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
大家好,我是林头镇黄国周,首先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家事件的关注和支持。本来我不想多说了,但今天我突然看到9月23日南方日报刊登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同志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的讲话精神,循法治之路,促公平正义》,增强了我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价值追求;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要把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律权威作为重要目标。说得非常中肯,来得非常及时,对指出当前存在问题,一针见血,敢于揭短亮丑,提出整改思路,切实可行,也非常迫切需要。是站在政治高度上,对中央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确确实实值得我们学习对照的一面镜子。
可这篇文章所指出的问题,正是我家这三年来所遇到的真实情况,那是林头镇黄阳村委8.20用生命维权事件和农民有苦无处申,只能用鲜血、生命来维权(有关情况可点击查看)。从依法维权,到用鲜血、生命维权,再到被迫下跪维权,这三年来渡头村不法之徒,共六次走上门来打砸、砍树、伤人、毁坏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68万元,因受伤失产失业的损失还未计。如果案情一开始发生时,司法、公安部门有所作为的话,也许不会导致一个正常平静生活家庭的如此浩劫。现在已无法生活,人被打伤干不了重活,生产又遭到严重破坏,道路交通又毁坏,经报警多次,又向有关领导反映,都没办法处理,制止。正是由于公安的不作为,乱作为,姑息养奸,纵容犯罪,才导致案情的不断恶化升级,几乎已闹出人命来。在文明法治建设的今天,原本是我家的合法权益,又有县、市政府的处理决定、市中院的裁决,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人身安全也受威胁,而且是受到了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难道这是我们建设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幸福社会结果吗?可能公安部门也有压力,才没有依法处理,但有谁权力大得过中央总书记、省政法委书记呢?他们已频频发话指示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尊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自觉地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现实生活上出现这种法律被架空的情况,要么是中央和省委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忽悠民众,根本落不到实处;要么是下级把上级指示精神当耳边风,根本不当一回事;还有就是地方恶霸已大过中央,根本不把法律、政府放在眼里。
从视频、图片大家可看到,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打砸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步步升级,竟还未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难道我们的有关领导已麻木到如此地步吗?也难怪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还时刻保持清醒,一针见血指出:当前,一些人仍然存在“信权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信金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凡此种种,是“唯权力论”,“唯金钱论”,和传统“人治”思想作祟,是法治信念淡薄、法治信仰缺失的体现。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政法权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时刻牢记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恪守法律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可看得出从中央总书记到省政法委书记都把法治推到至高无上的高度,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我读这篇文章感觉最大的亮点是“换位思考”这个说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在如此高层的讲话中出现,很明显表明,任何人都没享有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是换句话说,当政者,掌权者,如果受伤受害的是你亲人,或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这是最简单的道理。要知道如果法律没有权威,风气不正,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大家好,我是林头镇黄国周,首先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家事件的关注和支持。本来我不想多说了,但今天我突然看到9月23日南方日报刊登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同志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的讲话精神,循法治之路,促公平正义》,增强了我的信心和决心。
文章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价值追求;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要把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律权威作为重要目标。说得非常中肯,来得非常及时,对指出当前存在问题,一针见血,敢于揭短亮丑,提出整改思路,切实可行,也非常迫切需要。是站在政治高度上,对中央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确确实实值得我们学习对照的一面镜子。
可这篇文章所指出的问题,正是我家这三年来所遇到的真实情况,那是林头镇黄阳村委8.20用生命维权事件和农民有苦无处申,只能用鲜血、生命来维权(有关情况可点击查看)。从依法维权,到用鲜血、生命维权,再到被迫下跪维权,这三年来渡头村不法之徒,共六次走上门来打砸、砍树、伤人、毁坏生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68万元,因受伤失产失业的损失还未计。如果案情一开始发生时,司法、公安部门有所作为的话,也许不会导致一个正常平静生活家庭的如此浩劫。现在已无法生活,人被打伤干不了重活,生产又遭到严重破坏,道路交通又毁坏,经报警多次,又向有关领导反映,都没办法处理,制止。正是由于公安的不作为,乱作为,姑息养奸,纵容犯罪,才导致案情的不断恶化升级,几乎已闹出人命来。在文明法治建设的今天,原本是我家的合法权益,又有县、市政府的处理决定、市中院的裁决,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人身安全也受威胁,而且是受到了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难道这是我们建设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幸福社会结果吗?可能公安部门也有压力,才没有依法处理,但有谁权力大得过中央总书记、省政法委书记呢?他们已频频发话指示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尊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自觉地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现实生活上出现这种法律被架空的情况,要么是中央和省委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忽悠民众,根本落不到实处;要么是下级把上级指示精神当耳边风,根本不当一回事;还有就是地方恶霸已大过中央,根本不把法律、政府放在眼里。
从视频、图片大家可看到,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打砸了一次又一次,而且步步升级,竟还未引起有关领导的重视,难道我们的有关领导已麻木到如此地步吗?也难怪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还时刻保持清醒,一针见血指出:当前,一些人仍然存在“信权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信金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凡此种种,是“唯权力论”,“唯金钱论”,和传统“人治”思想作祟,是法治信念淡薄、法治信仰缺失的体现。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政法权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时刻牢记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恪守法律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可看得出从中央总书记到省政法委书记都把法治推到至高无上的高度,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我读这篇文章感觉最大的亮点是“换位思考”这个说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在如此高层的讲话中出现,很明显表明,任何人都没享有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是换句话说,当政者,掌权者,如果受伤受害的是你亲人,或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这是最简单的道理。要知道如果法律没有权威,风气不正,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