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书
调王村村长廖国通大肆侵吞挥霍村集体财产
村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广东省电白县麻岗镇热水水库调王村本是麻岗镇的一个得天独厚的经济强村,村集体常年有木材等出售,还有一千八百多亩岭头和鱼塘外包,另外还有政府拨的建设拦沙坝、修补岭头和修建村道公路的工程款项,再加上村民的捐赠款,这些绝不是少数目。廖国通于2006年1月始就任村长,7年以来村集体有多少外包的岭头和鱼塘到期?或者被转包给谁?村中的大小事务和收入支出?从没有开会公布,也没有任何书面公示,几年来村民都毫无所知,所有事情都是廖国通一手操办,他实行的是霸王制度,众村民为此怨声载道。
廖国通的违法违规事实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五个方面:
随意侵吞集体财产,据集体财产为己有
1、2006年本村开始建设村东的水泥道路(长约6公里),经费来源于多方面,有村民捐赠款8万多元,有岭头承包产捐赠若干万元;有村里莲塘岭出售的油加利木材款若干万元,政府出资若干万元。施工队是廖国通联系来,工程发包和验收也是他一人所为;道路筑成后比预计的狭窄,道路总造价是多少钱?收来的筑路款是多少?支出了多少?有无剩余款?这些都没有任何形式的公布,众村民一无所知。
2、政府下拨专款给村里修筑长水坑(地名)的拦沙坝,廖国通依然一手操办,拦沙坝2007年筑成,2008年夏天就被暴雨冲毁,那是十分明显的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2009年该拦沙坝不得不重新建筑,这种劳民伤财的事,廖国通就敢做。
二、私卖集体土地给外村人来葬墓,变相支持土葬,破坏国家的“殡改”政策,大肆敛“死人”财
我们村的岭头多,外村人凡来买墓地偷葬,廖国通就置国家的“殡改”政策于不顾,来者不拒,狮子大开口,以集体的名义每块地收取¥5000元至¥20000元不等,但是,所卖出墓地的钱从不入账,村民从不知道共有多少钱?集体土地变成他个人的,由他私自出卖。
三、“白条”村长
廖国通任村长以来,集体的所有收支都是他一手操办,拿他自己填写和签名的“现金支出单据”回村报销,这种报销单据中金额最大的一张为¥1.45万元;他私人去县里“某局长”家吃喜酒的¥3900元红包钱也填写单据回村中报销。2007年村准备修建一条村西通往大衙农贸集市的水泥路长约3.5公里,以便村民就近赶集市买卖农副产品。已剪彩、筑路基,可是5年过去了,村西的水泥路没有筑成,反而更加凹凸不平,摩托车、单车都难以行驶。可是,以集体名义向政府申请回来的筑路款用到哪里去了?还是私吞了?后来,廖国通却填写村西筑路单据回村报销。
四、私卖村集体的“高岭土”
2009年,廖国通背地里请地质技术人员勘探得知村里的部分岭头含有“高岭土”,于是私自秘密将部分岭头卖给某公司开采,此事幸好被村民及时发觉并极力阻止,集体利益才得以暂时保住。
2013年1月20日,廖国通又一次带施工人员修补拦沙坝,村民廖国胜下田地路过,觉得他们的施工办法欠妥,便提出建议,谁料竟然遭到廖国通的野蛮殴打,廖国胜被打倒在地,廖国通拳打脚踢累了才作罢;廖国通说建修拦沙坝的钱是他一人向政府的有关部门弄来的,他爱怎么处理怎么使用村民们无权干涉。当晚,村里其他人看不过眼要打电话报警,被廖国胜老婆拦住,说是村长扬言谁要是报警就要将谁打残废。廖国通村长常常是如此对待村中的异议者,村民敢怒不敢言。
村民们不再相信廖国通任村长,2010年众村民多次向热水水库管理处的李主任反映情况,提出由村民自主投票选举新村长,但是,村民的提议得不到李主任的支持,我们老百姓不知道“村长”一职位的任期是多少年?村长的任免由谁说了算?
廖国通自从2006年1月上任村长以来,调王村再也没选举过村长,因此导致廖国通胡作乱为而天怒人怨却占据村长一职八年。ZG国中央及国家已经在全国实现基层民主,但在选举村长的事上,调王村所有村民的选举权却被完全被剥夺。某些人的这种做法是践踏国家政策的,完全与中央是完全背道而弛的,公然与党和国家做唱对台戏。
上述的种种不合理情况表明,廖国通利用村长职务侵吞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变相破坏国家的《殡葬管理条例》,其所为已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集体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涉嫌犯罪,影响特别恶劣,人神共愤。村民恳求有关部门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
我们曾经向电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一些问题,但还没有能妥善解决问题,村民也没有得合理的答复。
我们渴望上级部门尽快深入查清此案,严肃查处,并将调王村八年来的经济收支情况公之于众,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还老百姓一个公理。我们呼吁组织部门按中央的政策在调王村举行村长选举,让胡作乱为的贪官污吏下马以伸张正义,让众望所归的贤能上任以造福村民。
此致
以上情况属实,望上级领导正确处理为盼!
