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公摊面积高达52% 官方称多大都不违法
2010年04月27日03:25重庆晚报我要评论(203) 字号:T|T [导读]卖房时承诺公摊不超过30%,收房时却高达52.35%,这让购买该楼盘的200多户业主很是愤怒。开发商拿出法律盾牌:“法律对于公摊上限没有规定……你们一百年都退不了房。”
看房时,样板间是宽敞精致的小二居,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收房时,看到的却是狭窄简陋的一居室,房里只能放下一张床。200多户业主好不容易买到房,却发现套内面积缩水一半,公摊系数高达52%――在山东省高密市,一处预售楼盘上演了这样的荒诞剧。
被戏称为“史上最牛”的公摊面积如何突破重围,公然示众?记者日前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在离谱公摊系数的背后,暴露出法规与监管的重重漏洞。
套内面积缩水一半
“本来设计得好好的,这里放床,这里放沙发,还有开放式厨房,可现在放下床后,恐怕连转身的地方都没了。”4月19日,带着记者一起来收房的张先生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不停摇头。
2007年夏,在北京工作的张先生看中老家山东省高密市一处名为“贵宾首府”的楼盘。在他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建筑面积是85平方米,但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都没有说明。据记者实地目测,这个走几步就会撞墙的房间,看起来也就40多平方米。
和张先生一样,同在贵宾首府买房的单女士兴冲冲来验房,打开房门却愣了――房间怎么看怎么小。测量后她发现,套内面积只有27.29平方米。单女士说,当初看样板间时,房屋建筑面积是40.22平方米,销售人员介绍公摊系数“肯定不超过30%”。而事实上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大?贴在贵宾首府一楼大堂内的一份由当地多部门联合验收的文件显示:该楼盘从3层到20层,公摊系数达52.35%。
开发商拿出“法律盾牌”
卖房时承诺公摊不超过30%,收房时却高达52.35%,这让购买该楼盘的200多户业主很是愤怒。开发商则拿出法律盾牌:“法律对于公摊上限没有规定。”甚至直接说:“你们一百年都退不了房。”
记者就此询问了开发商潍坊福城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李伟,他的解释是,不同的使用功能决定了不同的公摊面积。贵宾首府不是单纯的住宅,而是“酒店式公寓”,五部电梯、两个楼梯间,宽敞的走廊和大堂,都要算入公摊面积,所以公摊系数才那么大。
政府部门为何一路绿灯?
如此高的公摊系数,究竟如何突破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土地局等部门的重围,公然示众?
高密市建设局副局长徐怀章介绍说,贵宾首府项目从规划到建设、施工、验收,相关手续是齐备的。他曾就公摊问题向山东省建设厅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国家对于公摊面积的上限并无规定,无论公摊多大,都不违法违规,“只能说明这个项目的设计有问题。”
而对于“酒店式公寓”到底属于“商用”还是“住宅”,徐怀章说,他也不清楚。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在规划时标明项目用途为“酒店式公寓”,而在销售时,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用途却是“住宅”。对此徐怀章说:“我认为这是开发商的营销策略。”
对于张先生等业主来说,开发商和工作组的答复无法让人满意,对于他们最关心的公摊面积、房屋性质、产权期限等问题,仍然缺乏明朗态度和决定。截至记者发稿,有几十户业主始终未收房。
记者调查发现,52.35%的公摊系数背后,暴露出从法规到监管的真空和漏洞:一是商品房合同关于公摊面积的内容亟待规范;二是对公摊面积缺乏上限规定;三是对于酒店式公寓没有明确界定,如何发放房产证都是一个问题。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