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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所得 (2人在浏览)

QUOTE(43210 @ 2013年02月20日 Wednesday, 03:01 AM)
这树,砍了没用,所以保存下来。那只鹅,砍了可以吃,有用,所以被杀。

很多人想请庄子出山从政,庄子就总是奇论怪谈,好象没啥本事,那些领导的兴趣也就不大了。但人总要生活,只好有时又露点真实才学,骗几个弟子,混吃混喝,岂不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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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看透庄子的把戏,你比他厉害。实干兴邦,空谈误国。魏晋时期,那些“名士”就是以他的一句屁话争得天昏地暗,好好的活儿都不干,国家很快也灭亡了。
所以说,老庄的理论是误国滴。
 
这篇是给老古,酒圣,九七这三个私密基友看的,可以展开研究讨论:

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王车者刖。弥子瑕母病,人闻有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议出。君闻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忘其犯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镁。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霉讶恕<懊肿予ι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曾矫驾吾车,又曾梦乙杂嗵遥

这篇比较浅。就不用译成白话文了。
1,弥子瑕和卫君都是男的,这点可以确定。
2,两个麻甩佬去游果园,弥子瑕吃到一个很甜的桃子,已经咬了一半,还给卫君吃,卫君也接过来吃了,并且说:虽然上面有你的口水,但是你这么爱我,好吃的东西吃了一半都给我,我也不计较呢。
3,文中有句:及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于君。意思是说弥子瑕老了,人老珠黄了,卫君不再宠爱他了而给他找茬了。这色衰爱弛形容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4,我只能说,这两个是百份百的死基佬。酒圣,九七啊,有所感悟么?
 
QUOTE(蛙子 @ 2013年02月20日 Wednesday, 07:27 AM)
建议暂缓射精'根据以往经验'射精后往往就不再有力'帖子的深度也稍有不够'更想看到博学多才的好姐对装逼古人的个人看法与点评'电白论坛讲水平'什么玄海'什么三十狼'什么山人'在好姐面前都是如此渺小'甚至村长都稍显逊色'真能与好姐坐而论道的应只有汪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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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帖给你搅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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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yronroy @ 2013年02月19日 Tuesday, 0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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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好吃懒做 @ 2013年02月19日 Tuesday, 01:27 PM)
BB好快,我想编辑一下都来不及了,对不住啦,老古,拿你开玩笑,改天请你喝酒赔罪,不准带刀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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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算了吧,单项能力或者不错,综合实e力扑街都看低他.
其实我很想说......

算了,还是要照顾下他心灵,不当着这么多人的脸说了.
 
刚看完前面的贴,补充下,只能证明好姐这几天有点无聊及闲得发姣.

花花公子龙虎豹早看厌了,翻下积了几寸灰尘的爸爸藏书室里的老书.

就如进深山发现了玩具的幼童,将自己龌龊的思想附会其上,满足自己下三滥的潜意识的低级趣味,实非正经文人所为.

论坛N多高人,如......

虽不当面贬抑,其实内里感同一心,此人即传说中之文痞!
 
刚才在以为冰箱没啤酒了,不料居然给我找到一瓶,算偶有所得了小惊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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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叁0如狼 @ 2013年02月21日 Thursday, 12:14 AM)
刚看完前面的贴,补充下,只能证明好姐这几天有点无聊及闲得发姣.

花花公子龙虎豹早看厌了,翻下积了几寸灰尘的爸爸藏书室里的老书.

就如进深山发现了玩具的幼童,将自己龌龊的思想附会其上,满足自己下三滥的潜意识的低级趣味,实非正经文人所为.

论坛N多高人,如......

