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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改变?-村委会的选举”发后感 (1人在浏览)

宇宙细胞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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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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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改变?--村委会选举”其实我提的这个问题在现时可以说是不切合实际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个人认为现时我国的国情和人民的世界观综合素质并未适合民选的标准要求,凡事得有一个过程,欲速则不达,但民选的诸多问题、事实却恰恰存在在我们的身边,比如:贿选、黑恶的迫选等问题层出不穷,至使选出的一些是鱼肉百姓、祸害民众、侵占公益的村主任。再说民选就是要体现真正的民意,而这民意也可以说就是个人利益,利己则拥戴,也是自然、自私的行为,有道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现在的选民所选的可是其真正的意愿?又得到了多少的利益呢?这就是我要说的世界观素质的原因,众所周知天地万物皆由阴阳而成,有阴则有阳有利则有弊,世人须取利舍弊,取大利而弃小利方为上策,不要看着眼前的小利而不顾子孙后代的大利,另那些贿选的侯选人并不是傻瓜做这亏本的生意,其用来贿选的本钱可有羊毛出在羊身上之理?所以各大选民可要争大眼睛多留心眼作出不负后人的胜举!政府更须加大监管力度。还有在这小小的论坛发现有很多网民慕似众生的“救星”、智慧的“灵魂”、伦理道德的“掌门”等,其实却是个昧着良心只为“五毛”忽悠大众图其阴谋的“五毛党”、“美分党”,更有可能是“发疯功”的信徒、山姆的“走狗”鬼子的“汉奸”,在此我对他们的行为不得不“同情”和“可怜”,同情其为五毛背家弃国,可怜他可能由于上一代的作孽结下恶果、仇因,他们认为一切的一切只有他们认为对的才是真正对的,任何不奉同己见的皆为白痴、脑残!甚至视其为眼中钉、脚底刺,大有不拔不快的感觉,而这些人也有部分是被某某分子的蒙骗和利用却也声气浩荡地当其棋子、傀儡,然而象这些平时理论震震有词,对民众热心有嘉,无所不能的家伙却对这“民选问题”措手穷词或是避而不谈,由此可见一班其真面目了,只得你“玄海拾贝”一人发表了一翻见解和看法,我想你起这网名本想在这玄学的海洋拾贝壳,看来是大失所望了!!!
 
公公必杀技:粘贴:如果没错的话,这个牛逼的制度只剩五个国家【中国、朝鲜、古巴,越南和老挝】,苏联幸福还是俄罗斯幸福毫无争议。事实说明一切!无视一切脑残梦呓。
 
路过,认真研读了一遍。有所获又象无所获。
 
QUOTE(wuguangqin1998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08:55 AM)
路过,认真研读了一遍。有所获又象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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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好像挺喜欢顶大师的帖,呵呵
 
陈绍基、许宗衡、罗荫国、陈亚春、杨光亮、李日添还有。。。这些不是民选出来的,素质果然不同!
 
宇宙细胞拉着玄海拾贝的手走在街上,看见一对夫妻在吵架,两个会心一笑,感叹说:“你看你看,这就是异性婚姻!”
贝哥甜蜜地一笑:“好, 我答应你!”


本文章由 云雾苍茫于 2011年02月28日 Monday, 12:27 PM 重新编辑过

一帖一词 [ crude /kru:d/ a.粗鲁(俗)的;天然的;简陋的,粗糙的 ]


云雾苍茫 2011年02月28日 Monday, 12:17 PM 发表于: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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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细胞和玄海捡来的儿子一直都是被抱着,因此,玄海有些抱怨:“孩子怎么一直都不会走路?!”
一天,贝贝心血来潮,把孩子放下地,好孩子摇摇晃地走了几步,这可乐坏贝贝。可是,很快,小孩子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
宇宙细胞跑出来,大喊:“打玲,你看!你看!这就叫走路!我早说了,让孩子走路是不行的。”






本文章由 云雾苍茫于 2011年02月28日 Monday, 12:28 PM 重新编辑过
 
QUOTE(宇宙细胞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01:53 AM)
“谁可改变?--村委会选举”其实我提的这个问题在现时可以说是不切合实际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个人认为现时我国的国情和人民的世界观综合素质并未适合民选的标准要求,凡事得有一个过程,欲速则不达,但民选的诸多问题、事实却恰恰存在在我们的身边,比如:贿选、黑恶的迫选等问题层出不穷,至使选出的一些是鱼肉百姓、祸害民众、侵占公益的村主任。再说民选就是要体现真正的民意,而这民意也可以说就是个人利益,利己则拥戴,也是自然、自私的行为,有道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是现在的选民所选的可是其真正的意愿?又得到了多少的利益呢?这就是我要说的世界观素质的原因,众所周知天地万物皆由阴阳而成,有阴则有阳有利则有弊,世人须取利舍弊,取大利而弃小利方为上策,不要看着眼前的小利而不顾子孙后代的大利,另那些贿选的侯选人并不是傻瓜做这亏本的生意,其用来贿选的本钱可有羊毛出在羊身上之理?所以各大选民可要争大眼睛多留心眼作出不负后人的胜举!政府更须加大监管力度。还有在这小小的论坛发现有很多网民慕似众生的“救星”、智慧的“灵魂”、伦理道德的“掌门”等,其实却是个昧着良心只为“五毛”忽悠大众图其阴谋的“五毛党”、“美分党”,更有可能是“发疯功”的信徒、山姆的“走狗”鬼子的“汉奸”,在此我对他们的行为不得不“同情”和“可怜”,同情其为五毛背家弃国,可怜他可能由于上一代的作孽结下恶果、仇因,他们认为一切的一切只有他们认为对的才是真正对的,任何不奉同己见的皆为白痴、脑残!甚至视其为眼中钉、脚底刺,大有不拔不快的感觉,而这些人也有部分是被某某分子的蒙骗和利用却也声气浩荡地当其棋子、傀儡,然而象这些平时理论震震有词,对民众热心有嘉,无所不能的家伙却对这“民选问题”措手穷词或是避而不谈,由此可见一班其真面目了,只得你“玄海拾贝”一人发表了一翻见解和看法,我想你起这网名本想在这玄学的海洋拾贝壳,看来是大失所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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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兄:
看了你的“谁可改变村委会选举?”,深觉你忧国忧民之心,但从你的字里行间,同可了解你对“钦定”与“民选”两种制度的困惑。像这种国家大计,本来就不是我们探讨的主题,但由于“山姆大叔”灭我之心不死,到处扇风点火,是故鄙人不得不奋起杀之而已。别说中国大陆尚未具备“民选”的条件,就算自我标榜具有“普世价值”的西方世界也是一塌糊涂。台湾、泰国、南韩、日本和埃及、叙利亚、利比亚等中东国家的混乱,足以说明了“民选”是什么的货色。可是,中国有那么一批乱世魔王,非要弄出个“民选”不可,若不乱中取胜,决不罢休。鄙人并非可以决定什么选不选,但一个公民的经历与良知告诉自己DD中华不可乱。至于“钦定”之弊,同样需要修正,若继续以钱论长短,中华内乱之因则未除。
至于你说“玄海拾贝”可能难以“捡到什么贝壳”,这你又犯了一个错误DD“玄海拾贝”并非希望在电白论坛或者在当今的现实中得到什么宝贝。其中的奥秘恐怕你难以理解,也恕鄙人不能明示,因为你并非此道中人。
 
QUOTE(玄海拾贝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09:47 AM)
“宇宙”兄:
看了你的“谁可改变村委会选举?”,深觉你忧国忧民之心,但从你的字里行间,同可了解你对“钦定”与“民选”两种制度的困惑。像这种国家大计,本来就不是我们探讨的主题,但由于“山姆大叔”灭我之心不死,到处扇风点火,是故鄙人不得不奋起杀之而已。别说中国大陆尚未具备“民选”的条件,就算自我标榜具有“普世价值”的西方世界也是一塌糊涂。台湾、泰国、南韩、日本和埃及、叙利亚、利比亚等中东国家的混乱,足以说明了“民选”是什么的货色。可是,中国有那么一批乱世魔王,非要弄出个“民选”不可,若不乱中取胜,决不罢休。鄙人并非可以决定什么选不选,但一个公民的经历与良知告诉自己DD中华不可乱。至于“钦定”之弊,同样需要修正,若继续以钱论长短,中华内乱之因则未除。
至于你说“玄海拾贝”可能难以“捡到什么贝壳”,这你又犯了一个错误DD“玄海拾贝”并非希望在电白论坛或者在当今的现实中得到什么宝贝。其中的奥秘恐怕你难以理解,也恕鄙人不能明示,因为你并非此道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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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宇宙细胞也并没有读懂玄海哟!
 
