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福利怕经办人贪污,不发福利,职工利益尽失。
所以,不是发不发福利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一个部门发职工福利,如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一般是不会让经办人钻空子的;不发职工福利,这个部门的财经帐目能否公开?公开了帐目,当领导的能将本该发福利的钱占为已有吗?
邓海光在茂名时,以执行不发红包为名,最先取消年初八上班的开门红利是,说这是红包,是不正之风,要取消,还派纪委来检查。开门红利是的性质是什么?它其实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它以开门红利是的方式出现,是一种好意头,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一种传统文化,它与腐败的红包风马牛不相及。
我们再深入一层想,自八项规定、反四风以来,公款吃喝少了,公车私用少了(用油少了、修车、换零件少了),买办公用品少了,维修工程少了,但为什么每个单位的办公费用却没有减少呢?办公费用没有减少,那经费去哪了?纪委为什么不从这方面查查?各单位的开支合不合理,明眼人一看就知的。
曾有人说,不发福利,当领导的最高兴,执行也最坚决。而三公消费至目前止,又执行得如何?
我们都是愚民,省部级高官抓几个就高兴到几天睡不着,但我们身边的贪官有谁理?要知道,那么多的省部级官员才抓了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