩地只够20多户来分,其他人怎么办?还没等何振清把9亩地分完,就有人告到了市林业局和土地局,划宅基地的事就这样被停了下来。

  今年5月中旬,何振清突然要求召开村“两委”会议。在会上,他说这块林地不能包出去,还是要用做划宅基地。邵有乾说,何振清如果不能兑现当初拉选票时的承诺,就在这个位置上呆不下去,“他能不急吗?何村长现在屁股着火呢!”

  “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何村长做得更明显。他私下里扬言:谁选过他,他就给谁好处。”上届村委会班子中的会计、党员陈详说,自己对村里的事知道很多,原来村里和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未经村“两委”讨论,就被何振清私下更改了。村民吴某和其妹夫石某共用一块10亩荒地,两人各有一份同样内容的承包合同,吴名下为8亩,石名下2亩。重新签订合同后,吴的合同在,但石的合同就没了,2亩土地变成了石某个人所有了。陈详说,原合同中规定,开垦的这几亩荒地,60%归个人,而其余40%要归集体,但现在都被何村长送了人情,“因为石某是何振清的选民,和他走得近。”

  选票牵着干部鼻子走?

  “现在村集体几乎是什么都没有了,老何快把农场卖完了。”邵有乾说。部分党员认为,何振清之所以这样自作主张,瞒着村党支部,就是因为有一根绳在牵着他,这根绳就是选民手中的选票。

  但对于这些指责,何振清不以为然。在他看来:要想干点事,就会得罪人,而且做事也不可能做到事事绝对公平;自己并没有往自己腰包里装集体和村民的财产,不怕别人说什么。

  有人说,老何的“牛气”更多来自他身后的选民,不管他的票是怎么来的,一旦经过法律程序认可,就是合法的。

  面对老何的“牛气”,村党支部似乎有些硬不起来。一些党员私下告诉记者:他们的确很在乎和惧怕何振清身后的选票,不想因为和何振清闹矛盾而得罪一些村民;毕竟大家还得在村里生活,说不定自己以后也要竞选村长,而村民手中的选票将决定自己的命运和前途。

  何振清1999年被村民推选为村长,其后村里就没再进行过选举。据说“上面”说了:只要不出大问题,村民们不反对,村长可以连任。邵有乾说,村里已经三四年没开过群众代表大会了。据说该村的“农场身份”也是多年没有再进行村民选举的一个原因。年长的村民说,过去该村是乡里的一个农业企业,现在虽然叫农场,但严格来说,它既不算标准意义上的村,也不是国有农场,更不是企业,整个一个“四不像”。

  如今村“两委”会上规定不许外传的事,下午开完会,晚上全村就都知道了,而且有些还变了味儿。“有些事就让他去吧,只要不危及自己的利益,我们只好选择沉默了。”邵有乾说,这是现在村里很多党员的真实想法。

  但对何振清在村长位置上一待就是8年,多数党员仍想不通: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56岁的老何占了哪一条?过去能搞村民选举,为什么现在就不能?部分党员期望能在今后的选举中将何振清“推下去”。

  “民主选举”本身没有错

  一名乡干部说,民主是个味美色香的好东西,但我们的农民兄弟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的原因,消化“民主”美食的胃功能还不健全,一时还没有办法完全消化,有时还会感到难受――有时还会在利益驱使下,被这道美味所引诱,以至本来香美的东西变了味道。

  “民主用不好,就会走向其相反的方向,成为相互对立、互不团结、拉帮结派、相互攻击的源头。我们村‘两委’不和,很大程度上由民主选举村长而来――但这不是民主本身的错。”现任村支书周启荣这样认为。

  而一些相对年轻的村民对“选举政治”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无论如何,选出来的干部比上面派下来的好;有人认为,如果操作中没有一套规范的程序,没有一套监督机制,反而容易使“民主”走上“独裁”;还有人认为,如果还像几年前那样漫无边际地搞“海选”,宗族、宗派势力就会大大渗透,甚至谁有钱、有势、有力量,谁就能“夺得”基层政权。

  新疆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戴宁详说:在新疆乃至库尔勒市广大农村,村民选举总体情况是健康有序的,也基本选出了村里的带头人。如今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越来越强,当家做主的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应为此称道。在这个竞争过程中,不排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现出宗族、区域、老乡等观念的影响,也许会存在某些不公正,但这都是个别现象。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时间:2006-06-05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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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趋紧 官员“过关”渐难



陶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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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现在,最牵动广大干部政治心绪的,无疑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选拔。随着《干部任用条例》的实行,许多如跑官要官等不合规范、不合法的官场潜规则已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官员的考核评价也变得越来越科学规范,靠蒙混过关的庸官、贪官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近日召开的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规性文件,以及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这标志着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以前干部任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得到逐步地解决。

 为“官位”大搞不正之风

 记者近日对基层干部进行了调查。许多干部认为,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跑官要官”。

 安徽省皖南地区某县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机关干部对记者说,虽然中央定有制度,但一些地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依然存在。比如,现在干部群众就有讽刺“跑官要官”现象的一句顺口溜: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变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记者调查了解,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绝大部分干部都能够正确对待。但也有少数干部存在消极情绪,过分担心自己的升迁和去留。因此,在工作中,有的表现为坐立不安、不知所措,有的对工作失去热情和信心。

 还有一些干部,想借人事调整之机,为自己捞个一官半职。因而,在此期间加紧行贿受贿、请客送礼,用公款在双休日安排要害部门的领导游山玩水,千方百计讨上级领导欢心和赏识。

 还有的干部认为,要想自己顺利升迁,不能忽视“民意关”。领导赏识是关键,群众拥护是基础。因此,他们挖空心思地把自己装扮成“团结群众的干部”、“联系人民的公仆”。千方百计笼络人心,争取群众支持,博得大家拥护,以便使自己顺利“过关”,跃上“官位”。

 调查表明,当前干部思想状况活跃而复杂,各种情绪纷繁交织。既有接受人事调整和改革考验的思想准备,又有因改革触及现有利益格局刚性部分的不适应心理。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干部心理问题,要在“疏、导、治”上做文章。一靠文化“疏”,提高干部的自我调适力。二靠制度“导”,完善组织工作的科学化。三靠纪律“治”,确保干部任用监督的实效性。

 权力交接凸显矛盾

 中共中央党校调研处处长辛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人事调整就意味着有人上,有人下,我们习惯将目光盯在那些可能升迁的人身上,但在调整中“下来的人”同样可能出现问题。经验表明,即将下去的干部会做出更多不理性、不合规则的事情。例如,在人事调整之前多签文件,多批项目,为自己退休之后获取利益。这就是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的具体表现,(详见本刊2006年第10期《期权腐败:贪官逍遥法外的护身符?》)说明了我们对要退的人的权力约束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

 同时,人事调整后的新老班子之间有“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这也是权力交接后普遍存在的问题。

 据报道,几年前,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几个施工单位垫资为当地政府建中学、小学、乡政府办公楼。然而,至今当地政府总是以“没钱”为由,拖着1000多万元的工程款不予清欠。但是近两年阿荣旗又先后建了4个公园、广场、大街,投资达几千万元。一位乡干部向催欠款人表示,当年搞这些工程,领导该得的好处都得了,一点没剩,我拿什么去给上任领导堵窟窿?这是“新官不理旧账”的典型案例。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这些年,对“人走政息”的顽症总是想解决,但总是解决不好,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公共决策缺乏权威性和连续性。加上任期制问题,当地领导班子换得越勤往往更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06年1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县党政正职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县党政正职原则上要在同一县任满一届,除工作特别需要或有特殊情况的,届中一般不作调整。

 专家指出,坚守任期制,只是技术层面缓解新老交替过程的工作连续性问题,但根本措施还是需要推进法治化,减少人治化,使得新班子不能在上任伊始轻易对前任“摇头说不”。

 副职去留存在悬念

 近年来,省、市、县级党委副书记的职数偏多,在常委会中几乎过半,以致书记办公会提交给常委会的工作议题,很容易在常委会上成为决策。有关专家认为,这种书记办公会实际上取代常委会的现象,不符合现行《党章》的有关规定。

 专家认为,要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减少党委副职势在必行,通过换届可以得到较好的落实。

 那么,人到哪里去?党委减副是人们最大的关注点。据了解,除了正常晋升途径,目前退下来的副书记去向主要是转任人大副主任或政协副主席,退居二线,如山东省委副书记王修智转任省政协副主席,广西区委副书记潘琦转任人大副主任等。

 另外,党委减少副职的未解疑难还体现在“上行能否下效”。据媒体报道,省一级党委减副得到了较好贯彻。记者获悉,目前已有河北、安徽、福建、宁夏、海南等省区党委副书记职数减少到3人,“一正三副”的模式逐步形成。那么,在市、县、乡三级能否顺利推进呢?

 据记者调查,安徽省芜湖市通过乡镇村合并、机构编制精简,全市三县乡镇减少一半多,领导干部职数减少近一半。芜湖的农村综合改革始于2003年,全市三县65个乡镇调整为23个,减少65%,乡镇领导干部职数由697个精减到363个,减少48%,实行镇党委书记、镇长“一肩挑”,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据了解,乡镇、县、市三级党委减副任务最轻的应该是乡镇一级。随着乡镇综合改革的推进,在乡镇党政领导交叉任职的基础上,乡镇党委副职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那么,县、市两级的减副任务如何?一位持观望态度的副书记对记者说,“只要有一个地方搞不下去,还没动的地方副书记职位就保留下来了”。

 有关专家认为,从干部内部的调动来看,如果能从政府的副职成为党委的副职,对基层领导来说是一个非常满意的结果,因为党委副职的权力大,但又没有明确的责任,存在责跟权不对等。面对减副这一关系到自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副书记们心态难免复杂,阻力也会客观存在。

 目前最令人关注的是“三减”改革:精简党委班子职数――“减人”、减少副书记职数――“减层”、扩大党政交叉任职比例――“减线”,这是中共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减少和避免党政分工重叠、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政水平的重大尝试。

 运用科学考核体系

 据有关权威人士说,在这次大规模人事变动中,提拔干部的标准不仅要看GDP增长等政绩,还要看群众对执政满意度的民心。

 在干部任用的考察方法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将被全面运用于考察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其目的是选好用准干部,为中国未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考评办法包括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和综合评价五个基本环节。

 实绩分析是干部综合考核的重点,实绩指标中除了GDP增长等可量化的经济指标外,众多难以量化的有关内容将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此外,“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引人关注。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宋福范认为,对干部的综合评价强调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既是执政党的特点和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轮省区市党委领导班子调整考察工作,将借鉴近年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的经验和做法,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标准。有关专家指出,从当前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干部考察工作的实际和社会较为关注的情况看,要特别注重对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执行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来源:《人民论坛》 ( 2006-06-08 第11期 )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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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场“窝里斗”是体制问题



王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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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有句俗话:一山不容二虎。经济学也说,人是理性自私的。官员虽不是平头百姓,但也不是超凡脱俗的圣人。当官的也有私心,要追求权利,讲究权威,都想说话算数,一言九鼎。可是一个地方有两套班子,大家都要说话算数,这不就乱套了吗?尤其是现在,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套班子都抓经济,如果思路一致,也便相安无事;倘若意见相左,扯皮拆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中国官场喜欢“窝里斗”,司空见惯,且由来已久。近些年来,中央也曾三令五申,要求各级班子精诚团结。可令人遗憾的是,班子团结问题至今远未解决。

  班子不团结,表面上看,似乎是官员性格不和,但实质则是利益冲突所致。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地方机构,是党、政两个平行的系统。县里有县委与县政府;市里有市委和市政府。这样一来,每个地区,实际上都有两套班子。按理说,党委管人,政府管事,各有分工,应是井水不犯河水。可问题在于,事情是要人去办的,如若管事的管不了人,管人的管不了事,天长日久,相互间就难免出现碰撞。

  民间有句俗话:一山不容二虎。经济学也说,人是理性自私的。官员虽不是平头百姓,但也不是超凡脱俗的圣人。当官的也有私心,要追求权利,讲究权威,都想说话算数,一言九鼎。可是一个地方有两套班子,大家都要说话算数,这不就乱套了吗?尤其是现在,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套班子都抓经济,如果思路一致,也便相安无事;倘若意见相左,扯皮拆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一个地方,有两个班子会不团结,其实,一个班子内部,若有两个权力中心,也是会不团结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的国有企业。过去国企改制前,是党委书记与厂长闹矛盾。党委书记和厂长,都由上头任命,而且一样的级别。照文件上说,党委是政治核心;厂长是经营中心。而两个中心同处一个企业,分不清大小,比不出高低,所以谁也不服谁,谁也管不了谁。

  后来企业改制,原来的工厂改成了公司,书记和厂长的矛盾不存在了,可旧愁刚去,又添新病。时下公司制企业里,董事长与总经理闹对立,则比比皆是。本来按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聘任总经理,总经理是不敢跟董事长顶牛的。可问题是我们现在的国有企业,并未按公司法行事,董事长和总经理,都仍由上面委派,彼此间没有授权关系。既然董事长不握有总经理的饭碗,自然就拿不住总经理。即便总经理我行我素,董事长也无能为力,既不能将人家扫地出门,也无权扣人家的工资。如此天天共事,相互打架也就在所难免。

  由上可见,班子不团结,是源于有两个班子(权力中心)。那么,为了班子的团结,我们何不将其合二为一,比如让书记兼县长,或董事长兼总经理呢?其实,在现行的体制下,设置两个权利中心,并非高层主观臆断,而是有深层的原因。经济学里有一个理论,叫“信息不对称”,说的是市场买卖双方,由于卖方对商品了解多,买方对商品了解少,于是卖方很容易欺骗买方,令买方吃亏上当。为了防止这种败德行为,经济学建议必须对卖方予以监督,以保护买方利益。

  官场虽不是市场,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如上级向下级布置工作,下级最后完成如何,真实的情况只有下级清楚,上级却不得而知。上级了解情况,靠的是下级汇报,可下级出于自利的考虑,很有可能会瞒天过海,提供虚假信息。前几年,上届总理朱F基到某粮库视察,当地官员为了骗政绩,居然瞒天过海,把周边粮库的粮食调过来。幸好朱总理明察秋毫,看穿了他们的把戏。可现实中,还有许多欺上瞒下的事,却很难被人识破。