虽不当面贬抑,其实内里感同一心,此人即传说中之文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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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都是贱人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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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一丁点肥肉都不敢吃 @ 2013年02月21日 Thursday, 01:23 AM)
刚才在以为冰箱没啤酒了,不料居然给我找到一瓶,算偶有所得了小惊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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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都不信,你家有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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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大力士 @ 2013年02月21日 Thursday, 02:41 AM)
打死都不信,你家有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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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冰放箱子里----冰箱。
晚安大力富。
 
国人的历来风格都是差不多就可以了,要求不是很精确。文章也是,很多文章在常理,逻辑上都经不起仔细推敲。如我们熟悉的和氏之璧,先是献给厉王,厉王说他的璧是假的,砍了他的左腿,厉王死了,又献给武王,武王又砍了他右腿。武王死后,献给了文王才得以成功。
我查了一下,厉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757到741年,是16年,武王是公元前740到690年,有50年,也就是说那个和氏在被砍了双腿的情况下,坚持献了最少66年的璧!想来想去,总觉得不合常理。
又如,扁鹊见蔡桓公,耳熟能详的一篇,扁鹊第一次见到桓公。说他有病,桓公不信,过十天,见到桓公,说他病情发展了,又不信,又过十天,见到桓公,说他病情严重了,还是不信。再过十天见到桓公,说没得医了,过了五天,桓公体痛,一命呜呜。
一共三十五天,桓公得的是死症,他自己不断的否定扁鹊,桓公难道总没有一些不适,难道他为了跟扁鹊斗气,有病也不肯说,到最后突然暴亡,显然是不可能的,作者只不过为了突显扁鹊的神奇而悖常理,可悲的是这样的文章千百年来被奉为至宝,更把扁鹊这样一个抽象人物意淫成具象,甚至还入选中学语文课本。
最后我想问的是,我一直搞不明白,蔡桓公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千百年来这样富有戏剧性的死掉,哪个解答一下。
 
还真不知道
 
祖宗们还是不错的,秦汉唐等,近代的孙子们不争气,将好传统好文化好疆土都掉得差不多了,特别是在治国体制方面,一居于庙堂者继续将这个民族绑于死亡战车,有这些孙子在,老祖宗会继续蒙羞!
 
QUOTE(叁0如狼 @ 2013年02月21日 Thursday, 10:46 PM)
祖宗们还是不错的,秦汉唐等,近代的孙子们不争气,将好传统好文化好疆土都掉得差不多了,特别是在治国体制方面,一居于庙堂者继续将这个民族绑于死亡战车,有这些孙子在,老祖宗会继续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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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乱华后,汉族血统就不存了,这点是无庸置疑的,自汉唐以降,再也没有那种犯我疆者,虽远必诛的血性,特别是北方。看看日倭入侵时出了多少汉奸就知道了。反倒是我觉得随着历史上一次次的南迁,南方人汉族血统倒还纯正一点。
 
QUOTE(东澳夕照 @ 2013年02月20日 Wednesday, 10:20 AM)
你能看透庄子的把戏,你比他厉害。实干兴邦,空谈误国。魏晋时期,那些“名士”就是以他的一句屁话争得天昏地暗,好好的活儿都不干,国家很快也灭亡了。
所以说,老庄的理论是误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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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先人,都是让我仰视的存在。相比之下,我这普通人就象是地上一只,不起眼的蚂蚁,而他们,是天上的恒星。

对于自己暂时理解不了的东西,不要瞎评论。

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看过,也敢夸夸其谈,真是可笑。当然,我也犯过同样的错误,但我还是会去学习,解读,越学习,只觉得,其学说的精妙之处,而发现自己的无知和渺小。

