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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府宣布:08年12月15日以后“批发”的官员一律作废 (2人在浏览)

不差钱

大学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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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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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单位在此期间违规提拨干部的,知情的请向上级人事、纪检部门揭发。
 
本爷已于2月24日公示,将任市政协副主席。故此.....
 
报上去很多官又要重新花钱买了。
 
LZ:《干部作用条例》好象没有“离任前三个月不准提拨调整干部”
这一条。你在哪听说的?
 
腩算{个官做做就无错了,人做朵官,发目红。
 
QUOTE(风雨同路 @ 2009年02月26日 Thursday, 09:55 PM)
傻比一个,手续都办好了,到你讲不算就不算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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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算,可否打赌?
现在各单位的官都严重超编,此两个月更是盲目提拨,钱进官提,不问来路。
你可以算算你单位已有多少副科以上干部?
现在政府的领导干部库存,已挤满仓库,官满为患。
下任书记想搞一下“零售”都难,更不用说“批发”了。
因此,下任书记绝对将这三个月的“批发”干部“挤挤水分”。
据可靠消息,现在组织部已暗中抵制,已悄悄将各单位最近报起来的副科、党组成员、人事股长等统统压下。
树倒猢孙散,大胆举报,“无咬制”!
 
第六十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七)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六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当领导的提拔一些有作为的又年轻的干部应当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胡作乱为那可是不行的,那些符合条件,那些不符合条件,那些有作为,那些没有作为,相信民众是看在眼里。
 
浓是谁阿,啥子政府咯。
 
看来钱还是送的太少了
 
QUOTE(不差钱 @ 2009年02月26日 Thursday, 11:16 PM)
第六十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span>

(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七)[font=]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六十四条 <span style='font-family:]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font]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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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有“三个月”期限之说!
 
QUOTE(不差钱 @ 2009年02月26日 Thursday, 10:45 PM)
我说不算,可否打赌?
现在各单位的官都严重超编,此两个月更是盲目提拨,钱进官提,不问来路。
你可以算算你单位已有多少副科以上干部?
现在政府的领导干部库存,已挤满仓库,官满为患。
下任书记想搞一下“零售”都难,更不用说“批发”了。
因此,下任书记绝对将这三个月的“批发”干部“挤挤水分”。
据可靠消息,现在组织部已暗中抵制,已悄悄将各单位最近报起来的副科、党组成员、人事股长等统统压下。
树倒猢孙散,大胆举报,“无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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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
 
赌就赌
批发已经完成,副科的干部的档案新提拔的都已经送去组织部管理了
就算在各单位推荐起来的都是需要花钱的,十几万也是正常。
所知道的当然是多得很这样的人。
81年出生的提拔副科的也有,县交通局里的也有。
最经典的是见过给检察院抓去关了后放出来的人现在也做副局了的吗?
也是这一批提拔起来的。钱。就是办成事的唯一通行证。
一律作废是不可能的,在电白,实践证明竟岗也是行不通的。
能做事的文化不过关,文化过关的做不了事,理论联系实际。
多年前的实践证明了路有时候在电白是不通的。
批发自然是需要钱的,有钱自然就好办事。
从上而下。上有上的操作,下有下的买卖。
操作本身就是一种买卖的延伸。
想怎样赌
小赌大赌,无妨
 
QUOTE(不差钱 @ 2009年02月26日 Thursday, 10:45 PM)
我说不算,可否打赌?
现在各单位的官都严重超编,此两个月更是盲目提拨,钱进官提,不问来路。
你可以算算你单位已有多少副科以上干部?
现在政府的领导干部库存,已挤满仓库,官满为患。
下任书记想搞一下“零售”都难,更不用说“批发”了。
因此,下任书记绝对将这三个月的“批发”干部“挤挤水分”。
据可靠消息,现在组织部已暗中抵制,已悄悄将各单位最近报起来的副科、党组成员、人事股长等统统压下。
树倒猢孙散,大胆举报,“无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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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人不利已的事,我劝你还是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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