QUOTE(东南西北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09:25 AM)
宇宙细胞拉着玄海拾贝的手走在街上,看见一对夫妻在吵架,两个会心一笑,感叹说:“你看你看,这就是异性婚姻!”
贝哥甜蜜地一笑:“好, 我答应你!”

本文章由 云雾苍茫于 2011年02月28日 Monday, 12:27 PM 重新编辑过
一帖一词 [ crude /kru:d/ a.粗鲁(俗)的;天然的;简陋的,粗糙的 ]
云雾苍茫 2011年02月28日 Monday, 12:17 PM 发表于: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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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细胞和玄海捡来的儿子一直都是被抱着,因此,玄海有些抱怨:“孩子怎么一直都不会走路?!”
一天,贝贝心血来潮,把孩子放下地,好孩子摇摇晃地走了几步,这可乐坏贝贝。可是,很快,小孩子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
宇宙细胞跑出来,大喊:“打玲,你看!你看!这就叫走路!我早说了,让孩子走路是不行的。”

本文章由 云雾苍茫于 2011年02月28日 Monday, 12:28 PM 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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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仁兄也算在造寓言?
 
玄海在道上遗了一堆矢,对跟P虫宇宙细胞说:“其中的玄机,你可悟得?”
宇宙细胞凑上去闻了闻,长声感叹:“好大S!”
沧海一声啸闻声过来看后说:“细胞兄,看来你你品味不够深,光观其形,闻其其气,是不行的,要反刍,明白吗?”
之后,宇宙细胞写了一篇《尝玄海大S后感》!
玄海竖起拇指说:“孺子可教也!”
沧海一声啸说:”不错,你得了大S的精髓!“
 
楼主直接装逼失败!这其中的奥秘你并未悟得!大师不能明示你,因为你并非此道中人。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12:35 PM)
玄海在道上遗了一堆矢,对跟P虫宇宙细胞说:“其中的玄机,你可悟得?”
宇宙细胞凑上去闻了闻,长声感叹:“好大S!”
沧海一声啸闻声过来看后说:“细胞兄,看来你你品味不够深,光观其形,闻其其气,是不行的,要反刍,明白吗?”
之后,宇宙细胞写了一篇《尝玄海大S后感》!
玄海竖起拇指说:“孺子可教也!”
沧海一声啸说:”不错,你得了大S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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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说到你的痛处了?难道你就是:昧着良心只为“五毛”忽悠大众图其阴谋的“五毛党”、“美分党”,更有可能是“发疯功”的信徒、山姆的“走狗”鬼子的“汉奸”,其中一员?
 
QUOTE(东南西北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09:20 AM)
陈绍基、许宗衡、罗荫国、陈亚春、杨光亮、李日添还有。。。这些不是民选出来的,素质果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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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规定“民”要选的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12:35 PM)
玄海在道上遗了一堆矢,对跟P虫宇宙细胞说:“其中的玄机,你可悟得?”
宇宙细胞凑上去闻了闻,长声感叹:“好大S!”
沧海一声啸闻声过来看后说:“细胞兄,看来你你品味不够深,光观其形,闻其其气,是不行的,要反刍,明白吗?”
之后,宇宙细胞写了一篇《尝玄海大S后感》!
玄海竖起拇指说:“孺子可教也!”
沧海一声啸说:”不错,你得了大S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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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贴

DD笑“读语文的硕士”的治国大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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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05日 Tuesday, 05:42 PM)
有一种人,死抱着所谓正统或传统文化不放,可能正是因为他们没接触过现代的西方文化,不了解西方文化精神。
南怀瑾也是这种典型,对西方文明似乎全盘否定,他甚至认为中国君主制度才是真正的民主(见于《<论语>别裁》)
至于现代的中国文化,什么都不是,学会现代的科技,比如手机互联网,却学不会现代的管理;山寨人家的皮毛,学不了人家的精神,比如学会了互联,前几天教育网上电白论坛却必须用代理。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05日 Tuesday, 05:45 PM)
中国人有两样东西一直跟不上现代文明的步伐,大家都知道的:
一、管理;
二、人的素质(包括精神意识)。
这两个方面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成的。
如果管理者怕下属将来取代自己,不愿意信任下属,不愿意调动下属的创造力,不愿意让下属具有高素质,这种管理是双败的,创造一个互害的世界,创造一个互相折腾的世界。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05日 Tuesday, 05:50 PM)
就社会制度而言,君主制度有其可取之处。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西太后一下子处理了一大批昏庸贪腐。
家天下的时代,草民有冤,拦轿告状,可到衙门击鼓鸣冤,遇到清官,一了百了。
皇帝还是要为自己负责任的。
因此,再乱的天下,都有几个清官,官场总得留几个正人君子。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4月05日 Tuesday, 05:57 PM)
道理不是明白,肉食者的脑袋不见得是豆腐渣的,问题是装着不知道,或者说利令智昏,那就难说了。
地球村的时代,中西文文化交流多了,有钱有势有知识的,都见过世面,其实谁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甚至连花岗岩脑袋或装疯傻的玄海,都在那里骂娘说这不好哪不对,就他对。



“读语文的硕士”连发四帖,不知道在论述个啥,如此“硕士”,不读也罢!若说深通中西文化,可又不懂英文,讲出一句连小学生都不会犯的错句DDSo you know what?(你懂什么?)
世界上只有一个“读语文的硕士”兼送花圈的高素质“聚福楼主”才真正懂得东西方文化的精髓,可惜就是理不顺“圈子”混乱的逻辑--究竟“玄海拾贝”是“中南海”的007还是一个英语教研员?若算命先生的素质如此高,为何不北上辅政而留在水东靠那三寸不烂之舌来混三餐?笑话了吧!!!请问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时中的甲子是何年何月何日?六十年前么?或六万年前?你们的祖师爷连起始年月日都搞错了,怎么算得下去?中国那么多人同时出生,难道大家的命理相同?六十年前的甲子与六十年后的甲子相同吧?但两个甲子真正的含义相同么?或者你还可以这么说,地域发生差异产生了不同的命理吧?但你算命先生能解释“倘若胡总有两个孪生同胞兄弟的话,为何只有一个总书记而非两兄弟同坐同一张龙椅?”你这点水平也配评说中华人民的素质?
要说治国,恐怕“湖海山人”还得温习一段现代笑话了:
家乡农村传颂着这样的一个笑话:有一对夫妇,闲来无事,便在家商量如何处理屋后那两亩瘦黄土地。考虑到土地的水源等因素,大家一致同意种植耐旱的甘蔗。但当老公说到收获甘蔗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时,大家的意见就相佐了,而且互不相让,最后大家的嗓门越来越大,演绎了一出“街谈笑话”。邻居听到隔壁夫妇吵架,便过来劝说了,问道,“你们俩有什么好吵呀?”老公说,“我们准备买只鸭子回来庆祝甘蔗的丰收,不料我这个死老婆说要‘炖汤’,我觉得‘炖汤’不如‘生炒’的好。于是大家就吵了起来。”邻居说,“这不容易?一半‘炖汤’,一半‘生炒’不就行了么?”又问道,“你们的鸭子呢?”那老婆答道,“还没买呢?”邻居又说,“你们昨天还哭穷,怎么今天就准备杀鸡宰鸭了?”那老公说,“我们现在还没有钱,不过等我们的甘蔗收获就有了。”“你们的甘蔗?我怎么不知道你们种有甘蔗?”那老婆说,“甘蔗在屋后的那两亩地里。”邻居转到屋后,只见杂草丛生,没有甘蔗的影子,便问,“你们的甘蔗呢?”那老公说,“还没种呢!”邻居感慨地说,“你们的甘蔗还未种,怎么‘生炒’‘炖汤’你的‘鸭子’了?”
不独有偶,除了中华寓言,西方同有“挤牛奶的姑娘”:
The Milkmaid and Her Pail
Patty the Milkmaid was going to market carrying her milk in a pail
on her head. As she went along she began calculating what she
would do with the money she would get for the milk. “I'll buy
some fowls from Farmer Brown,” said she, “and they will lay eggs
each morning, which I will sell to the parson's wife. With the money
that I get from the sale of these eggs I'll buy myself a new dimity
frock and a chip hat; and when I go to market, won't all the young
men come up and speak to me? Polly Shaw will be that jealous; but
I don't care. I shall just look at her and toss my head like this”. As
she spoke, she tossed her head back, the Pail fell off it, and all the
milk was spilt. So she had to go home and tell her mother what had
occurred.
“Ah, my child” said the mother, “Do not count your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
亲爱的“湖海山人”!你可会“Do not count your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
 

附件

  • 假文凭.jpg
    假文凭.jpg
    36.1 KB · 查看: 140
三个老头互相拍屁屁,非常肉麻。
 
QUOTE(沧海一声啸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11:49 AM)
看来宇宙细胞也并没有读懂玄海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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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if
 
QUOTE(沧海一声啸 @ 2011年04月06日 Wednesday, 11:49 AM)
看来宇宙细胞也并没有读懂玄海哟!

