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粤语残片 @ 2010年07月11日 Sunday, 01:08 PM)
2101年3月7日晚上7点左右,一名74岁的老人梁秀清(女)在电白县水东镇开元居街边同朋友苏秀珍聊天。电白县计生局副局长崔*宇驾驶粤T14579黑色轿车(据查该车属套牌车,已报费,原为红色)经过,将梁秀清撞倒,致其右小腿二条骨折,并当场晕迷。崔*宇当时为了推卸责任,将车辆开到路中间,假造事故现场,且没有主动采取措施救助伤者。
群众报警后,交警赶到,并做了现场记录。8时左右,110警车才将伤者送至县中医院救治。家属闻讯及时赶到医院。
伤者醒后告诉,当时是肇事司机抱她下车,她闻到了该名司机身上一股浓浓的酒味,故该肇事司机属于明显的酒后驾车。家属要求交警对肇事司机进行酒精测试,但水东交警中队现场民警以测试仪器故障为由,没有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又由于熟人出面说情,并口头保证不会赖账,所以家属也没坚持血检的要求。
当晚,肇事者的妻子带了十多名赤身露背的彪形大汉,杀气腾腾的来到医院手术室门口,对家属进行威胁、恐吓。
4月5日,清明节,按地方风俗,家属都回乡下扫坟去了,只留一名女孩(伤者的孙女)在医院陪护。该肇事者抓紧时机到医院“看望”,并对伤者留下话:你的伤情已经好转,不可赖在医院不走,别以为医疗费只我一个人负责,当时你站路中间,也有责任,至少也是4成以上的责任,如果说花一万块的话,你自己至少也要掏四千。
4月20日前后,多名家属接到电话:你妈被崔局撞伤,你们要低调处理,不可张扬,人家要能赔偿你们一两万块钱就不算了,不然人家就会“搞”你们的。此外,崔*宇也带人到医院跟伤者说了类似的话,并恐吓说,要是不按他们的要求办就报复家属。
伤者是一名70多岁高龄的老人,伤势严重。然而,肇事者只是在家属多次要求的情况下,才极不情愿的送了2500元钱给伤者买急需的药品。
肇事司机崔*宇,作为县计生局副局长,一名领导干部,不但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所在:
1、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驾驶无牌无证、报费车辆,违规上路;
2、酒后驾驶;
3、肇事后假造事故现场,且没有对晕迷的伤者采取必需的救助措施并主动送院治疗;
4、事发后用“黑社会”的手段和方式恐吓伤者和家属,企图逃避赔偿;
5、没有尽到救治的责任,不付医药费,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肇事者不但没有正确对待其所犯错误,更加没解决问题的诚意,企图用“黑社会”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是行不通的,当今是法治社会,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为非作歹者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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