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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就一中拔河事故说的话! (2人在浏览)

QUOTE(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 @ 2009年11月13日 Friday, 02:20 PM)
都是听说!
最好就家长给你几万,让你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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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本没有人格可言 钱算得了什么
改天你好朋友死了你就继续维护学校啊 继续啊
然后再叫学校给你几万咯!!说你好朋友该死的咯!!
 
记得2005年,高州四中,有个高三学生在体检抽血的时候晕倒,最后也抢救无效,当时还是在医院。但最后,家长还是把尸体抬到了学校大厅,在那边又哭又闹了半个月,校长都跪下来了,他们还是不肯走。
说真的,或许失去了孩子是悲痛我们可以理解,但这些行为我无法理解。是不是所有的意外校方都有责任,都需要肩负所有的责任,是不是学生和家长永远永远都是对的呢?凭什么呀?
 
发生这种不幸的事情...
谁都不想.
但本身,该名学生的确身体有问题...
在参加本次活动又没有跟老师说明身体的问题...
导致事情发生.
而且这次活动室学生自发组织的...
 
QUOTE(有人话我好得意 @ 2009年11月12日 Thursday, 03:05 AM)
粘贴一位学生家长就一中拔河事故说的心声!
如下:


真相就是真相,谁也不能歪曲事实,我是一名学生家长,我的孩子就在事发现场,他描述的情况和网上流传的大不相同,这次事件的发生的确是因为学生的身体原因造成的,如果家长和孩子把自己身体有病的这种情况早点告诉学校和班主任,就不会有这次悲剧发生。将心比心,一个16岁少年的离开的确令人悲痛,我作为家长的确能够体会到对方家长的悲痛心情。但是,不能一出现意外就把责任推给学校,更不能歪曲事实,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这几天,听说死者的家属每天都到学校烧纸、哭闹,让很多其他的孩子受到影响,甚至很多孩子晚上睡不着觉。死者重要,但活着更重要。我在这里想请问一下对方家长:你真的是疼爱孩子吗?你把孩子的遗体放在医院不闻不问,却带着一大帮人每天到学校来吵闹。不仅事情不能正常的解决,而且你把我们的孩子置于何地?我想你的孩子就真能够瞑目吗?你的孩子也不想影响自己同学正常的学习生活吧!这几天学校和老师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老师带领学生进行正常的体育活动也有错,那么我们的孩子谁来教?谁还愿意当老师?悲剧已经发生,我们就应该吸取教训,不让悲剧重演,不是胡搅蛮缠、歪曲事实、散布流言就可以改变真相的。恳请对方家长,冷静下来,还学校一个清净的环境,让其余的学生能够正常地学习和生活。(一个学生家长真诚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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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就是真相、、、、、、奇怪的是很多人爱听歪曲的,因为哪带有悬疑。
 
QUOTE(宇宙细胞 @ 2009年11月14日 Saturday, 08:00 PM)
真相就是真相、、、、、、奇怪的是很多人爱听歪曲的,因为哪带有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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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灵神探,看多了~~~
 
事故属意外,不容置疑,丧子之痛,值得同情。但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太过了,会引起公众的反感。头七已过,应该冷静下来,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学校该负的责任应该负起。
 
根据2004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此法律解释,教育机构只有存在过错才承担责任,如不存在任何过错,就不必承担责任。并不是有些人想当然的认为,只要孩子在学校出事,就完全是校方的责任。此缪也。假设孩子自身有某种疾病,正走在校园突发疾病死亡,这与学校何干?另,学校承担责任是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责任根据公安机关调查,依据法律由人民法院认定。不得夸大也不得缩小。根据上面网友的讨论,如果本人或其监护人明知自己有疾病(自己应该知道这个病不能参加某些剧烈运动)而又未向校方表明,校方“不知情”,从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在法律上讲,校方是没有明显过错的。当然,此案例中,学校是不是完全没有责任呢,我看也未必。
 
很明显,事件就是一个意外,没有人想的,吵闹都没有用,谁都没有过错,冷静处理
 
节哀顺变,善莫大矣!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k吾k以及人之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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