QUOTE(666777 @ 2011年04月07日 Thursday, 11:48 AM)
ha.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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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也只有“湖海山人”这种白痴才还笑得出来!人家在挑战自己会与不会,他却哈哈傻笑!
 
卖狗皮膏药

总结一下关于民主的量化研究  
  李宇晖
  
  我本人正在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政治学系(全美最重视定量研究的政治学院系之一)读研究生。几个月前,我在天涯的“学术中国”板块发了不少关于制度设计的帖子,介绍我这几年学到的较前沿的政治学理论。我的原意是讨论一下民主制度内部的各种变体,尤其是这些不同变体在给定条件下孰优孰劣的问题。我总觉得介绍这些理论很有价值。虽然大部分人不会直接参与制度设计,但是别人把设计好了的制度拿给你表决还是很有可能的。
  看到这儿可能已经有人觉得我是痴人说梦了:“从来没人拿什么修正案之类的给我表决过,闻所未闻!”但是以前没有不等于以后没有,很多国家的人都是一觉睡醒突然发现自己可以去排队投票了。问题是他们拿到新宪法却无从判断是赞成还是反对,等发现政客做了手脚为时已晚(宪法修改起来比较困难)。我发那些帖子就是想让读者在有朝一日投票的时候,能做一个理智的,符合自己利益的决定。
  这些帖子确实也给我赚了不少回帖,但是并没有达到我预想的效果。网友们好像并不关心民主的各种变体里面哪个更好,而是更热衷于讨论民主这个大的制度类别本身是好是坏。或者说,大家并不争论选区是大好还是小好,内阁是对总统负责好还是对议会负责好,议会是一院好还是两院好,而是只围绕一个问题展开辩论:民主好还是不民主好。这个问题,说实在的,我过去觉得答案太明显而无须讨论。但是从这些回贴看来,不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其他都是浮云。就好像老外跟我这个从不吃奶酪的人讲哪种奶酪好一样,我没办法耐下性子听。
  所以,此贴中我准备从三个方面(总收益,总风险,内部分配)介绍一下民主这个东西到底好在哪里。这些理论不能说没有争议,但是基本上可争论的余地已经很小了。为了方便大家讨论,每个方面我都会从演绎和实证两个角度入手。你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反驳我,我也乐于奉陪。
  
  对金融稍有了解的朋友应该会同意,评价任何一种资产有两个最主要的指标:收益和风险,所以我们在评价一种政治制度的时候也需要同时考虑这两个方面。很多人喜欢光谈收益不谈风险,这是非常不理性的:平均收益率3%的股票和固定利息3%的存款你选择持有哪一种?当然是后者(好像真的有人会选第一种,那是被证券公司和庄家给忽悠的结果)。为什么呢?第一,你明确知道在你某一天要用钱的时候自己会有多少钱,因此消费更有计划;第二,损失同样多钱的痛苦往往会超过赚取同样多钱的快乐,于是平均下来,稳定比起伏要好。同理,在比较两种政治制度的时候,如果预期收益相差不远,那就要比谁的风险更小。
  除了收益和风险之外,政治制度比金融资产还要多一种评价标准,就是在不同个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或者说:“公正”。我倾向于不使用公正这个词,因为它含义比较模糊,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在收益率和风险都很相似的两种政治制度中,我们更倾向于比较平等的一种。我知道有人会联想到著名的效率和平等的矛盾问题。但是注意,我现在说的仅仅是一个抽象的价值判断:如果假设两种制度,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恰好有一样的效率(也就是说,效率是给定的),那么我们是不是更喜欢较平等的那种呢?人类的对平等的需求,和对低风险资产的需求其实有类似的机理。1)生活在一个平等的社会,你对自己的生活水平有一个比较明确的预期,因而更容易计划自己的生活;2)极度贫困带来的痛苦往往超出了极度富有带来的快乐,因而相比之下,生活在两者都没有的国家比两者都有的国家要更安全,全社会的快乐总量也要更高。
  这个问题也可以用边际效益的概念来理解。即使我们假设财富一定能带来快乐,我想也没有人会否认财富对快乐的边际效益是递减的(或者说,财富的“边际快乐”是递减的)。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同样的一块钱,给一个有钱人带来的快乐比给一个穷人带来的快乐要少。那么,如果有一种制度(在总收益和总风险不变的情况下)能把这多出的一块钱给到穷人手里(或者说更需要的人手里),这种制度带来的全社会的快乐总和就要更大。没有问题吧?
 
第一节,民主和总收益
  
  好了,确定了这三个原则(总收益,总风险,平等分配),我们可以逐条来讨论了。
  先说收益。要对比两种政治制度带来的收益,首先要假设每个政治共同体有一个共同的利益(比如GDP),但是这种假设显然是值得质疑的(最有名的当属熊彼特 了)。这是因为政治共同体中的成员和一个企业的股东不一样,不可能按比例分配。任何一个所谓的好政策,都有人受损;反之,任何一个坏政策,也都有人受益。那么,是不是说明对两个国家的收益的对比就毫无意义了呢?当然不是。生活在一个平均财富更高的国家,虽然不一定更富,但至少富裕的概率要更大。我承认中国人往往过于夸大经济增长的价值,但是谁也不能否认经济增长(以及其他方面的国家利益)总的来讲是个好事。
  那么政治制度和政治共同体的利益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呢?很显然,政府实施的政策越“正确”(这里的正确二字不包含内部公平,仅仅指带来总收益的能力),其统治下的政治共同体就可获得越多的利益。而政府的政策是靠具体的人来制定的,那么也就是说一个政治共同体对政策制定者的选择越“正确”,其所获得的利益就越大。而民主和非民主制度的区别恰恰就在于对政策制定者(政客或政党)的选择上面。前者的特点是由一国中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通过表决方式来选择,而后者是少数已经在位的统治者通过某些内部机制来选择。而对于民主到底好还是不好的争论也就往往集中在哪种方式选择出的政策制定者更优秀上面。请注意,我在这里对于道德上的优秀和能力上的优秀并不加以区分,只要是有利于制定“正确”的政策的个人特征,我都以“优秀”二字来统称。
  那么现在请大家做一个数学题:假设有一位雄才大略的领导,其做出正确选择的概率高达90%。那么,如果由这位领导在两个候选人中选出一个接班人,很显然,选对的概率是90%无疑。再假设有99位资质平庸的草民,每个人做正确选择的概率仅仅是60%,那么,由这99个人通过投票从同样的两个候选人中做出正确选择的概率是多少呢?或者说,99人中有不少于50个人选对的概率是多少呢?你可以用Excel或者更高级的软件算一下,也可以相信我的结果:这99个草民通过投票做出正确选择的概率高达97.8%,明显高于那位天才领导。或者说,三个臭皮匠也许不顶诸葛亮,但是99个就没问题了。
  这种现象是不是有普遍性呢?是的,根源就在于政治哲学中大名鼎鼎的“孔多塞陪审团定理”(Condorcet Jury Theorem):假设每个陪审员做正确决定的概率大于0.5,那么陪审员越多,整个陪审团就越容易做出正确决定。当陪审员多到一定程度,正确的概率就会无限趋近于1。证明过程并不复杂(英文维基上有,如有朋友有兴趣,我可以帮忙翻译),就不在这里占用篇幅。这个定理当然也适用于选民对政客或政党的选择。也就是说,即使每个选民判断力平庸,只要数量够大,他们集合在一起做出的判断就接近于准确无误了。
  这里有两个假设要再说明一下。第一,我们凭什么假设一个人做正确决定的概率大于0.5?我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扔硬币做决定,正确的概率是0.5,而人类有脑子有感官,因此比硬币要强(甚至有研究发现昆虫通过集体判断来做复杂的决定)。很多人以所谓“人口素质低”来论证民主不可行。那么我想请问一个人要笨到什么程度才能不如一枚硬币呢?至少在我天朝上国,我还没见到过这么笨的人。
  另外,如果候选人多于二怎么办?这也好办, List 和 Goodin (2001) 的数学证明显示:只要每个人选正确选项的概率大于选任何一个错误选项的概率(只要相信人比骰子强),那么在很多人票选的情况下,正确选项获最多选票的概率也会趋近于1。
  上面这种对民主的理解被称为认知民主。也就是说民主通过聚集大众的智慧和信息量,增强了一个政府的认知能力。
  当然,这也不是说每个民选领袖都是一国中最优秀的人。其一,优秀的人并不一定想参加竞选,反正有的是比当总统收入更高,付出更少的职位;其二,优秀的人并不一定总能获得候选人资格。这是因为一个候选人的筛选过程要经历很多关卡(比如关键人物的推荐),并不是其中每一关都是遵循孔多塞定理,由很多人投票决定的。
  好了,现在只是说民主国家更倾向于在对政策制定者的挑选中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这和制定正确的政策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即使是最优秀的人上台以后也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或者忽然改变主意想干坏事。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民主国家的办法就是让很多的政客一起做决定。把每一个法案都拿来全民公决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保证参与对每一个法案投票的都有上百个不同的政客。这也就是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国家都要有一个(或两个)上百人(甚至几百人)的议会来制定法律。这上百人还必须是相对独立的,任何人不能解雇他们,从而保证他们独立地做出判断。这样,我们不需要保证每个政客都很完美,只要保证每个人都有50%以上做正确决定的概率,就可以让所制定的政策八九不离十。