有天看电视讲坛,说纪晓岚为什么没写书,据说就是他认为,古人已把很多道理说透了,自己无法突破。

其实,我们都还是井底之人。
 
QUOTE(好吃懒做 @ 2013年02月21日 Thursday, 10:54 AM)
国人的历来风格都是差不多就可以了,要求不是很精确。文章也是,很多文章在常理,逻辑上都经不起仔细推敲。如我们熟悉的和氏之璧,先是献给厉王,厉王说他的璧是假的,砍了他的左腿,厉王死了,又献给武王,武王又砍了他右腿。武王死后,献给了文王才得以成功。
我查了一下,厉王在位时间是公元前757到741年,是16年,武王是公元前740到690年,有50年,也就是说那个和氏在被砍了双腿的情况下,坚持献了最少66年的璧!想来想去,总觉得不合常理。
又如,扁鹊见蔡桓公,耳熟能详的一篇,扁鹊第一次见到桓公。说他有病,桓公不信,过十天,见到桓公,说他病情发展了,又不信,又过十天,见到桓公,说他病情严重了,还是不信。再过十天见到桓公,说没得医了,过了五天,桓公体痛,一命呜呜。
一共三十五天,桓公得的是死症,他自己不断的否定扁鹊,桓公难道总没有一些不适,难道他为了跟扁鹊斗气,有病也不肯说,到最后突然暴亡,显然是不可能的,作者只不过为了突显扁鹊的神奇而悖常理,可悲的是这样的文章千百年来被奉为至宝,更把扁鹊这样一个抽象人物意淫成具象,甚至还入选中学语文课本。
最后我想问的是,我一直搞不明白,蔡桓公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千百年来这样富有戏剧性的死掉,哪个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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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死的。
 
今晚偶有所得狗母鱼,死未,啊好?哈哈.......
 
QUOTE(一丁点肥肉都不敢吃 @ 2013年02月23日 Saturday, 12:54 AM)
今晚偶有所得狗母鱼,死未,啊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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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块钱一条狗母鱼,确实是贵…
 
QUOTE(好吃懒做 @ 2013年02月23日 Saturday, 11:10 AM)
二十块钱一条狗母鱼,确实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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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贵?我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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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块钱应该买不了狗母,除非好姐比狗公厉害。
 
