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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因进京上访被开万人大会示众并电视转播 (2人在浏览)

异乡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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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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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女子因进京上访被开万人大会示众并电视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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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定梅(左)、乔转丽一直留着两人在大会上被民警押着的照片。本报记者 吴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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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奥绘在公处大会上发表讲话,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富平县法院院长蒙振勤、富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天利均现身会场。

■ 核心提示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对于当时有多少人在广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记者没有查到统计数据,有现场目击者认为有近万人。

两名农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她们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被影响的,还有他们的家人。

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

□本报记者 吴伟 陕西报道

11月7日,陕西富平县农民段定梅、乔转丽还在商量着,怎么“讨还公道”。段定梅说,尽管事情已过半年多,但她们还是无法“从噩梦中走出”。

事情发生在2010年3月5日。那天早晨,段定梅、乔转丽都被“接访车”带到了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4名工作人员连夜将她们用专车遣返回乡。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随后,她们被告知暂时不能回家,先在办公室等着。

近12时,警方通知,下午要开一个会,要求段定梅、乔转丽也要参加。“我以为是围在一起的学习班,领导批评教育一下我们,就让回家。”段定梅说。

而此刻,在县政府广场,已有一两百人等着看这个会。段定梅的丈夫李志民也站在其中。

【意外】

“不得申辩不许说话”

3月5日下午约1点,县政府广场开始布置会场,设了“主席台”,扯起了横幅:“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

李志民碰到了两名村组干部,他问能否设法阻止大会,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县领导安排的。

据李志民讲,他在清早听公安局的朋友说,有两个上访女子被带回县里,他心头“咯噔”一下。赶到县治安大队,他确定有段定梅,但被告知下午在广场上要开个会。

近下午2时,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乔转丽回忆,民警说下车会押着她们的胳膊,“他们说,县领导安排的,他们也没办法”。

车行至县政府广场,透过车窗,段定梅、乔转丽看到了黑压压的人群。

段定梅说,自己当时特别想跑,或“找个地洞钻进去”。

广场对面的小吃店老板回忆,当时警车从人群中穿过,开进会场。有许多人涌向车前,向车里张望。一名民警拉上了帘子。

段定梅觉得“那几分钟像过了一年,脑子一片空白。”

李志民透过车窗看到了妻子,他说自己甚至一瞬间有了“劫车”的念头。

车门打开,离主席台约100米,段、乔二人被押着走过这段路。

段定梅觉得当时“万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

这时候,广场上聚满了人。广场附近理发店老板估计,当时围观者有近万人,多是路人。李志民则估计有1万四千人。

8月7日,一名富平县的村干部透露,3月5日当天县里通知了各乡镇、各村组的干部去开会。他说“明知县政府在瞎搞,但我们不敢说”。

8月7日,段定梅所在的东上官乡牛蹄新组,另一名上访者李长茂称,开会前一周,“段定梅回来要被拘留劳教的传闻,已经传遍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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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回应“访民被示众”:有关报道危害稳定

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和富平县外宣办给人民网独家发来澄清报告。全文如下:

关于《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严重失实的报告

2010年11月8日,北京《新京报》以“陕西两上访女子被开大会‘示众’处理 ”为题的长篇报道,遂即被多家网站刊(转)载。该报道歪曲了事实,改变了事情性质,违反了中央政策和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和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乔转丽、段定梅的上访确属无理访、违法访。

乔转丽约十年前曾担任本组出纳,在其不再担任出纳的情况下,拒不移交组上的存折。该组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执行中乔移交了组上的存折。事过数年,乔转丽在其自身权益并未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无端上访。后又提出县法院办公大楼影响其家采光,经鉴定并不影响其采光。乔转丽长期上访,要求“拆楼”、“逮人”,或补偿数十万元,甚至百万余元,还要为其家增划庄基等等。多年来,市、县、镇、村、组为乔转丽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其上访的要价不断攀升。在其非理要求不能得以满足的情况下,每遇敏感时段串联他人赴京上访,曾在天安门等敏感场所混闹,多次被政府派员派车接回,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纳税人费用,数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我县相关部门为此多次召开听证会,向乔宣传政策和法律,广大干部群众公认乔转丽的上访纯属无理取闹,要挟政府,扰乱秩序。今年“两会”期间,乔转丽又串联段定梅赴京上访,在政府派车派员接回时,敲诈一定数额的现金后方才同意上车返回。