以上是理论。理论当然要用实例来佐证。在这里我先反驳几个反例,然后再列举一些正面的实证研究。最常被引用的反例大概就是希特勒了。我不止数十次听人说希特勒被选上来表明了一般选民的愚昧,表明了选举的危险。这个反例的流毒之深让人担忧,所以我要详细地反驳一下。
  第一, 要注意,魏玛共和国是半总统制的政府(详见我其他帖子里的解释),希特勒作为总理并非宪法意义上的最高领袖。至于后来成为最高领袖是通过非民主的方式实现的。
  第二, 希特勒的纳粹党在选举中从未获得过议会半数席位。该党在魏玛共和国最后一次选举中只获得了将将1/3的席位(比上次选举损失了数十个席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失败了)。希特勒之所以能以如此少的席位组阁,完全是因为其它政党过于分散又无法达成共识。经过一个极其冗长的博弈过程(很多历史书上都有,就不再介绍),在其它选项都已经耗尽以后,总统辛登堡(按魏玛宪法对总理人选有否决权)才不得不同意给他个总理当当。但即使在那个时候,内阁部长中纳粹党也只占了三个而已。
  第三, 很多人提到希特勒上台以后支持率开始大增的问题。我同意,其后的很短时间内,希特勒的支持率就远远超过了选举时的1/3。但是这说明选民愚昧么?说明选民的自由选择出错了么?当然不是。希特勒支持率的提高完全依赖于魏玛宪法中的一个漏洞:允许政府在紧急状态下“无限期”地终止公民的政治权力。这条法律漏洞充分地说明了魏玛共和国的问题不是太民主,而是恰恰相反,不够民主。靠着这条法律,希特勒可以在合法的情况下驱散反对党的会议,抓捕其中的骨干,还可以垄断对新闻媒体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支持率已经失去了意义。一方面民众没有其它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他们即使有,想到便衣警察就在身边,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如果你发现你身边的人时不时失踪一个,你怕不怕?
  第四, 不管怎么说,确实还是有1/3的人在自由选择的条件下投了纳粹党的票,这些人多半也没有预料到希特勒如果上台可能做什么。但这还是不能说明民众是愚昧的。在利用国会纵火案实施紧急状态之前,希特勒干的坏事其实相当的有限(至少不比同时期其它国家的政客更糟糕)。受到一系列宪法原则的制约,他不得不对其它政党做出很多妥协。由于他掩盖得很好,选民确实只有当硬币(也就是五五开的正确率)的命了。但是要注意,如果选民是硬币,难道用其它方式选择就不是投硬币么?难道让一个前任的领袖来选择就能确保希特勒不会上台么?事实上,希特勒的上台和其它政客对他的错误判断有很大关系。也就是说,当选民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时候,少数领袖做出正确判断的几率只会更低,不会更高。
  第五, 前面说了,希特勒的大部分坏事是在国会纵火案以后干的。这就是说,他的当选并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当选以后就利用制度漏洞停止选举。就是说,1932年11月,魏玛共和国的公民虽然有用选举来选择政客的机会,但是很快就丧失了用下次选举来激励他们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上台的不是希特勒,其他人也很有可能推行同样的极端政策。所以,again,这不是选民的错,而恰恰是魏玛宪法没有给选民充分的权力。
  第六, 好吧,就算希特勒的上台和民主制度有某种微弱的联系,那又怎么样呢?他最多可以算一个统计上的离群值,并不能作为寻找规律的依据。历史上沾血比他多的人并不是没有,和他差不多的人可是比比皆是(随便翻翻历史书,光中国历史就够你喝一壶的了),但是他们中没有哪个是选举产生的。
  第二个我要反驳的反例就是所谓“亚洲四小龙”。我见过的所有鼓吹所谓“开明专制”的人无一例外要提到四小龙,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他们能找到的唯一例证了(有人把我朝也算作一个正面例子,我只能无语了)。据我所知这四个国家(地区)是世界上唯一在非民主条件下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所以,它们仍然不过是统计上的离群值而已。面对离群值,最需要小心的就是受混淆变量的影响。这四个地方有很多其它特点,你怎么知道“不民主”一定是他们高速发展的原因呢?
  香港和新加坡早在英属时期就已经是亚洲除了日本最富裕的地方(可参考世界银行的GDP数据),新加坡的李光耀之流不过是捡了个便宜(你要是把李光耀和他的“亚洲价值”放到老挝试试?)。难道你能以这两地同为殖民地为依据来判断当殖民地一定是好事吗?另外,台湾和韩国的特殊地位也自不必说。由于是冷战的前沿阵地,两地从美国得到的支持以及经济和文化政策上受到的正面影响自然是非常可观。把它们的发展归功于“不民主”,实在太牵强。
  另外,东亚国家的高储蓄率也被经济学界认为是高增长率的一个原因。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文化?历史?)东亚文化圈的人倾向于少消费,多投资。也就是说,东亚国家在起飞阶段投资的效率并不比其它国家要高,但是人家的基数大,有点钱捂着不花都拿去存银行,买股票,或者办企业了。新加坡甚至到现在都有强制存款的法律(没有充分理由或者不到一定年龄,必须在银行存入一定的收入),投资的基数大,那么自然,经济规模的增长也就快。但是要注意,这种增长是以民众放弃享受生活的机会为代价的,和欧美的边享受边增长的模式相比,是不在一个境界上的。
  总之,对于少数离群样本的解释是很困难的,因为你可以找到它们之间的很多相似之处,每一个都有可能是他们产生某种现象的原因。对于亚洲四小龙的崛起来说,比“不民主”更靠谱的解释还有很多,用这四个案例来证明不民主比较好,实与找茬无异。
  民主而落后的例子也可以举出一些,但也都不具有说服力。拉丁美洲绝对是一个不恰当的例子。且不说人家人均GDP是我朝的数倍之多,如果从现代化过程中付出的代价来看,南美洲是世界上最成功的一个大洲: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大规模的种族清洗、大规模的饥荒,只有一些短命的军政府干过些坏事,也基本上没有死太多人。你说还有哪个大陆能做得到?
  至于印度,当然是很穷的。但是拿印度举例的人应该好好看看印度民主化以前的历史,尤其是持续不断的饥荒问题。这点我在后面讨论风险的时候还会说到。
 
