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居民办理城居医保,凭户口簿、户主(或本户中有经济能力的人)存折(水东地区建行存折、基层邮政储蓄存折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主相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电白县社保中心一楼业务大厅办理。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参保时,还需携带残联、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低保救助证》原件及复印证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和家庭(个人)共同筹资,个人每人每年缴费120元,各级政府补助90元。参保人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同一社保年度,每个参保人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4万元。
报销比例:
医院类别 起付标准 连续缴费2年(含2年)以内 连续参保2年以上
一类医院 300元 50% 60%
二类医院 600元 45% 55%
三类医院 800元 4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