段定梅因征地补偿款分配与其组上发生纠纷,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提起再审,并指令市中院再审。在案件按照司法程序正常审理期间,在敏感时段串联乔转丽赴京上访,被京警方控制要求县上派车派员接回。

二、2009年6月10日,中办、国办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2号),其中明确提出:“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因违法闹访,依法受到处理的,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原则上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起的信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2009年6月25日关于印发《关于处置涉访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陕公通字〔2009〕85号)第二条第二项第(十五)款将“进京非正常上访”列为涉访违法行为,明确提出“进京非正常上访经有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教育无效再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进京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有其他涉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对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我县公安机关依照中、省文件规定精神,对乔转丽、段定梅相互串联、敏感时段、结伙进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正确的。公开处理是在公开场合公开宣布处罚决定,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并不违法。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此后,乔转丽、段定梅又多次赴省等闹访,其并未受到应有的教育,现又借助媒体炒作,不断向政府施压,以达到满足其上访以来提出的无理要求。

三、我们欢迎广大媒体就乔转丽、段定梅上访所要解决的合理诉求进行采访和监督,帮助政府使其息诉罢访。但我们强烈反对借此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歪曲事实的失实报道。如《新京报》所载“法院院长主持“法院院长宣布开始”是莫须有的捏造;官方称是“县政府决定的”是歪曲事实,把十分明显的无理违法访含混其词地说成合理的正常访,把仅有百余人到场对违法行为的公开处理扭曲为“万人批斗”大会;把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审理案件说成是“他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把无理要挟政府长期缠访、闹访说成是“重访”;更不存在县电视台连日滚动播出的事实。报道以偏盖全,或听一面之词大肆渲染,或借他人之名含混其词。在全国贯彻落实中办22号文件,规范和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全党、全国人民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大好形势下,助长、支持“非正常访”、“违法访”风行无阻,其作为主流媒体的子报,其宣传的社会效果势必对社会大局的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

我们要求,相关媒体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删除失实和歪曲报道,澄清事实。

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富 平 县 外 宣 办

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
 
新京报回应陕西富平“开大会处理上访者不违法”说法

本报讯 (记者吴伟)昨日下午,陕西富平县发布官方报告表示,该县3月5日在县政府广场组织的针对两名上访者的“公开处理大会”“并不违法”、“是正确的”,“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但当记者要求其提供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的合法依据时,未收到该县的回复。

“公处增强执法透明度”

昨日16时许,富平县政法委、县外宣办给本报发来一份报告,称富平县对两名上访者乔转丽、段定梅“相互串联、敏感时段、结伙进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正确的”。

报告认定:“公开处理是在公开场合公开宣布处罚决定,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并不违法。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

“可是,此后,乔转丽、段定梅又多次赴省等闹访,其并未受到应有的教育,现又借助媒体炒作,不断向政府施压,以达到满足其上访以来提出的无理要求。”

按要求“依法严肃处理”

富平县官方认为,依据中央政法委〔2009〕22号文件精神,“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因违法闹访,依法受到处理的,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原则上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起的信访”。

同时,陕西省司法系统于当年也制订了相关意见,提出“有其他涉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对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

记者据此于昨日下午向该县宣传部发出采访要求,希望其提供对公民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的具体法律法规依据。截至昨晚11时,记者未收到该县的回复。

律师称“公处”涉嫌损害人格

8月25日,北京律师周泽就此事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无论其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的这起“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当事人可依据民法相关条款起诉县里侵犯其名誉权。

重庆律师周立太称,对上访者公开示众这种方式在任何的法律法规条文中都找不到支持。

昨日晚,当事人之一的段定梅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将不会接受当地的调解,合适时仍将以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此事。

■ 释疑

1

法院院长未主持公开处理大会?