好了,说完反例,我们来好好看看关于民主的比较严肃的实证研究。
  首先,我承认,没有任何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民主对GDP增长率有显著的好处(当然也没有坏处),有的研究也许找到一点相关性,但是统计显著性很弱。据我所知,这方面比较公认的成果要算Pzreworski,Alvarez,Cheibub,和Limongi合著的《民主与发展》 一书,他们的统计研究发现,民主国家在增长率上虽不占上风,但是在人均GDP的增长率上有一定优势。这种优势并不是因为经济发展快,而是因为人口增长率低。这本书给出的解释是:在非民主国家,财产权不受保护,孩子往往成为一种最难被剥夺的东西,因而也就成了最有效的投资。我并不准备把这个结论用作给民主辩护的依据,因为少生孩子在我看来并非好事(当然,只要自愿也不是坏事)。所以这个统计发现在价值上是中立的,对我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没有太大帮助。
  既然从经济增长上无从判断,我们不妨来看看外交政策。国际关系学文献中经常提到一个非常有名的统计现象(在我朝不是特别有名,这也不奇怪):两个民主国家之间几乎没有发生过战争。这最初是康德在18世纪提出的一个预言(那时候还没有几个民主国家),不想200多年后,大半个世界已经 民主化,还是没有出现什么例外。我没有看过他老人家的原著,但据说论证并不是很严密。就算他是撞大运撞上的吧,反正最新的实证研究确实是反复地印证了这个预言。你要是憋足了劲,翻遍所有的史书,可能也会找到一两个似是而非的反例,但是没关系,因为这个现象的统计显著性实在是太强了,离群值实在是太少了,在政治学(甚至整个社会科学)的所有理论中都很难找到对手。
  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而人和人没有完全一样的(不像实验室里的金属球或者化学溶液),所以只要是规律,就必然有离群值。相比之下,我上面说的这个现象的例外之少,已经让你不信都不行了。除非你相信统计学是扯淡,社会科学,生物学,医学里的所有规律都是子虚乌有,否则就没办法否认这个规律。
  那么这个规律怎么解释呢?当然有很多学者在尝试,但是很遗憾,到现在还没有哪一种解释是得到学界公认的。有人说民主国家之间的贸易依存度更高,有人说民主国家更惧怕人员伤亡,有人说民主改变一个国家的文化使之更爱好和平……这些解释都有一定道理,但是用他们又都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民主国家会和非民主国家之间会经常打仗的问题。
  Bueno de Mesquita, Smith, Siverson, and Morrow (2003)的《政治生存的逻辑》 一书中给出了一种博弈论模型来解释这个现象。他们的论证比较复杂,但简单的意思大致就是民主国家比较小心,要打仗只拣软柿子捏;而非民主国家往往战斗力比较弱,也就成了经常被捏的软柿子。非民主国家没有那么小心(因为他们不需要为失败承担责任),不管打得过打不过,打了再说。对这个模型的细节我其实也颇有不同意之处,但是大概思路还是很有启发性的。
  他们为这个模型提出的佐证之一就是Lake(1992) 所做的战争胜负的比较。Lake发现在所有发生在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中,民主国家获胜的概率高达80%。当然,一样的道理,你还是可以找到离群值(比如中印战争)。但是统计就是统计,你要是看单一的观测值,总能找到例外。80%这个数字已经足以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有很强的因果关系了。
  那么,这些和我前面说的孔多塞定理有什么关系呢?我个人认为Bueno de Mesquita等人的模型引入了太多的不必要的假设,很难服人。使用孔多塞定理,这个问题就可以明了得多了。我个人的解释是:战争对于失败的一方来说是个错误,民主国家由于孔多塞定理的原因不容易犯错误,因而不容易参与会失败的战争。又因为战争通常有一方要失败(打平手的比较少),所以两方都是民主国家的战争很不常见。一旦它们参与战争,往往是参与赢的概率较高的战争,那么对手就必然是容易犯错误的非民主国家。
  战争和其它活动的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它不可能是双赢的(双输倒是有可能)。Fearon(1995) 的划时代的论文《战争的理性主义解释》很充分的阐述了这一点。他的大意是:不管战后双方用何种比例分配利益(比如领土三七开),理论上讲它们都可以在不打仗的情况下达到同样的划分方式。唯一的区别是打仗要死很多人,消耗很多财富。这也就是说,打仗的前提是至少一方误判了形式,没有接受本应接受的谈判条件。
  由于战争对失败的一方来说是个错误,又由于错误可以由让更多的人参与决策来避免,那么在一个更多人参与决策,且每个决策者又都是由很多人选举产生的国家,犯这种错误的概率大大降低。这也就解释了民主国家为什么很少参与会失败的战争,同时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它们实在要打只好和非民主国家打。
  用这个战争的例子可以很直观的说明民主的好处。虽然经济发展上不具有特别的优势,但是它们在实现同样的发展速度的同时,避免了很多的战争,尤其是避免了大多数打不过的对手,从而也就减少了因为肉体伤亡带来的痛苦。
 