  所以说,官场的信息也是不对称的。要避免虚假信息,官场也得强化监督。那么如何监督呢?按经济学讲,监督的有效法门,就是内部制衡。比如,让县长管事,书记管人,就是一种很好的制衡。有了这种制衡,彼此都得收敛。县长若以权谋私,书记必定干预;书记任人唯亲,县长也会反对。如此相互盯着,谁也不能一手遮天。所以目前地方设两套班子,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建立一种从内部制衡的机制。

  回头再说企业,公司制企业设立董事长与总经理,其实也是为了制衡。早些年有的企业为了回避矛盾,实行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结果由于权力失去制衡,滋生出一批腐败大贪。前有长江动力集团于执安,后有红塔集团褚时健,这些都是前车之鉴。1999年,报载西南某市对解决国企班子团结问题,创出了一个高招,即对不团结的董事长与总经理,双双免职,各打50大板。据说如此杀一儆百,当地企业班子果然团结了。

  后来我曾赴该市调研,所到之处,很少见到不团结的班子。在那里,我曾找过职工座谈,可职工反映说:现在的班子是团结了,可都团结起来做坏事。我请教何故,他们告诉我,现在上头调不调班子,就看班子团结不团结,团结就不调班子,不团结就调班子;团结起来做好事不调班子,团结起来做坏事也不调班子,所以很多班子就团结起来做坏事了。

  这些话虽有偏颇,但确也是实情。原来的班子虽不团结,但谁也不敢做坏事,因为你做坏事,对方就会到上头告你;现在班子团结了,告状的人没有了,可内部制衡也没了。所以“双双免职”的做法,实际上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翻版,它最大的弊端,是削弱了企业内部制衡,使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发挥不出效力。

  行文至此,我们已陷入了一个两难困境:两套班子(或权力中心)分设,会导致班子不团结;两套班子(或权力中心)合并,权力又会失去制衡。何去何从,我们似乎很难寻出两全之策。为此,我们不妨看看西方国家的做法。西方的班子为何很少不团结?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只有一套班子。那么一套班子如何会有制衡呢?他们的做法是,地方“一把手”皆由民众选出,对议会负责,所以老百姓和议会,都有权看住一把手。

  我们的困难在于,无论地方还是企业,一把手都是上级任命的,上级任命的干部,自然只会对上负责。虽然上级也能监督下级,可由于信息不对称,不仅监督成本高,而且通常都是马后炮。所以笔者以为,通过合并班子解决团结问题,至少目前尚不是时机。

  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在目前村干部直选的基础上,继续往上推进,逐步扩大民选范围,强化民主监督。一旦建立起完善的民主监督机制,班子合并才能瓜熟地落。至于企业,则重在推进投资多元化。只有投资多元化,方能有真正的股东会,有了股东会,才能按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推选董事,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若果如此,团结问题也就不在话下了。


来源:光明网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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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邓拓的本来面目(一)



王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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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知道邓拓,是因为《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1961年3月至1962年9月,时任中共北京市委文教书记的邓拓,以马南的笔名,在《北京晚报》开设“燕山夜话”杂文专栏,共发表杂文150多篇。1961年9月,邓拓又约请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吴晗和时任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的廖沫沙合作,共同以吴南星为笔名,在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刊物《前线》上开设“三家村札记”杂文专栏。从邓拓于1961年10月间发表第一篇文章《伟大的空话》开始,到1964年7月吴晗发表最后一篇文章《知难而进》结束,近三年的时间里,“三家村札记”栏目共发表三人文章60多篇,其中邓拓写了18篇。“文革”全面爆发前夕,《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就成为江青之流猛烈批判的目标。1966年5月8日,江青主持写作的文章《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开火》以高炬的化名在《解放军报》发表,同日,关锋化名何明的文章《擦亮眼睛,辨明真伪》则在《光明日报》发表。两篇文章均以居高临下之势,对“三家村”作了“上纲上线”的批判。高炬文章说邓拓是“三家村黑店的掌柜”,何明文章则说邓拓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三家村’的一名村长”。5月10日,上海的《解放日报》和《文汇报》同时发表姚文元的长文《评“三家村”――〈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的反动本质》。第二天,全国各地报刊转载了姚文元的文章。姚文元说《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一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进攻”。并强调:“凡是反对毛泽东思想的,凡是阻碍社会主义革命前进的,凡是同中国和世界革命人民利益相敌对的,不管是‘大师’,是‘权威’,是三家村或四家村,不管多么有名,多么有地位,是受到什么人指使,受到什么人支持,受到多少人吹捧,全都揭露出来,批判它们、踏倒它们。”5月11日出版的《红旗》杂志(1966年第7期)又发表了戚本禹的文章《评〈前线〉、〈北京日报〉的资产阶级立场》。从此,全国各地掀起了批判“三家村”的运动,邓拓则在 “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之外,又被扣上了“叛徒”的帽子。5月16日,中国××党中央委员会发出了标志着“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的“五一六通知”。5月17日夜,邓拓含冤自尽。“文革”中,因忍受不了种种迫害而自杀者不计其数,而第一个自杀者当是邓拓。

邓拓于1979年获“平反昭雪”,而他在60年代初期的那些杂文随笔则受到一些历史学家和文学史家的高度重视。美国的J.R.麦克法夸尔和费正清编著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第十章中有一节专论“北京市委的知识分子”,其中说:“邓拓是和北京市委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官员的领袖。――他以他对大跃进的马克思主义的批评,结合着对“五四”时期西方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以及儒家传统准则(尤其是关怀农民处境的重申),为这批人树立了知识分子的榜样。”“他们把官僚主义的领导人大概私下说过的话寓言似地但却是生动地在公开场合说了出来,――尤其是邓拓,他利用古代人物和历史事件转弯抹角地批评当代的人和事。他的杂文表面上似乎是温和的社会和历史评论,但实际上却是对毛的领导和政策的毁灭性的(虽然是含蓄的)批评。”这二位美国学者特别强调邓拓对毛泽东的批评。他们说邓拓的《专治“健忘症”》意在暗示“毛患了一种导致他不合理的行为和决断的精神错乱症”。他们引用了邓拓文章中这样的一些话:“得了这种病的人――常常表现出自食其言和言而无信――其结果不但是健忘,而且慢慢变成喜怒无常――容易发火,最后就发展为疯狂。”这二位美国学者认为这是在明确地批评毛泽东。邓拓文章中说得了这种“健忘症”的人“必须赶紧完全休息――勉强说话和做事,就会出大乱子”,也被二位美国学者说成是对毛泽东的“忠告”。邓拓的《王道与霸道》一文,则被认为是“对毛的最大胆的批评”。邓拓的《爱护劳动力的学说》被认为是“尖锐”地“攻击了毛的大跃进政策”。邓拓的《两则外国寓言》被认为是“批评了毛的唯意志论的发展观念”。这二位美国学者还强调邓拓为彭德怀所作的“辩护”:“在攻击毛和大跃进的同时,他为彭德怀进行辩护。他的几篇杂文显而易见地是暗指彭,描述了勇敢而廉洁的官员,他们因为抗议不公正的行为而受到不正当的控告。他描述的一个人物是明代的高级官员李三才,李三才因为在朝廷上勇敢地揭发宦官的罪恶而被罢了官。李一再上书要求皇帝亲自审问,但他被拒绝了。据传,李于是说:‘余难自抑,欲以帛百端尽述余之苦。’这可能是暗指据传彭那时正在写的为自己辩护的80000字自述。邓于1962年3月29日在《北京晚报》发表这篇短文,彭的辩护最终在1962年6月提交党的中央委员会。”[1]这二位美国学者还认为,邓拓杂文“要求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和领导所不准许的学者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发言权”。[2]

不仅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的作者这样看待邓拓,美国学者、西方世界研究中国问题的“权威”P•特里尔在他的《毛泽东传》中也写道:

人们对毛罢免彭的不满始于当时北京市副市长写的一个有寓意的剧本《海瑞罢官》,该剧本说的是明朝的一个忠臣因直谏而被皇帝罢免的经过。毛马上就看出(尽管当时没有发作),是对他错误地罢免了彭德怀作出的尖锐批评。

北京的一位专栏作家写了一则故事 :讲的是一个才能平平的运动员,在一次错觉中竟吹嘘自己说打破了世界奥林匹克跳远记录,细心的读者都会猜到那位运动员是谁。

这位作家还写了一个讽刺健忘者的故事。作者勾画了一个健忘症患者,没有说出名字。他急性子,老是忘记以前说过的话,理智在渐渐地丧失。此文在最后十分隐晦地写到 :“如果谁发现已有此症状,他必须马上得到充分休息(影射高岗搞分裂时朱德对毛的劝告),什么也不要说,什么也不要做。”

这些伊索寓言一类的文章,是典型的中国提意见的方式,但这已经够大胆的了![3]这位“专栏作家”即是邓拓。所谓“才能平平的运动员”的“故事”是指邓拓的《两则外国寓言》一文,而“健忘症”的“故事”则是指邓拓的《专治“健忘症”》一文。在这些海外学者看来,邓拓们当时是十分明确地为彭德怀“鸣冤叫屈”,是在既委婉又尖锐地批评毛泽东并要求毛“休息”。在这些海外学者笔下,邓拓简直有点“持不同政见者”的色彩,甚至有几分“自由主义者”的味道。《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是具有国际影响的著作,而P•特里尔的《毛泽东传》“在美国出版后,引起了极大轰动,三十余家国外报刊给予极高评价”。[4]在被译成汉语前,该书“已经以六种语言出版”。[5]可见,关于邓拓的这些说法,在国际上流传甚广。

国内的论者虽然不至于对邓拓如此“拔高”,但对他的《燕山夜话》和在《三家村札记》中的文章,也往往赞不绝口。国内有些论者,极力强调邓拓作为“书生”的一面,浓墨重彩地描绘邓拓的“书生”形象,雕肝琢肾地突出邓拓的“书生”气质,以至于让人忘记了邓拓的本来身份。

也有人提醒大家注意邓拓“作为政治家的第一身份”。王均伟在《书生之外的邓拓》中写道:“今天人们在怀念他时,《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里的那些文章,被赋予了许多微言大义,感慨他‘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抛处血斑斑’的豪情。有人评价说,他忠诚于党的事业,也仍然崇拜和敬仰伟大领袖,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如同绝大多数人一样,在严峻的现实面前闭上眼睛,或者甚至虚假地高唱赞歌。在读他写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杂文时, 我也是相信这样的评价的。可是后来在读有关邓拓的传记和文集时,我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那就是,在有关他的几本传记里,或者不提,或者一笔带过他1960年夏天的江南之行。”1960年夏天,邓拓有过一次江南之行,并写下了旧体组诗《江南吟草》,其中颇有歌颂“大跃进”、赞美“大好形势”的作品。在邓拓的笔下,其时到处是饥民并已开始出现饿殍的江南简直是人间天堂。王均伟这样解释邓拓写下这类诗作的原因:“毫无疑问,他首先是党的高级干部,忠诚于党的事业。尽管满腹经纶,才情四溢,也无法改变他作为政治家的第一身份。政治家有政治家的行为规范和言行尺度。1959年彭德怀在庐山的直言所得到的下场,对其他政治家或希望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的非政治家,无疑有重大影响。是不是因为从中吸取了某种教训,邓拓的笔下才写出了与‘口径’一致、与现实却不一定吻合的《江南吟草》?在三年困难时期,有多少支笔不敢正视现实,把人民吃不饱的现实描绘成到处莺歌燕舞的人间乐土,只要翻一翻当时的报刊,就可以得出结论。在这个大环境里,邓拓没有能够免俗,《江南吟草》就是证据,对此完全没有必要回避或遮掩。”[6]

按照王均伟文章的说法,有着两个邓拓,一个是作为“政治家”的邓拓,另一个则是作为“书生”的邓拓。《江南吟草》中那些粉饰现实的颂歌,表达的是邓拓作为“政治家”的现实姿态;而《燕山夜话》和在《三家村札记》里发表的那些文章,表达的则是邓拓作为“书生”的良知和道义。这样的解读,虽然比把邓拓主要看作一个“书生”要令人信服,也给我很大的启发,但却也未必揭示了邓拓的本来面目。

 



 

要准确地理解邓拓为何写下了《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里的那些文章,就必须对当时的政治气候和思想文化氛围有尽可能多的了解。

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说:“从1958年11月初的郑州会议开始,到1959年7月中旬庐山会议前期,毛主席和党中央接二连三地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领导全党努力纠正已经察觉到的‘左’倾错误。八个半月的纠‘左’,是逐步深入和富有成果的。如果不是庐山会议后期中断了这一进程,‘大跃进’造成的损失可能会小得多。但是,历史是无情的,历史就是历史。它的发展,并不因为我们开始纠‘左’而不犯更严重的‘左’倾错误。”[7]彭德怀的直言使得庐山会议变纠“左”为反“右”,并导致“大跃进”的新一轮狂潮。但毕竟“历史是无情的”。“大跃进”带来的最严峻后果是粮荒。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人口外逃、浮肿病和饿死人的现象就在全国农村普遍出现。邓拓在1960年所歌颂的江南也不例外。例如,地处南京市东南面、属南京郊县的高淳县,本是鱼米之乡,但据中共江苏省委通报,在1958年和1959年春,浮肿病、消瘦病、妇女子宫下垂病患者14000多人,非正常死亡6000多人,外流人口10000多人。而“该县县委采取了对待敌人的办法对待劳动人民,提出:‘哪怕流血牺牲,也要保收3000斤水稻’,‘深翻好像打仗,在战场上如有士兵临阵脱逃,可以就地正法!’[8]等口号,造成部分基层干部严重强迫命令,采取吊、打、关、押、罚跪、停睡等手段,甚至发生逼死人命的事件”。据中共上海市委的报告,奉贤县自1958年春耕起到秋耕秋种,全县因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而直接被逼死的群众有156人,无辜被撤职、停职的干部660余人,各社和生产营,都搞了“劳改队”,先后劳改了2866人,集训了2907人。对群众捆绑、吊打、乱斗、乱关、罚跪、游街、停餐等更为普遍。为了消灭红铃虫,被烧、拆民房1923间,仓库1345间,强迫集中居住又拆民房2147间,兴修水利拆房3188间。报告说:站在高处看奉城,就像鬼子大扫荡后的情景一模一样,“断瓦残壁,历历皆是,触目惊心,一片凄凉”。[9]再如河南信阳地区,当时的情形也令人不堪回首。1960年12月22日,中共信阳地委向中央写了一份报告,其中这样说到各区、县打人和死人的情况:正阳县原报去冬今春死18000人,现初步揭发已达80000多人;新蔡县原报告去冬今春死30000多人,现在增加到近100000人。信阳辖内的遂平县酷山人民公社是全国第一个成立的人民公社,到1960年年底,死4000多人,占总人口10%,有的队死亡达30%左右。该地区在“反瞒产”中被打死者也很多。光山县从县委书记到公社干部几乎人人动手打人。县委第一书记马龙山带头将“右倾”的县委书记张福洪活活打死。这个县的另一个县委书记刘文彩,在一个公社主持“反瞒产”时,一天内连续拷打40多个农民,有5人被活活打死。既然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打人,公社干部自然不能落后。这期间,光山县公社一级干部亲自参与打人者占93%。从1959年11月到1960年7月,信阳地区公安机关为逼粮而正式逮捕1774人,其中36人瘐死狱中;为逼粮而短期拘留19720人,有667人死在拘留所。农民的最后一粒粮食都被逼走。到了1960年春天,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炊,有的村子连续80天不见一粒粮食。浮肿、饿死和外逃现象十分严重。而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却声称:“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很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因为思想问题。”面对随处可见的饿殍、被遗弃的孩子,路宪文仍命令公安部门“限期消灭人员的外流”;封锁村庄、道路,不准人们外出逃荒;不准城镇机关、企业单位收留农村来人;不准街头和交通要道上出现流浪汉。中共河南省委在后来向中央的“检讨”中,说这个时期的信阳“形成了一种恐怖的世界,黑暗的世界”。[10]中共信阳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编写的《中共信阳党史大事记(1949―1999)》记载,仅1960年信阳全区减少人口40余万人。[11]“大跃进”是全国性的运动,这种可怕的状况当然在全国是普遍存在的。“据推测,1959年至1961年三年的非正常死亡和出生率的下降减少的人口数,总共在4000万左右。”[12]

