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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硕士雷洋之死 (1人在浏览)

我为什么如此关注此案?
和全国的网友有同样的体会:人人自危!
不处理好这件事情,走路随时可以被打死,路人没有人敢走路了。
雷洋反抗被打死,而今天看到新闻长沙两位大学生不反抗被JC打死屁股开花。
 
媒体是否在报道之前先有立场?
媒体报道中所见均是题:人大硕士雷某嫖娼拒捕离奇死亡
而不是:国资委某官员雷某嫖娼拒捕猝死
或:雷某拒捕猝死
雷某己毕业,成为官员多年。
有没有绑架人大的清名为个人操行背书之嫌?
从吸睛指数来说,标题一,远胜标题二和标题三。
集:道学,艳情,暴力,悬疑,死亡等各项传媒要素。
争议,代入……想不火都难~
事件结果:媒体胜出,点击转发关注无数。警察公信力下降。
网友茶余饭后多点谈资。雷某?道具甲而已,Who care~
 
连财新网这样有关系的媒体都要删除相关的部分报道,我忽然觉得这事情越来越复杂了!
 
QUOTE
中国的财新网报道,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检察院递交了报案书,认为参与办理雷洋“涉嫖”案的警察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三项罪名,要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财新网原文被各大媒体转载后,又都遭删除。
 
魏某事件伤害了军的公信力,雷某事件伤害了警的公信力。
背后是否有推手?
咱们网民有没可能给利用为枪?
我不懂,我无言。
 
QUOTE(无边落木 @ 2016年05月18日 Wednesday, 12:21 PM)
魏某事件伤害了军的公信力,雷某事件伤害了警的公信力。
背后是否有推手?
咱们网民有没可能给利用为枪?
我不懂,我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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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天朝从来有公信力?!
 
天朝做事完全不要底线…“底裤都除埋”。
 
在中国这事只是冰山一角
 
一伙人在粪堆上打苍蝇,手法很是精湛,周围的人都高呼:顶!威武!支持!这时一路客经过,说:为什么要打苍蝇呢,把这个滋生苍蝇的粪堆铲掉不就没苍蝇了吗?众人沉默… 突然一些围观群众吼道:胡闹!大家看的就是打苍蝇,没有苍蝇打了,你让大家看什么?
 
台湾不回来是对的
 
哈哈,如果阿斗君万一生了牛皮癣,某人说,治什么治?送火化了就肯定没牛皮癣了。这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么?∴
生活在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你不相信军队,不相信警察,那你还可以相信谁?人是
社会的人,不是五指山上的猴。
就算你在美国走路,警察让你站住,拿身份证出来,你逃跑,激烈武力反抗,警察就有理由
怀疑你是毒贩或杀人犯,强行制服也是必然的。雷某逃跑袭警,警方就可能怀疑他不是单纯的嫖客,而可能是通辑犯嫖娼。
 
今天在猫眼上发了一个帖,提雷洋是是被报复致死,结果这个帖在得到五次回复后被锁了!
我注意到两个细节:
一、雷洋踢得一个便衣捂住肚子,这才是遭到疯狂报复的主要原因。
二、雷洋的睾丸肿大,是被报复被暴打的证据!因为即使刑讯也没有打那里的。至今为止,我们只知道杨+被踢坏了睾丸才报复社会的。
雷洋身体的这个细节足以说明报复是多么疯狂!绝非一般的刑讯和其他暴力执法!
 
据我所知,睾丸肿大可能发生在性生活中或刚结束。
如睾丸受强力击打,那地方比一般地方弱,绝对是青一大片的。
湖海为什么会认为那就是打了呢?
何况袭警,强行制服,本来双方就是暴力,如何在确保无伤情况下能制服?
我认为难度不小。
 
彭某案后,百姓见倒地老人,双手插袋・・・
雷某事件后,警方见犯罪分子,会否双手插袋・・・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声明“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决不护短。”唯一可能的原因是他们已经知道尸检的死因了。网上广泛流传雷洋家属查看尸体时发现:睾丸异常肿大,医学专家称:死因可能是睾丸遭重击引发神经源性休克导致心脏骤停。(雷被塞进黑色小车时仍在大声呼救,10分钟后被抬出时已经四肢瘫软无声音)。
 
湖海山人 于 2016/5/19 22:22:3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一个容易被雷洋忽略的细节:雷洋不是死于暴力执法,不是死于刑讯,而是被报复打死的。

走在路上被抓住,然后死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为什么被抓?井方说是他嫖娼被抓,但是北京电视台又放洗脚妹出来说是打飞机。井方自相矛盾,自己掌嘴了!

