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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转载:一个茂名公安副局长之妻给全国民警的信 (2人在浏览)

电白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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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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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看到有这样一篇文章,感到很突然,很震撼。也为当事人感到委屈。放上来给众位看看此文。

一个公安局长妻子给全体民警的信





诸位同仁:



我是原茂名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天福的妻子,我也是一名警察。广东所有的警察,都看到了以我丈夫李天福等为主角的教育警示片,说我丈夫贪污240万,受贿600万和纪录片中清点大量现金的镜头。



我告诉你们----这都是假的!



我家里根本没有抄出大量现金,对此,广东省检,可以出来说话。检察院、一审法院说我丈夫贪污240万,受贿达600万,那我丈夫贪污、受贿的钱去哪里了?为什么没有丝毫线索,我丈夫既然都交代了这些所谓的贪污受贿,为什么偏偏没有交代这些巨款放在哪里?



因为这是假案,我丈夫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部分检察官四天三夜不让其睡觉,他精神崩溃,产生了幻觉,按办案人员的指引幻想了其所有的下属,甚至不认识的人,向他行贿一千多万元,甚至都幻想陈光标向其行贿。或许有人对李天福三四天不睡觉就熬不住嗤之以鼻,哪个干警没连着几个通宵工作过的?李天福正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常常熬夜工作,经过三十年公安工作的劳累才使得他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症。(有医生的证明,有第一次会见的律师证明,他也有家属遗传病)。



检察机关将错就错,将所有我丈夫“交待”的所谓受贿人,除了抓不到的“陈光标”,还有不肯配合做假口供的十几名赌博者外,只要是公安干警,都必须按照我丈夫的“交待”做出相应的口供,做了这些口供就可以回去继续当官,有些口供荒唐得连鬼都不信,如说04年公安局刑警队长黎禹江向其行贿15万美金,04 年黎的工资不满一千,家境又不好,哪里来的15万美金。开始我丈夫应讯问人员的要求编了12万美金,结果,检察官审黎禹江时,黎不承认,检察官一番威逼利诱后给其一列数字,1,3,5,10,15,20,让其挑。黎无奈之下先后挑几个数字,检察官都不满意。最后黎选15检察官才说行。办案的检察官转过头来又对李天福说,黎承认15万美金,让他改口。我丈夫无法,只能又改为15万美金。古有周勃说,将百万军,安知狱吏之贵也。公安局长自己也不知道检察办案这么“贵“!



省反贪局张洪伟(音)处长对我说,先要我拿一千多万钱退赃,后改为700多万人民币,200万港币,15万美金。我说,我手中没有这些赃款,李天福怎么会有那么多钱,你让李天福说钱在哪里?张洪伟说,我们是根据你老公帮人办事,提拔职位的价格而定出金额的。我说,这居然也有价格的?



现在检察机关也不肯拿出后面三天三夜连续讯问的录像,只拿出第一天的录像,法庭播放的录像显示第一天晚上的下半夜,疲惫不堪的李天福被迫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稍做休憩。当时,他还是一位人民警察,且不说还是局长,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被戴上手铐,就被这样刑讯逼供,甚至还被逼得精神出了问题。法庭上,证人出庭,指控检察机关威逼他们作伪证,法院却完全无视了证人在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做出的证词,其中一位证人是一个驾驶员协会的会长,我丈夫神志不清时,顺着讯问人员的诱导,称他送了130万元,他这个协会每年才赚几万元,两年就送130万,根本不现实。



我丈夫最后悔和觉得对不起的是14位下属。在他神志不清、思维混乱的时候,讯问人员不停地以“肯定有、一定有”等语言对他进行心理暗示和疲劳轰炸,他在出现幻觉后,就顺着讯问人员的语言诱导,编造出那些公安局副局长、刑警队长,治安大队长等不存在的买官行贿,从20、30万、到最多的15万美金。这些人被叫到检察院之后,都不同程度受到坐老虎凳(审讯椅)的待遇,被威胁,如不按李天福的说法作伪证,就呆在这里,不能回去,还要查他们的问题;还利诱他们,只要按李天福的说法做伪证,就可以回去继续当官,并说上级已授权给办案人员,保证不起诉他们行贿罪。



个别警察不愿意按办案人员意思做伪证,如水口派出所所长黄开贵不配合他们做假证,结果被检察机关查他的受贿和行贿罪,起诉到法院之后,行贿李天福的罪名就没有了,但是,李天福收黄开贵贿赂的罪名却成立。这是一个好人,他非但没怪李天福,还说,和重庆一样,国家以后会给我们平反的。



李天福在信宜市、高州市口碑都不错。他严以律己,不公车私用。他买了一辆事故车修好了自用,这车还被指控为受贿所得。李天福对原来的司机经常说,不要贪,你调到茂名后,工资会有四、五千,够用了,我们祝GCD万万岁,这样我们的日子也好过。想不到,在这样的一个政治思想正统,作风廉洁的人,居然被黑打为贪污受贿上千万元的贪官。我怎么也想不通。



他原来的司机,高州市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被广东省检察院先审了三天三夜,后又继续关押了3个月,一个笔录都没有,一个传唤证都没有,非法关押在一家宾馆,不用说警察权益了,那真真是一丝一毫的基本人权都没有了,想关押就关押,还一关就3个月,法律程序在哪里?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难道就真的是一纸空文?



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我有时也想让我丈夫帮些忙,都被他拒绝。但我也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我从来没有帮他收过一分钱,所以,这次检察机关查案时,和我分文无涉。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如果我丈夫是这样贪的人,我会这样清白吗?我家里会抄不出大量现金?珍贵礼品?