如此严峻的形势,迫使最高层不得不对政策进行某种程度的调整,出台了一系列应对危机的策略,就连毛泽东也多次在公开场合做自我批评。1960年11月1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所谓“五风”,则指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1961年3月,《农村六十条》开始起草,6月间正式颁布实施。196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自然科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批示》中强调:“在学术工作中,一定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戴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与此同时,《科研十四条》也被制定,其中鼓励科研人员“发扬敢想、敢说、敢干的精神”,并强调要“正确地划分政治问题、思想问题和学术问题之间的界线,区别对待,防止混淆”。1961年8月,《高教六十条》被制定,其中说:“不许用对敌斗争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政治问题、世界观问题和学术问题,也不许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来解决世界观问题和学术问题。”1961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宣传部主持起草了《文艺八条》,其中强调了“双百方针”,强调了“批判地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和吸收外国文化”。1961年9月,《工业七十条》也颁布。[13]1962年1月11日,所谓“七千人大会”开幕。刘少奇在会上提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说法。薄一波曾特意写到会议期间的“一个小插曲”:“在1月18日召集的《报告》起草委员会上,彭真同志发言:我们的错误,首先是中央书记处负责,包不包括主席、少奇和中央常委的同志?该包括就包括,有多少错误就是多少错误。毛主席也不是什么错误都没有。三五年过渡问题和办食堂,都是毛主席批的。――现在党内有一种倾向,不敢提意见,不敢检讨错误。一检讨就垮台。如果毛主席的1%、1‰的错误不检讨,将给我们党留下恶劣影响。省市要不要把责任都担起来?担起来对下面没有好处,得不到教训。各有各的账,从毛主席直到支部书记。”而在1月30日的讲话中,毛泽东果然做了“检讨”:

去年6月12日,在中央北京工作会议的最后一天,我讲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我说,请同志们传达到各省、各地方去。事后知道,许多地方没有传达。似乎我的错误就可以隐瞒,而且应当隐瞒。同志们,不能隐瞒。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我不是要别人推卸责任,其他一些同志也有责任,但是,第一个负责的应当是我。

这等于是承认“大跃进”造成的巨大灾难应由自己负责。对于毛泽东来说,这的确是极不容易的。对此,薄一波评说道:“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像‘七千人大会’这样,党的主要领导人带头做自我批评,主动承担失误的责任,这样广泛地发扬民主和开展党内批评,是从未有过的。”[14]

还应该提到周恩来和陈毅在这几年间的几次讲话。这几次讲话,思想之“解放”,今天读来仍然感到“鼓舞”。1961年6月19日,周恩来作了《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故事片创作会议上的讲话》,一开头就说:“我首先声明,今天我的讲话允许大家思考、讨论、批判、否定、肯定。‘一言堂’,说出一句话来就是百分之百正确,天下没有这种事情。――即使是党已经研究通过的东西,也允许提意见。中央工作会议正式通过的东西都允许讨论,允许提意见,加以修改。”1962年2月17日,周恩来又作了《对在京的话剧、歌剧、儿童剧作家的讲话》,也是一上来就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特别是陈毅于1962年3月6日所作的《在全国话剧、歌剧、儿童剧创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可谓快人快语,说了许多“出格”的话。陈毅首先谈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一开场就说:“我想现在的问题,是大家都有气,今天要来出出气。――那些做党的工作的同志、搞政治工作的同志跟科学家之间,关系很不正常。科学家觉得受了委屈――因此,他们科学论文也不写了。特别是大炼钢铁、大办水利中间,有很多做法是违反科学的。一亩地,硬说可以产一万斤水稻,他们早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违反科学的,但是不敢讲。他们说‘一讲就说我们保守,就说我们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我们只好不讲’。现在事实证明一亩地搞一万斤水稻几千斤麦子,是靠不住的。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听听这些科学家的话,也许我们少走弯路。什么‘两年就要超过鲁迅’、‘一个夜晚写六十个剧本’,现在恐怕谁也不敢讲了。这些不合理的事,不合科学的事,浮夸、谎报,以及把不可能的事情认为可能,它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在讲话中,陈毅还主张“搞工厂,倒是要学资本家”。对“审查文艺作品”,陈毅也提出了异议:“现在我们要问他:什么人给你那样大的权?今天打击这个,明天打击那个?今天轻易做这个结论,明天做那个结论?什么人给了你这个权,可以把人家的作品五年不理?动员人家写了半年、一年,结果一分钟功夫,就否定完了?对人家的劳动为什么这样不重视?一定要人家改、非改不可?!又是哪个给你的权?中央给你的?中央宣传部给你的?宪法上载有这些吗?都没有。昨天我对一位同志说:中央没有决定要审查文艺作品。”类似的“出格”之语,陈毅在这次讲话中还说了不少。这次讲话,赢得了60多次掌声和笑声。[15]

就是在这样的政治气候和文化氛围中,邓拓写下了《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里的那些文章。

 



 

不过,在分析《燕山夜话》和《三家村札记》前,我们应该明白在这之前的一段时间,邓拓写过些什么,或者说,应该明白在中共中央决定对政策进行“调整”前,邓拓公开发表过怎样的言论。

毫无疑问,在此之前,邓拓是“大跃进”的歌颂者。为纪念1958年10月1日的“国庆”,邓拓发表了《从天安门到全中国》一文,其中说:

今天,当我们又一次走到天安门广场来庆祝国庆的时候,我们将看到我国最近一年来在农业、工业、科学、文化等各个战线上大跃进的惊人成绩。世界各国的来宾今年也比往年更多。大家都将看到我国的小麦、稻谷、马铃薯、高粱、玉米、谷子、红薯等最新的纪录。我国自己制造的飞机、汽车、光学仪器、活性染料以及其他各种创造发明,一定都要迅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这一切说明:在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和充分的发展,客观的历史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就能发挥无穷无尽的作用。只要客观可能的事情,通过主观努力,就没有办不到的。可以断定,我们一定能把社会主义祖国建设得更好。想想这美妙的未来,我要高吟一首诗,为天安门的未来和全人类的未来赞颂 :

古来岁月去悠悠,

独向高城瞰九洲 ;

今日天安门外路,

四通八达遍环球。[16]

这完全是与当时的主流“口径”相一致的。邓拓喜作旧体诗,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79年12月出版过《邓拓诗词选》(本文所引所论邓拓诗词均见于该书)。在这本诗词选中,我们看到,1958、1959和1960年这几年,邓拓颇写过些歌颂“大跃进”、歌颂当时“大好形势”的诗词。例如,1959年1月1日,邓拓写了《庆春泽•迎接一九五九年元旦》:“中国飞奔,全球注视,东风吹遍大千。领导英明,前途幸福无边。人民忠勇勤劳甚,更难能足智多贤。有雄心,改造家乡,建设田园。新年又值春光早,看棉粮歌舞,钢铁腾欢。一望高潮,竟然倒海移山;再经苦战几回合,管教他地覆天翻。盼将来,星际通航,世界长安。”再如,1959年2月,邓拓写了《留别〈人民日报〉诸同志》,最后两句是:“平生赢得豪情在,举国高潮望接天。”这里的所谓“高潮”,自然指当时的所谓“社会主义建设高潮”。“高潮”二字,在邓拓这时期的作品中是频频出现的。1959年10月,邓拓写了四首《群英赞》,赞美出席全国所谓“群英会”的代表,每首后面都做了注释。第一首是《孟泰会见李凤恩》:“访友探亲又取经,‘大钢’跃进莫休停。东风送暖凤恩笑,孟泰精神老更青。”注释写道:“老孟泰在群英会中会见了老战友李凤恩。为了在武钢推广快速出钢法,李凤恩说要向‘娘家’‘取经’;老孟泰说:‘不分鞍钢或武钢,全国只有一个钢,我们要保住这个“大钢”不断跃进才对!’两人愈谈愈高兴。”1959年12月,邓拓写了八首《香山小唱》,其中《爽心陀远眺》写道:“半山独立爽心陀,瞬息风光变幻多。跃进京华新岁月,青春生命发狂歌。”诸如此类的作品,对“大跃进”的歌颂似乎很“由衷”。王均伟在《书生之外的邓拓》中说:“读这些诗篇,我有一个疑惑挥之不去:为什么面对严峻的现实,邓拓要写这样的词句?是他没有看到真实的面貌,还是他故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如果说他不了解真实情况,我万难相信。首先他是党的高级干部,能够看到当时的各种中央文件,实际上,在一些密级不高的文件里,从1959年起,就陆续出现了云南、山东等地经济困难的记载。其次,他作为北京市委的领导,北京的情况也应身有体会。第三,当时江、浙两省的经济困难也是掩盖不了的,人民生活,物资供应,精神面貌,都在那儿摆着,怎么会看不到呢?”[17]

王均伟文章说得不错。邓拓之所以写下这些“大跃进”的颂歌,决非因为不了解真实情况。韦君宜的《思痛录》中这样回忆:从1959年冬开始,“北京已经买什么都困难了,――食物匮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肉已断档,鲜菜也没有了。有一段时间,我们家每天吃的是白米加白薯煮的饭,菜是腌菜叶,稍炒一炒。”到了1960年,“情况越来越坏了。北京郊区不断传来饿死人的消息,城里人也出现了浮肿。我的婶娘双膝以下都肿了。人的肚子无法用气吹起来,批判也不管事。于是各种办法都出来了:提倡‘再生菜’,就是把吃剩的白菜根用土埋在盆里,让它再长出几个叶子,可以吃;机关做‘小球藻’,就是把池子里的绿色漂浮物捞起来培养,也吃,据说有蛋白质。”“一切能进口入肚的东西都想绝了。我有个妹夫李××,当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他们竟想出一个奇特的办法,想到厕所里的蛆是动物,有蛋白质,竟把蛆捞出来洗干净,试图做熟了吃,考虑推广。李××秘密地告诉我们,说他本人就亲口试尝过这种异味。”“后来,中央终于决定实行干部食物补贴。――补贴办法是十七级以上的每人每月糖一斤、豆一斤,十三级以上的每人每月肉二斤、蛋二斤,九级以上的每人每月肉四斤、蛋二斤。”[18]韦君宜夫妇都是在北京生活的高级干部,丈夫杨述与邓拓是经常唱和的好友,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和宣传部长,后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与邓拓在官阶上居同一层次。韦君宜夫妇耳所能闻目所能睹的事,邓拓当然也能耳闻目睹;韦君宜夫妇所能经历体验到的,邓拓当然也不会经历体验不到。所以,要说邓拓不了解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完全说不过去的。

王均伟文章中说,邓拓早年曾写过学术专著《中国救荒史》,对灾荒有过“深刻”的研究,理应对当时全国范围内的大灾荒有比别人更敏锐的感觉,这也言之成理。邓拓1929年高中毕业后考入上海光华大学政治法律系,翌年肄业,参加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同年加入中国××党,从事地下活动。1933年在福州参加人民政府文化委员会的工作,1934年插班到河南大学历史系就读,开始研究中国经济史。1937年出版的《中国救荒史》,是在大学毕业论文的基础上写成的。这是国内第一部系统地研究历代灾荒和救荒的学术著作。这本书初版时用的是文言文,1957年三联书店重印时邓拓将其改成了语体文。1986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四卷本《邓拓文集》收入了这本《中国救荒史》。1998年9月,北京出版社又再版了该书的语体文版大字单行本。出版社在写于1998年8月31日的“再版前言”中说:“鉴于当前严重的抗洪救灾形势,征得了邓拓夫人丁一岚同志同意,现出版该书语体文版的大字单行本,以满足广大干部、有关的研究人员、实际工作者及其他读者的急需。”原来,出版社是为了指导当时的救灾而特意出版了《中国救荒史》的大字本。如果说1998年的救灾“急需”邓拓的这本《中国救荒史》,那么,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三年灾荒,就更用得着邓拓的这本书。别人或许记不起这本书,但邓拓自己总该记起它。作为一个系统地研究过中国历史上灾荒与救荒者,邓拓理当比别人对这场罕见的大灾荒有更清醒的预见和更深刻的认识。例如,在这本书的“绪言”里,邓拓曾这样给“灾荒”下定义:“一般地说,所谓‘灾荒’乃是由于自然界的破坏力对人类生活的打击超过了人类的抵抗力而引起的损害;而在阶级社会里,灾荒基本上是由于人和人的社会关系的失调而引起的人对于自然条件控制的失败所招致的社会物质生活上的损害和破坏。”如果这样的定义是成立的,那么,当时的灾荒不正是“人和人的社会关系的失调”而引起的么,不正是决策者随心所欲地改变生产关系所招致的么。按理,当这种“人和人的社会关系”开始“失调”时,当既有的生产关系被妄加改变时,邓拓就应该能预见到灾难的不可避免;而当灾难触目惊心地降临时,邓拓应当比别人更加痛心疾首。在这个意义上,邓拓比别人更没有理由昧着良心为“大跃进”唱赞歌。

但事实也是无情的。在这几年间,邓拓的确是唱着赞歌。1960年7月,邓拓作江南之行,并写了组诗《江南吟草》。在序言中说:“近于病后漫游江南,到处气象一新,令人鼓舞。跃进声中,山川倍见壮丽,风物美不胜收。时有所感,辄成小诗。”于是,此时其实灾荒已十分严重的江南,是“百里千家足稻粱”(《马山观田》),是“人天美景不胜收”(《游扬州》),是“建设乐园万古传”(《至雁荡山》)。

明白了邓拓这几年实际上一直唱着“大跃进”的赞歌,我们才能如实地评价他的《燕山夜话》和在《三家村札记》中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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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粤海风 来源时间:2004-06-0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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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平:中国媒体怎么总不忧中国忧美国?