这都不是关键的,关键的问题是大家都相信是他被打死的。

为什么被打?因为他反抗,这点可以肯定,而井方也以咬人和逃到副驾座的情节支持雷洋反抗之说。我们可以怀疑井方的细节,但是他反抗是大家都相信的。

还有,路人听到雷叫人打110报警,于是路人也打了110,而且派出所出警了。

路人证实雷被按倒在地上,在车外的确有一个搏斗过程。

路人还说雷洋进了小车,过了近十分钟后被两人架出来,换入面包车,之后去医院挽救无效,死了!

于是很多人相信,雷洋是被打死的!而家属说的尸体情况,特别是睾丸肿大的细节,无疑支持雷洋被暴打致死的说法。

为什么雷洋被如此暴打?

首先,雷洋反抗,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抓他的便衣是依法执法的合法的警察,不管这些便衣以何种理由抓他。那是一种他的自然反抗。

这样,警察有理由打他。

其次,雷洋的身体好,一个便衣可能搞不定他,但三个职业便衣,雷洋是扛不住了,反抗无效。

雷洋的激烈反抗,让便衣更有理由打他。

最后,一个最容易被大家忽略的细节:他踢了一个便衣的肚子,让便衣痛得捂住肚子,这是路人说的。

这点很重要,这才是雷洋致死的原因!

雷洋不信便衣,身体健壮,反抗激烈。这已经令便衣非常发火。而他的强烈反抗,竟踢了一个便衣的肚子,而且很重!这就是便衣捂住肚子的原因!这对便衣来说是奇耻大辱!

三个便衣抓一个人还给人打了,这已经让人火!还踢了肚子!便衣更火了!最让人火的是便衣很可能不是一般的民警,是007!

007是最牛的JC!你竟然在的三人成众的警群中踢了007!

这才让007恼羞成怒!

因此,按住他,拖进小车上,里面发生的故事你可以想象了!这是报复!

报复是肯定的,你看睾丸异常肿大,这就说明了这绝不是一般的报复!是恼羞成怒的报复!是往死里打的报复!有人说雷是打被打肿了睾丸痛得休克致死的。

在中国诸多的刑讯信息里,极少有打睾丸的,只有杨加一例。有消息说上海的杨加是给打废了阴囊(睾丸)才报复社会的。所以说没有特别的愤怒,没有井察会打嫌犯和“相对人”的睾丸的!那是最后的底线!

但雷洋就是被痛打了睾丸,这绝非一次性打了!根据雷的家属所言这种情况,可以肯定雷是被多次打阴部,才有睾丸异常肿大的情况!

所以说雷洋不是死于暴力执法,不是死于刑讯,而是死于残暴的报复!

雷洋根本就没有嫖娼,即使嫖娼也没有必要在车上马上刑讯。即使刑讯,也不会打睾丸。但睾丸给打肿了,那不是刑讯,那是报复!

便衣暴打雷洋的睾丸是为了报复雷洋在反抗在踢痛便衣或007的肚子!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1650352
 
@手术刀_李医生 由于睾丸的神经非常丰富,对疼痛极为敏感,当受到外伤时可以引起剧烈的疼痛,这就是在格斗中攻击男性下体的原因。因神经感受器受到强烈的刺激,就可以引起人类迷走神经和血管运动中枢的过度兴奋,反射性抑制心脏活动,导致心输出量减少,血压下降,心脏骤停。我们把这种死亡称为神经源性休克死亡。
 
