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的规定,在编制省级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时要严格把关,不得将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编入目录。各地区和学校在选用教材时不得选用未经审定的国家课程教科书,以保证中小学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