文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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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媒体漠视本国人民的生存状态,对中国人民的痛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闻不问,却去关心无论是生活水平、民主程度还是社会公平度都比我们高得多的美国人民,去讨好美国大款。请问这是爱国的表现吗?这样做,应该有“卖国贼”之嫌疑吧!

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即我们国家的新闻媒体向来是“报喜不报忧”,即喜欢粉饰太平,高唱赞歌是也!

但文博客认为,中国的媒体不仅如此,也“报喜还报忧”,只是报喜的是报中国,报忧的是报外国是也!

君不见,国内那怕取得一点点政绩,或技术有一点点改进或突破,即大肆宣传,余音绕梁经年不绝!文博客认为,对于我们取得的成就,宣传宣传,鼓舞一下中国人民的士气,是非常必要的,但一味的胡吹海吹,则不仅无利,而是有害了。

但让文博客大惑不解的是,如果外国尤其是美国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媒体就会全体开动,集体聚焦,统一口径,为美国人民忧国忧民起来了,好象美国才是他们的祖国,美国人民才是他们的亲人一样。他们恨不得也像屈原跑到我的家乡去投汨罗江一样,立马签证去投美国的密西西比河,以唤醒大洋彼岸的美国人民。

依文博客看来,我们国家存在的问题比美国可谓多矣!为何我们国家的媒体不为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忧虑,却去为比我们吃得好,过得舒服的美国人民操心?是哪根神经搭错了,造成神经错乱,摸错屁股了吧?诚然,美国有美国的问题,但美国的问题应该由美国人民去关心,去面对,去解决,轮不到我们中国的媒体去操心!美国人民也不会感激你,更不会把你当回事。

我们的媒体漠视本国人民的生存状态,对中国人民的痛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不闻不问,却去关心无论是生活水平、民主程度还是社会公平度都比我们高得多的美国人民,去讨好美国大款。


来源:天益社区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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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要求官员树立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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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检察院一名办案检察官接过云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终审裁定书,标志着曾经轰动一时的昆明市原副市长平愚山渎职犯罪案就此尘埃落定。经查明,平愚山犯两项罪名被判刑,都与他的职务行为有关。但他与人们印象中的“贪官”有所不同,平愚山虽然渎职案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却未查出贪污受贿犯罪。(6月9日《检察日报》)
  不贪污不受贿其实只是对一个官员的底线要求,除此而外,他还必须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使用好手中的权力,竭力为民众造福,而绝不能滥用职权,给民众利益造成损害;绝不能放弃对于职责范围内事务的监管,任由手下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以这样的标准来考量昆明市原副市长平愚山,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尽管尚未发现其有腐败行为,尽管其在公众中有不错的口碑,其依然很难被认为是个好官员,尤其是他的滥权与失职造成巨大损失与恶劣影响,已经突破法律划定的红线,所以受到法律惩处并不冤枉。

  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现实生活中,像平愚山这样尽管廉洁但存在“乱作为”与“不作为”的官员确实并不在少数,有些官员不尊重组织原则,践踏民主作风,一拍脑袋就为重大事项定案,导致出现大量绩效差影响坏的工程与重大投资失误;有些官员高高在上,对分管范围内的部门与工作人员疏于监管甚至偏袒、纵容,致使下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事,屡屡侵犯群众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并不是每一个像平愚山这样的官员都真正受到了处理,因渎职与失职却没有受到法律追究的并不是少数。而之所以如此,似乎很大程度上与这样一种观念作祟有关,即在有些人看来,一个官员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就不会有什么严重问题,即便因为失于监管或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那也是“工作作风”与“决策失误”性质,所以至多也就应该做个检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就算是非常“严厉”的处罚了。

  这不能不说是公众过于“仁慈”了,其实,一个官员不仅仅是不应该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更应该时刻敬畏手中的权力,严格依照程序,科学决策。随意越权或者失职,绝不能以个人能力不足来搪塞,如果造成严重的政治、经济损失,就必须要承担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责任。换句话说,一个政府官员不能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廉洁的好官,不要以为不贪钱就足够了,更要严格尊崇决策程序,做一个能把事情做好的官。

  当然,个别官员以及公众抱持宽容的态度,从更深层面看,可能正是“责任政府”意识缺失的体现。政府由公众间接选举产生,政府官员的权力由人民赋予,所以政府及其官员应对手中权力的正确行使负责,应该对法律与人大负责;所以,我们的政府理应是责任政府,必须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对于不对人民利益负责的官员,人民有权通过法律规定途径罢免其职务,作为法律执行机构的司法机关,有必要对那些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官员追究刑责。惟有实施严厉的问责,官员才可能真正树立起责任意识,才能将我们的政府真正打造成必须对人民利益负责的责任政府。

  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官员即便不贪不贿,但只要不能依法做事,就必须受到责任追究,情节与后果严重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打造责任政府之必需。


来源:新京报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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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考验领导干部



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党校 关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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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的行为总是离不开一定理念的指导。领导干部能否合格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是由其拥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决定的。所以,领导干部的权力观选择问题,就成为一个关系到执政党、国家、社会生活状态、前景的大问题。由此,深入研究影响现存权力观念的决定因素,也就尤其重要。

 扭曲的权力运行潜规则

 在我国,传统的政治文化遗存仍十分深厚,现代政治文明的力度和深度仍显得薄弱和乏力。传统的权力政治生态的顽强存在,是非现代权力观仍旧占据相当部分领导干部头脑的制度和文化前提。

 传统权力观主要内容及表现如下:权力授予明显的私人性。领导者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是一个不容争辩和解说的政治公理。但从现实的权力安排上看,一些干部往往把权力的授予视为某个上级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的事,甚至于直接归结为个别领导对自己的赏识。权力观因此发生严重扭曲。这样在一些干部头脑中就会滋生两种观念:一是报恩意识。对权力授予者往往投其所好,寻求给予私人报答,旧时代的门生弟子关系、派系圈子关系在此得以延续。二是敷衍推诿意识。对来自基层群众的诉求往往以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为回应底线。

 权力运作的无规则无责任。由于把权力看作是某种私人的“恩典”,“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所谓潜规则就成为一些官员赖以安身立命、发达升迁的生命线。人情社会的“人治”规则使一切对权力的规限土崩瓦解。因此,权力的私人性必然衍生出权力运用的随意性和不负责任。人治是既无客观规则可循又可以对权力的行使不负责任的。对权力的不负责任的滥用,对私人利益无约束的追逐,使得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成为权力滥用的牺牲品。

 官本位颠倒了权力关系

 为了避免错误或倒置的权力观占据领导干部的头脑,为了消除公共权力被领导干部的误用和滥用,问题的关键是让正确的政治权力观成为领导干部的主流意识。具体地说,即是要清除官场潜规则的某种霸权地位,用民主科学的现代权力观去整合领导干部的政治理念。这无疑是先进政治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和迫切任务。

 首先,要牢固确立权力为公共资源、领导者为权力代理人的观念。

 从政治科学的视角看,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它是针对权利――私人权利而言的。这种公共权力的出现,来自于私人权利的部分让渡,让渡的动机是为了更有效地保障私人的权利。于是,在权力授予者和权力接受者之间就形成了某种契约关系,具体地说就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其中,“主权在民”是第一原则,民众是权力的最终所有者;“权为民所用”是第二原则,“委托――代理”关系所实现的即是这一原则。

 因此在权力的施与方向上,只能是自下而上,不能是相反的自上而下。而在权力的性质上看,不是某个私人在让渡权利,而是整个社会在让渡权利,这种因让渡而形成的权力只能是公权力,领导者只是这种公权力的代理人,就其本人而言,他只是实行这种公权力的工具,所以称之为“公职人员”或公务员。而所谓官本位的出现以及影响,无疑是颠倒了权力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避免这种颠倒的权力关系,恢复公权力的本性,使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所要求的,也是实现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

 其次,要树立权力的程序化、规则化和规范化意识,养成民主政治心理。

 在认识权力的公共性的同时,领导干部还必须充分认识到权力的程序化、规则化和规范化。权力的公共性要求权力的程序化、规则化和规范化,后者是确保前者得以实现的手段和途径。从人类历史经验的角度看,对后者的设计是确保权力公共性和公正性的基石。因为,有许多政权形式只是打着民主政治的旗号,或者虽有推进民主政治的良苦用心却始终找不到适宜的权力运行方式。没有切实可行的程序和规则设计,没有科学而民主的手段来规范权力,公权力的“委托――代理关系”就难以有效且顺利地实施,权力公共性和公正性就难以在现实的社会世界安家落户。人类几百年的权力运作历史经验表明,要避免权力腐败,减少权力腐败,从根基上消除权力腐败,只有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来达致。因此,权力制衡,权力监督,官员选举制、公示制、问责制,阳光工程等,便在政治实践中应运而生,且在不断的探索和尝试中而臻于完善。这些设计对于减少权力运用的擅自性、随意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对于领导者而言,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在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观念的基础上,切实树立权力的程序化、规则化和规范化意识,不仅确立权力的公共性、民主性认知,而且认可与熟悉权力运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机制。



编读往来

 党内罢免或撤换制是制度创新(总174期《党内罢免或撤换制度期待破冰》)

 贵刊这样推出党内罢免或撤换机制专题着实令我们这些关心党内建设的读者感到十分惊喜,人民网、新华网第一时间转载时都在头版做了重点处理。罢免或撤换制度,将会改变干部只能由上级任命、由上级罢免或撤换的现行制度。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党内民主历来索引着社会民主,执政党内的这种制度设计,社会各个层面“复制”这个制度就为期不远了。

 河南 任成

 防官员失德重在监督(总174期《官德缺失:拷问为官之魂》)

 此文抓住当前某些官员存在的官德缺失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入浅出的道出了问题的实质,在各大网站上引起网友的热评。官员失德在目前已经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些人的问题了,也不仅仅是修养操守不高的问题,更不是法律不严,惩罚不重的问题,关键是要让在其位的人不敢动一丝恶念,要从监督制度上想问题了!

 广州 吴远


来源:《人民论坛》 ( 2006-06-08 第11期 )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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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 范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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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进入全面完善的“总体组装”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形势的新特点、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着重围绕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展开。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改革使政府行政管理呈现出新的风貌,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需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用更高技巧,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全国人民正朝着新的目标迈进。在2010年,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到2020年,要建立起惠及十几亿人口的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民生更加殷实。但前进的路途并不平坦,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预期目标,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而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障碍,从根本上说主要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自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发展的势头,年均GDP增长达到9.4%,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就业压力巨大以及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蔓延、地区封锁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深层次矛盾始终伴随着这一过程。经过宏观调控,这些问题在某些时期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但是,一遇合适时机往往出现反弹,其中的许多问题在近些年更加凸显。

 不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以顺利向前推进。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其他改革的牵制作用日益明显地体现出来。例如,要形成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割断或阻隔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关系和资产纽带,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就必须打破行政性垄断与行政主导的地区封锁;要形成灵敏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就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责、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的事权关系、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要形成严密的市场法律体系,就必须依靠制度建设严格约束行政权力,推行依法行政。要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必须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

 尽管这些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许多关键性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很艰巨,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的状况还比较严重;行政手段仍居重要位置,审批管理依然宽泛;政府机构仍然庞杂,职责交叉比较严重;违规行政现象时有发生,法制管理相对薄弱。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进入全面完善的“总体组装”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形势的新特点、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政府本身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看,从权力与责任对称、激励与约束对称、管理与监督对称着眼,这一改革目标对政府管理所提出的核心要求是:在法制轨道上,积极有效地进行管理和调节,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及时填补市场缺陷和矫正企业偏差,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着重围绕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展开,基本任务是:

 继续推进政企、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缩小政府承担事务的范围,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一律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化制度约束与责任追究,严格制约政府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具体业务的直接干预,当前要着力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投资、人事管理等方面事务的直接干预问题;清理、回收不宜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事务,理顺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政资分开,直接或间接割断政府干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与具体业务的资产纽带。

 继续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政府控制的重要产品、资源、工程、服务等的指标、额度和规模,视具体情况,或引入市场机制配置调节,或依靠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把行政审批限制在最必要的限度内,尤其要把投资审批范围严格限制在关系经济安全、环境资源、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限制类项目方面;进一步改善审批方式,积极实行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各类审批方式的便利性和效率性;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建立健全审批反弹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审批管理与操作机制,实现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

 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一是优化同级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和完善从事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机构,撤消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行政职能,消除交叉重复;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二是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按照各级政府的性质和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职权,在此基础上,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社会保障及工商、质检、国土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合理调整一些领域的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三是着手减少行政层级。适应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统一市场逐步推进、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以及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的要求,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积极进行省直管县、乡镇机构改革等探索,逐步形成科学的行政层级构架。加强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研究,优化行政区划结构,增强具备条件地区引领带动作用。

 继续改革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切实贯彻公务员法,建立健全考核录用、优胜劣汰、激励保障与监督制约机制;以扩大民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制度,加大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改革力度;积极实行、合理运用投票表决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体系;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和辞职解聘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评价标准,更多使用反映人民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相应建立保障落实制度和奖惩机制。

 继续加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设。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调查研究制度,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过实际调查研究后再纳入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重大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失误引咎辞职、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制度。

