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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将测速仪藏柴堆隐蔽执法 中队长被停职 (2人在浏览)

我不赞同个别人的观点称交警测速是为了创收。据交警内部人员透露,交警测速机每年要送省有关部门检验,省收费多少不知,而几台警车每日下乡的汽油费、修理费、下乡补贴费、机器折旧费及路面降价除遮挡车牌、不安装车牌、假牌等等。收入不够开支,这怎么讲是创收呢?目的是为了我们不开快车,安全第一。
 
QUOTE(巡逻兵 @ 2012年02月26日 Sunday, 08:11 PM)
超速是不对的,只是抓超速者目的不是为了罚钱吧?我认为测速是为了让司机们记得不超速,有督促作用。隐蔽测速也有一个目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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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赞同个别人的观点称交警测速是为了创收。据交警内部人员透露,交警测速机每年要送省有关部门检验,省收费多少不知,而几台警车每日下乡的汽油费、修理费、下乡补贴费、机器折旧费及路面降价除遮挡车牌、不安装车牌、假牌等等。收入不够开支,这怎么讲是创收呢?目的是为了我们不开快车,安全第一。
 
我不赞同个别人的观点称交警测速是为了创收。据交警内部人员透露,交警测速机每年要送省有关部门检验,省收费多少不知,而几台警车每日下乡的汽油费、修理费、下乡补贴费、机器折旧费及路面降价除遮挡车牌、不安装车牌、假牌等等。收入不够开支,这怎么讲是创收呢?目的是为了我们不开快车,安全第一。
 
请看我省从2011年9至12月的事故可知,超速驾车的危害性:
2011年9月份我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217起,造成506人死亡,2575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约53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89%、3.62%、9.04%和12.50%。
2011年10月份广东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54起,造成569人死亡,2705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约66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61%、上升4.98%、下降12.40%和下降3.80%。
2011年11月份广东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98起,造成638人死亡,2706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约6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03%、上升9.43%、下降13.46%和下降13.84%。
2011年12月份我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71起,造成589人死亡,2805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约29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7.62%、19.47%、0.54%和366.72%。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将被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客车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
案件经过
2009年8月31日7时50分,李某(男,天津某政府机关)驾驶“柯斯达”牌大客车行驶至京津塘高速下行137.7公里时,因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用车辆的右前部撞到停驶在硬路肩的由张某(男,河南省村民)驾驶的河南牌照大型货车后尾部,造成李某乘车人王某、曹某当场死亡,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赵某、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本事故3死2伤,后果十分严重。
2009年3月2日21时30分许,范某(男,天津市东丽区村民)步行由北向南横过津塘公路,遇张某(男,山东省昌乐县村民)驾驶辽宁牌照大客车,沿津塘公路由西向东在第一条机动车道内驶来,张某因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范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月6日02时00分,石某驾驶辽宁省牌照客车沿京沈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事故地点时,撞到尚某驾驶的北京牌照小型货车后尾部,后尚车先后撞到中心护栏、右侧护栏,仰翻在硬路肩起火,造成驾驶人石某、乘车人周某死亡,乘车人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2009年3月6日10时05分,本市驾驶员贾某驾驶天津号牌的东风牌大客车沿西马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超过规定时速,行至西关大街交口时遇行人汪某沿路口北侧由东向西行走,贾某发现时因速度过快躲闪不及,车前部右侧撞上汪利民身体右侧,造成汪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3月9日17:20分,本市驾驶员李某驾驶天津号牌小客车,沿津晋高速公路延长线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塘沽盐场道口时,因速度过快未及时采取措施,车前部撞在一部沿塘沽盐场道口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右侧,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卢某、田某当场身亡。
2009年9月23日7时许,山东省驾驶员王某驾驶山东号牌的小客车沿津王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津王路15公里100米处,因超速行驶,打方向时,发生侧滑,致车翻入左侧沟内,驾驶人王某及3名乘车人当场溺水身亡。
案例分析
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机动车超速行驶,已成为众多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车辆速度越快,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越高。“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据专家研究发现,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从发现情况踩刹车踏板到汽车完全停住所需要的距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驾驶人的反应距离。二是实际刹车距离。在干柏油路面上,当机动车以60公里/时的车速行驶时,驾驶人从发现情况到制动停车,刹车距离为29.7米,当以90公里/时的车速行车时,这个距离将延长到58.6米。如果是大型车辆超速行驶,不仅使制动距离进一步延长,还会对车厢内的乘车人员造成安全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在开车时一定要注意道路上的限速标志,遇路口、转弯、掉头、铁道及能见度较低时,应减速慢行。不要将道路当成赛车场,保持良好心态,不争先、不抢行,不开斗气车。
超速酿春运最大事故
2月13日13时50分,一车牌为鄂FXXXX重型大货车由南往北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粤境段时,与一辆车号为粤X/3321X小客车发生碰刮,两车冲出右侧防护栏翻落9米深的护坡,造成8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两车严重损坏及道路设施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这是广东今年春运以来发生的伤亡最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后初步认为,粤X/3321X小客车驾驶人卢某行驶速度过快,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节后全省将针对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春运期间,正值冬春季节,天气多雾,省内大部分地区雨水多,给安全出行带来隐患。从年初六开始,外出旅游的私家车开始返程,交警部门提醒,驾车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减速慢行。