第二节,民主和总风险
  
  一种很时髦的说法是,民主国家因为有太多政客参与决策,每个政客又要考虑很多选民的想法,因而决策的速度慢,拖拖拉拉,犹豫不绝。换句话说,民主国家改变现状比较困难。这种说法没有错误,在几乎所有民主国家,没有议会多数同意,法律条文是无法改变的;在一些两院制的国家里,议会的两院都必须各自同意才能改变法律;在大部分总统制的国家,总统和议会都要同意才行。如果要改变宪法(包括政府的决策机制和选举规则),往往议会多数还不行,有的国家要求2/3的议员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更高(比如说全民公决)。此外,民主国家不仅仅是政府在职权范围内改变现状比较困难,而是政府的职权范围本来就比较小。这是因为它们有较少的国有企业,较低的税收,较少的行政审批,较受宪法约束的执法机关,等等。换句话说,即使他们想做点什么,可供他们做的事也比较少。
  有人会说,这样真的很无聊啊。既然是民选上来的,为什么不多给人家点权力,让人家制定政策更容易一点?答案很简单:风险。一个人在一生中要面临无数类似的选择:到底要不要为了追求更高的效益而承担更大的风险?换句话说,我怎么知道一个东西值不值得我去冒险?
  政治学界没有人很好地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是,幸好我选过一些金融方面的课。一个最简单的类比就是,两种金融资产(比如两支股票),预期收益一样,但是一种上下浮动很剧烈,一种收益很平稳,你选哪一种?答案是非常明确的:第二种。如果你觉得自己有钱,愿意多承担一点风险,那你应该加大本金,而不是去买那种浮动大的资产。
  当然,在一个资金自由流动的金融市场中,这两种资产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因为只要他们同时存在,资金会立刻涌向第二种资产从而抬高其价格,导致其收益率降低(所谓套利)。但是对于“政治制度”这种资产而言,“投资者”是没有办法自由选择的:你不可能想生活在哪个国家就生活在哪个国家。于是国与国之间就会出现“投资价值”上的巨大差距。
  刚才已经介绍过,从预期收益率(GDP增长)的角度来看,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难分伯仲,于是我们就可以从生活在这两种国家中所承担的风险来比较其优劣。风险的衡量在金融学中有一种非常简便的方法,就是计算各年收益率的标准方差。标准方差的公式我就不重复了(在文本格式下写公式比较困难),它描述的是一组数值与该组数值的均值之间的平均距离。毫无疑问,平均距离越大,就说明有越多的大起大落(所谓“过山车”),也就说明持有该种资产要更加提心吊胆。相对于“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的生活,我相信大部分人还是愿意有稳定的收入,既不饭醉,也不挨饿。有些人可能会说:我就喜欢大起大落,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我同意,精神上大起大落或许是可以的,甚至是有审美价值的(所谓“激情”吧)。但物质上的大起大落绝对是难以忍受的。证据?你只要看看一个普通的美国中产阶级每年有多大比例的收入用在买保险上面。保险公司本身是不创造财富的,如果人类对大起大落无所谓,你觉得这么多保险公司的巨额利润从哪来?他们干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避免别人生活的起伏,并收取一定费用。
  政治制度作为一种广义的资产也是一样。如果你的国家的平均增长率是3%,那么你是希望在2%到4%之间浮动呢,还是希望在-2%到8%之间浮动呢?有人会说:我希望后者,只要我能赶上8%的时段。嗯,只要你能赶上。这种心理也是促使很多国人到股市里去炒短线的心理,总觉得自己能赶上所谓的“趋势”。结果怎么样不用我说了。当然,经济增长的周期比股市的周期要长,所以有的人只要连续赶上了几年,就以为这是个常态,可以一辈子如此。真的么?其实你只要再往前多看几年,就知道这种预期是非常脆弱的。
  很遗憾,我还没有看到有学者计算过各国GDP增长的标准偏差并以此来判断政治制度的优劣(如果哪位网友有空做一下这个研究,将会非常有意义)。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研究成果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民主可以避免大起大落。
  饥荒,应该算是经济体缩水的一个最极端状况了。本来可以存活并长到一定年龄的人口突然被饿死,还有比这更严重的负增长么?也就是说,饥荒的存在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的高风险特征。N奖经济学家Amartya Sen(1998)发现了一个统计显著性不亚于前面所说的“民主和平论”的现象:民主国家(包括穷国)没有发生过饥荒!当然,也有人质疑这个现象,依据是印度一些较贫困省份至今仍有营养不良甚至饿死人的情况发生。我还是那句话,离群值不足以消灭一个统计上显著的规律,否则所有社会科学,甚至医学生物学的研究机构都可以关门大吉了。事实上,发现“民主无饥荒”这一现象的Sen,恰恰是一位印度学者,而他的灵感恰恰是来自于印度的经验带给他的惊喜:印度历史上几年一度的饥荒在民主化以后竟突然消失!
  所以,总的来讲,饥荒这个词几乎是给非民主国家专用的。可见得,它们取得和民主国家不相上下的经济增长率是以承担巨大的风险,经历痛苦的大起大落为代价的。这一点年纪大的人应该是深有体会的,基本不需要多说。
以上是实证规律,那么如何用理论来解释呢?前面提到过的“孔多塞陪审团定理”当然是原因之一:承担过多的风险本身是一种政策上的失误,民主国家因为较少犯错误所以也就较少承担这些风险。但是这不是最重要的。即使我们假设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所制定的政策的平均质量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即使孔多塞是错的,一个伟大领袖可以和千百万个小民加起来一样聪明),我们也会观测到非民主国家承担更大的风险。其中的奥秘就在于民主国家更具有政策上的延续性,对政客来说改变现状(不管是朝好的方向改还是朝坏的方向改)更加困难。
  用一个大家较熟悉的字眼来描述这个现象,就是所谓的“法治”。这个词因为用得比较滥,用法也就难免很不统一。我在这里只使用最狭义的一种定义:即法律对政府的权限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不是诸如“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大方向)。
  注意,有规定不等于这些规定得到服从。政治学界对于规定的详细程度和它们被服从的程度之间有没有关系还有很大的争议。有一批文化决定论的学者认为政府是否守法是文化问题,和法律条文本身的详细程度并无太大关系。我个人是原教旨的制度主义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但我不想在这里加入我个人的意识形态,只是想使用一个不是那么原教旨的假设:就算法律条文的详细程度不是它们被遵守的充分条件,至少也是它们被遵守的必要条件。不管你有多么尊重法治的文化,如果条文不详细,不具体,就不可能被遵守。比如“为人民服务”,你怎么去遵守?谁是“人民”?什么是“服务”?你怎么证明一个人没有为人民服务?就算是最守规矩的官员,看到这样的条款恐怕也会无所适从。详细具体的规定虽不能保证一切官员照章办事,但至少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性,而且也为问责提供了依据。
  好,明确了法治的定义是“法律中包含对政府权限的详细规定”,那它和民主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呢?二者之间的逻辑线条仍然在于统治者的数量。在民主国家中,国家机器的顶头上司(或者说委托人)不是一个或几个人,而是一个较大的群体(议员和总统的集合,在选举临近时则是全体选民)。 这个庞大的委托人群体不可能整天到晚听他们的代理人汇报工作,并向他们发指示,发文件。如果每一件具体的工作,比如说抓谁不抓谁,给谁福利不给谁福利,都要让这几百个人坐下来讨论一番,投个票,那无疑会让政府停摆。所以这个庞大的群体必须给代理人一个非常详细的办事准则,从而让他们可以不必早请示,晚汇报,而只需要照章办事。所谓的“人治”,在一个几百人的集体领导统治之下是不可操作的。注意,并不是他们不想。这些议员什么的也想自己的权力再大一点,管的事再多一点,但是集体领导的现状决定他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决定了他们对代理人的授权必须是以详细的成文法的形式来实现的。在非民主国家中,几百人的共同领导是非常罕见的,真正的boss只有几个人而已。他们自然也就有可能介入对具体事务的处理,至少是有可能实现人治。也许他们大发慈悲,会法治一把,但是只要他们想人治,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我再重复一遍上一段中的分论点:民主国家倾向于法治并不是因为政客们想法治,而是他们议事程序繁冗,除了运用法律没有别的办法控制其代理人。非民主国家倾向于人治并不是因为政客们没有办法法治,而是因为他们会想:既然有别的办法,干吗搞些法律碍手碍脚呢?
  以上这点当然被很多人认为是专制的优势:统治者数量少从而政策更灵活。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是从前面介绍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出,从经济增长速度来讲,决策灵活的这一优势也就是将将抵消了非民主国家在其它方面的劣势,所以GDP增长打了个平手;但是从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来讲,它却造就了非民主国家明显的劣势(方差更大,更可能出现灾难性的经济衰退)。
  法治相比于人治可能还有很多别的好处,但是我认为最突出的好处其实只有一个:降低政策的不确定性。比如,领导想出个新点子,有可能是好点子也有可能是坏点子,到底是好是坏你只能赌一把。生活在非民主国家就等于每天都在赌,因为法律被刻意地模糊化处理从而给领导们的新点子留出空间。总的来讲,一个领导想出好点子的概率应该大于坏点子的概率,也就是说赌这一把可以增加预期收益,但是同时也会增大浮动区间,加剧经济风险。也就是说,一个非民主国家要么选择赌人治,在预期收益上追上具有孔多塞人数优势的民主国家,但是接受更大的风险;要么使用法治,在风险控制上追上同样使用法治的民主国家,但是只得到更低的收益率(因为它们制定的法律质量要低得多)。风险和收益两者同时追上是不可能的。
  即使一个非民主国家真的下定决心实行法治(非常罕见),制定非常详细的法律来规范政府自身的行为,能起到的避险的作用也会相对有限。这是因为法律的修改往往过于容易。领导看到哪条法律不顺眼,不需要召集几百人开会投票,直接废了即可。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问,逻辑上是否有可能出现一种只有极少人参与政策制定的民主国家?答案是可能的,但结果通常很糟糕。俄罗斯是目前世界上总统权力最大,议会权力最小的民主国家(当然很多学者拒绝承认俄罗斯是民主国家,但我暂且使用最低的标准,把选举产生政策制定者的国家都假设为民主国家)。总统不仅可以单独订立新的法律,还可以委任地方官员。这样的制度乍看上去收益还可以,有那么几年高速增长,但是风险是相当之大的。普京在位时很容易地就把全套政府班子换成了他的人马,急剧地扩张政府的权力,甚至架空了媒体,让选举成为手中玩物。好在有个任期限制,才催生了现在的梅普相互制衡的局面,但是日后情形不容乐观。其实前面说的魏玛共和国宪法中的漏洞也是同样的道理。选上一个人,但是不加限制地让他单独做决定,就必然导致下一次选举要么被取消,要么被操控,那么此人也就可以放心撕下面具,为所欲为。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世界上绝大多数总统制国家都不允许总统单独做任何重要决定,尤其是修改法律。
  同一个硬币的另一面是:是否有可能出现很多人统治的非民主国家?我知道的例子只有欧洲的贵族统治时期。现代的非民主国家已经基本上不具备这个条件了。在世袭制之下,不同的贵族有不同的合法性来源,他们有可能和中央政府形成一种鼎力之势,甚至迫使中央政府对其负责。德国的前身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就是由各个公国的贵族选举(!)产生的(当然这些贵族本身是世袭的)。但是在今天的非世袭又非民主的国家中,地方官员和立法机关人员的合法性完全依赖于中央政府。他们既没有血统,又没有选票,唯一可行的上升通道只能是来自中央政府的任命,唯一可行的问责方式也只能是被中央政府解聘。这种情况下,集体统治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不可能反对自己上司提出的议案。当然,Shirk 提出过互相问责制的概念,也就是说当最高领导层分裂的时候,有可能向下级官员寻求认可,但这种情况并非常态。
  罗里罗嗦了这么多,以上这一部分无非是想说明:民主国家(除极个别例外)往往实行集体统治,而现代非民主国家不具备集体统治的条件;集体统治意味着人治的不可操作性因而必然靠详细立法来规范政府行为,寡头统治则意味着法律要么模糊而无法规范政府行为,要么很容易改变;详细而持久的立法增加政策的稳定性,从而避免大的经济风险,模糊而不持久的立法则有相反效果。逻辑关系如下:
  民主 -> 集体统治 -> 法治 -> 低风险。
 