茂名官场地震,有人贪腐,家里抄出大量现金,这说明反腐败是必要的,但不能这样,明知我丈夫有病,明知这是假案,但是为了自己的前程和不良的目的,不去查清真假,反而以无官不贪为借口,拿李天福做垫脚石,为自己的功劳簿上记功,这是丧天害理的事情。检察官,你们对不起李天福,可是,也该对得起为人民,每天在岗位上辛劳执勤、工作的公安干警啊!



检察官在审问治安队长时,由于治安队长不配合他们做伪证,检察官就指着他的警服说“看你穿的这一身狗皮,我把你扔到广州天河看守所你就知死了”。检察官凭什么看不起警察?警察队伍是有害群之马,难道检察官队伍就没有吗?单是来茂名办案的检察官中,就有人向证人索取财物和要求证人请饮请食。大家说高了,都是法律卫士,说低了,都是养家糊口,何苦有那么多偏见?法律不是规定无罪推定吗?法律不是规定证人出庭吗?为什么都是有罪推定,为什么这些所谓行贿买官的警察证人,都可以不出庭?我丈夫是牺牲品,其他警察都是战栗的猴子?



我没有觉得世态炎凉,因我从没有什么官太太的作风。这点,你们可以去了解。我只是惊诧,我们的法律,会被个别执法人员执行到这种丧天害理的地步,我们有冤无处诉,有理无人听。



如果说李天福是这样的贪官,即使判死刑,我都没意见,是报应。但,李天福平日为人亲和,为官清正,最后落到这样的一个下场,判二十年徒刑,我作为一个警察,我感叹,没了天理,为什么会这样?



李天福做了三十年的警察,最后在刑讯之下,落下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我请全省警察、全国警察看清楚,这不会仅仅是李天福和他14个下属的遭遇,也可能会是你们的遭遇,不要因为罪恶暂时没有落到你们的身上便暗自庆幸。不要以为你们是刀把子,在畸形办案模式下,畸形反腐风暴之下,在某些检察官面前,你们也是羔羊。



希望你们关心一下同行,就像律师界一样!



此致

敬礼!



一名警察李天福的妻子:梁燕芳

201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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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难道受到重庆的平反后,也想.....
 
刚问过了几个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他们表示李天福局长为人不错的,在任期间也深得民心,成绩很突出。局里的人都不相信以上的违法事实。他们说上面采取非法刑讯本来就是畸形办案的模式,是一个错误。真是这样,当事人确实蒙受极大的委屈,有口难辨。希望早日还原事实,给出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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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电海1 @ 2013年01月17日 Thursday, 01:33 PM)
贪污还不够一亿,绝对是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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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过领导转述老老领导说过的一句话:日本人的牢我坐过,国民党的牢我坐过,GCD的牢我也坐过(文革),GCD的牢是最折磨人的。
我对李某是否清廉存疑,但对文中所述审讯手段和方式坚信不疑。
 
一个局长不贪?你也太小看群众的眼睛了。明显作者是出来挨骂的。。
 
李天福局长的爱人最好是公布一下自己家的财产,这样也许能最大程度地证

明丈夫的清廉。提示一下 :按目前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接受6000元以上贿赂者,就

构成犯罪,要开除公职和坐牢的,但我国法律不是针对任何贪官污吏的,而是选择性办案

抓人, 比方,前任ZG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供出190多个有严重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可上

面都网开一面,官照做。梁大姐,要怪就怪自己的运气不好了.......对于你的鸣冤叫屈,我

同情你
 
是李天福妻子亲笔写的,签有名盖有之纹,别人才相信。这个明显是假的。
 
QUOTE(汪洋大海 @ 2013年01月17日 Thursday, 04:13 PM)
是李天福妻子亲笔写的,签有名盖有之纹,别人才相信。这个明显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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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诗人,这里不是鉴别真假的问题,而是一个反映情况的问题。
 
[FONT=黑体]好局长,现在你被屈了,在叫!我想问的是,贵局长在任时,茂名刑讯就从不存在?在任时,是否遵法律、从良心杜绝过刑讯?所以说,所有公务员都应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今天你是公安局局长,明天说不定你就是阶下囚。保障人权就是保障明天的你,不要出事了再喊冤,今天的你有权平冤就平冤,莫待你喊冤时已无人帮。
 
我请全省警察、全国警察看清楚,这不会仅仅是李天福和他14个下属的遭遇,也可能会是你们的遭遇,不要因为罪恶暂时没有落到你们的身上便暗自庆幸。不要以为你们是刀把子,在畸形办案模式下,畸形反腐风暴之下,在某些检察官面前,你们也是羔羊。


通篇文章,我只是对这一句话比较感兴趣,这句话,不只是对所有警察说,应该是对所有公职人员说的才对
 
QUOTE(王占鳌奖学金 @ 2013年01月17日 Thursday, 12:47 PM)
李天福如果不是贪官,枪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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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狗咬狗、、、
 
NND,几年前家里一套布艺沙发都十四万几,清廉吧你。
 
又不是我的上司。。。
 
从大局看,反腐非常迫切,是民心所向。腐败不除,天下昏暗,民不聊生,国将不国。
没采取重典治贪办法(或被骂为“畸形办案模式下,畸形反腐风暴”),腐败难以铲除,
贪官也不会招供。即便个别案子有失公正,不百分之百准确,甚至有些委屈,但凡是有
涉贪行为的官员都要付出代价,为保证一个好的制度政令实施甚至做出牺牲,这也是
一个官员不能自拔的选择。多想想哪些可恶的贪官污吏吧,又多想想哪些为抢救人民
生命财产牺牲的公安战士吧,这样或者会得到一些安慰和启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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