原文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之由来
公孙龙以其白马非马的诡辩之术让许多大儒无言以对。后来据说:公孙龙过关,关吏说:“按照惯例,过关人可以,但是马不行。”公孙龙便说白马不是马,一番论证,关吏听了后连连点头,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请你为马匹付钱吧。”这个典故也和对牛弹琴类似。
原文如下:马者,所以名形也;白者,所以名色也。名形者非名色也。故曰:白马非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马故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由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对于一般人,说“白马是马”就如同说“张三是人”一样,清楚明白,准确无误。怎么可能“白马非马”呢?
公孙龙与孔穿的辨论
孔子的六世孙,大名鼎鼎的并自认为聪明的孔穿,为了驳倒公孙龙的主张,找上门去辩论,结果被公孙龙驳得无以应对,吃了败仗。
辩论是在赵国平原君家里进行的。
孔穿对公孙龙说:“向来听说先生道义高尚,早就愿为弟子,只是不能同意先生的白马不是马的学说!请你放弃这个说法,我就请求做你的弟子。”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成名的得意之作,要他放弃,那他公孙龙也就不成其为公孙龙了。所以公孙龙回答孔穿说:“先生的话错了。我所以出名,只是由于白马的学说罢了。现在要我放弃它,就没有什么可教的了。”接着公孙龙又批评孔穿的求学态度:“想拜人家为师的人,总是因为智力和学术不如人家吧;现在你要我放弃自己的学说,这是先来教我,而后才拜我为师。先来教我,而后再拜我为师,这是错误的。”
在前哨战中,孔穿已处于下风。公孙龙不愧为一位能言善辩的逻辑学家。他在教训过孔穿以后,又针对孔穿其人,宣传起自己的理论。公孙龙引经据典地说:“白马非马的说法,也是仲尼(孔子)所赞同的。”孔子所赞同的,你孔穿还能不赞同吗?
公孙龙对孔穿讲了一个故事:当年楚王曾经张开[繁弱弓],装上[亡归箭],在[云梦]的场圃打猎,结果把弓弄丢了。随从们请求去找。楚王说:“不用了。楚国人丢了弓,楚国人拾了去,又何必寻找呢?”仲尼听到了说:“楚王的仁义还没有做到家。应该说人丢了弓、人拾了去就是了,何必要说楚国呢?”公孙龙评论道:照这样说,仲尼是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人们肯定仲尼把楚人和人区别开来的说法,却否定我把白马与马区别开来的说法,这是错误的。
末了,公孙龙又做了总结性的发言:“先生遵奉儒家的学术,却反对仲尼所赞同的观点;想要跟我学习,又叫我放弃所要教的东西。这样即使有一百个我这样的人,也根本无法做你的老师啊!”孔穿无法回答。
墨子与“白马非马”
在《墨子・小取》中有这样几句话: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
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意思是白马是马;乘白马是乘马。骊马是马;乘骊马是乘马。婢是人;爱婢是爱人。奴是人;爱奴是爱人。这就是“是而然”的情况。
还有:“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目盼则为之马盼(8);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中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9)。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意思是:居住在国内,就是在国内。有一座房子在国内,不是有整个国家。桃的果实,是桃。棘的果实,不是棘。慰问人的疾病,是慰问人。厌恶人的疾病,不是厌恶人。人的鬼,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祭人的鬼,不是祭人。祭哥哥的鬼,是祭哥哥。这一匹马的眼睛一边小,就称它是眼睛一边小的马;这一匹马的眼睛大,却不能称这一匹马大。这一头牛的毛黄,就称它是一头毛黄的牛;这一头牛的毛多,却不能称这一头牛多。一匹马,是马,两匹马,也是马。马四个蹄子,是说一匹马四个蹄子,不是两匹马四个蹄子。马有的是白色的,是说两匹马中有白色的,并不是一匹马而有的是白色的。这就是一方面对而另一方面错的情况。墨子的这几句话,点破了“白马非马”的概念。
本源与意义
“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战国时稷下的儿说最先提出的一个命题。而说的本意是什么,后人已无从查考。
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逻辑思维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
编辑本段科学视角白马非马的科学解释
“中国历史上多只是注重了对白马非马的文字研究和逻辑思想研究。实际上,白马非马包含了最质朴的科学变化含义在内。用文字解释白马非马是很困难的;但是转换方式,用化学反应和化学分子构成来阐述‘白马非马’就很容易明白。食盐的化学成分:氯化钠(NaCl)。只要一句简明的:“氯化钠非钠,几乎是只要有化学知识的人都可以懂得的。同样如此,碳酸钠非钠,硫酸钠非钠;氧化钠非钠。由此对应黄马,黑马就都可以解释了。”当然,立论氯化钠非氯也是完全成立的。因为,钠本身作为一个存在;氯本身也是一个存在;而两者结合却不是原来的任何一个存在。因为,钠和钠盐是完全不同的。钠非钠盐。
为便于理解公孙龙说法
--“白马非马”这句表述,由于人们习惯于从从属关系去理解;因此,你怎么都领悟不到公孙龙子本来的含义。严格来说,在白马非马中,白作为以一个存在,而马同样是单独存在。白和马是化学反应后的存在。氯化钠和钠不存在种属关系,氯化钠不是钠的一种,不论采用“是”的哪一种含义“氯化钠非钠”都是成立的。因为对应的还有:“氯化钠非氯”;“氯化钾非钾”。
编辑本段《公孙龙子》《公孙龙子》其书
《公孙龙子》是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后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的著作,《汉书・艺文志》中收录了《公孙龙子》十四篇,但现在只保存下来了六篇。第一篇《迹府》也是后人搜集的有关他的事迹,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作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马非马”论和“离坚白”而著名,他的这些思想分别见于《白马非马论》和《坚白论》中,这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在《公孙龙子》一书中,公孙龙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个性所具有的内在矛盾,他的特点就是夸大这种矛盾,并否认两者的统一,所以最后得出违背常理的结论。即白马不是普通所说的马,颜色中的白色和质地的坚硬他也人为地分裂开来论述。