第三节,民主和内部分配
  前面两个部分说了这么多,都是建立在一个国家的人有一个共同利益的假设之上。基于这个假设,我已经介绍了为什么民主制度既有增加一个国家的预期收益的作用也有降低其总风险的作用。但是总收益的增加和总风险的降低未必能惠及每一个人,任何一个看似以“国家利益”为名义的政策总会对内部的分配有所影响,也总会有赢家和输家。更不用说一个政府的很多政策根本就是纯分配性的,并不以增加总财富为目的。对具有分配性质的政策,评估起来就不那么容易,因为很难直接以数字来比较谁好谁坏。
  我在这里使用的好坏标准是“平等”。但是这个标准是否合理并不是那么显而易见。
  学者们不仅对平等到底好还是不好争论不休,即使在认可平等的重要性的人里面,又分为只关心机会平等的人和同时也关系结果平等的人。这些争论的根源其实多少都来自奥肯(1975) 的《平等与效率:一个重要抉择》一书里的观点。该书的核心观点是针对穷人的再分配会导致工作的动机下降,投资活动减少,从而影响效率。这个观点当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比如传统社会主义的不优越性恰恰体现于此:过度的再分配导致大部分人没有发明创新和增加财富的动机)。
  但是奥肯的这个理论建立在两个非常脆弱的假设的基础之上。在对不同政治体制做比较的时候,这两个假设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他假设平等是政府主导的再分配造成的(或者说,不平等是因为没有再分配造成的)。这种假设在一个成熟民主国家还说得过去,在新兴民主国家或者非民主国家是完全不适用的。这是因为,很多国家的不平等,恰恰是再分配造成的。例子是随处可见了:比如从农村收税补贴城市(并非我朝的专利),比如对农村土地和房产的征收,比如对流动人口收取管理费用,比如滥发货币(实质是一种税收),比如贪污腐败,比如面子工程等等。在这样的国家,如果减少再分配的规模,减少税收,社会反而会更平等(很多传统西方经济学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一说平等就是再分配,实在大错特错)。既然平等在这些国家意味着减少再分配,那你还能说平等损害效率么?减少了逆向的再分配,不是恰恰避免了价格扭曲,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么?不是恰恰符合经济学家对经济发展的建议么?
  第二,奥肯假设资金限制并不构成一个人增加生产活动的瓶颈。在他的简单模型里,一个人如果没有钱,又没有政府的再分配,只好靠辛勤工作来挣钱。但问题是:他想工作就可以工作么?如果他没钱上学不识字怎么办?如果他营养不良从而没有足够体力怎么办?如果他很想种地但没钱买化肥怎么办?在没有资金瓶颈的理想模型里,这些人可以先借钱,然后工作了再还。但是这种理想状况是不存在的。哪个银行会把钱借给一个营养不良的人让他去买面包?且不说偿还风险,如此小额的贷款就算还回来,其利息恐怕也无法覆盖借贷过程中的交易成本。这也就是说,即使完全不考虑人道主义的因素,仅仅从效率上讲,政府也应该维持一定程度的平等从而缓解穷人从事生产活动的资金瓶颈(参见Benabou,2000 )。
  以上两点说明:不平等并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因为它一方面可能加剧市场的扭曲,一方面也会给穷人制造进入劳动市场的资金瓶颈。非民主国家中的不平等是尤其没有效率的,大部分逆向的再分配成为了政府寻租和官员腐败的资金来源。正因为平等和效率之间的矛盾理论建立在以上两个脆弱的假设的基础上,这一论断只在少数发达民主国家内部适用。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以效率来压平等就说不过去了。
  基于以上原因,非民主国家并没有因为不平等而获得更高的效率。如前面所说,就算它们真的比民主国家更少进行再分配,所换来的一点效率,再加上决策速度上的优势,也就刚刚抵消了它们的参与人数上的劣势而已,并没有比民主国家获得更多的总收益(经济增长)。
  另一个需要澄清的事情,平等虽然是好事,但是显然不是对所有人都好。有的读者可能会问:我现在怎么也算是个白领,收入远高于平均水平,那么社会更平等以后,是不是我的收入会下降呢?这一点你是基本上不用担心的。千万不要高估一个非民主国家特权阶层的范围,尤其不要自以为你是其中的一员。在这样的国家里,往往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人占有很多很多很多的资源(包括货币和其他福利),其他人的区别仅仅是被剥削多还是少的区别。平等程度增加以后,你可能没有一个社会底层的人受益那么大,但是多少也会受益的。
  更何况,就算你现在收入可以,你能肯定你一直如此么?如果有一天得罪了老板,突然被炒鱿鱼,你是否会希望社会平等一点呢?是否希望政府能花点钱在失业救济上呢?如果你突然得了重病而负债,是否希望政府帮你负担一点医疗费用呢?所以说平等的社会本身具有一种避险的功能:让运气好的人补助运气不好的人从而避免生活的大起大落。
既然确定了一定程度上的平等是件好事,我们就可以比较两种制度的分配机制了。我们来先看理论再看实证。
  要论证民主国家必然更加平等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教过我的一个美国老师(Magagna)就持相反的观点。他的理由是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比少数人压迫多数人要更容易。少数人统治的社会,如果把多数人逼急了,可能会被革命。但多数人统治的社会,怎么压迫少数人也不用担心。这一观点的最早来源显然是托克维尔提出的“多数人暴政”的概念,此后又被很多人进一步诠释,进而发展为反对民主的一种主要理论依据。前几年北京人艺好像还排过一个话剧叫《老妇还乡》,写一个人贿赂整个村子来谋杀村里的一个人,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理念。
  乍一看,多数人暴政的逻辑非常简洁明了,不容争辩,但是经不起推敲。首先,从历史纪录来看,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民主国家发生过特别可怕的多数人暴政。有人特别喜欢举苏格拉底被处死的例子。我灏。几千年前的案例还在用,可见证据有多贫乏了。苏格拉底的案子我不太了解,古雅典城邦能不能算一个民主国家也很难说。不过我所看到的版本是说老爷子完全有机会逃跑(人家也没打算追),但是自己从容赴死了。就是说,他的判决可能是多数人暴政的原因,但是真正导致他死的,还是他个人想不开。他这一想不开不要紧,把他最聪明的学生柏拉图刺激成了一个反民主的理论家。而柏拉图又是整个西方(说人类也不夸张)社会科学的祖师爷,遗毒多深可以想象了。柏拉图没有学过统计学,不知道什么叫离群值,什么叫混淆变量,什么叫内生变量,当然,一受刺激就把什么都归到雅典的民主制度上面了。
  但是你要想到,虽然雅典处死了苏格拉底,其制度又被柏拉图所否定,但是也只有雅典才能诞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一个非民主的社会,苏格拉底这样的人可能还没来得及发表那些高见,还没有来得及受审判,就已经被哪个巫师绑在树上烧死了。甚至他可能根本就没有机会去想那些高深的问题,因为他根本接触不到足够的信息,或者是还没活到思考的年龄就饿死了。还想教出像柏拉图这样的学生?门都没有。
  还有人喜欢举的例子是文革。文革初期的大武斗和破四旧等群众运动被一些人指为是多数人的暴政的例子。我不想花太多的力气反驳。因为首先,文革并非发生在民主制度这一背景之下,如果它真的是一种多数人暴政,那也只能用来证明多数人暴政更有可能发生在非民主国家(也许由于正常信息的匮乏,也许由于愤怒无处宣泄)。其次,在这些所谓群众运动中,到底是受害者更多还是受益者更多呢?从大部分红卫兵,造反派后来的处境来看,从整个社会遭受的损失来看,受害者是远多于收益者的,所以说到底还是少数人的暴政,多数人只不过充当了炮灰而已。
  所以我要先分析一下,为什么逻辑上那么有说服力的“多数人的暴政”在现实的民主国家中很少发生呢?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怎么界定谁是“多数人”。一个国家不只有一个政策纬度,因而任何分配性政策的受益者和受害者都是不一样的。一个美国白人在种族上是多数派,但并不等于他一定会受益于“多数人的暴政”。比如说,他很可能是同性恋,在性取向方面是少数派。一个白人异性恋一定是多数派么?非也,他可能是个摩门教徒,是宗教上的少数派。同样,一个白人异性恋基督徒有可能同时是一个极端环保主义者,恨不得把所有的动物园都拆了。也就是说,没有人敢保证自己永远是多数派,如果所有的政策都一边倒地侵害少数人,最终所有人都要受害。于是所有民主国家无一例外地在他们的宪法或法律中要加入大量的保护少数派的条款。
  有人可能会反问:非民主国家也是一样啊,少数派并不永远是少数派,所以也要照顾多数派。非也,同样的逻辑在非民主国家并不适用。虽然非民主国家的政策赢家往往是少数派,但少数派并不是成为政策赢家的制度要求。也就是说,在一个政策纬度上的少数赢家,并不会因为在另一个政策中变成了多数就突然变成输家。赢家和输家的状态并不是以他们支持人数来决定的,统治阶层的赢家地位往往相对稳定(当然不是绝对的),因而也就没有必要担心如果自己成为输家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对输家攫取资源的力度也就更强。
  民主国家的赢家地位的摇摆不仅仅表现在选举结果的更替上面,也表现在已经赢得选举的政客在某一纬度上支持一个利益群体,在另一纬度上则支持另一群体(这和我前面说过的民主国家的政策稳定性并不矛盾。虽然某一个人时而是赢家,时而是输家,但是在某一个既定纬度上的输赢是相当稳定的,针对该纬度的分配方式一旦确定就非常不容易改变)。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当赢家或当输家的可能。
  当然,虽然多数人的“暴政”在民主国家的历史中很少出现,但多数人被“过度代表”,从而让少数人非常不开心还是有可能的。常常被讨论的一个例子是美国很多州通过的对同性恋的歧视性法律。我个人的解释是,这些法律往往是由州内全民公决通过的,而非在议会上通过的。而全民公决(或者叫直接民主)和代议民主相比有一个巨大的劣势,就是它制定法律的过程是单一纬度的。选民在针对一个特定的分配性法案投票的时候,每个人的权力是一样大的,无论对该法案在乎的人还是不在乎的人,都拥有一张相等的票。拿同性恋婚姻来说,禁止该种婚姻给不喜欢同性恋的人带来的好处是很小的,但是给同性恋人群带来的麻烦却是很大的,如果让两种人拥有同样大的决定权,那么和这一法案关联度较小的人就会被“过度代表”,从而使投票结果带有一种多数人暴政的色彩。苏格拉底的案子也是一样。不喜欢他的人因他的死带来的好处远远小于喜欢他的人(包括他自己)因他的死带来的痛苦,因而简单的选票计算就可能造成一种少数人遭殃的结果。
  但是如果由选上来的政客来做决定,他们就会权衡每个人与该法案的关联程度。作为一个政客,如果你的决定得罪了一个与该法案关联程度小的人,他可能还是会因为其他原因投你的票,但是如果你得罪了一个关联程度大的人,他可能就会不管你做什么,都拒绝投你的票。基于这种考虑,美国很少有哪个州议会敢通过歧视同性恋的法律,而这样的法律都是在全民公决时通过的。这也是我认为代议民主要比直接民主更优越的原因。这和我前面说的孔多塞人数优势并不矛盾。人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非分配性的针对整个国家的政策,如整体经济发展,风险控制,国防,外交等方面,而代议政治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有明显的赢家和输家的分配性政策上。两者权衡之下,一个一百到几百人的议会(和国家的大小有关)是最适中的一种状态,既可避免个人决策的巨大风险,又可避免全民公决带来的对少数派的不公正对待。
  现在大家应该很清楚,为什么看似有道理的多数人暴政很难找到例证了。第一是因为每个人都担心自己有变成少数派的一天,因而会在宪法和重要的制度性法律中加入保障少数派的条款。第二是因为大多数民主国家都是以代议式民主为主要的政策制定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政客为了自身选票利益,会在制定任一政策时首先考虑和该政策关联度最大的人群。
好了,排除了多数人的暴政,我们来看看少数人的暴政。例子不用举了吧?随便拿历史书来翻翻吧。基本上人类的政治史的99.99%都是在这种状态下度过的。我们甚至不需要问为什么一少部分人要攫取那么多一辈子都用不完的资源,因为道理很简单:不拿白不拿。他们在一般情况下不用担心自己变成被统治阶层,反正没有常规的执政者的轮替。既然赢家一直是赢家,为什么要担心输家怎么想呢?让他们有口饭能干活就可以了。少数人的暴政有时候表现得好像多数人的暴政(如文革),这要么是因为当政的少数人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政策纬度上恰好和多数人重合,于是抓住机会利用多数人来消灭在这一政策纬度上的少数派,然后再过河拆桥搞定多数派;要么是当政者依靠对信息的垄断让多数人误以为他们是盟友。总之历史上绝大多数看似多数人暴政的例子(例如德国的排犹),本质上都是少数人暴政的结果。
  我还曾经看到有人使用这样一种逻辑:文革初期是民主的,因为那时的特点是多数人暴政。这种逻辑因为混淆了定义,进而颠倒了因果顺序。我在这篇文章里(以及世界上大部分关于民主的理论文献中)民主是由书面的制度条款来定义的,而不是由政治斗争的临时状态来定义的。我对民主的价值判断本质上是对这些制度条款的价值判断,而不是对某种特定的临时的状态的价值判断。如果你一定要把一定时期的多数人暴政的现象定义为民主,那我当然没有办法,因为我们使用的定义截然不同。文革并不具有民主所要求的任何制度(尤其是成文制度)特征,因此在我(和所有学术文献)的定义中不能被称为民主。换句话说,并不是“因为文革有多数人暴政的特征,所以是民主的”,而是恰恰相反,“文革期间的政治制度是不民主的,所以才会有多数人暴政”。
  