[转帖]男子被女子抓爆下体死亡 案发现场(图片: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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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裸奔咱围观 于 2016-5-20 10:22:19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男子被女子抓爆下体死亡 案发现场(图片来源:人民网)
  海口一女子因停放电动车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最终致其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4月8日,该案在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某,女,1971年出生,农民;被告人邓某国,男,1977年出生,个体户。
  2012年4月19日,被告人邓某与丈夫方某到九村小学接孩子放学时,将电动车停放在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上贤村李某家经营的店铺门前。因李某的姐姐认为方某停放的电动车影响生意,双方随后发生口角。店里的李某见状走出来帮忙,双方相互推搡并扭打在一起。
  在推搡过程中,邓某持一张木凳乱打,打中了李某的前额。此时,被告人邓某的弟弟邓某国路过此地,见状后也冲上前持一张木凳及用拳头帮邓某殴打李某,双方再次扭打在一起。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倒在地,双手紧紧抓住李某的睾丸不放达数分钟,并喊着:“捏死你,让你以后不能生小孩”,直至李某疼痛休克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外力作用于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邓某无视国法与其弟被告人邓某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海口中院将择日宣判。(记者毛雷、通讯员胡坤坤)
  名词解释: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基于尸检结果,对雷洋案维权之路的四种预测:

  预测一:如果尸检检验报告确定的死亡原因系单一原因,且排除自身疾病引发的情况,如为机械性外力损伤所致或者机械性窒息死亡等,结合检察院调查结果,若能证实雷洋的死亡主要由办案人员故意超限执法造成(除非办案人员能够就雷洋的死亡作出相反举证,且足以推翻现有的尸检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雷洋家属后续的维权之路就可能一方面要求追究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选择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按照《国家赔偿法》确立的赔偿标准获得赔偿。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第3条的规定,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预测二:如果尸检结果为单一死亡原因,且系被害人自身疾病引起或异常体质导致突发性死亡,而检察院的违法监督调查结果又无法证实相关执法人员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在此情况下,因一般过失无法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刑事追责,所以要求检察院进行刑事立案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以抓住执法人员存在过错一点,主动与其所在办案机关进行谈判,尽可能以争取更多的赔偿金的方式调解结案。

  预测三:如果尸检结果为多原因导致死亡结果,且被害人自身的因素并非主要原因。在此情况下,结合检察机关的违法调查结果,基本上能够推定死亡系执法人员故意违法行为所致。在此情况下如同第一种情形,被害人家属既可以要求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同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获得国家赔偿金。

  预测四:如果尸检结果是多原因导致死亡,且被害人自身疾病或异常体质系主要死亡因素。在此情况下,因死亡结果是外力与自身条件相结合共同引发死亡结果,因此情况较为复杂。应区别对待:(1)如果违法行为本身系故意实施,尽管死亡最终由被害人自身特殊体质引发,但仍然可以确定违法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并依此启动国家赔偿程序。(2)如果违法行为本身系过失实施,此种情形下,执法人员所在办案机关通常只会作出一定的司法救助,按照司法救助标准支付家属一定的经济 补偿金。当然,这种经济补偿金相比损害赔偿金,金额将大大减少。还有一种途径,就是单独启动对执法人员的民事侵权之诉,以获得侵权损害赔偿。
 
找出替死鬼便衣与小姐,供出是谁要置于死地?是否揭发某大型企业环保问题?是否有股份的某高官与企业老板叫便衣JC有预谋在家问口伏多时置于死地,死的时间非常快,销毁证据,叫上小姐作证,叫电视台,早安排好的。我觉得怎么死已经不重要,最重要是抽出幕后高人。如果是揭发某企业的环保,而遭成报复,以后谁敢来管。如果人人自危,有人贪钱,有老人摔倒,有人放毒气,有人强占土地,谁都不报,人人自保,我想完蛋啦。
 
昌平井方拘押致雷死后的护身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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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无边落木 @ 2016年05月19日 Thursday, 09:15 PM)
哈哈,如果阿斗君万一生了牛皮癣,某人说,治什么治?送火化了就肯定没牛皮癣了。这是正确的处理方法么?∴
生活在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你不相信军队,不相信警察,那你还可以相信谁?人是
社会的人,不是五指山上的猴。
就算你在美国走路,警察让你站住,拿身份证出来,你逃跑,激烈武力反抗,警察就有理由
怀疑你是毒贩或杀人犯,强行制服也是必然的。雷某逃跑袭警,警方就可能怀疑他不是单纯的嫖客,而可能是通辑犯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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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苹果烂了想不想换一个?还是想继续吃让它毒着自己?
 
QUOTE(阿斗 @ 2016年05月19日 Thursday, 06:49 PM)
台湾不回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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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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