主要论述
另外,在《指物论》中他还着重论述了指与物的关系。“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称,“物”是具体的事物,它们的关系也就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通变论》则论述了对运动变化的看法,《名实论》讨论名与实的关系。上述的五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
相关注释本
《公孙龙子》的注释本,有宋朝人谢希深的注本,以及清朝陈澧的《公孙龙子注》,近代陈柱的《公孙龙子集解》,王启湘的《公孙龙子校诠》也可以参考。
公孙龙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
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龙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耳!情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
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亡归之矢,以射蛟口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
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
’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
孔穿无以应焉。
公孙龙本人对”白马非马“的解说
中国古代论辩学者公孙龙论述"白马"之名有异于"马"之名的一个逻辑命题。这一命题原是战国时齐国稷下?辩士儿说最先提出的,但其史料没有保存下来。后来公孙龙力倡"白马非马"之说,在《公孙龙子》一书中专有《白马论》一文,对这一命题作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一些逻辑学者认为这一论证主要意思是:①"马"这一名是只命形不命色的;"白马"这一名是既命形又命色的。但"马"之不命色并不是否定马有色,而只是强调"马"不取其确定的颜色,它实际上是包括各种颜色的。"白马"之命色,是专取其确定的白色的,可以不包括黄色、黑色等非白色。从逻辑上分析,"白马"与"马" 虽然具有马形的共性,却又有 "包括各色"与"仅指白色"的区别,这就从内涵上区别了"白马"和"马"这两个种属概念。
② "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即黄马与黑马都可以标作马,但不能标作白马,因此求马与求白马是不能等同的。即"马"中是包括黄、黑马的,"白马"中不包括黄、黑马,从而在外延上揭示了"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公孙龙还在《白马论》中指出,"马固有色,故有白马",这就明确肯定了马中是包括白马的。由此表明,公孙龙从类的种属关系上,承认"白马是(包含于)马"这一常识命题,并确定"白马"与"马"的区别不是排斥和全异的关系,而是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关系。
③ 根据公孙龙的分析,"非"在"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中只是作 "有异"、"不等同" 解,并不作"全异"、"不包含于"解。《迹府篇》也曾明确指出,公孙龙的 "白马非马",即是"异白马于所谓马" 之意。因此,"白马非马"这一命题也明确揭示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但有些学者认为 "非"只是作 "不属于"或"全异于"解,"白马非马"就是指"白马不属于(全异于或不包含于)马",因而是一个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诡辩命题。
编辑本段《公孙龙子》一则“白马非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编辑本段花絮调侃从调侃中看“白马非马”
古龙这样说过: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是对这句话的最好理解!
在我国战国中期,赵国的公孙龙在《白马论》中提出了诡辩论的命题“白马非马”。公孙龙认为,事物和概念都是有差别的,所以概念与概念之间也绝没有联系。在他看来,“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同,因此它们之间毫无联系,从而推断出:“白马”不是“马”。他认为“白马”这个概念是既名“色”又名“形”的,而“马”这个概念只是名“形”,故而“白马非马”。公孙龙为了证明“白马非马”的命题,提出了另一论据:“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这样论述自然是荒唐可笑的。
产生谬误的割裂
“白马非马”的命题错在何处呢?从根本上说是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是主观任意地混淆和玩弄概念的结果。“白马”。和“马”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就是“马”这一概念与“白马”这一概念内涵不同,它们的外延也不一样,“马”的外延比“白马”广,它包含了“白马”在内的所有的马。这两个概念在逻辑上说是类属关系即蕴含关系,在哲学上也是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看,“马”和“白马”是有区别的,“马”是对所有的马如白马,黑马,黄马等…般性质或共性的概括;各种具体的马则是“马”的一种。它们一个是抽象的靠理性思维概括的;一个是具体的可以通过感性认识直接感知的。