 继续完善政府管理法制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行为、产权保护、交易秩序及劳动、就业、保障等的法律法规,为政府全面依法行政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规范政府行政活动,特别是涉及机构编制、职责权限、行为方式、奖励处罚等的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管;强化行政人员法律素质培训,切实提高行政人员执法能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改革,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本身一系列改革的同时,还必须配套推进其他一些重要的改革,主要有:一是继续运用存量调整和增量倾斜的方式,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二是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事业单位结构,把国有投资的事业单位控制在最必要的范围内;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运行机制。四是发展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保障政府必要公务活动的正常开支;探索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增长机制,实行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抵御腐败的薪俸制度。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推进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相关改革。

 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把握的重要原则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牵涉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体现出很高的难度,必须站在正确的基点上,运用科学的方式稳妥推进。从过去2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未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变化的要求看,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把握如下重要原则: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方向上应当体现如下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规定的要求。无论是职责界定、方式选择还是机构设置、程序规范,都必须既保障政府充分发挥作用,又不妨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二是要体现政府行政运行客观规律的要求。政府充分、高效和可持续地发挥作用,依赖于其按照科学民主的思想理论、制度方法行政,依赖于其带头守法、严格执法,依赖于其公正清廉,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切制度与措施的安排都应当保障政府民主行政、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三是要体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要求。既坚持中央对地方的统一领导,又保障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是政令快速传递和有效执行、政府工作具有活力和效率的基本保证。要立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科学分工、合理分权来设计和安排改革措施。

 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坚持统一设计、总体规划,同时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在组织机构、管理模式、行政构架乃至政府层级设置上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在推进的步骤上也应因地制宜,不宜搞一刀切、齐步走。

 坚持抓关键环节。要把消除制约政府职能转换的体制性障碍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抓住关键环节奋力攻坚,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要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依靠法律法规,强制推进相关重要领域的改革。

 坚持积极稳妥操作。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关键作用,但这项改革复杂而艰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要审时度势、积极进取、慎重操作。


来源:《人民论坛》 ( 2006-06-08 第11期 )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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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一肩挑”让乡镇领导成“老板”



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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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党政班子换届,本来与“老板话题”是牛头不对马嘴。然而,近日在一些网坛中,却有网评把两者联在一起,发出了“乡镇换届,需防老板情结”的声音。这个声音是发人深思的。

  而今,实行乡镇党政正职“一肩挑”模式为“老板情结”提供了可能。

  报载:湖南共2171个乡镇全部完成党委换届任务,镇委副书记职数锐减5631个,职数精减逾七成。报道还透露,在换届中有书记兼乡(镇)长“一肩挑”职务构成模式。(见《人民日报2006年5月22日》)

  而同样引人注目的是,作为安徽省巢湖市乡镇“扩版图减官员”试行点,就推行乡镇党政正职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会主任“一肩挑”模式。(见《经济参考报》2006年6月6日)应该说,乡镇党政正职“一肩挑”已不是新闻,在近年来已陆续见于报端,比如,2003年1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17号文件《关于推进乡镇综合改革中的意见》中(2003年11月4日)提出“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镇长”的意见。只不过,在时下全国地方集中换届中,乡镇党政正职“一肩挑”似有大幅推开的倾向。

  平心而言,在乡镇推行党政正职“一肩挑”确有其意义。比如,减少决策环节,避免正职之间的扯皮,避免争权夺利现象,提高办事效率;精简领导职数,减少行政成本等等。而时下,在一些乡镇,书记与镇长各吹各调,互相争“第一”,形不成拳头,不但对乡镇政权的正常工作、也对三个文明建设往往产生了负面影响。

  但是,乡镇党政正职“一肩挑”产生的隐忧也是不言而喻的。“一肩挑”表明党委书记是名副其实的乡镇“唯一的一把手”,也是乡镇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方面运作的“一锤定音者”,更被人们称为“乡镇老板”。乡镇书记与镇长分属两人情况下,即使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把手,但在经济工作中、尤其是涉及财务开支问题还得需乡镇长签批才算合法。对乡镇长的财务开支,至少也有个乡镇党委书记在监督。而今,“一身兼”、“一肩挑”又由谁去监督财务开支“一支笔”呢?

  诚然,即使是乡镇书记、镇长分属两人的模式,在廉政问题上也不是保证不出事。其中,陕西南郑县那位赌博的镇委书记就居然越过镇长挪用公款去赌博。因此,探索在精简乡镇班子职数,尤其是在试行党政正职“一肩挑”之后,对乡镇官员有效地实施监督成了不可忽视的问题,这也是人们担心换届换上“老板情结”缘由之一。

  其实,在时下生活中,一些乡镇书记也自觉不自觉地以“老板”自居。他们身边的人们爱“老板”前“老板”后叫个不停。那些来乡镇办事的企业人员,更是唯“老板”是敬;而“一肩挑”的人们,把“一肩挑”视作“一人独大”,慢慢滋长了“一锤定音”脱离群众的不健康思想。长此下去,监督就会严重弱化了,乡镇政权运作就会出轨。因此,警惕“一肩挑”变成“一人独大”的“老板情结”不是杞人忧天。

  “老板情结”是与××党宗旨格格不入的陋习。一个负责官员染上“老板情结”,就会对所负责工作以“老板拍板”自居,而身边的同事和周围的人则以自称“打工仔”,这样,同志之间关系变形了,正常的观念扭曲了,社会陋习就会逐渐污染,可怕的问题也会随之出现了。

  警惕“老板情结”在于消除“老板情结”冒出的土壤。在我们的国度,无论官至那一级,都是人民勤务员,都是人民公仆。即使是“一肩挑”的乡镇官员,也只是为人民服务,只是担子在加重,不能视作是权力在膨胀,更不是为所欲为的契机。假若一旦迷上权力,就会滑向以权谋私的深渊。前车之鉴,不失为训。因此,在“一肩挑”的地方,强化对官员,尤其是对“一肩挑”官员的监督至关重要。这些监督应是方方面面的,既有班子议事、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监督;也有定期召开党代会、人代会,让党内外评评弹弹的监督;同样有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还有“一肩挑”官员定期向乡镇人民述职的监督等等。只有这类监督措施配套了健全了,“老板情结”才会逐渐没有市场。

  在乡镇党政班子全面铺开换届之际,警惕“老板情结”应是要事一桩。


来源:南方网 来源时间:2006-06-0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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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字问题已复杂化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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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1986年,连续五年关于农业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给中国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部门迸发出来的巨大活力为以后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时隔18年,中央在2004年到2006年又连续三年把“一号文件”系在了“农”字上。今年“两会”中,“新农村”建设更是成为焦点。与20年前比,时下关于“农”字问题的讨论无处不透出一个“新”字。

  20年前的“农”字问题,其实就是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当时的中国经济中,农业就业约占全社会就业的70%,可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还是不够吃。所以,让全国人民吃饱饭理所当然地成为当时政府的头等大事。后来吃饭问题基本上解决了,但新问题又来了,而且也比以前复杂多了。

  首先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时下,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创造的价值不到500美元。如果想过的再好一点,大部分农村劳力只能弃耕从工(商),当然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由穷变富的共同经历。1978年~1995年,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下降了17个百分点;而1996年~2004年,仅下降了4个百分点;2004年,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还持续出现了“民工荒”。这些都是值得警惕的信号,说明城市在吸引农村劳动力方面出现了问题,而这个问题恰好又是从根本上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收入水平的关键。

  其次是农副产品增产增收问题。从中短期看,这个问题甚至比第一个问题更重要。随着农副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种(养)得越多赔得越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对从事农业生产的要求提高了,市场观念、科学技能、法律意识对于现代农业活动来说缺一不可,但是,农民学习这些方面知识的途径却非常有限。

  第三是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和其他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但农村医疗服务支出只占社会总医疗服务支出的不到20%。疾病已成为很多地区农民返贫最主要的原因。农村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口比例不到40%。在人力资本中,健康和教育是最突出的两项。如果这两项服务在农村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当前农民的生活福利会大打折扣,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前景也会受到严重侵蚀。

  另外,还有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一系列新问题。所以,时下的“农”字问题更复杂,因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也要“新”。

  20年前的农业改革,是在基本上没有动用公共财政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引入联产承包制和对农副产品价格管制的放开,在农村就地解决了农业生产问题。然而,虽然这些政策让农业生产力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也仅对释放农业生产力有效。以上我们提到的诸多新问题事实上已经大大超出了农业生产力的范畴,所以需要用新的理念和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城市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市中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的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进城,无论是从事服务业还是工业,劳动力价值都会大大提高。对于留在农村的人来说,他们也有可能通过利用更多的农业资源提高自身的劳动价值。不过,工业部门的发展趋势是用机器替代劳动力,我国工业部门1995年以后的新增就业机会就已经接近停滞了,所以城市吸纳就业最主要的还是靠服务业。从潜力上看,服务业吸纳就业还有很大空间。通过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服务业部门将会有大发展,从而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其次,“新农村”建设当然离不开公共财政资源的大力支持。过去,公共财政资源主要集中在了支持城市发展与建设上,农村的公共产品提供和基础设施建设一直相对滞后。随着城乡差距的日益加剧,政府也应该把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放到农村。但问题是:放多少?放在什么项目上?通过谁来实施并保障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另外,完全依靠公共财政资源显然不足以解决如此庞大的农村公共/准公共产品提供问题,还要发挥农民在这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收益与责任平衡。

  第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对农民权利的保障。比较前后两次掀起的“农”字问题热潮,不难发现,这一次的“新农村”问题不再是简单的农业生产问题,而是更广义视角下的农业问题,尤其涉及城乡不同部门的资源分配、全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等一些分配领域的问题。好处能不能实实在在地落在农民身上?靠不住的是怜悯和施舍,靠得住的是对农民权利的切实保障。把对农民权利的保障落在实处,是“新农村”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来源:《世界知识》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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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绪程:我们应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再认识

袁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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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从生产方式和人的解放角度诠释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并提出如下观点:



1、社会主义本质由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伦理价值构成,马克思设想的“计划经济”加“社会所有制”加“按需分配”的社会主义,实质上是一种公共产品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它的实现受制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产品稀缺程度。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产品丰裕程度有限,至今它仍然是一种未来社会的假设和设想。如果不顾生产力发展的条件所限,盲目照搬,不仅不能如愿以偿,反而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斯大林模式的告终就是明证。



2、由于不能实现完全非排他性、共享性的社会所有制,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公有制”都是有限的“公有制”,表现出私有产权的特征,它与“私有制”一样受排他性的产权规定和约束,因此,不论生产条件的占有采取“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须建立相应的产权界定、交易和保护制度。



3、“公有制”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建设社会主义应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及相应的人的解放为最终目的。由于现存的“公有制”对外的绝对排他性和对内的有限共享性的矛盾带来管理上的困难,在强化对代理人的硬约束的同时,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重组和调整竞争领域的国企,以减少国家直接拥有企业。



4、生产公共产品的社会主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应着眼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大力提倡公共伦理道德,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条件生产更多的公共产品,才能逐步逼近马克思设想的绝对丰裕的社会主义。

关键词:公有制 公共产品 公共伦理
一、问题的提出
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又一次走到历史的重要关头,改革“姓资姓社”的发问又一次触动人们最敏感的神经。什么是改革的正确方向?什么是社会主义?不争论或“打左灯往右转”式的回避争论是不可能的了。



社会主义思潮几乎像资本主义一样悠久,从莫尔及他的《乌托邦》算起也有500年的历史了;社会主义思潮传入中国则是清末民初之时,不过100年左右的历史;中国××党和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从建党算起不过85年,从建国算起也不过60年。但是,应当看到,作为信仰的社会主义,曾经是千千万万仁人志士、革命前辈为之奋斗终身,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理想和动力所在;曾经是进入新中国的一代以及与新中国一起成长的一代的生命的源泉和意义所在。正像基督教徒崇拜“千年王国”、佛教徒向往“极乐世界”、中国传统士大夫憧憬 “大同世界”一样,社会主义也曾经是所有时代千千万万有激情的知识分子和热血青年的良知和青春所在①。



作为认知的社会主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虽然引领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但是我们接受和信奉的是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尤其是限制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的斯大林模式,我们始终排斥非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尤其是社会民主党人所信奉的社会主义。我们也曾经历过自己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探索,把“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亦工亦农亦学亦军”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式社会主义当作马克思社会主义顶礼膜拜,上演过中国社会主义理论探索的悲喜剧甚至是闹剧。



作为实践的社会主义,其探索更为悲壮。一代代社会主义者为限制和消除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进行过可歌可泣的伟大尝试,悲剧性地探索过人类的非资本主义经济之路;我们也曾试图走出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不仅把斯大林模式当作马克思主义照单全收,而且“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在消除和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积重难返,闹到“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陷入短缺经济。即便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早已突破斯大林模式,我们今天仍然固守他的“两种公有制”而作茧自缚。



如今“社会主义阵营”及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早已不复存在,我们津津乐道的“浑身每一个毛孔滴着血的”资本主义则并没有崩溃。更令人困惑的是,消除“三大差别”、免费教育和医疗,无限制的普选权等等社会主义者梦寐以求的目标竟然在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程度的成为现实②。这就向所有信奉社会主义的善良的人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为什么崩溃的是斯大林版的“社会主义阵营”而不是西方“资本主义阵营”?我们究竟要坚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

二、正确理解马克思版本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socialis”,意为社会的、公共的、共同的、集体的,也有互助、合作及共同体自治的含义。从词义上看,社会主义强调公共、集体、为大众谋福利,与个人的利己的私有的相对立而带有伦理的色彩。社会主义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道义上产生的,其信奉者都是一些富于牺牲精神、道德高尚的仁人志士,他们身在不完美的社会,却向往并试图设计人类的完美社会,其中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设想堪称“完美社会”的典型③。



纵观当今社会主义五花八门,有多少社会主义流派就有多少社会主义版本,有人(如瑞典社会党领导人帕尔梅)认为社会主义概念(定义)有几十种之多,而自称信奉社会主义的国家遍及亚非欧,曾多达70多个。概言之,有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沿袭下来的社会民主党传统的社会主义;有第三国际以来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有“第四国际”托洛斯基版的社会主义,此外,还有民族、生态等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还是让我们回到马克思吧,毕竟我们是从马克思走向社会主义的。

(一)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设想见于他一生的著述,尤其是《资本论》及其手稿、《哥达纲领批判》和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等主要著述中,从方法论看,主要是从以下两种“视角”进行观察和设想的。