附:电白县麻岗镇调王村村民签名:
2014年1月18日
调王村村长廖国通大肆侵吞挥霍村集体财产
村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广东省电白县麻岗镇热水水库调王村本是麻岗镇的一个得天独厚的经济强村,村集体常年有木材等出售,还有一千八百多亩岭头和鱼塘外包,另外还有政府拨的建设拦沙坝、修补岭头和修建村道公路的工程款项,再加上村民的捐赠款,这些绝不是少数目。廖国通于2006年1月始就任村长,7年以来村集体有多少外包的岭头和鱼塘到期?或者被转包给谁?村中的大小事务和收入支出?从没有开会公布,也没有任何书面公示,几年来村民都毫无所知,所有事情都是廖国通一手操办,他实行的是霸王制度,众村民为此怨声载道。
廖国通的违法违规事实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五个方面:
随意侵吞集体财产,据集体财产为己有
1、2006年本村开始建设村东的水泥道路(长约6公里),经费来源于多方面,有村民捐赠款8万多元,有岭头承包产捐赠若干万元;有村里莲塘岭出售的油加利木材款若干万元,政府出资若干万元。施工队是廖国通联系来,工程发包和验收也是他一人所为;道路筑成后比预计的狭窄,道路总造价是多少钱?收来的筑路款是多少?支出了多少?有无剩余款?这些都没有任何形式的公布,众村民一无所知。
2、政府下拨专款给村里修筑长水坑(地名)的拦沙坝,廖国通依然一手操办,拦沙坝2007年筑成,2008年夏天就被暴雨冲毁,那是十分明显的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2009年该拦沙坝不得不重新建筑,这种劳民伤财的事,廖国通就敢做。
二、私卖集体土地给外村人来葬墓,变相支持土葬,破坏国家的“殡改”政策,大肆敛“死人”财
我们村的岭头多,外村人凡来买墓地偷葬,廖国通就置国家的“殡改”政策于不顾,来者不拒,狮子大开口,以集体的名义每块地收取¥5000元至¥20000元不等,但是,所卖出墓地的钱从不入账,村民从不知道共有多少钱?集体土地变成他个人的,由他私自出卖。
三、“白条”村长
廖国通任村长以来,集体的所有收支都是他一手操办,拿他自己填写和签名的“现金支出单据”回村报销,这种报销单据中金额最大的一张为¥1.45万元;他私人去县里“某局长”家吃喜酒的¥3900元红包钱也填写单据回村中报销。2007年村准备修建一条村西通往大衙农贸集市的水泥路长约3.5公里,以便村民就近赶集市买卖农副产品。已剪彩、筑路基,可是5年过去了,村西的水泥路没有筑成,反而更加凹凸不平,摩托车、单车都难以行驶。可是,以集体名义向政府申请回来的筑路款用到哪里去了?还是私吞了?后来,廖国通却填写村西筑路单据回村报销。
四、私卖村集体的“高岭土”
2009年,廖国通背地里请地质技术人员勘探得知村里的部分岭头含有“高岭土”,于是私自秘密将部分岭头卖给某公司开采,此事幸好被村民及时发觉并极力阻止,集体利益才得以暂时保住。
2013年1月20日,廖国通又一次带施工人员修补拦沙坝,村民廖国胜下田地路过,觉得他们的施工办法欠妥,便提出建议,谁料竟然遭到廖国通的野蛮殴打,廖国胜被打倒在地,廖国通拳打脚踢累了才作罢;廖国通说建修拦沙坝的钱是他一人向政府的有关部门弄来的,他爱怎么处理怎么使用村民们无权干涉。当晚,村里其他人看不过眼要打电话报警,被廖国胜老婆拦住,说是村长扬言谁要是报警就要将谁打残废。廖国通村长常常是如此对待村中的异议者,村民敢怒不敢言。
村民们不再相信廖国通任村长,2010年众村民多次向热水水库管理处的李主任反映情况,提出由村民自主投票选举新村长,但是,村民的提议得不到李主任的支持,我们老百姓不知道“村长”一职位的任期是多少年?村长的任免由谁说了算?
廖国通自从2006年1月上任村长以来,调王村再也没选举过村长,因此导致廖国通胡作乱为而天怒人怨却占据村长一职八年。ZG国中央及国家已经在全国实现基层民主,但在选举村长的事上,调王村所有村民的选举权却被完全被剥夺。某些人的这种做法是践踏国家政策的,完全与中央是完全背道而弛的,公然与党和国家做唱对台戏。
上述的种种不合理情况表明,廖国通利用村长职务侵吞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变相破坏国家的《殡葬管理条例》,其所为已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集体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涉嫌犯罪,影响特别恶劣,人神共愤。村民恳求有关部门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
我们曾经向电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一些问题,但还没有能妥善解决问题,村民也没有得合理的答复。
我们渴望上级部门尽快深入查清此案,严肃查处,并将调王村八年来的经济收支情况公之于众,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还老百姓一个公理。我们呼吁组织部门按中央的政策在调王村举行村长选举,让胡作乱为的贪官污吏下马以伸张正义,让众望所归的贤能上任以造福村民。
此致
以上情况属实,望上级领导正确处理为盼!
附:电白县麻岗镇调王村村民签名: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