“白马”与“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般的“马”只能通过具体个别的马而存在,离开了具体个别的马是找不到一个抽象的“马”的;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不存在不表现共性的具体颜色的马。公孙龙在哲学史上看到了“马”和“白马”的区别,就这一点说,他的命题具有合理的因素。但是,他否认“马”和“白马”的一般和个别、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则是形而上学的。特别是他从根本上否认“白马”是“马”,也就违背了客观实际,从而导致了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其意义与给我们的教训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决不能像公孙龙那样主观任意地割裂事物的联系,抓住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否认另一个方面。否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危害是极大的。
春秋战国时代的名家代表人之一的公孙龙子有许多有趣的诡论,其中最为有名的要算是白马非马论了。相传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公孙龙子骑着一匹白马要进城,该城门的看守官说,依照规定马不可以进城。于是公孙龙子就开始他的论证 C 白马非马,最后它说服了守城官,于是就骑着他的 (不是马的) 白马进城去了。
通俗讲解“白马非马”论
他的论证大概是这样的:
“马” 指的是马的形态,“白马”指的是马的颜色,而形态不等于颜色,所以白马不是马 (白马非马)。
这个论证利用“歧义”来混淆事实。所谓“歧义”是说,一个词可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在一个讨论中,若某个字的两个不同意义同时被使用,则可能会造成这种 (歧义) 类型的谬误。
“是”这个字可以被用来表达“属于”的关系,例如,白兔是兔。
“是”这个字也可以被用来表达“等于”的关系。
守门官的意思是: “马不可进城,白马是马,所以白马不可以进城。”
在这里,“是”被用来表达“属于”的关系。
当公孙龙子论证“白马不是马”时,“是”被用在“等于”的关系。
所以,简单的说,他们其实是鸡同鸭讲。不是谈论相同的一件事。
公孙龙子的论证是有效的,而他的结论,“白马不等于马 (白马非马)” 也是对的。但并不能用来反驳守门官的规则: 凡是属于马的都不能进城。
公孙龙的一个有名的辩论是“白马非马”。现存的《公孙龙子》中的《白马论》有关于“白马非马”的详细的论证。
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这个命题,以及他的关于这个命题的辩论,也反映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同一性与差别性的关系的问题。他从另一个出发点讨论了上面说的“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问题,得出了与惠施正相反的结论。惠施是从具体的事物出发来看这个问题。公孙龙是从命题出发,他看出了,在每个命题中,如“莲花是一种植物,玫瑰是红的”等,其主语和述语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完全相同。正是如恩格斯所说的:“不论是在主语或者在述语中,总有点甚么东西是述语或主语所包括不了的。”但是恩格斯指出,“述语是必需和主语不同的”;这正是“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这个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一般人都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对于这个命题作了相当详细的分析,明确地指出主语和谓语之间的不同。但是他不知道这样的不同是必需的,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反而把二者割裂开来,加以抽象化、绝对化,由此达到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这就是把范畴固定化。其思想方法是形而上学的。
这里又牵涉到另外一个问题,即一般和个别的关系的问题。列宁说:“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依凡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 (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 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这就是说,对立面 (个别跟一般相对立) 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 (不论怎样) 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 (一部分,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都只能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 (事物、现象、过程) 相联系。诸如此类等等。”(《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38卷409页) 个别自身的同一性,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千万类的个别相联系,也就是说,也与千万个一般相联系。这也是同一性自身所包含的差别。
在一个逻辑命题中,主词表示个别,谓词表示一般。在一个肯定的命题中,个别与一般是对立面的统一 (同一)。在“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中,白马是个别,马是一般。严格地说,这个具体的马是个别。白马也是一般,白马只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马也只能在白、黄、黑等马中存在,只能通过白、黄、黑等马而存在。这就是说:凡实际存在的马总是有白、黄、黑等颜色的,不可能有没有颜色的马。这是个别与一般这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性。