1、“生产方式”视角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包括恩格斯,下同)预言和设想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是唯物史观。马克思从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历史运动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变的分析框架中预言和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的。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与间接社会化(即以货币交换为媒介)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反,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同义语)是一种直接社会化的生产方式,其主要特征如下:



(1)生产的直接社会化。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革命性的演变,生产(包括生产的组织、交换、控制、分配、消费等职能)不再以市场为媒介,而采取直接的形态。以市场(商品货币交换)为媒介的间接社会化生产――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下同)已不复存在。由于社会生产采取直接的形态,不需要通过迂回曲折的商业劳动,交易成本等于或趋向于零,其生产方式比资本主义更有效率。



(2)世界性的社会占有。由于生产的直接社会化,交易成本等于或趋向于零,“资产阶级法权”意义上的产权已不重要或不复存,世界性的社会占有的所有制已不再具有私权性质的排他性而与历史上其它公有制和私有制相区别。



(3)自由劳动者的联合体④。由于联合起来的个人――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国家的政治职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自由劳动者的联合体。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有计划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和进行生产。在它的初级阶段,商品经济虽已消失,但仍不能按人类生存的自然需要去分配生活资料,而必须按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通过劳动的交换――即按个人提供的劳动量分配生活资料,只有在它的高级阶段――物质财富不断地泉涌时,人类才能最终消灭平等交换这一“资产阶级法权”残余而在社会的旗帜上写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⑤。



2、“人的解放”视角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从青年时代起就是一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和人本主义者,人的解放、人的全面发展是他思考的出发点。他设想的社会主义充满了公平、正义、自由和民主等人的解放色彩,尤其在他早期的著述中更为明显。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不论工人和资本家都是异化的人和被社会条件束缚的人。作为资本的人格化的资本家和作为雇佣劳动的人格化的工人都同样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要使人成其为人,必须消灭资本雇佣劳动,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唯其如此,人类才能发展自由的天赋和满足自身的自然需要而不为“资产阶级法权”所束缚,才能最终脱离动物界而成为真正的自由人,从而结束人类的史前时期。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地扬弃,因而也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⑥可以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学说中包含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等具有普世价值。马克思嘲笑和批判的是自由、平等、民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不完全性和表面性以及虚伪性,而不是这些价值观念本身。从这个意义上看,“人的解放”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

(二)“科学”社会主义与其他社会主义的区别
列宁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来源于德国的古典哲学、法国的社会主义、英国的政治经济学。事实上,马克思学说不仅来源于上述三个部分,而且继承了全人类的重要文明遗产。马克思(包括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许多设想可以在其他学说甚至是在圣经中找到来源,比如,类似共产主义的“共有制”和按需分配的思想,在《新约全书》中有过相近的描述,也体现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及莫尔等空想社会主义的著述中⑦。再如,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也不是马克思的独创,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早就作了描述。反对压迫和剥削,追求大众福利以及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早就植根于先哲们的著述中而代代相传。在追求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中,马克思与空想社会主义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恩格斯甚至认为科学社会主义是依靠圣西门、傅利叶和欧文这三位思想家而确立起来的⑧。他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路径上。



在空想社会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是不人道的,充满罪恶的,应当通过建立符合人性和理性的社会共同体的合作经济来克服。共同体范围可大到一个国家甚至全球,也可小至一个村落一个社区。空想社会主义试图通过呼吁和劝说人们在一国范围内实行“共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并在小范围内进行了共产主义公社试验。正如普列汉诺夫指出,空想社会主义者向戴王冠的立法者呼吁社会主义是寄托在“偶然性”上的,尽管概率极小,但他们相信只要不停地呼吁总会成功的。然而他们动情的呐喊和诚恳的呼吁并没有得到统治者的回应,连同他们小范围的试验一样最后都消失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扩张之中。只有被马克思视为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各种合作工厂(包括工人自治的合作社)像点点孤岛仍然挺立在汪洋大海般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中。



与诉诸于人的理性和良知的空想社会主义相反,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道义上的愤懑或责难不论如何地合情合理,但在科学上是无济于事的。向戴王冠的立法者呼吁实行社会主义只能是一厢情愿。一个社会生产方式所容纳的生产力没有全部发挥出来是不可能自动消亡的。必须找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诞生的秘密以及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无产阶级,并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过渡到社会主义。也就是说,马克思不仅预言和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而且还找到了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载体”以及过渡的方式,于是空想变成了科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是相对于“空想”而言的。

(三)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在矛盾
然而,设计社会主义和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在马克思身上并非完全统一。作为学者的马克思和作为战士的马克思是截然不同的。作为学者的马克思,他力图科学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过程和逻辑过程;作为革命者的马克思,他关注现实的革命运动,关注资本主义的崩溃过程,他试图亲眼看到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到来。前者的马克思的头脑中荡漾着哲学家和经济学家有条不紊的思绪,后者的马克思身上却燃烧着革命者的激情。马克思一身兼有德国的哲学家头脑和法国革命家的心灵。正如恩格斯指出,马克思是从哲学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但正由于马克思对革命的热切期盼,他也和康德一样“限制知识,给信仰留下地盘”,他为自己的“逻辑”留下了缺口而不能自洽。比如,他为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变化轨迹作过如下的推演:在奴隶主和奴隶的相互斗争而同归于尽中,产生出封建主和农奴构成的封建社会;封建主和农奴的相互斗争的同归于尽又产生出市民阶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构成的资本主义社会;按此逻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相互斗争而同归于尽应产生出一个新的自由劳动者群体,并由其完成社会主义的使命。但是,热切渴望新社会到来的马克思给自己留下缺口,他认为,无产阶级是历史上最后一个阶级而具有“特殊性”,可以通过 “专政”消灭其对立面的资产阶级和自身来完成历史的使命――建立社会主义。为了亲眼看到社会主义的实现,马克思竟没有彻底地遵循黑格尔的辩证法。“正题―反题―合题”的黑格尔逻辑的推演在此打了折扣⑨。



但是,马克思并不单靠黑格尔逻辑的推演来预言社会主义的,作为学者的马克思时刻关注着资本主义现实的运动。正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不断变化,新的情况层出不穷,《资本论》第一卷问世后长达近20年时间马克思竟然没有整理出版《资本论》的第二卷和第三卷。马克思实证的严谨的科学态度使其宁可拖延成书也不愿草草了事,这一点从恩格斯晚年中的一些书信和文稿可窥见一斑。比如,资本主义银行的发展和股份制的扩张带来产权的社会化引起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高度关注。另外,他们也改变了一些早年的看法,例如,晚年恩格斯认为“民主共和国是社会主义特殊形式”,无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人可以通过合法斗争争取社会主义,等等。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论述和斯大林版的无产阶级专政观点是有区别的。他们将本质上是民主政府的巴黎公社视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典范。晚年恩格斯还指出,不论是被剥夺还是自愿放弃财产的资产阶级分子作为个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中仍然有选举和被选举的公民权。为什么需要无产阶级专政呢?因为需要对付资产阶级的反抗,如果资产阶级放弃财产,无产阶级专政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在马克思看来,即使通过无产阶级专政走向社会主义,也只是“过渡”的状态,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只是“助产婆”而非“产婆”本身。问题在于,如果胎儿并没有成熟就催生,无产阶级专政或革命暴力这种助产婆是否能催产出健康的“新生儿”呢?

(四)为什么没有实现消除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的非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设想距今已100多年了,遗憾的是,这一设想仍然只是一种假说,就是在遥远的将来――比方说50年左右吧,也未必可以完全消除商品经济而实现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这是为什么?让我们从以下公认的逻辑进行简单的推演吧:商品经济的消亡依据于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之所以占有生产资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崩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崩溃是源于资本与劳动的两极化而造成无产阶级越来越多――即把大量的劳动者抛入无产阶级队伍;无产阶级越来越多则是因为资本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矛盾的激化,从而导致资本的外壳无法容纳新的生产力而频繁发生经济危机,于是,占社会大多数的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暴力夺取政权或和平演变政权(恩格斯晚年认为像英国这样发达的国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即议会斗争来改变);无产阶级革命――暴力的和非暴力的夺取政权后实现社会占有;社会占有则商品经济消除如此等等。许多人对上述推理的某些中间假设提出过疑问,比如,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进程中,无产阶级人数并非越来越多,即便人数不是越来越少,至少其比重是大幅度降低了的。此外,资本主义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现象也并没有发生,甚至至今也无法看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崩溃的迹象。即使撇开实证(因为实证有待长时间的历史检验),这一推演的逻辑也是值得再思考的,因为商品经济不是靠革命就能消除的,马克思自己也意识到了,这是他留下的逻辑难点。



1、社会占有的“所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恩格斯指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经济即被消除,这一观点喻示,非产权的社会占有与产权的商品经济之间的不相容关系,但这种不相容关系并非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便运用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关系)的逻辑顺序,也不是社会占有――所有制关系决定商品经济的生产方式的演变,恰恰相反,商品经济向非商品经济的演变――即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了具有通常产权意义上的所有制向不具有产权意义的所有制即社会占有的所有制的演化。因此,商品经济不可能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或夺取政权后的社会占有或以社会名义的国家占有来消除。



2、社会占有与非商品经济的关系



恩格斯 “一旦社会占有资料,商品生产就会消除”的观点似乎隐含着社会占有的所有制是非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的前提条件,这与上述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所有制)是相矛盾的。与其说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因果关系,不如说是一组相容并相互依存的关系即同一社会形态的两面。用唯物史观的语境,社会占有――即直接的社会所有制“适应”于直接社会化生产方式――非商品经济。反过来说,后者也“适应”前者。



3、社会占有与非商品经济生产方式的共同前提



社会占有(所有制)与非商品经济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它们的存在或得以实现的共同前提条件是什么呢?



从马克思的分析看,人们之所以通过市场交换而不是通过社会直接劳动和分配来满足彼此的自然的生理的需求,主要原因是生产力和社会产品没有发展到“无穷大”或趋向于“无穷大”的丰裕程度。因此,私权(或私人)意义上的所有制是必然的,即使在消除了生产资料排他性的社会占有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如果生产力没有达到足够的高度发达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也不能消除生活资料的私人所有,必须实行带有“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按劳分配,而不是按人的自然需求进行分配。由此可以推理,消除商品经济及相应的私人所有制,实现非商品经济及相应的社会占有的共同前提是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以及社会产品的极度丰富。反过来说,非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至今没有实现,是因为当今的生产力的发达程度和社会产品的丰裕程度不足以导致私有产权的失效。因此,是否可以反推,只要人类无法克服社会资源和产品的稀缺性,商品经济及私人性质的产权――不论是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所有制统统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呢?或者可以说,资源(社会产品)的稀缺(相对于人的不断增长的需求)是历史上不论公有还是私有的产权以及商品经济必然发生的终极原因呢?

(五)马克思社会所有制设想的再设想
如果我们承认,只要不可能消除稀缺,那么,作为解决稀缺的有效工具的产权就有存在的理由,就不可能采取剥夺的办法来消除⑩。在社会资源和产品稀缺的约束下,即便是采取联合起来的“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其占有的“生产资料”也表现为“产权”而有偿付费使用。或许只有通过社会资本的有偿使用,社会产品才会逐步逼近绝对丰裕。因此,即便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仍然有可能表现为社会资本,任何自由劳动者对其使用都不是无偿的,都须计算“利息”。而生活资料和发展资料却可能不断地从有偿使用转向为无偿使用,也就是说,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稀缺”的奢侈品不断向相对丰裕的必需品转变,而必需品(不论是精神产品还是物质产品)又不断向社会已有能力提供的并无偿使用的公共品转变,公共品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地随之扩大。于是,展现在人们面前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则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是一个“终极目标”,是一个人类社会不断地从稀缺逼近丰裕,从必然王国逼近自由王国的过程⑾。

三、社会主义再认识
(一)斯大林版本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前苏联式社会主义是人类按照某种理想仿制马克思的某些观点,对非经典资本主义道路的伟大的悲剧性的探索,也可视为落后国家赶超先进国家的非常规的“工业化模式”。它取得了一定时期的巨大成功,但其代价也是巨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当苏联模式即斯大林版本的社会主义已经成为历史,社会主义运动翻过了新的一页之时,我们是否应当厘清它与科学社会主义设想之间的差异,并从中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呢?



1、两种版本的差异



从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公有制的抽象形态看,两者有共同之处,但从具体的形态上看,其差异是明显的。



(1)计划经济。马克思的计划经济强调自愿联合和自主协调的原则,体现为每个成员参与下的共同体计划;斯大林的计划经济强调国家强制性的行政指令配置原则,体现为国家官僚控制的“指令性计划”。前者建立在非商品经济的联合劳动的基础上,后者建立在限制商品经济的国家强制性的“雇佣”劳动的基础上。



(2)按劳分配。马克思版本的按劳分配,指的是按劳动量分配,不存在货币和商品交换;斯大林版本的按劳分配既不可能按劳动量分配,也不是按劳动力的“价值”分配,而是按国家雇佣劳动力的指令性价格进行分配。



(3)公有制。马克思设想的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具有非排他性、共享性、世界性。斯大林的公有制(不论是国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一国内仍然带有“排他性”(排国家和集体范围之外)的所有制。当年恩格斯批判杜林把国家所有制与社会占有混为一谈,恩格斯不无嘲笑地说,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话,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就可列为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国内的国家所有制如果排斥社会成员的参与和监督,很容易蜕变为名义上的“国有”,实际上的官僚占有。



2、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



(1)不能盲目照搬马克思社会主义的某些设想。恩格斯一再强调,科学社会主义要求人们必须科学地对待它或研究它,即把社会主义当作科学来对待。用当下语境,科学是可以研究、探讨、批判、证明或证伪的,如果既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只能相信不能怀疑的学说是神学而不是科学。恩格斯非常反感将马克思学说当作神学供奉起来,也反对用唯物史观任意剪裁历史的教条主义式的断章取义。因此,科学地对待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设想首先是要反对教条主义,反对把马克思学说变成神学,既要搞清楚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主义设想的物质前提条件即足够发达的生产力是否具备,又要不局限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十九世纪的实验和某些过时的具体结论,实事求是地大胆创新。如果盲目照搬马克思的某些设想,势必曲解马克思学说而带来灾难性的结果。比如,用封建的半自给经济替代马克思设想的直接社会化的非商品经济,甚至用“五・七干校”式的“亦工亦农亦学亦军”来冒充消灭三大差别的共产主义。