  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关于民主和平等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了。由于这方面的证据实在太多,我很难判断哪些研究是最权威,最有影响的。反正你很难找到任何一个学者(包括不喜欢民主的学者)认为民主和平等之间不相关或者负相关。正相关性不成问题,但是因果关系的方向尚有可争议的余地。你可以说是民主导致了平等,但是你也可以说平等导致了民主(平等的国家公众有更多的资源,更容易争取到统治阶层的妥协)。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在社会科学里非常常见,但是也有很多解决办法,比如对比同一个国家民主化前后的状态。总的来讲,虽然有反向因果关系的干扰,民主导致平等这个理论还是不难验证的。比较有名的是社会学家Muller (1988)的统计研究,他使用的是一个固定样本数据(不同国家且每个国家在不同时间段的数据),从而不仅控制了其他时间变量如经济发展水平,也有控制了一个国家实行民主制度的时间长短,从而避免了反向因果关系的干扰。他发现了不仅民主对基尼系数有非常显著的影响,且民主的时间越长,基尼系数就越低。不过后来有人对他的研究提出了质疑(Weede ,1989),指出一旦增加新的数据进去就会导致统计显著性消失。
  Przeworski 等(2000:p166)的研究我认为更有说服力。他们没有使用基尼系数做因变量,而是用了工资在利润中所占的比例。经过一系列巧妙的计算,他们发现在非常贫穷的国家里,民主与否对财富的分配和使用影响不显著(因为本来也没有多少财富可分);但是当人均GDP达到2500元左右的时候(也就是中国2007年的水平),不同制度下的分配机制就变得截然不同。在这些国家中,非民主国家的平均工资和民主国家相差5058美元,经过统计学估算,这5千多元差距中只有3671美元是因为不同的生产力和产业结构造成的,剩下的1387美元完全是由于工资在企业利润中所占比例低造成的(或者用马克思的话说,是由于“剥削”更厉害造成的)。注意,1387可不是个小数字啊。它隐含的统计学意义是,如果所有的中高收入非民主国家变成民主国家,在生产力和产业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平均每个员工会每年从老板那里多领1387美元。这对于平均工资只有2058美元的中高收入非民主国家的工农群众来说,是相当大的一笔钱啦!至于原因,这本书举了个很简单的例子:由于独立工会组织的存在,民主国家的罢工现象比非民主国家要频繁3倍。该书进而引申,认为这种现象造成了非民主国家倾向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民主国家则相反(前者劳动力便宜而后者劳动力贵)。
  还是那句话,任何社会科学现象你总能找到离群值。有人会说巴西,印度等国的基尼系数如何之高等等。但是有两个问题:首先当然还是样本量的问题,你只选几个特殊的例子,当然有可能正好选到离群值上面,从而做出与统计规律相反的结论。但是更重要的是:收入上的不平等只是众多不平等中的一种,甚至不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资源使用权的不平等就不用说了:工资条上没多少钱但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例子太多了,我都不想举了。更可怕的是面对国家机器时的不平等,或者说受法律惩罚的标准的不平等:有人偷个葡萄就要充军,有人干了天大坏事“三七开”一下就过去了。这种不平等在基尼系数里当然是体现不出来的,但是用用常识就能体会了,不需要太多复杂的实证研究。总的来讲,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衡量,非民主国家在平等这一方面是乏善可陈的。
 
结论
  最后我总结一下前面所论证的民主的主要好处。
  1.民主国家由于孔多塞人数优势,做出正确决定的概率更高。证据之一是它们避免了相互之间的战争且在和非民主国家发生战争时通常会获胜。
  2.民主国家由于统治者更多,更倾向于法治,于是更善于避免政策质量的大起大落。证据之一是民主国家几乎完全避免了饥荒等大规模的经济灾难。
  3.民主国家由于政策上的赢家和输家经常交替(时间上或政策纬度上),赢家会克制对输家进行压榨的冲动,甚至通过法律保护输家。证据是民主国家内部的财富和其它方面的权利更加平等。
  写这篇东西,一是希望大家少花点时间在民主是好是坏这个已经有明确答案的问题上,而是开始讨论民主国家内部的各种变体的优劣。有一天,当你需要做决定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些知识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另一个目的,就是希望因为各种原因而心灰意冷的网友们能恢复一点信心。哀莫大于心死。你不爽可以,痛苦可以,悲剧可以,但是不要心灰意冷,因为至少还有一种可能性我们还没有试过。
  
  
  参考文献
  Joseph Schumpeter. 1942.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Christian List and Robert Goodin. 2001. “Generalizing the Condorcet Jury Theorem.”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9(3)
  Adam Przeworski, Michael E. Alvarez, Jose Antonio Cheibub, and Fernando Limongi. 2000 Democracy and Develop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Bruce Bueno de Mesquita, Alastair Smith, Randolph M. Siverson and James D. Morrow. 2003. The Logic of Political Survival. MIT Press
  David Lake. 1993. “Powerful Pacifists: Democratic States and War.”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6, No. 1. (1992), pp. 24-37
  James Fearon. 1995. “Rationalist explanations for wa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9, No. 3 (Summer, 1995), pp. 379-414
  Susan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Arthur M. Okun. 1975. Equality and Efficiency: The Big Tradeoff.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Roland Benabou. 2000. “Unequal Societies: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the Social Contrac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0:96-129
  Edward N. Muller. 1988. "Democracy,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ncome Inequality."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53:50-68.
  Erich Weede. “Democracy and Income Inequality Reconsidered.”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 54, No. 5 (Oct., 1989), pp. 865-868

原文链接:总结一下关于民主量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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