超速 造成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
交警部门统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大约40%是因为超速造成的,超速是交通事故中的第一杀手。
  从10月1日开始,分布在全省各高速公路段的18台雷达测速车,开始对高速”飞车”进行测速处罚。与此同时,省公安厅配备给每个公路巡警中队的一台雷达测速仪也投入使用,监督查处国道、省道以及乡村道路上的违法“飞车”。
十次事故九次快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科长、高级工程师周杰认为,车辆的行驶速度与安全密切相关。据科学测定:静态下视力1.0的驾驶员,在时速为60千米时,视力将下降到0.7,此时驾驶员只能看清车前240米以内的情况;在时速为80千米时,可视距离就缩短至100米。同时,速度越快,驾驶员的视野越窄,容易引起疲劳而肇事。
  另外,高速行驶的汽车,其可操纵性和稳定性降低,特别是制动性能降低,对安全行车极为不利。在干燥的柏油路面上,时速40千米到70千米,有效制动距离由10.4米增大到32.1米。其次,车速越快,车辆转向时产生的离心力也越大。据科学测定,车速增加2倍,离心力增大4倍;车速增加3倍,离心力增大9倍,这样车辆很容易侧滑和倾翻。
  还有,开快车易导致驾驶员精神紧张,大脑皮质兴奋性增强,肾上腺皮质浓度增加,心跳加快。如时速80千米心率为每分钟100~110次,超过时速120千米时,心率将超过每分钟110次。如果在普通公路上超速行驶,剧烈颠簸会引起头痛、眩晕、恶心、耳鸣、耳聋等,严重者还会诱发冠心病。医学专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规定车速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
  第九十九条四项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6分,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症状称为“高速行车综合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平时看到和听到了许多关于超速惹祸的事例,那一幕幕惨绝人寰的车祸现场令人触目惊心,一个个瞬间消失的鲜活生命催人泪下,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呼喊痛哭发人深省!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家庭中最平常的天伦之乐和欢声笑语变得遥不可及,只剩下无尽的泪水。
  其实哭喊已经变得毫无意义,最悲切、最大声的哭喊也无法唤回失去的亲人。在血的教训下,我们看到了生命的脆弱,生命的不堪一击。一个热闹的佳节,因为车祸,没有了快乐,只剩下凄凉悲痛的哭泣;一个幼小的孩子,因为车祸,没有了未来,失去了一生的精彩;一个美满的家庭,因为车祸,没有了团聚!
  尽管受害方得到了经济赔偿,但是死亡所带来的悲痛及因残疾给残疾者及其家人日后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却将伴随受害人家属或本人漫长的人生,又哪里是这些经济补偿所能替代的?而倾力赔偿的车祸肇事人在承担经济责任后,对整个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家庭成员今后生活质量的影响又将有多大?内心对死者的愧疚难道不会在肇事者的心里埋下厚重的阴影?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驾车出行时请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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