(2)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马克思关于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某些结论和未来社会主义的某些设想不可能不受到时代的限制和视野的局限。如果马克思还活着,他一定会修正当时的许多看法,因为从古典资本主义转变为当代资本主义,其间的变化太大了,而且还应当看到,资本主义也在吸纳社会主义的许多成份,在某些方面向社会主义演变,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地向前发展,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包括现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化以及社会主义探索的最新成果,敢于和善于创新,决不能固守前人留下的某一个结论。如果需要固守的话,那也就是社会主义的普世价值:包含公正、公平、自由、民主、博爱等等人的解放的社会主义。



(3)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历史已经并还将证明,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是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是不可逾越的社会发展阶段,亦是人类迄今为止最有效率的生产方式,任何试图消除和限制市场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相应的产权制度,必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限制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斯大林模式没有及早地转型(转到市场经济轨道)而失败的教训尤其值得我们认真吸取。

(二)重新认识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社会主义既然发端于对古典资本主义及其私有制的愤懑和批判,那么,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教科书甚至视其为社会主义的核心和基础,并推而广之,将斯大林模式的“两种公有制”当作不可超越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唯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而拒不承认斯大林模式之外的其他公有制。事实上,不论何种公有制,其公有的程度如何,它不过是构成社会主义的公共“集合”中的一种,而非“唯一”。此外,公有制崇拜尤其是斯大林模式的两种公有制崇拜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因为就其社会主义最终目的――人的解放来说,公有制也是一种手段。更为重要的是,所谓的公有制不过是所有不同类型的公有制的一种抽象,不能舍弃其差别而“一锅煮”。因此,不论是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教训,还是探讨今天的改革方向,重新思考公有制及其在社会主义中的地位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1、所有制以及公有制的含义



人们将主体对客体的独占权以及法律上的认同和保护制度称为所有制。因此,通常所有制在本质上是排他的,没有排他性,就不成其为所有权或产权。但是,公有制就其本质(属性)而言,是非排他的和共享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非竞争性的,它与经济学的公共产品定义是一致的。马克思正是从这个角度定义和描述他的“社会占有”的公有制概念的。在他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每个人不再排他性地独自拥有生产资料,他们之间通过联合共享生产资料,因此,作为个人的占有体现在社会集体的联合占有之中。于是,社会成员非排他性的“占有”使其失去了产权的意义,而不成其为所有(制)。如果沿用所有制概念,其社会所有制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具有排他性的所有制。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的社会占有类似于古代日尔曼公社的“共有”,所不同的是日尔曼公社的财产权只在内部具有非排他性和共享性,对外仍表现出排他性的所有权性质。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占有的公有制不可能在一国之内完成,区域性或局部性的共产主义的试验是不可能成功的。社会占有必须是世界性的,否则就会因与共同体外的交往而导致内部公有的瓦解或变形。



2、公有制的二重性及内部矛盾



如果从社会占有这种纯粹的公有制角度看,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所有制不论“公有”还是“私有”,不论是国家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所有,都是私人产权意义上的所有制,是一定范围内的有限的公有制或准公有制。如果从单个体的角度看,两人即为“公”,两人以上共有即可称为“公有”,共有的人越多,公有的范围就越大,内部的非排他性和共享性的程度亦越高,直至达到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占有的公有制。但是,由于每个共同体共有范围都是有限的,因此表现出其内部的共享性和非排他性与外部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由于人的自利性倾向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产生矛盾,不负责任(没有成本)的滥用公共资源――经济学称之为“公共池塘产品”的枯竭而带来的“公地悲剧”难以避免,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公共监督和参与,不同层次的代理人往往打着“公有”的名义,通过占有、收益、处分(包括转让)的不同环节化公为私,侵犯公共财产。因此,人类管理公共财产比管理私有财产更为艰难,并要求更高的水平和档次。



3、公有制的地位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形态和层次的公有制虽是不可缺少或不可替代的,但我们不应拘泥于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这两种公有制,即便是国家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都应界定产权,防止私权对公权的侵犯。比如,如果采取类似于日耳曼公社式的公有制,就应落实平等的社员主权,让全体社员共同决定集体财产的使用方式。再如,作为放大了主权范围的类似于日耳曼公社共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则也应在界定国家以及区域产权的前提下,落实各级公民对公有财产的“主权”和监督权。当然,公有财产也可以采取按份共有、合作制以及股份制等形式。但也应看到,由于公有制尤其是国有制的产权的双重性和管理的复杂性,应尽量选择外部性较强、管理比较简单(标准化程度高)以及有关国家安全等领域,而不应过分地强调其“主体地位”在所有领域推行。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应主要代表社会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社会化监督,而无需过多地直接拥有企业。事实上,即便像美国那样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也不是完全“放任自由”的,国家(包括各级政府)以“公众”的名义对其经济的直接控制和影响力的程度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间接影响力达到60%以上。因此,国家控制应主要表现为对国有资源的有效使用的控制,而不是控制国有企业的百分比或比重。如果过分强调国企的主体地位,那么其结果势必事与愿违而事倍功半。从这个意义上看,强化对国有资源(包括国企产权)有效使用的控制,在竞争性产业领域进行“国退民进”,放开国企的产权调整以及国企的战略重组的改革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三)社会主义本质和基本功能
1、社会主义本质



所谓社会主义本质,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定或核心价值,它是所有社会主义共同特征的一种抽象。过去,我们曾不同程度地误解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并且偏离了社会主义主流。我们只承认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而否认斯大林模式以外的社会主义。我们将斯大林模式中的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公有制当作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来顶礼膜拜,而把偏离者斥之为修正主义者和右派等等,这就在理论上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和混乱。正如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没有完全搞清楚”。他又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⑿。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说法显然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精神是一致的。因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本质上是基于人的解放――即摆脱动物式的低级的生存竞争的诉求,也是对人的解放的物质条件――公共产品和人的解放的精神条件――公共伦理价值的诉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提出了未来社会的公共产品――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和生活资料(包括发展资料)的按需(免费)分配以及消除三大差别等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由公共产品的生产及其公共伦理构成。



2、社会主义基本功能



本质决定功能,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功能,这就是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通过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来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需求。比如,通过提供免费的生活必需品和基础教育,使贫困家庭能有一个“人格健全发展”的物质条件和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提供社会医疗救助、社会统筹养老,以满足人的基本健康和安全的需要等等。再如,禁止反人性或不人道的某些物品的市场交易,以满足社会的公共伦理的需要等等。因此,社会主义基本功能的体现,一方面可以用社会公共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来度量,另一方面也可以表现为公共伦理道德的普及程度,而不应当仅以公有制的“公有程度”和多寡来度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产权制度的形式――不论是采取公有制还是采取私有制都应以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和水平来确定,而不能人为地“拔高”公有的成份。



应当看到,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不发达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更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公共产品供给的普及和深化受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不能不顾社会财力所限,盲目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模式搞公共产品“大跃进”,我们所要大力提倡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伦理道德。值得庆幸的是,包含公共伦理道德的和谐社会的宣传教育正在深入人心,社会生存保障、社会医疗保障、社会教育保障这三大底线的建设正在起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与现代产权制度和法治的建设正在加快;经济正在快速成长,社会主义的基本功能正在日益展现。



这就是我们所要坚持的社会主义。



注释:



①不论我们如何定义社会主义,它都是我党领导革命和改革及其执政的合法性的来源。它已超出理想和信仰的范畴而写入宪法。此外,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需要一种合法而正当的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的作用在当下中国是难以替代的,但是我们应坚决摒弃封建社会主义(马克思当年曾嘲笑 “臀部带有封建纹章”的封建社会主义)。



②资本主义在某些方面吸纳社会主义成分或向社会主义演化,既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亦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和工人阶级的抗争、以及一度存在的“社会主义阵营”对西方“资本主义阵营”的压力是分不开的。如果用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标准衡量,我们仍处于资本主义时代,与其抽象地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对立,不如确切地说是与古典资本主义相对立,而与现代资本主义在某些方面的趋同。从这个层面上看,社会主义总是代表人类对未来理想社会、完美社会的追求,并以未来的目光批判现实以及人类的非合作博弈。



③马克思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他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关于人类“完美社会”的描述。而事实上,我们总是处在一个不太完美的社会,对于这一点,曾经狂热追求过社会主义理想的南斯拉夫前领导人(德热拉斯)感触颇深。



④在马克思看来,自由劳动者的联合体是一种超越资本主义的全方位的直接民主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批判了资本主义民主的不完全性和不彻底性,但这只是未来社会的完美设想。在当今的中国,即便不完全的民主化仍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⑤马克思一再强调,建立在平等交换权力基础上的“资产阶级权利(法权)”是不可能平等的,因为“权力平等”就它本身来说,只在于“使用同一尺度”,而同一尺度对于不同的人是“不平等”的,即使是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人们付出的劳动和需求是不一样的,如果以平等交换的权力来衡量,显然也是“不平等”的。因此,马克思认为,他设想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消除了“资产阶级法权”(即不再以“平等权利”进行交换)并超出其狭隘眼界,回到了人的自然的社会。但这可能是一个非常遥远的理想。在当今社会里,必须确立平等交换的原则,必须确立和维护表现为这一权利平等交换的“资产阶级法权”的产权制度,任何试图限制和消除这一制度都是灾难性的,当然,权利平等交换的“资产阶级法权”及其观念,不适应纯粹的公共产品及公共伦理领域。



⑥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73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版。



⑦《新约全书》“使徒行传”第2章,原文是:“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566页、人民出版社、1964年出版。



⑨无产阶级像历史上其他阶级一样,是不可能自己“消灭”自己的。是否可以设想:将来的社会,替代无产者和资产者的是“自由劳动者”,所谓自由劳动者,既是劳动者,又是资产者(在拥有人力资本的同时也集体拥有“社会资本”),通过社会联系的纽带成为自由劳动者的联合体。信息社会的到来,似乎预示了这种可能。



⑩产权一方面是稀缺的产物,另一面也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如果鲁宾逊所处的孤岛上没有其他主体(人),比如连“礼拜五”都不存在,不论体现为个人禀赋的人力资本还是体现为生产资料的物质资本都不会表现为“产权”,或者说失去“产权”的原来意义。



⑾任何产品都是有“成本”或代价的,问题在于:是否需要计算成本(当绝对丰裕或生产力绝对大时,成本计算已没有意义,可忽略不计);谁来支付成本?从付费的角度看,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差别仅在于前者由私人支付,后者由社会(共同体、团体、公共体)支付。一个产品是否成为公共品,除本身性质外,主要是生产力水平和激励制度的考量。社会应当维持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均衡,防止公共产品的泛滥。因而,公共产品只能从代价较低、绝对丰裕的必需品中产生,而不能来源于代价较高,相对稀缺的奢侈品。但是随着技术和生产力的提高,一方面,旧的奢侈品因数量的增加而转变为必需品甚至公共品。另一方面,涌现出来的新产品又将是代价昂贵的奢侈品。



⑿《邓小平选集》第3卷第2-3页、63页、137页、261页、292页、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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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来源时间:2006-06-07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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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提到发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一件事:沈阳有两个厂,一个是一机部直属的沈阳变压器厂,旁边有个冶金部直属的沈阳冶炼厂;前者需要铜,后者要卖铜;本来一墙之隔可以直接进行商品交换了,但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却只能是冶炼厂炼出的铜,由冶金部分配到全国;而变压器厂需要的铜则由一机部从国内别处调来。
这个现在听来有些可笑的故事,反映出朴素的道理:落后的、不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将成为经济发展、企业进步的严重障碍。目前,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已经不存在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做说明时指出,目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应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

“运动员”:经济前行的“拌脚石”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发展的势头,年均GDP增长达到9.4%,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就业压力巨大以及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蔓延、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深层次矛盾始终伴随着这一过程。其中一些问题在近些年更加凸显。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范恒山认为,经济社会生活中这些突出矛盾之所以长期存在且不断发展,关键是相关的体制机制没有理顺。而其中的许多问题来自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例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性增强等问题,与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府间管理职责不清晰、公共财政体系不健全密切相关;单纯注重GDP增长,一味追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相应出现投资膨胀、重复建设、地区封锁,与各级政府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不匹配和不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等紧密相连。

“与此同时,在经过2003年―2005年中国经济以两位数的超高速增长后,人们正逐步认识到,继续实行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扩张的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不仅祸及子孙后代,也将对当代中国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而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必须形成推进转变的体制机制。这当中,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是最重要的关键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原所长张卓元指出。

张卓元说,1995年我国在制定第九个五年计划时,就提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任务。但是到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并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其原因,除了还存在粗放型扩张的空间以外,主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特别是政府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没有很好转换。政府拥有过多的资源,充当了许多地方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的主角,严重抑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据统计,在2003―2004年经济过热中,政府支配的投资的比例超过50%。

政府参与资源配置的方式一般有:低价向农民征用土地、违法占地和随意批租土地;违规审批项目;行政垄断,限制竞争,甚至封锁市场,强迫使用或消费本地生产的产品;信贷干预,迫使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提供贷款和信贷优惠;对生产要素和重要资源产品进行价格管制,压低价格,使市场信号严重扭曲;政企不分,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所有这些,都限制和损害了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

由于政府介入经济活动过深,成为真正的市场活动参与者和“运动员”,就使政府应履行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大大弱化,出现了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也影响了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活动缺乏应有的规则和诚信以及不断提升效率的秩序。与此相关,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偏低、分配差距加大、腐败现象严重等问题也日益突显出来。

“裁判员”:社会进步的“助推器”

今年3月底,一场旨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效能,改善发展环境的“效能建设”攻坚战开始在安徽全省展开。全省491项省级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被取消和下放,占总数的40%以上。这是安徽省历史上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模最大的一次。合肥市市直机关就服务事项、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三个方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范围,严格考核;逾期不能完成的单位,将追究责任。效能建设不仅改变了政府的工作机制和形象,还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今年一季度,安徽实现生产总值1212亿元,同比增长11%,为近9年同期最高水平。

今天,不仅是安徽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已经不再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而是变成了各地、各级政府实实在在的行为,他们正从过去的“运动员”变成指挥、协调经济发展的“裁判员”。

那么,如何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裁判员”?范恒山提出,好的“裁判员”要积极调整政府管理的范围,要从宏观微观都管、大事小事都抓转变到主要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从直接从事和干预具体经济活动转变到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创造市场机制充分而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环境条件上来;从不计代价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转变到促进经济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来。

