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strong @ 2011年11月21日 Monday, 11:31 AM)
黄叶先生有心了,多谢。在论坛上认识很多同乡。特别是同在美国的乡里。我们都找时间相聚。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孩子我想领养。但需经相关部门办手续方能带出境。如果领养成功,我定尽力提供较好的生活及教育条件。但然会视其为己出。方便的话请楼主论坛信息联系相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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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好意思才真,提起先生不开心的事。昨晚查楼主QQ时,有一个美国IP也搜索该QQ号,不知是不是先生您呢。
QUOTE(两担二 @ 2011年11月21日 Monday, 12:51 PM)
这样的诈骗也有人信!!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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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都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这是一个局,当然有局的可能。我真有朋友想收养一个孩子,不管男女,呵呵。
QUOTE(莫言 @ 2011年11月21日 Monday, 07:14 PM)
大家认为这件事的真实性有多大?反正我半信半疑。
原因之一、男婴这么随便送人?还是经QQ商谈此事。
原因之二、男婴的父母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非要上论坛求收养?
原因之三、收养一个女婴尚需支付家属生产费,楼主的“母爱”这么伟大,分文不收?不太符合普通老百姓的思维。
原因之四、如何确定男婴是楼主所生?
我不敢确定是真是假,只是提出质疑,希望网友冷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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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错漏百出,可以证明是假的,也可以证明是真的。普通人讲话行文,陈述真人真事,也可能错漏百出,而高明的讼师行文讲话,那怕100%造假,也可能无懈可击,术业有专攻而已。单凭讲话行文逻辑性去判断事情真伪,本身就很不靠谱。 彭宇案的法官,以彭宇的行为不符合普通百姓的思维为由,来定彭宇有法律责任,结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