法院院长现身“公处”大会

富平县报告称,新京报所载公开处理大会由“法院院长主持‘法院院长宣布开始’是莫须有的捏造;官方称是‘县政府决定的’是歪曲事实”。

回应:记者在富平县法院网看到该网站刊载了一张公开处理大会的照片,3月5日当天,站在富平县政府广场上念稿子的官员正是该县法院副院长奥绘。背后列席的官员中,该县政法委及法院的主要领导都在。

今年8月5日,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称此事“由县政府决定”。

2

公开处理现场只有百余人?

目击者估计到场者至少7千人

富平县报告称,公开处理大会“仅有百余人到场”,并否认富平县电视台曾滚动播出公处节目。

【回应】根据富平县法院网报道,这次公开处理大会“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主持,有20多个部门和其他上访案件的当事人参加”。

此前有媒体报道,召开“公处大会”的广场约有2000平方米,位于县城中心,“周边将近11万人口。”8月6日晚,一些现场目击者表示,当天除组织来的单位人员,外圈有大量的围观群众,估计到场人数约7000―14000。本报记者 吴伟
 
悲哀

中国的悲哀
 
当你看到09年维稳费用支出达到3500亿RMB的时候就应该明白了,10年的预计要花5140亿
 
QUOTE(水东老6! @ 2010年11月09日 Tuesday, 07:32 PM)
支持对不听话的刁民进行游行批斗,并从此打入黑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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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驱逐出国,送入德国,英国,新加坡等低等民族国家,终身不得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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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女子因进京上访被开万人大会示众并电视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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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以德治国还是以法治国?
 
在“现阶段”,这块神奇的土地每天都在上演着无数“神奇”的事情!!!
 
QUOTE(上排垌茶器专卖 @ 2010年11月10日 Wednesday, 09:27 AM)
然后驱逐出国,送入德国,英国,新加坡等低等民族国家,终身不得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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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上排垌茶器专卖 @ 2010年11月10日 Wednesday, 09:27 AM)
然后驱逐出国,送入德国,英国,新加坡等低等民族国家,终身不得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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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K时常听人有唱<无言的结局>,观此贴后,感觉也一样.
 
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奥绘在公处大会上发表讲话,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富平县法院院长蒙振勤、富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天利均现身会场。


从宪法角度来看,国务院与法院`检察院是互不隶属的.
即使每年人大做报告之时,也是国务院/法院/检察院各作各的报告,即俗称的"一府二院".
也就是说法院/检察院与政府起码在形式方面,它俩是独立的.
按宪法规定:其执法权不受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干涉.

看到本贴的图最令让人震惊的是,除了这二女子的命运之外,更让我震惊的是当地法院与检察院的第一把手也亲自到了示众大会现场,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也就意味着他们也认为政府的行为是正确无误的.
这样的法院院长与检察院院长的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既然当地的法院/检察院长竟是如此水平,当地的案件判决水平,估计也高不了哪里去?
估计冤枉的人,并非仅止这个二个女子吧
.
 
肖扬曾作过最高法院院长,他自称:基层县换个法院院长,他也不知道.

要让法院/检察院作到司法独立,就必须让他们有独立的财权,只有财政不依赖地方,方有可能独立于地方.否则,财权受制,事权必须受制.
即俗称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中国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了,解决的根本之路,必须从深层次来做起.
如报纸称:温总理在火车上遇到某个得白血病的老百姓之后,下令予以救治.
这样的报道会让人觉得总理的温暖,但也会让人如此想:万一这个老百姓没有遇到总理,那他的还会有样的好运吗?
如此以来,我们必然又会陷入"青天意识",而这样的意识正是旧传统的意识,正是我们要抛弃的意识,毕竟我们的党是一个有着先进性的党,与旧时代不同的党.

要让人民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我们还有很长的一大截路要走
.
 
执政者压根没有的只是家长意思而无法治意思,某种程度讲,当下执政者跟赢政时代的官吏没根本区别,甚至比不上赢政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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