张卓元说,政府越是从市场参与者角色中退出,就越能发挥其纠正市场失灵的积极作用。因此,政府首先要把资源配置主导权交给市场,致力于履行应由政府履行的职责。包括搞好宏观经济调控,保持经济的稳定;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制定必要的法规,并严格执法;加强对资源(包括土地)、环境就业、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交通等方面的管理,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其他公用事业服务等。

他说,地方政府热衷充当经济活动主角,一味追求GDP的超高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制度不完善,表现为以GDP论英雄。因此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就要建立全面评价政府和干部绩效的指标体系。考核政府和政府官员政绩不能只看GDP及其增速,还要看失业率、资源利用效率、环境和生态保护好坏、教育发展水平、社会保障程度、科技创新成果、医疗卫生状况等。要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把土地收入和其它各类基金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和公众监督,使地方政府不再具有随意建设形象工程的财力。相关部门要积极研究逐步提高所得税在税收中的比重,以减轻各地热衷于发展重化工业的压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必涉及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也就注定了改革的艰难。张卓元建议,要加强对政府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最好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对政府改革的内涵和步骤作出规划,分步实施,并对规划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由利益超脱机构规划政府改革,不能靠利益中人来规划自己的改革。同时要尽快制定规范政府机构、编置、职能和责任的法律法规,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来源:光明日报 来源时间:2006-05-22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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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就业难”冷观“高考热”



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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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各高校的大部分毕业生行将走出大学校门,面对或将“毕业即失业”的困境的时候,一年一度决定学生命运的高考昨天又拉开了帷幕。据人民网报道,高考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7、8日两天,其中部分地区结束的时间有所不同。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950万名,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667万名,占70%。(据人民网教育频道2006年06月07日)



“高考热”已经持续了数年,并且势必越来越“热”,成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个现象。与轰轰烈烈的“高考大军”相比,近几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堪称十分困难。自从上个世纪末我国的高等教育产业化之后,大学生“天之骄子”的光环早已不在,每年毕业的上百万的大学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不得不放下身段,为了找一份合适的工作而四处奔波,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大学生就业800元底薪”以及“零工资”的怪现象。与“高考热”相比,“就业难”似乎应该成为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需要十分关注的问题。这两种现象之间必然的联系,使我们不得不审慎的对一些问题进行重新考量。



首先,之所以会出现“高考热”与“就业难”,归根结底,在于中国的教育产业化不完全。在上届政府提出“教育产业化”概念之初,就有有识之士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教育应该是一种福利性质,起码不应该将过重的教育负担转嫁到学生以及他们的家庭的身上。但是,作为当年“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规划的一部分,教育产业化依然得到了大力的推行,并且短期内收效明显。然而这项政策却只注重学生“考的怎么样”,而忽视了进入大学后学生“学的怎么样”以及面临工作就业的时候“找的怎么样”,因而可以断定,这是一个不完整的政策,中国的教育产业化是一个畸形的产业化模式,并没有真正的面对市场需求,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就很难在社会上迅速立足,如果这个缺陷不能得到有效的弥补,今天顺利通过高考“独木桥”的学子难以避免“就业难”的命运。



其次,“高考热”充分反映了中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弊端。不少家长甚至学生自己都认为,一旦走上读书这条路,就一定要考上大学,进而读硕士、博士等等,只有这样度过的一生,才是“正规、稳定”的一生。殊不知,知识可以分为两种,理论知识固然可以在课堂当中学到,但只会理论,而不懂得去应用,理论也只能是无效知识。中国传统的教育就是“重课本,轻实践”,中国学生的动手能力差在国际上是公认的,这给刚毕业的学生求职设置了不小的障碍。所以,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是给“高考热”降温的一个必经阶段。



最后,社会对待人才的心态需要调整。“就业难”一方面与毕业生的知识结构、个人期望有着重要的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对于人才的标准以及用人的心态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一方面,他们希望自己的员工拥有高学历,但是另一方面却又希望这些求职者拥有足够的工作经验或者办事能力。可以说大部分学生在进入求职阶段时,除了理论知识,基本上“一穷二白”,如果用人单位再加以苛求,那么“就业难”现象的出现就是必然的了。所以,社会对待人才需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否则,一方面注重学历出身刺激了“高考热”的进一步升温,另一方面“就业难”的加剧导致大学生丧失自信,对生活没有信心,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无论是何者,都是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以及社会对待人才观念的病态反映。



“高考热”部分的造成了今天的“就业难”,而后者或许已经逐渐的在为冷却“高考热”做着准备。无论如何,我们再也不能继续让高考成为决定很多孩子一生命运的关卡,它只不过是一次考试,不需要举国关切。而顺利就业才是教育真正的目的,如果我们的教育连这一点都不能做到,那么,是时候再次反省我们的教育体制了。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时间:2006-06-08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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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 范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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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进入全面完善的“总体组装”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形势的新特点、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着重围绕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展开。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改革使政府行政管理呈现出新的风貌,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需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用更高技巧,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为指导,全国人民正朝着新的目标迈进。在2010年,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到2020年,要建立起惠及十几亿人口的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民生更加殷实。但前进的路途并不平坦,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预期目标,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而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障碍,从根本上说主要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自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发展的势头,年均GDP增长达到9.4%,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就业压力巨大以及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蔓延、地区封锁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深层次矛盾始终伴随着这一过程。经过宏观调控,这些问题在某些时期虽有不同程度的好转,但是,一遇合适时机往往出现反弹,其中的许多问题在近些年更加凸显。

 不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以顺利向前推进。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其他改革的牵制作用日益明显地体现出来。例如,要形成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割断或阻隔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关系和资产纽带,切实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就必须打破行政性垄断与行政主导的地区封锁;要形成灵敏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就必须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责、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要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的事权关系、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要形成严密的市场法律体系,就必须依靠制度建设严格约束行政权力,推行依法行政。要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必须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

 尽管这些年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许多关键性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很艰巨,政企、政事、政资不分的状况还比较严重;行政手段仍居重要位置,审批管理依然宽泛;政府机构仍然庞杂,职责交叉比较严重;违规行政现象时有发生,法制管理相对薄弱。中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进入全面完善的“总体组装”时期,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形势的新特点、新任务的需要,着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政府本身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看,从权力与责任对称、激励与约束对称、管理与监督对称着眼,这一改革目标对政府管理所提出的核心要求是:在法制轨道上,积极有效地进行管理和调节,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及时填补市场缺陷和矫正企业偏差,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着重围绕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展开,基本任务是:

 继续推进政企、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缩小政府承担事务的范围,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一律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化制度约束与责任追究,严格制约政府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具体业务的直接干预,当前要着力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投资、人事管理等方面事务的直接干预问题;清理、回收不宜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事务,理顺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政资分开,直接或间接割断政府干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与具体业务的资产纽带。

 继续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政府控制的重要产品、资源、工程、服务等的指标、额度和规模,视具体情况,或引入市场机制配置调节,或依靠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把行政审批限制在最必要的限度内,尤其要把投资审批范围严格限制在关系经济安全、环境资源、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限制类项目方面;进一步改善审批方式,积极实行核准和登记备案制度,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各类审批方式的便利性和效率性;加强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建立健全审批反弹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审批管理与操作机制,实现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

 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一是优化同级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和完善从事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机构,撤消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相同行政职能,消除交叉重复;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二是理顺上下级政府机构设置。按照各级政府的性质和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职权,在此基础上,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社会保障及工商、质检、国土资源管理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合理调整一些领域的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三是着手减少行政层级。适应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统一市场逐步推进、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以及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的要求,着眼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积极进行省直管县、乡镇机构改革等探索,逐步形成科学的行政层级构架。加强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研究,优化行政区划结构,增强具备条件地区引领带动作用。

 继续改革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切实贯彻公务员法,建立健全考核录用、优胜劣汰、激励保障与监督制约机制;以扩大民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制度,加大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改革力度;积极实行、合理运用投票表决机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体系;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和辞职解聘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评价标准,更多使用反映人民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评价指标,相应建立保障落实制度和奖惩机制。

 继续加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设。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建立重大事项决策调查研究制度,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过实际调查研究后再纳入决策程序;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重大事项;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失误引咎辞职、经济赔偿和刑事处罚制度。

 继续完善政府管理法制体系。建立健全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行为、产权保护、交易秩序及劳动、就业、保障等的法律法规,为政府全面依法行政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规范政府行政活动,特别是涉及机构编制、职责权限、行为方式、奖励处罚等的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管;强化行政人员法律素质培训,切实提高行政人员执法能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改革,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本身一系列改革的同时,还必须配套推进其他一些重要的改革,主要有:一是继续运用存量调整和增量倾斜的方式,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二是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三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事业单位结构,把国有投资的事业单位控制在最必要的范围内;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运行机制。四是发展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保障政府必要公务活动的正常开支;探索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增长机制,实行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抵御腐败的薪俸制度。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推进政治、文化和社会等领域的相关改革。

 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把握的重要原则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牵涉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体现出很高的难度,必须站在正确的基点上,运用科学的方式稳妥推进。从过去2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未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变化的要求看,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把握如下重要原则:

 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方向上应当体现如下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规定的要求。无论是职责界定、方式选择还是机构设置、程序规范,都必须既保障政府充分发挥作用,又不妨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二是要体现政府行政运行客观规律的要求。政府充分、高效和可持续地发挥作用,依赖于其按照科学民主的思想理论、制度方法行政,依赖于其带头守法、严格执法,依赖于其公正清廉,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切制度与措施的安排都应当保障政府民主行政、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廉洁行政。三是要体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要求。既坚持中央对地方的统一领导,又保障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是政令快速传递和有效执行、政府工作具有活力和效率的基本保证。要立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科学分工、合理分权来设计和安排改革措施。

 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坚持统一设计、总体规划,同时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在组织机构、管理模式、行政构架乃至政府层级设置上保持适当的灵活性。在推进的步骤上也应因地制宜,不宜搞一刀切、齐步走。

 坚持抓关键环节。要把消除制约政府职能转换的体制性障碍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抓住关键环节奋力攻坚,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要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依靠法律法规,强制推进相关重要领域的改革。

 坚持积极稳妥操作。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关键作用,但这项改革复杂而艰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要审时度势、积极进取、慎重操作。


来源:《人民论坛》 ( 2006-06-08 第11期 )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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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



景天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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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分化、价值多元、矛盾复杂、风险加大,社会整合和社会控制的任务非常繁重,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新体制,已经十分迫切。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任务,具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一项历史性任务,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点内容,是要努力建立社会利益的协调机制,舒缓社会紧张,平和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

  党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四个着力点,就是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和发展社会事业,这些也是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着力点。工作要做实,重心要下移,优先解决广大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一步做到了,才能为进一步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整体推动改革开放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完备的社会管理体制至少应该包括:一个完善的能够凝聚各方社会力量的管理主体结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合理格局;一套完整的能够规制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制度体系;一批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利益、整合社会关系、协同社会行动的运作机制;一系列从信息收集传递、社会反应调控、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到系统的修复和演进的社会设置。这是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为浩大而艰巨的社会建设和改造工程,需要从长计议,稳步推进。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前提条件是加大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

  这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最实在的表现。而评价政府效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用于政府本身的管理成本与用于受益对象的资金的比例。

  所有的发达国家以及一些虽不发达但社会稳定的国家,公共财政用于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比重都比较高,而我国的这一比例只相当于古巴的三分之一,比印度还要低。现在,大家都在提倡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在国际上,一般认为服务型政府的一个基本标志是60%以上的财政预算要用于社会发展,否则就是空话。可喜的是,最近几年,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全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市在城乡普遍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部分省市已经或正在努力实现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一些财政有困难的中西部省市也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积极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特别是“十一五”规划,预示着我国的公共财政结构将发生重大转型,公共投入方向已经开始作重大调整,社会事业投入严重不足的局面开始转变。这是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部署的,也是全国老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众的福气。对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不仅有可观的社会效益,也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中央公共财政结构转型的带动下,社会建设必将进入快车道。

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关键是明确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分工

  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又这么复杂,再庞大的政府也不可能包揽社会事务。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和协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必须加强的薄弱环节。

  在目前我国社会自治能力较弱、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发挥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的作用,将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制度化、法制化,真正维护和确保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权。

  要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证、质询、公示、论证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减少公共决策的随意性,做到公平管理、透明管理。

  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难点在于新的运行机制的探索和创造

  在经济领域成功地实行了市场化改革以后,社会管理是否可以市场化?经验证明,市场机制在社会领域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在某些社会领域,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正面的,而在另一些领域则是负面的。无节制地在社会领域尤其是公益事业领域实行“市场化”、“产业化”,难保不走偏方向。社会生活比经济生活复杂得多,在社会生活中起作用的不仅有市场机制,还有法律的、伦理的、心理的、文化的机制,让这些机制各得其所,各展其能,而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就必须创造综合的机制系统。

  如果说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是自由竞争,那么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协同”:协商意见,协调利益,协同动作。竞争可以产生活力,和谐也能产生活力,中国的老话“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就纠正了“竞争主义”的偏狭。所以,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并不是经济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延伸和推广,但又要与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相适应,这势必是一项综合的庞大的创新工程。


来源:浙江日报 来源时间:2006-05-25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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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陆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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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新命题,这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应当努力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人大应有的作用。

  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得越好、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越有利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越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督促政府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要督促政府维护社会公平,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等活动提供公平的机制、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要督促政府高度重视和处理社会矛盾,努力建立合理的社会结构、融洽的社会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要督促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社会安定有序的运行机制,使社会运行呈现出持续、连贯、平稳的运行态势,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

  第三,依法履行职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直接体现。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决定权的行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紧紧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方面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水平。二是行使监督权,提供法治支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从当地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围绕环境与资源保护、社会保障、“三农”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尤其是对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整改。三是行使任免权,提供组织保证。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坚强扎实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坚持干部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群众公认,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任命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并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执法评议、述职评议等有效的监督形式,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使选举、任命干部按照人民意愿和社会需求依法运用公共权力,促使他们廉洁勤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四是发挥桥梁作用,提供群众基础。人大代表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联系,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要进一步推进代表法的实施,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拓展代表活动形式,增强实效,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加强督办力度,抓好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选择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事项,进行重点督办,着力在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抓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活动,积极探索代表与原选举单位、选民保持经常联系和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提高代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帮助代表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拓宽密切联系代表的渠道,使代表在常委会各项工作中,有更多的参与,发挥更好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是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世世代代的理想和企盼,也是人类进步的光荣和辉煌。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奋发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杭州人大》 来源时间:2006-06-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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