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党委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扭住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要求为契机,针对镇级机构存在人浮于事的问题,从今年3月初开始分阶段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坚决切除镇级机构中的财政“毒瘤”。
本次专项行动,清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十大类: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或私自聘请临时工顶岗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病事假审批手续,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到龄未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已办理手续,但未及时改发离退休生活费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及时办理工资降级,或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停发工资人员;长期患病未按规定领取病假工资人员;调离、辞职、辞退、开除人员或未经组织批准借用六个月以上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在职、离退休人员已经死亡,未申报减员和停发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单位虚报、冒领、多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或利用上述情形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情形的;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本次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展。第一阶段以自查自纠为主,采取单位自查、如实填报、公开公示、督察核查、清退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由区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区清理办采取“一集中、两核实、五对照”的方法抽查核实部分重点单位,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核对核实、对有关举报进行重点核对核实;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等记录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与年初工作安排会议记录对照、与人员编制花名册对照、与工资审批等原始记录对照。第三阶段是对核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统一处理。检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处理。
为彻底杜绝“吃空饷”现象反弹,茂名滨海新区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制度。设立举报受理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不按规定自查整改的单位和领导严格问责,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吃“空饷”人员从严处理,确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本次专项行动,清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十大类: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或私自聘请临时工顶岗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病事假审批手续,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到龄未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已办理手续,但未及时改发离退休生活费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及时办理工资降级,或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停发工资人员;长期患病未按规定领取病假工资人员;调离、辞职、辞退、开除人员或未经组织批准借用六个月以上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在职、离退休人员已经死亡,未申报减员和停发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的;单位虚报、冒领、多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或利用上述情形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情形的;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本次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展。第一阶段以自查自纠为主,采取单位自查、如实填报、公开公示、督察核查、清退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由区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区清理办采取“一集中、两核实、五对照”的方法抽查核实部分重点单位,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核对核实、对有关举报进行重点核对核实;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等记录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与年初工作安排会议记录对照、与人员编制花名册对照、与工资审批等原始记录对照。第三阶段是对核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统一处理。检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处理。
为彻底杜绝“吃空饷”现象反弹,茂名滨海新区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制度。设立举报受理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不按规定自查整改的单位和领导严格问责,对不配合清理工作的吃“空饷”人员从严处理,确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