就逻辑学的意义说,公孙龙发现了名词的外延和内涵的关系。就“马”的外延说,“马”这个名词包括白马在内,但就“马”的内涵说,“马”这个名词指马的本质属性,和“白马”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把这两个名词混同起来。这也是公孙龙的一个贡献。
公孙龙的《白马论》的辩论,可以分为三点: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子・白马论》) 这是就马之名及白之名的内涵说。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白之名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之名的内涵是马的形及一种颜色。此三名的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同上)这是就马之名及白马之名的外延说。马之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白马之名的外延则只包括白马。“马”对于颜色,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无去取于色”),所以如果我们仅只要“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但是“白马”是对于颜色有所肯定、有所否定的 (“有去取于色”),所以如果我们要白马,那就只有白马可以满足我们的需要,黄马黑马都不能了。对于颜色无所肯定、否定的,跟对于颜色有所肯定、否定的,是不同的,所以白马非马 (“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非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同上) 这是就马这个一般、白这个一般、白马这个一般说明它们的不同。马这个一般只是一切马所共有的性质,其中并没有颜色的性质。马就只是马,如此而已(“有马如 (而) 已耳”)。白马的一般是一切马所共有的性质又加上白的性质,所以白马非马。
不但白马非马,而且白马亦非白。“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同上) 此白物或彼白物所表现的白,是“定所白”的白。“定”是固定的意思。此白物所表现的白,固定在此物上面,彼白物所表现的白,固定在彼物上面,白这个一般,也可以说是“白如 (而) 已耳”,不固定在任何东西上面,它是“不定所白”的白。“不定所白”的白不为一般人所注意;这于其日常生活并无影响,所以说“忘之而可也”。然“定所白”的白,是具体的、个别的白,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不定所白”的白。白马的白,是“定所白”的白,“定所白者非白也”,所以白马非白。
“白马非马”是公孙龙的一个有名的辩论。据说公孙龙曾与孔丘的后人孔穿对于这个问题进行辩论。公孙龙举了一个孔丘的故事。这个故事说:楚王遗失了一张弓,他的左右的人请设法寻找,他说:“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孔丘批评楚王,说:“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公孙龙说:由此可见,孔丘“异楚人于所谓人。”如果孔丘的话是对的,我“异白马于所谓马”的辩论也是对的。孔穿不能回答公孙龙的话。在另一天,孔穿又和公孙龙辩论。孔穿说:孔丘的话是“异楚王之所谓楚,非异楚王之所谓人也。……凡言人者,总谓人也。亦犹言马者,总谓马也。楚自国也;白自色也。欲广其人,宜在去楚;欲正名色,不宜去白。诚察此理,则公孙之辩破矣。”公孙龙与孔穿的这个辩论的第一段见《公孙龙子・迹府》篇。第二段只见《孔丛子・公孙龙》篇。《孔丛子》是伪书,所说未必是历史的事实。但是所记的孔穿的话,在逻辑学上是很有意义的。他是对“白马是马”这个命题作外延的解释。照这样的解释,这个命题是可以这样提的。公孙龙是对于这个命题作内涵的解释。照这样的解释,这个命题是不可这样提的。孔穿并没有完全破了公孙龙的辩论,但是他的话确是有逻辑学上的价值。
总结
以上是公孙龙的《白马论》的基本论点。从这些论点中可以看出,公孙龙的确看到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矛盾对立的方面,看到了一般和个别的差别。但是他仅仅停留在这一点上,并且把这一方面片面地夸大,因而否认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的方面,相互联系的方面。按着他的理论,既然一般和个别是相互对立的,一般也可以脱离个别而存在,一般可以不必包括个别,个别也可以不必列入一般。这就是公孙龙所说的“故可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白马论》)。这样,就割裂了一个命题中主语和述语的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思想出发,势必将一般看成是独立自存的实体,其结果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白马非马”这个命题,本来是从对于辩证法的一定的认识出发的,可是,结果转化为辩证法的对立面。
编辑本段另一种观点“白马”确实非“马”,公孙龙的辩法其实是指“白马”和“马”2个词的意义不一样,而这点却是任何人无法反驳的。而其他人则认为公孙龙要证明的是“白马”不属于“马”的一种,由于公孙龙偷换概念,导致其他人一直错误的从正确方向进攻,而一旦公孙龙占据主动,他就可以更换概念,从他的路上轻而易举的压死对方,因为他的概念就是正确的。简单来说,公孙龙用事实B证明B存在,再偷换概念说明A存在。
 
以上文字,是昨天晚上和好姐讨论白马非马这个典故,我说是缪论,好姐说是悖论。综合结论,好姐说韩非子偷换概念。看来好姐是对的。
 
QUOTE(酒圣 @ 2013年02月24日 Sunday, 08:33 AM)
以上文字,是昨天晚上和好姐讨论白马非马这个典故,我说是缪论,好姐说是悖论。综合结论,好姐说韩非子偷换概念。看来好姐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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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确实很意外,想不到你头毛染得黄黄的,肚子里还真看了不少书,比那个考了九十七次才毕业的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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