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0.10.6日中午,崔阿京与他的儿子崔志良带着两个凶手冲进我家的大厅,见我爸妈弟三人就打,我爸被凶手拿枪顶着头,另一个凶手拿板凳砸头部晕倒在地;我妈被崔阿京抓着头往混凝土地板猛撞撞到多处黑肿,右手的食指被崔志良用锄头锄伤的,我弟弟的头撞伤右手的食指也被崔志良锄伤,当时我的大伯报警,林头派出所的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叫我爸去验伤,验伤结果拿回派出所,到现在都1个多月了都没得到任何解决。在回帖中所说崔阿京排污管早已有是不事实的,我爸在五月份回过家没有发现埋管,埋管的地方不是公地的,而是责任田田埂,何况我邻近不是他的责任田,难道别人责任田可以随便o你埋管吗?我家人的伤势没得到解决。反而得到村委会的书记梁正于・治安主任梁伟・镇城建主任来办理埋管还说要给埋管,这样合理吗?还是有什么玄机?希望政府各界人士还我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